杰瑞弹键盘乐器和吉他,他也能唱,有了这些新力量,我们可以让歌曲呈现出比以前更丰富的织体。织体可以成为音乐内容的一部分,这在精简的三人团体时代根本办不到。有时杰瑞会弹电钢琴,有时候弹上一段吉他,通常都跟我的部分对应。有时我们一个弹滑音吉他,另一个就弹和弦。在此之前,我们曾经绞尽脑汁想变化每首歌的织体,比如让克里斯从打鼓换成弹电钢琴,或者我换成弹原音吉他。可是,在杰瑞加入之前,我们的选择很有限。到了1976年我们灌录第一张专辑时,杰瑞还没练熟我们的曲目,但我们的骨架上已经呈现出了肌肉。
我们终于像个真正的乐队,不再是乐队的雏形,而且我们出奇的紧密。我们到欧洲巡演时,媒体认为我们的音乐受到过斯塔克斯/沃尔特 音乐风格的影响。他们说对了。我们是半艺术、半放克的律动乐队,要到几年后我们发展成完备的艺术放克团体,美国媒体才辨识出来。但那些元素都在,从一开始就有,只是比例完全不一样了。克里斯和蒂娜是绝佳的节奏部,尽管克里斯不擅长花哨技法,但他的弹奏功力很扎实,这就给了我们一个稳固的基础,可以包容那些我随意抛撒的蹩脚元素。
我说我们很“紧密”,这是什么意思呢?如今很难下定义,毕竟,在这个时代里,乐器的演奏乃至人声都可以用数码科技量化,再让它们完全贴合拍子。如今我了解到,“紧密”并不代表所有人都精确地贴合拍点弹唱,它指的是所有人一起弹唱。乐队如果经常一起演奏,他们就能培养出默契,会在某个段落稍稍领先拍子,又在某个部分稍稍落后。歌手也一样,优秀的歌手往往会善用节拍的格线自由发挥,从来就不落在拍点上,而是在拍点前后或推或拉,就跟我们用充满情感的腔调读书时一样。原来不完全吻合格线是没问题的。事实上,有时候它甚至比四平八稳的韵律来得动听。威利·尼尔森(Willie Nelson)和乔治·琼斯(George Jones)唱歌严重偏离拍点,反而更让人觉得他们是在说故事,在将故事传达给你,是某个人与另一个人的交流。那些彷徨与犹豫通过表演内化,一段时间之后,人们就会知道它们什么时候会出现。表演者不需要思考这些东西,它会自然而然地变成乐队的声音。就是这些可被接受的瑕疵让表演有了特色。最后,听众也能辨识出这些让乐队或歌手与众不同的特质。
音乐家、神经科学家丹尼尔·列维京(Daniel Levitin)曾经演示过他在实验室设计的实验。他让一名古典钢琴家用电钢琴演奏肖邦的曲子,钢琴记忆了钢琴家敲击的每个键,可以依样画葫芦地弹奏。接着,列维京慢慢转动演奏情绪钮,直到所有音符都精准地落在拍点上。毫无疑问,这样弹奏出来的音乐尽管更为正确,却完全没有感情。相反,如果把演奏情绪钮转往反方向,演奏变得更炫丽,更跳脱格线,这种音乐也没有感情,几乎趋于混乱。
乐手们似乎都明白这点,他们知道情感不等于技巧,知道放克的律动不是正正方方的,而听起来简简单单的节拍却可以撩拨人心,也可以单纯只是节拍器般的计时工具,一切全看演奏者。
在三人团体与四人团体期间,传声头像乐队的歌曲乃至表演主要还是关于自我检视,以及对外在世界的忧虑与困惑方面的。这些都是心理层面的东西,是一堆堆内省文字,搭配我对人际关系那种稍微跳脱现实的“火星人类学者”观点。放克律动始终都在,充当某种肢体导向的物理解毒剂,纾解那一连串的不安与焦虑。但那份律动从来不会喧宾夺主,它是一张声音与心理的安全网,一种与躯体的联结。它在说,不管主题或歌唱者看上去多么疏离,歌曲的律动感以及它与肢体之间的联系会提供慰藉与支点。只是,那些尖锐不安的东西仍旧会突显出来。
我们巡回演唱的同时,也会去欣赏其他乐队的演出。我们在英格兰一所学校的体育馆看了冲击乐队(The Clash)的表演。在音乐上很难听出个所以然,不过,很明显,当时在那里浮现的乐音听来比较像是某种一致性的行动,那种颂歌般的煽动特质清楚地表达出了这一点。任何煽动性的元素在我们的音乐里都深深埋藏起来。我至今仍然认为,表面上一切正常就是最颠覆的表现。表现得像个叛逆分子,只会画地为牢,成为别人眼中只愿意跟叛逆分子来往的人。我从来不曾成功地打造出那种正常的外表,但那是指导原则。所以,即使我们之中有些人或许在服装上会被归类为詹姆斯·迪恩斯(James Deans)类型,至少我们绝不去碰皮衣和别针。不到两年,我又会穿起牛津鞋和普通西装,算是试图融入社会的古怪策略。
在伦敦,我拜访了维京唱片公司(Virgin),当时的公司地点离波多贝罗路不远。他们让我观赏一堆性手枪乐队(Sex Pistols)的演奏录像。我觉得那个乐队很逗趣,不是可笑,而是货真价实的喜剧,几乎是模仿摇滚乐队的讽刺剧。他们不会演奏,就连站在台上都有困难。很多人都不明白我怎么能够一面嘲笑某个东西,一面被它逗得哈哈大笑。然而,我们不都喜欢那些伟大的喜剧演员吗?
到了1978年第二张专辑出炉时,我们已经进入一些规模更大的场地表演,比如小戏院,不再局限于那些常见的脏肮酒吧。我们通常都是主秀,前面只有一场表演。我们的交通工具是厢型车。其他乐队会走比较传统的路线,为成名乐队做暖场表演,这种方式可以让新兴乐队有机会在大场地表演,但我觉得那种表演让人感到沮丧又乏力。观众不是来看你的,不管你多么优秀、多么创新,他们也不会理你。约翰博士殷鉴不远!
CBGB的老板希利在纽约第二街买了一间废弃戏院。我们是第一支在那里表演的流行乐队,我记得那是在除夕夜。那天我决定配合节日气氛热闹一下,所以选用原色服装,当然是穿T恤和牛仔裤,只是色彩选择了鲜红和亮黄。戏院里灰尘太多(主办单位没有清扫干净),观众情绪高涨时,我们看见灰尘纷纷扬起,像云雾般飘在空中。开唱没多久,我们几乎就唱不下去了,之后一连咳了好几天。当天的时髦打扮也没引起任何回响。
隔年第三张专辑问世时,我们还是四人团队,不过,多亏帮我们制作前一张专辑的新朋友布莱恩·伊诺(Brian Eno),我们的专辑有了更多叠录与起伏的音效处理。我们仍旧经常巡演,还为我们的现场表演采购了一些最先进的器材,包括吉他效果器踏板与回音装置。杰瑞也买了便携式迷你平台钢琴、风琴和一台电子合成器。我们能复制出某些最难呈现的录音室音效,也可以重建我们灌录过的歌曲,勉强可行。不过,我们都知道,保持紧密的节奏核心也同等重要。我们还是一支现场演唱团体,不只是忠实重现唱片录音的团体。我们知道律动很有意思,它对我们而言不可或缺,显然还可以打动台下的观众。有了那些新增的乐器和音效装置,我们真的可以开始变化每一首歌曲的织体。我们确保没有哪一首歌听起来跟另一首一模一样,至少在我们听来必须不一样。我在舞台上不跳舞,只会稍稍扭动身体,主要是腰部以下的部位。即使我想疯狂地舞动,也不可能办得到,因为我必须经常留在麦克风旁边,还得时不时踩一下吉他踏板。我注意到,我们在重现录音室效果时,往往会把自己逼到极限,歌曲的织体、层次、效果,还有层层堆叠的声音与节奏,我们四个人在现场殚精竭虑才勉强能重现这一切。成品听起来很不错,就连我那比较让人倒胃口(对某些人而言)的演唱风格也柔化许多,至少我这么认为。随着一路巡回演唱,每天晚上接连的表演,我的唱歌技巧也越来越娴熟了。
乐队录制完下一张专辑《留在光亮中》( Remain in Light )之后,碰到了难题:这张专辑完全不是一支四人乐队能在现场重现的。即使不以忠实重现为首要考量也难以办到,这张专辑——以及后来的某些专辑,给人的感觉是许多声部的紧密结合。相较于我们之前的专辑,这张专辑的制作手法更接近非洲模式,尽管它呈现的音乐未必带有浓重的非洲风格,却有那种令人痴迷的共同情感。律动与结构在结合的过程中,没有哪个声部操控一切,或自行引领旋律往前发展,如此一来就创造出非常不一样的感觉,这点也必须在舞台上重现出来。对这张专辑而言,把节奏的织体弄对,其重要程度跟歌曲里其他元素一样,或许更加重要。
外界一直认为我们是以扩大之后的乐队阵容录制那张专辑的,其实不然。在唱片灌录期间,除了原本的核心团员之外,只增加了亚德里安·比劳(Adrian Belew)和另外两名打击乐手。多轨录音的魔法让我们能够自行加入音乐声部,杰瑞可以先弹一段吉他,晚一点再加入一段键盘音轨。我们建构了24轨错综复杂的音乐声部,通过各音轨的开启与关闭,创造出许多可以取代传统主歌或合音的段落。
当时布莱恩·伊诺和我刚刚完成两人合作的专辑《我在幽魂丛林的日子》( My Life in the Bush of Ghosts )。那张唱片运用的正是不久之后我们灌录《留在光亮中》的技巧,只不过,在这张专辑当中,我跟布莱恩都没有开口唱歌或填写歌词,所有歌词全是搜集现有材料而来。因为用了“采样”来的歌声,所以当时我们没办法现场演出这张专辑中的作品,无论如何,这段经历给了我们信心,知道流行音乐专辑可以这样制作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