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创作并没有严格的途径。对于某些作曲家而言,音乐是以记谱法写出来的。所谓记谱法,是一套以符号组成的书写系统,也是部分音乐家的共同语言。即使创作过程中借助了乐器(传统上是用钢琴),这种音乐仍以书写形式存在。演奏的音乐家或作曲家本人日后可能会对乐谱略做修改,但书写的过程多半没有实际演奏者提供意见。
虽然我大多数的作品一开始都是独立创作的,但它们都得经过现场演出后,才能真正定型。如同爵士乐与其他民谣音乐,所有作品都得通过现场表演这个严峻考验,看看它能不能渗透、飘浮,甚至流淌。高中时我跟朋友组乐队表演,翻唱畅销歌曲。到了某个阶段——也许是某次乐队发生冲突时,对手的朋友拔掉我们的插头,我开始考虑单飞。
我花了一段时间思前想后,又在自己房里练了很多别人写的歌。我开始频繁出入当地大学的咖啡馆,发现那里的民谣演唱有点跟现实脱节,需要来点新意。呃,至少那些表演给我的感觉是这样。那是20世纪60年代末,我还在念中学。任何人都看得出、也听得出,由于摇滚、灵魂乐与流行音乐在发展过程中吸纳了一切,民谣的纯粹已经被打乱。那里的民谣演出也显得欠缺活力,仿佛民谣歌曲那种坦诚的风格与固有的真挚已经耗尽了自己的元气。那可不是好现象!
我决定表演当时我最喜欢的歌手的作品。比如谁乐队(The Who)、克罗斯比、斯蒂尔斯和纳什三人组(Crosby, Stills & Nash)和奇想乐队(The Kinks)。我用原音吉他伴奏。我相信我唱的部分歌曲也跟咖啡馆客人常听的那些民谣歌曲一样,都是真心诚意的作品,所以也能在那里找到知音。我依稀记得效果不差,因为那些客人不知为何竟然没听过这些歌!我只不过把那些歌曲搬到了全新的场景。由于我表演时比那些标准的民谣歌手为歌曲注入更多的活力,所以人们愿意听,或者观众只是对这个早熟青少年的胆大妄为感到震惊。我用尤克里里弹奏查克·贝里(Chuck Berry)和艾迪·柯克兰(Eddie Cochran)的歌曲,把那些歌曲带到完全不同的场景里。我或许还冒险地用传承到我手上的小提琴胡乱拉了几首悲怆的曲调。那根本就是光怪陆离的大杂烩,但至少不枯燥乏味。
当时的我非常害羞,之后好几年一直如此。那么有人可能会好奇(也的确有人问过我),一个畏缩内向的家伙到底为什么要站上舞台出洋相(当时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如今回想起来,我猜我跟很多人一样,认为当众展现自己的艺术(即便当时只是翻唱别人的歌曲)是一种主动接触人群、跟人沟通的方法,因为我平时不擅长跟人攀谈闲聊。表演似乎不只是用另一种语言“说话”,它也是制造谈话机会的手段,因为其他乐手,甚至女孩子(耶!)会愿意跟刚刚在台上表演的人说话。
表演显然是我当时唯一的选择,我终于有那么一丁点儿机会可以暂时变成英雄,在单纯人际交流之外的领域获取一点社交的奖励,只是,当时的我应该不会承认这一点。除了这些之外,可悲的我并没有成为专业音乐人的野心,因为那根本就不切实际。
多年以后,我发现自己可能患有轻微的阿斯伯格综合征。跳到众人面前做些真情流露的事,又迅速缩回自己的壳里,对我而言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也许说“正常”不太合适,但可以表达我的意思。1994年,《英国精神病学杂志》( British Journal of Psychiatry )刊登过一篇菲利克斯·普斯特(Felix Post)的论文,文章指出,69%的创意人患有精神疾病 [1] 。疯子可真不少!当然,这正好吻合外界的迷思:堕落的艺术家都是受到魔鬼驱使的。我非常希望这个迷思的反向推论不成立,也就是说,不一定得是疯子才能有创意。也许精神上某一类的毛病的确能发挥一点助力。现在我已经相信,你可以避开魔鬼,照样灵感如泉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