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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庆历二年(1042),年轻的王安石进士及第。他抱着做一番事业的决心,不求仕途腾达,却期望将自己的政治才能发挥到地方州县,就此积累经验。于是他主动放弃京官之职,在出任淮南判官后,又主动要求外放到偏远的地区,历任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在这些地方,他逐步实践了自己的政治构想,政绩显著,为百姓所称道。

之后,王安石被朝廷委任为提点刑狱等职务,工作上也卓有成效,政声远播。宋神宗继位后,王安石得到重用,开始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业—熙宁变法。在宋神宗渴望富国强兵、中兴宋朝的情形下,他的变法方案得以推行。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全面主持和推行变法,包括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输法等。

然而,朝野上下的守旧派,有不少的反对声音,新法在推行时遭到了歪曲和抵制。在以曹太后为首的守旧派反对下,熙宁七年(1074),王安石被罢相;一年后,被宋神宗再次起用,但在吕惠卿等人的干扰下,旋又罢相,退居江宁。神宗去世后,保守派重新得势,新法被全面废止,王安石郁闷之下,病逝于钟山,追赠太傅。

在文学上,王安石也成就极高,他的散文论据严密,峻切精悍,逻辑性和实用性强,说服力高,是政论文的典范,名列“唐宋八大家”当之无愧;他的诗歌含蓄深郁、娴于典故,在北宋诗坛独具一格,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其词作虽然不多,但也有《桂枝香》等名作传世。

无论是在宋代政坛还是宋代文坛,王安石无疑都是一个重量级的人物。他所主导的熙宁变法,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变法图强的事件之一,虽然新法在推行中也出现了一些失误,而且在守旧势力的反对下最终归于失败,然而,王安石不畏天变、不法祖先、不恤人言的变革创新精神,还是非常值得我们尊敬的。王安石这个名字,也必将光耀史册,在历史的天幕中熠熠生辉。 Dlj51K4TLj2q0cw7bu2/fEqKzxfXwCGlo7SeQ52dUV8yT55wc78peGk7OycrKf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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