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给瓦格纳所作的序言中,我明确主张,构成人类基本形而上活动的,不是伦理学而是艺术,并在这本书的主要部分里,做了几个提示的陈述,大意是说唯有用审美的名词,才能证明生活的意义。事实上,在全书中我给所有过程赋予了纯粹审美的意义,不论是隐含的还是明显的。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说他是一个神,最高艺术家之神,与道德无关,不顾一切地从事创造和破坏,无所关心地在他所做的或不做的事情中表现自己,凭借自己的行为摆脱由于富足和内在矛盾倾向所带来的困扰。
这样,在每一刻中,都使世界表现为神所具有的精神紧张和不断松懈,为那只能通过幻象获得解救的伟大受苦者投出一种永远新奇的幻影。我们固然可以立刻排斥这个艺术的形而上学,把它看作闲谈或诳语。然而,它早已在它的主要特点中预示那极不信任和蔑视的精神,后来这种精神极力反抗任何一种对生活作道德解释的企图。
在这里,我们也许是历史上第一次发现,一个处于“超善恶”的悲观主义:一种为叔本华终生猛烈攻击的“立足点的错误”,一种不把伦理学摆在唯心论者所谓的现象中,而摆在了“虚幻骗人的东西”中的谬误。从这个观点来看,道德变成一种为达欺骗目的的单纯捏造物,充其量只是一种艺术的虚构。如果从最坏的方面说,它是一种侵害的欺诈。
这个反道德倾向的深度可以借我对基督教所持的谨慎和敌意的沉默而加以估计,基督教是伦理学方面曾经产生过的最过度的变异形式。我在那几页中所提出的对世界强作审美的解释和说明,把它们置于与基督教理论相反的一端,而基督教理论乃是一种在主旨上服务于道德的,使用抽象标准的理论。例如上帝的绝对真理,这种真理将所有艺术都丢弃在虚伪的领域,而在这样做时,也表示反对艺术。
我时常强烈地感觉到那个观念和价值系统中所含有的对生命的猛烈仇视,我也感觉得到,为了符合它的各种前提,这种系统痛恶艺术。因为艺术与生命都是完全依凭光学法则,依凭观景和幻象的。通俗地说,两者都依凭必然的错误。自始以来,基督教就使生命自我嫌恶,只是这种嫌恶以伪装的姿态出现,以所谓“另一个”和“更好的”生命观念来装饰。
这是对“世界”的一种厌弃,对感情的一种诅咒,对美和情欲的一种恐惧。这是用来诽谤人生的一种超越。这是一种渴望,渴望消灭一切努力直到最后的安息为止。所有这些曲解,加上基督教所谓“除道德价值以外全无用处”的那种不妥协的主张,经常使我觉得这是“毁灭意志”所采取的一种最危险、最邪恶的方式,无论如何,也是一种病入膏肓、阴郁、疲惫以及生物由于缺乏阳光而变苍白的象征。同时,通过伦理学,尤其是基督教的绝对伦理学得知,生命永远是错误的,所以我们就会很自然地说,我们必须把它覆盖在重重轻蔑和不断否定之下;我们必须把它看成不仅不值得我们期望的对象,而且其本身也是绝对没有价值的。
另外,说到道德问题,道德不可能是否定生命的意志吗?不可能是一种隐秘的破坏本能吗?不可能是一种诽谤的原则吗?不可能是一种减缩的动力吗?不可能是完结的开始吗?不可能是“最大的危机”吗?于是在那些日子里,在这部问题书里,我的生命本能与伦理学对抗,并且建立一种激烈的倾向于审美的相反理论,来对抗基督教对生命的诽谤。但这还需要一个名字。由于我是语言学者,也就是说由于我是一个研究文字的人,所以我非常随意地以一个希腊神之名即狄俄尼索斯为它命名,谁又能知道反基督者的真正名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