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同治年间,燕京市上有一乞丐,人称之为“糊涂叟”。年纪六十岁左右,须眉皆白。沿街乞讨,得钱便去爆竹店买爆竹燃放。无论冬夏,都是那一身衣衫,不冠不履,若痴若狂,故有“糊涂叟”之称。行乞时,身带一只葫芦,食用之物皆放入葫芦之中,因此又向人自称“葫芦叟”。有人怀疑他是神仙;向他求道,他说:“我非仙也,况且自古无神仙,言仙者都是欺人之谈。”有人说他曾为山西某县县令,因刚直触怒上司,屡遭羞辱,欲置之死地,只好弃家逃遁。他则说:“弃骨肉而图自全,我不为也。”有人说他原是山东某地人,少有才名,后屡试不第,愤而至此。他则说:“我没有什么才名,况且有德才者不遇于时本是常事,没必要为此而激愤。”有人问他为什么得钱即买爆竹燃放?他回答说:“惊他人的梦。”问他住在哪里,他回答:“随处是家。”问他带的葫芦有多重?他回答说:“此闷葫芦,不可使你们知道。”当时朝政日非,“糊涂叟”慨然曰:“天下将乱了,此处不可久留!”不久,人们再也见不到他了。三年后,便发生了庚子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