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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短的诉状

民国五年,陕西长安一妇女向县长递上一纸诉状,只有十二字:

夫死,无嗣,翁鳏,叔壮,该不该嫁?

县长尹常林批准改嫁,判决只有一字:“嫁!”这也许是最短的民事裁决书了。 GrlYvFxEGmbJ+CO/FUTlr1gkgvO2BFREF1KgNyBeVr5skdMwdBfZmUXMQhn/d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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