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奴隶制走向崩溃,中国社会出现了第一次大震荡,政治形势的急剧变化使春秋各国、尤其是春秋五霸的选拔人才制度迅速确立起来,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齐国的三选制。
管仲像
公元前7世纪,齐桓公执政,任管仲为相进行改革。管仲首先提出选拔优秀官吏的三选制。其具体做法就是:先由地方举贤(一选);齐桓公亲自接见,根据面视与问策,决定任用与否(二选);然后将所选官员再让各部门长官考察。在实践中加以考察,优秀者给以重用,平常者去之(三选)。凡经三次审选,政绩最优者升为上卿,由普通的士直达将相阶梯。这种破格选拔要求很严格,并且规定了一定的标准:劝勉国事有功无过的,为上等;从政有政绩,且田野土地多不荒废,办狱案严肃认真的,列二等;劝勉国事有功且又有过者,从政有政绩,但能力偏低,田野多荒芜,办案又轻忽者,一律为下等。这一标准打破了西周的贵族世袭制度,齐国也因此得到了一大批奇才异士,终于成了春秋第一霸。这种选拔人才的方式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在当时的时代也不愧为一个巨大的进步。
齐国的三选制度对楚、秦诸国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楚国打破常规,不论出身贵贱,凡有治国之才者均被重用,也很快富强起来,并成为势力显赫的春秋霸主之一。秦仿效齐的做法,以贤为宝,唯才是举。秦穆公由于勤求贤达,选拔了百里奚、蹇叔、由余等人为将相,使各种人才集结于秦,终于形成争夺春秋霸主地位的强大势力。始于齐国的三选制度,经楚、秦进一步发展,成为不同于夏、商、周三代的任用选拔制度,为建立新型的选任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严格意义上讲,乡举里选实际上就是一种荐举制度,只不过这种荐举是在贵族的基层组织乡、里(闾)进行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制度逐渐被察举制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