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兄长卖国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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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1月16日晨,秋天的南京路上行人已逐渐稀少,残缺不全的路灯散射着惨淡的光亮。
在南京的东大街上,一辆警车呼啸而来。车内,押着一位中年囚犯,他身着西装,神色显得憔悴,目光呆滞地注视着车外飞驶而过的景物。他,就是当代著名作家周作人。
突然,警车减速,随即刹车停住。周作人的身子不由地随着惯性朝前一扑,他急忙用手抵住车厢板,正在惊诧时,警车外传来了一阵阵口号声:
“绞死汉奸周作人!”
“严惩汉奸周作人!”
……
随着连续不断的口号声,周作人透过车窗玻璃看到几百名青年学生手举着标语,拦住了警车的去路。
周作人脸如死灰,身子不由得颤抖起来,蜷缩在车座上不敢动弹。
警车上的警笛不停地凄叫着,但挡路的南京中央大学的学生们仍不肯退去。直到警方又调来数辆警车和摩托车队,才将这些学生驱散。
周作人的堕落与受审,在当时的中国、在当时的文坛引起很大的震动。除周作人的哥哥鲁迅是坚定的反帝反封建的斗士这一亲属关系外,周作人本人复杂曲折的变化经历也引起人们深思。
周作人与其哥哥鲁迅一样,受过高等教育,其才华学识在当时的中国属一流行列。当代著名文学评论家冯雪峰曾这样评论他:
“周作人是中国第一流的文学家,鲁迅去世后,他的学识、文章,没有人能相比。”
然而,哥哥鲁迅是世人称道的民族英雄;弟弟周作人却沦为人类不齿的汉奸!同胞兄弟为何会出现这样迥然不同的结局呢?
除思想不同外,还与周作人本人的气质与家室有关。
抗日战争爆发前,周作人在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任教。抗日战争爆发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组成联合大学,迁往云南昆明,后来称之“西南联大”。当时,多数不甘做亡国奴的教职员工随校离开北平。而周作人却以“赘累太多”为理由没有南下。
周作人的妻子是日本人,名叫羽太信子,这位受过日本高等教育的女子,对中国民族文化有深入的研究,性格也温顺,周作人是在日本留学时与她结识的。日本法西斯侵略中国,身为日本人的羽太信子对此是反对的,为丈夫着想,她曾劝周作人离开北平。
但周作人却认为自己系一文弱之人,手无缚鸡之力,抗日能有何作为?妻子是日本人,留在沦陷后的北平,日本人总不会不给一点情面吧!由于学校迁移,他没有薪水,只得靠旧时的积蓄度日,每日埋头在他的“苦雨斋”里写小品,作起“隐士”了。
他想“隐”,日本人却不让他“隐”。1937年12月,日寇羽翼下的伪华北临时政府在北平成立。汤尔和任伪教育部长。汤与周作人是浙江同乡,为此竭力催促周作人出山。
周作人知道此事非同小可,内心疑虑重重,虽汤尔和再三敦劝,他仍没前往就职。
日伪当时没能拉到周作人,革命的正义力量也没能拉动他。1938年5月,日本的“报国文学会”和日寇刺刀监护下的“中日文化协会”在北平举办了“更生中国文化座谈会。”周作人出席了这次会议,并且讲了话。他的讲话由日本的报纸登出,消息传回国内,引起全国震惊。
武汉文化界抗敌协会立即通电全中国文化界,指出:
“周作人及其他参加所谓的更生中国文化建设座谈会的诸汉奸,应即驱逐出我文化界,藉示精神制裁。”
而茅盾、老舍、郁达夫、胡适、丁玲、夏衍等著名作家则想再拉周作人一把,由老舍倡仪,楼适夷起草,共18位作家联合署名,发表了一封致周作人的公开信。辞意恳切,诚意灼人,信中说:“惊悉先生竟参加日寇在平召开的座谈会。先生此举,实系背叛屈膝之恨事,凡我文艺界同仁无一不为先生惋惜,亦无一不以此为耻。先生在中国文艺界曾有相当的建树,身为国立大学的教授,复倍受国家社会之优遇尊崇,而甘冒此天下之大不韪,贻文化界以叛国媚敌之羞,我们虽欲格外爱护,其如大义所在,终不能因爱护而昧却天良。”
周作人拿到信件,当晚和妻子羽太信子磋商。羽太信子出于正义感,对周作人说:
“离开北平吧,不去昆明,先去西安居住也行!”
周作人凄然地说:“中日战争不会就此结束,西安怕也保不住!”
羽太信子想了想,仍是提醒丈夫:“你已经一脚下水,文化界议论哗然,如再不撤离,日本人请你出任职务,你就是最后丧失气节了!”
周作人听罢身子不由一震,垂下了头,一会儿,他声音缓缓地说道:
“气节?中国历史上有多少重气节而轻生命的仁义君子,名声威而建树微,徒有气节而无事功,有时也足以祸国殃民。”
羽太信子不再说话,她把老舍等18位作家的信收起来,锁进了书柜。周作人在一旁对羽太信子说:“留在北平吧,全家一19口老小,怎么能够长途流离颠沛呢?事到如今,我只有尽全力维持咱这一家人了!”
羽太信子见丈夫眼里已充满盈盈泪水,头深深地低了下去。
这一夜,周作人久久不能入睡,他想起许多,他或许想到了未来的结局,妻子把18名知己的信件锁进了书柜,也把他周作人的灵魂锁进了书柜。
过了些日子,周作人在出门的路上突然遭到一个戴着口罩的男子的袭击,那人朝着周作人掏出手枪,第一颗子弹击中了周作人胸膛,却打在铜钮扣上,弹头改变方向擦胸而过,周作人仅皮肤被划伤;那人正要开第二枪时,周作人的车夫扑上前去,子弹击中了车夫。周作人见状高呼救命,那人慌乱中朝周作人又开一枪,随即逃窜了。
最后一枪没有打中,但周作人的车夫已倒地身亡了。
行刺事件发生后,日伪警察即来侦询,咬定是“抗日分子”谋害周作人。派了三名侦缉队员常住周作人家,连他外出时也有一人跟随,周作人基本失去了自由。
这次行刺,使周作人感到恐慌,他慢慢琢磨出是日本人一手策划的,终于,在事件发生十余天后,他接受了伪北平大学的任命,出任伪北大图书馆馆长之职。
从此,他在伪政权的泥淖里越陷越深。
在敌伪期间,周作人作为各种伪刊的撰稿人,写下大量的散文,出过不少集子,发表了不少言论。他这时期的散文,除了少量回忆文章外,大量的是抄录旧书,不少是美化汉奸政权和侵略者,宣传“东亚共荣”的。
1940年3月,汪伪国民政府成立,北平的伪临时政府解散。另设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汤尔和任该委员会的教育总署督办。11月,汤尔和病死,汤在临死前极力推荐周作人继任。到了1941年1月,周作人接任了这一职位。同时还兼任“剿共”委员会委员,新民总会会员。当年的4月,他以教育督办的身份出访日本。
1942年5月,为庆祝伪“满洲帝国”成立十周年,周作人竟同汪精卫一同赴“满洲国”访问,在长春拜会了溥仪。更严重的是他在出任伪华北新民青年团副统监时,曾身着日本式军服,戴着日本式战斗帽,陪同正统监王揖唐检阅了在天安门前举行的分列式。一个文人如此蜕变,真是令人可悲可恨。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在全国人民的压力下,国民党当局从9月份起开始肃奸。周作人自然被列入大汉奸名单内。
周作人当时住在北平市内。日寇投降时,他也和其他汉奸一样,惶惶不可终日,但又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过是一个评论作家,又有点名气,在汉奸政府里担任的职务也非要职,或许蒋介石政府能网开一面,放自己一把。就这样,周作人在愁眉苦脸中度过了一日又一日。
1945年10月6日,周作人接到了一张由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荫泰署名的请柬,上面写着:“敬备菲酌、恭请光临”几个大字。地点在兵马司胡同1号原华北政务委员会经济总督办汪明景的住宅。
6日下午5时许,周作人来到了汪宅,其他一些知名汉奸也陆续到达。晚8时,宴会正式开始,也就在这帮大汉奸们举起酒杯时,戴笠带手下的军统局特务们突然光临了。周作人与其他汉奸一同被铐了起来。当夜解往炮局监狱。
周作人在北平被关押了约半年,1946年5月26日被押解到南京。6月17日,国民党政府首都高等法院检察官以汉奸罪对周作人提起公诉,周作人从此站到了被告席上。
11月16日,首都高等法院以“共同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判处周作人有期徒刑14年,褫夺公民权10年。
判决书在认定周作人犯罪事实和判决理由后指出:
“被告在各大学执教历有数年,国人受其熏陶者不知凡几;又有相当学识,过去著作不少,国人对其景慕者亦不知凡几。居领导民众之位,负最高学府教育之重任,宜存大无畏之精神,坚持到底,保全名节,以扶民族之正气。及意薄弱,一经遇刺,即变节附逆,只图个人偷生苟安,不顾国家民族利益,不能不负刑事上之责任。综合各种情状,应予减处有期徒刑14年,并褫夺公民权10年,以维法纪而昭平允。”
审判长读过判决书后,问周作人:“周作人,你对本庭宣判全面接受吗?”
周作人没有回答。
审判长又问一声:“周作人,你准备上诉吗?”
周作人还是沉默无语。
于是,审判长宣布退庭。
走出审判庭楼道,立刻有许多记者围上来,纷纷向周作人提出问题,他仍是板着脸,一声也不吭。
回到了监狱,周作人的心情稍稍平静一点。沉重的铁栅门关紧了,冰冷的铁锁一动也不动地垂挂在眼前,像是一个冷面法官在盯视着他。他感到呼吸不畅。
看守那威风的皮鞋声响起,走到周作人囚室门前停住了,随着铁锁哗啦一下取走,门被拉开,看守领着一个人走进来。
看守的声音:“周作人,有人找你,只许谈10分钟!”
周作人已经认出来者是何人。多么熟悉的面孔,原先也曾是同事!来人就是前辅仁大学文学院院长沈兼士。
沈兼士与周作人同是大学教授,政治上走的是另一条道。他在日伪统治时期继续留在北平,从事国民党地下工作,日寇投降后他成了国民党政府的接收大员。
沈兼士摘下雪白的手套,和周作人握了握手,充满关心地说:“周君你受委屈了,你也不必为《中央日报》那篇尖刻的杂文伤情,世人各有所见嘛!”
周作人知道沈兼士说的是发表在《中央日报》上的题为《“秦桧”下狱,天理昭然》的文章,这篇文章狠批了周作人的文章与人品,写得鞭辟入里,对审判周作人起了舆论的催化作用。
为何把周作人比做“秦桧”呢?因为周作人曾经在日伪统治时期为秦桧翻案,他写过一篇《苦茶随笔:关于英雄崇拜》的文章,文中说:“中国往往大家都知道非和不可,等到和了,大家避难回来,却热烈地崇拜主战者,颂岳飞而骂秦桧,称刘永福而痛骂李鸿章,皆是也。”
周作人的这篇文章是为了给自己丧失气节投靠外寇的丑行找人情法理上的所谓根据,也是自欺欺人。找到“根据”了,企图保持心理平衡,在他人面前振振有词,这也是文人的劣根性表现。
周作人要翻秦桧的案,自然遭到大多数中国人的批驳。
沈兼士又从口袋里摸出一份上海新出的杂志,翻至其中一篇送给周作人看,说道:“你看看这一篇,大家还是同情你的!”
周作人接过一看,文章标题是《周作人服务伪组织之经过》。文中某些段落已被沈兼士用红笔划阅,如有一段这样写道:
“汤尔和在临终前,即属意于周,各方亦盼周氏出任,较为妥善。日方亦以周氏为权衡之目标,力请周继。周始终表示消极,声言难当大事,结果,以势之所趋,为环境所迫,无法摆脱,只好迁就。”
周作人看到这里,顿时眼眶湿润,对沈兼士说:“这是我的心声啊!沈君,我有难言之隐衷啊!”
沈兼士声音低沉地说:“我已联络了教育学院院长张杯、教授董洗凡、北大校长胡适、教授俞平伯等14位人士,准备集体呈词,要求法院对周君一案进行复审。”
周作人的眼泪落了下来,他忙用手帕去擦,抽泣地说道:“诸君为拯救周作人,恩德如山啊!”
沈兼士又说:“请你冷静地回忆,在‘七·七’事变后,因家事拖累不能离开北平,北大承认你为留在北平的在职教授,委托照顾北大校产,后来出任教育督办,目的是为了维护华北教育作具体事务。”
周作人有些感激地望着沈兼士,点了一下头。
沈兼士交待一句:
“明天早晨有律师来访。”
这位勇于替周作人辩护的律师名叫王龙。他曾是周作人的同学,他明知周作人是汉奸文人,举国皆骂,但念同学之谊,又觉得法庭判周作人14年徒刑过重,就不怕众人议论,出来为周打官司了。
文人当律师,自有其特点,这就是充分运用自己手中的笔。王龙专门写了一篇《知堂之狱》的文章替周辩护。他在文章中恳请法院看在周作人生平恬淡无意,开文艺之先河,明儒者之正统的份上,为国惜此才,放其归山阴故里,俾得从容著作,恭颂天下太平。
王龙的这种辩护恐怕是比直说周作人无罪或少错之类的话有力得多了。
过了两天,王龙又来探访周作人,将重新拟好的上诉书交与周审查。不料,周作人将抄写整齐的上诉书搁置一旁,神态黯然地说:
“放弃吧,不要再招人怨骂了!”
王龙吃了一惊,忙问:“怎么回事,你难道承认法院目前对你的判决?”
周作人垂下了头,说:“我罪有应得!”
王龙越发不解了,面前的周作人从受审到初判,一直对加于自己头上的某些罪名不服,一再希望执法人员“赐明鉴”,不停地搜集各种有利于减刑的证据。为何突然低头认罪了呢?他又问:“你不上诉,那就要坐14年牢狱!”
周作人仍垂目说道:“既然有罪,坐长坐短都是一样了!”
王龙喊叫起来:“这不是你周作人所为,为何要撤诉!”
周作人长叹一声道:“我问心有愧啊!”
原来,就在昨日,他的心灵受到一次强烈的震撼。
昨天,周作人拖着疲惫的双腿在狱室里散步,突然,铁栅门启动,狱警领着一个风尘仆仆的年轻人走进狱室。
狱警指一下周作人,对年轻人道:“他就是周作人,你们谈吧,不要超过10分钟!”狱警离去后,年轻人向周作人作自我介绍:“周先生,我是武汉警察局书记陈力,受一位已经牺牲的朋友之托,给你送封信!”说完,他从衣袋里取出一封已经被监狱当局审查过的信件,交给周作人。
周作人展开一看,多日压抑的心被强烈地撞击了一下,燃起了难以熄灭的烈火。
信是周作人从前的学生谭天词用鲜血写的,周作人清楚地记得谭天词的形象:中等身材,面容英俊,学习用功,是周在北大教授日本文学时很赞赏的学生。
血书写道:“周作人老师,你是我最爱戴的一位作家,我现在已从军抗日了,尽管我的军旅生涯很短,但已经同日军作战多次。不幸的是在南京会战中,我们二十七军全军覆没,军部及下属将士六千余人被日军俘虏。我目睹我的战友们一身伤痕,凛凛寒风中单衣破碎,以稻草裹身,最后被日军集体枪杀,我们军部诸位无不惨然泪下。我们发誓绝不降敌,也许我明日就将离开人世,我写了这次大屠杀的数篇笔记,托陈君密藏,日后交与先生,充作先生研究日本文化的资料,也是不幸中的一幸……”
周作人垂下了头,泪水已经盈满眼眶。许久,他抬起了头,愧疚地对陈力说:
“谭天词找错人了!那些笔记你先保存着,以后交到中央文史馆去,我周作人此生再也无颜理论抗敌资料了。”
陈力惶然无措,看着周作人痛苦的脸上一双失神的眼睛,还想再说几句,狱警走过来把他请走了。
……
王龙听了周作人的讲述,陷入了沉思,过了好一会儿,低声地说:“上诉也是为了早日结束过去,早日出来为社会做些好事,也能将功补过啊!”
周作人无限感慨地长叹一声。
南京最高法院收到了沈兼士等人的联名呈状,接受了周作人的上诉书,对周作人汉奸案进行复审。认定周作人应负汉奸罪责自无疑议。认为周作人在伪职内聘用日本人为教授,改编中国教科书,推行奴化教育等方面均有充分表现,有言论、有行动可证明。
对于周作人在任伪职时所著的《中国的思想问题》,虽难证明其为贡献敌人统治中国之意见,亦系代表在敌人压迫下伪政府所发的呼声,它并不因日本文学报国会的反对而能解免周作人的通敌罪责。
最高法院认为周作人在伪职期内保存校产、图书及营救国民党地下工作人员,经多方证明属实。虽因意志薄弱,变节附逆,但其所担任之伪职偏重于文化方面,究无重大恶行。故将原判处有期徒刑14年改为10年。
此时是1947年12月。
周作人在南京老虎桥监狱里服刑,一直到1949年1月被交保释放。
国民党政府逃向台湾时,把周作人丢在大陆上,他此后一直住在北京,1967年5月病逝。
由民众呼吁为某一个汉奸减刑,这在南京大审判中是罕见的,如果说这也算是“干预”审判的话,那就说明民众心中都有准绳,量刑的孰重孰轻自有分辨。同时也昭示人们:要多做好事,少干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