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皇律》的制定始于隋文帝开皇元年,于开皇三年定型并颁行天下,共12篇,500条。《开皇律》参照《北齐律》修订而成,是唐初立法的主要蓝本,其中所确立的篇章、结构、规模以及“十恶”制度、“笞、杖、徒、流、死”刑罚体系等都为唐代立法所沿用。 rI5TZk+BdSxoIm4cMY+U5wu3qAJqSmlqasvOdeRZym8sAgdVMvTLHLQvbY2LqO3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