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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偶然相逢

又到了一年中的九月份,新的学期又开始了。初秋的天气,已经颇有些秋高气爽的感觉了。

下午三四点的D大校园,绝对是男生们的天下,特别是操场附近,女生寥寥无几,清一色全是短发,是短衣短裤的男子汉云集的世界,篮球、排球、足球……到处人影晃动,气氛热烈,他们玩得不亦乐乎。

有两个男生,大概是刚刚运动过后,脸上还微微出着汗,将外衣随便搭在地上,并排倚坐在一棵梧桐树下,一边喝着饮料,一边聊天。

间或有女生走过,两人闲闲地,有时看上两眼,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突然,两人中的那个有些胖胖的娃娃脸男生看着不远处,捅了捅另一个:“喂,宋聿,快看,冰山美女来了。”

宋聿有些意兴阑珊地抬头一看,就看见一个身材颇为纤细的女生朝他们所在的方向走来。

“什么冰山美女?”他有几分不耐烦。这些沉不住气的小男生就是幼稚,恐龙在他们眼里都是美女,只怕来一头猪,都是双眼皮的。

娃娃脸男生一脸惊诧不已的样子:“你怎么连D大鼎鼎大名的冰山美女陆潇潇都不知道咧,学姐可是才貌双全的资优生,今年刚念管理系的研究生呢。”他摇头又晃脑,“只可惜啊,冰山太冷,冻死‘无数英雄竞折腰’。”

宋聿颇为不屑地哼了一声,从小到大也算见多识广的他,生平最烦的就是这种众人口中传颂的人物,传到后来面目全非不算,连自己恐怕都会被传言完全催眠。

不过,下意识地,他仍然抬起头来打量了一下这个女生。

目测一米六五的标准身高,长发披肩,头发倒的的确确可以去打广告,但是否天然尚不可知。这个年头,假货太多,什么正离子烫,负离子烫的,人人都可以去做洗发水广告明星的梦。

她的头略低着,静静地走着路,看上去倒是一副顺眼的样子,秀秀气气的,但是,神情中倒的的确确带着一种“请离我十米远”的无声警告。

只是抱歉,她这种类型跟他不合,于是,他低下头,淡淡地说了一句:“我对老女人没兴趣。”

陆潇潇一路走着,盘算着走过操场,到西边拐角处第二家店的楼上去买龟苓膏——她的最爱,吃了这么多家,就数这家最好吃,一定是有什么祖传秘方。以后等她失业了,一定去申请个加盟连锁,和被她一路拖下水,逐渐也好上这口的默默一起开店,意气风发地去狂挣消费者的钱。

默默原名叫万晴,从小到大都以沉默寡言而为人所熟知,由此得了这个实至名归的绰号。但自打万晴同学从本科到读研都和陆潇潇同学共处一个宿舍以来,大一那年,不知道从哪天开始,一夜之间,就突如其来的发展到与潇潇不拘时间、不拘地点,无话不谈,每谈必欢,实在是大大地有负“盛名”。

刚走到操场边,潇潇一眼就瞥到梧桐树下坐着两个小男生,也就是大一大二的样子吧。其中一个又兴奋又神秘地对她指指点点。她不以为意,这种眼光见得太多太多了。她闭着眼睛都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无非是“陆潇潇,冰山”或再加两个字“陆潇潇,冰山美女”。天晓得她在闺中密友和亲亲老妈等最亲近的人面前有多疯狂,有多不矜持。但是,如果这个外号能帮她多冻死几只苍蝇的话,她一点都不介意,而且,最好是从侏罗纪元年就开始结冰的冰山。

于是,她不动声色地继续向前走。

这是她多年磨炼出来的定力。

然后,她就听到一个年轻漠然而冷淡的声音:“我对老女人没兴趣。”

潇潇听得十分清楚。

她心里微微诧异,才二十二岁就被称为老女人,是她太落伍还是这世界变化得太快?

她一定是最近忙着练功,不晓得“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她下意识地打量了那个小男生一眼,他也正在看她。这个男生年轻,顶多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吧,但是,他的神态中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成熟、漠然和不羁,还有些微的轻慢。这实在不像这个年纪的小男生应有的样子。

不过,与她无干。太平盛世,年满十八岁的合法公民都应该有充分的话语权。她略略侧过脸,继续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走了老远,她都能感觉到,那个方向,那种带着说不出的轻慢的眼神还是一直在看着她。

自从她大一得到那个千年不变的外号,再加上一直以品学兼优、才华出众的资优生闻名D大以来,似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用这种眼神看她了。但是,凡事必有例外,不是吗?

她耸耸肩,一个小男生而已,于是继续前行,奔向龟苓膏的光明所在。

等到她买到了龟苓膏,一路悠闲地逛回到宿舍,老妈的夺命连环电话在等着她。

人人都说陆潇潇是D大鼎鼎有名的冰山美女,但是,比起她那个身为知名专栏作家的老妈从珊女士来说,她实在还远不够瞧的。从珊女士不仅外貌比那个同名女明星要美艳N倍,而且学贯中西,才华横溢。十数年来她不仅身兼多家报纸杂志的专栏作者,字字珠玑地和广大读者讨论各种大到人生哲理,小到家长里短的话题,间或还上访谈节目客串,在D市文坛也算颇有声名。

只不过,一直以来,从珊女士写文章用的都是笔名。再加上她和陆潇潇虽为母女关系,但两人一个长得像黛绮丝,一个像小龙女,相貌差异明显;且两人都还算比较低调,很是维护家庭隐私,因此,迄今为止,尚无人知晓大名鼎鼎的专栏作家微风女士和D大的陆潇潇同学是处于同一屋檐下的一家人。

陆潇潇一向都很佩服老妈,老爸早早去见马克思,一个女人,只靠手中一支笔,书山文径奋斗多年,独力抚养女儿长大成人,而且,日子过得比一般人还要好一些。

至少,她让潇潇不仅衣食无忧,从小各方面的才艺培养也是不遗余力,极其舍得下血本,务必要让潇潇站出去,从内到外,从头到脚,绝对不输给任何一个完整家庭的小孩。

而且,陆家现在所居的这套三室两厅面积宽敞、周边环境也颇为优雅的高层公寓,完完全全是老妈从珊女士一点一滴挣回来的,一分一厘都来得清清白白,堂堂正正,绝没有假手于他人。

这实在是极其要强的从珊女士。

现在,这个极其要强的从珊女士在电话里吩咐:“潇潇,周末回来一下,我有要紧事跟你说。”

陆潇潇习惯了老妈慈禧太后般言简意赅的口吻,也知道作家的脾气与常人有别,得罪不得,因此,爽快答应:“知道了,周末一定回来。”

电话那头仿佛很满意一般:“嗯,星期天我带你上街去买你想了很久的苹果iPod。”

陆潇潇且惊且喜。

老妈降尊纾贵地陪她去买MP3?天知道要想让从珊女士上一趟街比杀了她都难。

这里面有问题,而且,似乎还不小。

因为,家里一向有在陆家服务了十多年的刘阿姨在打理里里外外的所有家务,从来都不让从珊女士操半点心。

想当初,潇潇尚年幼时,从珊女士笔耕不辍,无暇他顾,家务活只得交由保姆打理。但是,作家的脾性和要求又不是一般人等可以摸得清,达得到的,所以,要求甚高且脾性有些异于常人的从珊女士效仿田教授,走马灯般换了二十八个保姆,曾经一度创下那个小小的介绍所历史最高记录,而且据说,迄今仍然无人能破。

只不过,最后还是在这个看似慈眉善目的刘阿姨面前,灰溜溜地、心悦诚服地败下阵来。

从此,无儿无女亦无牵挂的刘阿姨一举定乾坤,十五六年来,牢牢占据了陆家的第一把交椅。

就连陆潇潇,也是打小就觉得跟刘阿姨更亲一些。

因为,她不仅如举世称赞的菲佣般烧得一手好菜,举凡打扫卫生、小修小理、出门购物、谈心聊天等,均是一等一的能手级干将。

而且,她胜过菲佣的地方在于语言相通,交流无碍,使得从珊女士从一开始就不必以年近三十的“高龄”去恶补外语。

她实实在在是陆家当之无愧的精神领袖。

因此,电话那端的从珊女士吃准女儿心思,不惜加重砝码:“刘阿姨说,周末回来,给你做你最最喜欢吃的人参乌骨鸡汤。”

吃令智昏,陆潇潇小鸡啄米般地点头,方才心头的一丝疑虑很快抛之脑外。 o0lGAAI6tLWvA3ZEHdh4tjFQNHqhUQ2kvdE5BHArv5CJppBlUyxKir0hlHioQj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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