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周语上》记载,祭公谋父谏周穆王征犬戎时,曾经说到西周制度中祭祀规范与政治规范的融合: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
在这种祭祀权力与行政权力共同发生作用的秩序中,“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进而还有诸如刑罚、攻伐、征讨等严厉的政治措施,以保证天子的权威,“近无不听,远无不服”。祭祀权力是政治权力的象征,同时又是以政治权力提供保证条件的。
祭祀制度与政治品位制度同样,表现出鲜明的等级差别,即所谓“上下有序”的严格规范。《国语·楚语下》记载,观射父曾经向楚王这样谈到祭祀牲用所及:
祀加于举。天子举以太牢,祀以会;诸侯举以特牛,祀以太牢;卿举以少牢,祀以特牛;大夫举以特性,祀以少牢;士食鱼炙,祀以特性;庶人食菜,祀以鱼。上下有序,则民不慢。
这是关于祭品等级的规定。根据先秦典籍的有关内容并经考古资料证实,可以知道作为祭具的礼器的使用也有明确的等级规定。用鼎制度中使用三鼎、五鼎的“少牢”和使用七鼎、九鼎的“太牢”,也通用于祭祀活动中。用簋的数目,往往与列鼎相配合,其他有关盘、匜、壶等器的数目也都有相应的规定。
祭祀的规格和内容,也因政治等级的差别而有所不同。观射父对楚王说:
古者先王日祭、月享、时类、岁祀。诸侯舍日,卿、大夫舍月,士、庶人舍时。天子遍祀群神品物,诸侯祀天地、三辰及其土之山川,卿、大夫祀其礼,士、庶人不过其祖。
祭祀等级的差异,依然是为了有利于维护政治权力的等级制度,确定“上所以教民虔也,下所以昭事上也”的稳定秩序。
尽管祭祀方式、祭祀规格、祭祀对象都各不相同,然而社会上下对神的虔敬却是完全一致的:
天子禘郊之事,必自射其牲,王后必自舂其粢;诸侯宗庙之事,必自射牛、刲羊、击豕,夫人必自舂其盛。况其下之人,其谁敢不战战兢兢,以事百神!天子亲舂禘郊之盛,王后亲缲其服,自公以下至于庶人,其谁敢不齐肃恭敬致力于神!
观射父在楚王问“祀不可以已乎”时,答道:“祀所以昭孝息民、抚国家、定百姓也,不可以已。”接着说了以上这番话,最后,他说道:“民所以摄固者也,若之何其舍之也!”这种按照权力层次划分等级的祭祀制度,作为维护政治稳定的重要条件,是绝对不可以轻易废弃的。
《汉书·郊祀志上》说,祭祀制度等级最为严明的时期,是西周时期:
周公相成王,王道大洽,制礼作乐,天子曰明堂辟雍,诸侯曰泮宫。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四海之内务以其职来助祭。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怀柔百神,咸秩无文。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而诸侯祭其畺内名山大川,大夫祭门、户、井、灶、中霤五祀,士庶人祖考而已。各有典礼,而淫祀有禁。
此后,“世益衰,礼乐废”,“各有典礼”的秩序随着政治形势的动荡而被打破。当秦文化的影响逐渐扩张时,原本“缙绅者弗道”的另一祭祀系统占据上风,“及秦并天下,令祠官所常奉天地名山大川鬼神可得而序也”,其基本规范,依然是依据政治权力决定祭祀权力。汉承秦制,“始名山大川在诸侯,诸侯祝各自奉祠,天子官不领。及齐、淮南国废,令太祝尽以岁时致礼如故”。在诸侯国政权被取缔之后,祭祀权也随即统归中央。
据《汉书·郊祀志下》记载,西汉末年王莽专权时,屡次奏言改变祭祀旧制,“莽又颇改其祭礼”,以致“三十余年间,天地之祠五徙焉”。在传统史家看来,这是政治动乱的前兆,这种认识并不是毫无道理的。王莽又“崇鬼神淫祀”,在他统治的末年,“自天地六宗以下至诸小鬼神,凡千七百所,用三牲鸟兽三千余种。后不能备,乃以鸡当鹜雁,犬当麋鹿”。祭祀制度的纷乱多变,恰恰又与政治权力的窘困衰微表现出历史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