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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特殊情况下的母乳喂养

(一)不宜或暂时不宜母乳喂养的产妇

母乳无疑是大多数婴儿最理想的食物,但仍有一些特殊情况不宜进行母乳喂养。以往临床医生对某些患病婴儿或产妇不加分析,一概简单地停止哺乳,这是不恰当的。根据现代医学和营养学观点,首先应权衡哺乳对母婴而言的安全性和危害性,结合疾病对母婴身体健康的影响、产妇身心能否承受哺乳等因素做出正确选择。

产妇处于以下情况时,不宜或暂时不宜母乳喂养。

1.癌症

产妇患癌症需要进行化疗或放疗时,应暂停母乳喂养。

2.严重疾病

产妇患严重心脏病,心功能Ⅱ~Ⅳ级;严重肝、肾疾病;高血压、糖尿病伴有重要器官功能损害;严重精神疾病、反复发作的癫痫或先天代谢性疾病等。此时哺乳可能会增加产妇的负担,导致病情恶化。

3.传染病

如果产妇患有传染病,在急性传染期进行隔离时暂时不宜哺乳,如各类型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或其他流行性传染病等。这种情况下可以用配方乳代替母乳,并定时挤出母乳,以维持泌乳状态。待产妇病愈或传染期已过,隔离解除后,可继续哺乳。

4.吸毒或静脉注射毒品

如果产妇吸毒或静脉注射毒品,在戒毒前不宜母乳喂养,以免伤害婴儿。如果产妇单次服用咖啡因、阿片类药物或大量饮酒后,应建议产妇挤出母乳并弃去,使用其他方法喂养婴儿,等体内潜在的有害物质全部代谢排出后再喂哺婴儿。

5.HIV阳性的产妇

HIV阳性的产妇不宜母乳喂养。

(二)孕期有并发症的产妇

1.糖尿病

(1)母乳喂养对患糖尿病产妇的好处:哺乳时分泌的催乳素可以让产妇更放松并有嗜睡感,从而缓解产妇精神上的压力。分泌激素及分泌乳汁所消耗的额外热量可减少产妇治疗所需要的胰岛素用量,并能有效缓解糖尿病的各种症状,使许多糖尿病产妇病情好转。此外,母乳喂养也可以降低婴儿成年后患糖尿病的风险。

(2)糖尿病产妇的药物治疗

1)胰岛素治疗:因胰岛素的分子大,不会进入产妇乳汁。

2)口服降糖药:降糖药物进入乳汁的量也较少。母乳喂养时使用降糖药要谨慎,如果需要使用,最好在建立良好的母乳喂养后且新生儿体重增加理想,与家属和新生儿科专家讨论后,在监测新生儿血糖的情况下谨慎使用。

(3)糖尿病产妇母乳喂养注意事项:糖尿病患者容易感染各种病菌,母乳喂养期间要注意监测血糖水平,及时调整降糖药物的使用量,并注重个人卫生,保护好乳头,使其不受感染。

2.甲状腺疾病

(1)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哺乳期间适量应用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药物是安全的。首选药物是甲巯咪唑(MMI),每日20~30mg对于母婴是安全的。由于丙硫氧嘧啶(PTU)对肝脏有损害作用,可作为二线用药,每日300mg也是安全的,服用方法为在哺乳后分次服用,有条件者应定期监测婴儿的甲状腺功能。

需要进行放射性 131 I治疗时,应该暂时停止母乳喂养,定时挤奶丢弃,以免乳房肿胀。疗程结束后,检测乳汁中放射性物质的水平达到正常后,可以继续哺乳(或治疗结束2个月后再哺乳)。

(2)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产妇产后需要继续服用甲状腺素直至达到正常水平。甲状腺素进入乳汁的量极少,不会影响婴儿的甲状腺功能,因此,应用甲状腺素治疗的产妇可以进行母乳喂养。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产妇分娩的婴儿除出生后48小时至7天内(48小时至4天为最佳筛查时间)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外,产妇服药期间母乳喂养的婴儿也需要进行甲状腺功能监测。

产妇长期食用含碘的食物时,因碘分子量小,可被分泌入乳汁,从而也可能影响婴儿的甲状腺功能。偶尔服用保护甲状腺功能的含碘药物,不会对婴儿的甲状腺功能造成影响。

3.精神神经疾病

(1)精神分裂症:如果产妇患有精神分裂症,病情稳定时可以进行母乳喂养,但需找一个助手帮助产妇一起喂哺婴儿,以确保产妇不致忽视或伤害婴儿。如果产妇有伤害婴儿的意向或行动,则不建议实施母乳喂养。

(2)产后抑郁:先分析导致产妇抑郁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解除她的顾虑。如果产妇抑郁的原因是担心自己乳汁分泌不足,应该在喂哺时通过观察婴儿的吸吮和吞咽动作,给产妇以信心,让她相信通过频繁有效地吸吮,是可以增加泌乳量的。

(3)癫痫:患有癫痫的产妇在哺乳期可选用苯妥英钠、丙戊酸钠等药物治疗。苯妥英钠、丙戊酸钠经胃肠道吸收入血后约90%与血浆蛋白结合,发挥作用后主要经肝代谢,随尿液排出。苯妥英钠、丙戊酸钠进入乳汁中的量极低,很少会对母乳喂养的婴儿产生不利影响。患病产妇哺乳期禁用卡马西平、氨己烯酸及唑尼沙胺等药物。

无论产妇使用何种药物,均应密切观察婴儿的精神状态,有条件者可对其血清中的药物浓度进行监测。如果产妇病情不稳定,应停止母乳喂养,并将产妇和婴儿隔开,这样既保证了婴儿不受抗癫痫药物的伤害,也可保证产妇病情发作时不会给婴儿带来危险。

(三)产后有并发症的产妇

1.产后出血

产妇出现产后出血,在生命体征平稳后,若产妇能够并愿意进行母乳喂养,可在助手帮助下进行。母乳喂养有利于子宫收缩,减少出血。产妇要注意休息,防止过度疲劳。

2.重度子痫前期(子痫)

发生子痫的产妇产后可以进行母乳喂养,哺乳过程中催乳素的释放可让产妇有嗜睡的感觉,利于休息。在监测产妇血压及病情的同时,鼓励与婴儿同步休息。为防止产妇过度劳累,可安排助手协助照顾婴儿。

3.剖宫产

剖宫产的产妇返回病房后,鼓励其尽早让婴儿吸吮母乳,因为除了获得初乳外,还可以使产妇体内有益的微生物菌群经乳汁进入婴儿肠道,增强剖宫产婴儿的免疫功能,减少感染风险,为成功的母乳喂养奠定良好的基础。

产后麻醉作用尚未消失时,产妇可采用仰卧位,婴儿在产妇的一侧俯式吸吮乳房。待麻醉作用完全消失,产妇可在床上活动时,可采用侧卧位喂哺婴儿。24小时后产妇可以离床活动,可采用环抱式方法喂哺婴儿。 6YxcnNu25/JrVB8gTzPzjD3Z1rajxybiWRc4AfIyudGmoY9Uax+PI5tJiVERlh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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