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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研究的四種關係

中國古代小説的文體研究早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就引起了小説研究者的注意,如魯迅《中國小説史略》頗多關注小説文體的演進,提出了不少小説的文體或文類概念,對後世的小説研究影響深遠。胡懷琛《中國小説研究》單列專章《中國小説形式上之分類及研究》,將古代小説劃分爲“記載體”、“演義體”、“描寫體”、“詩歌體”四種體式。 鄭振鐸《中國小説的分類及其演化趨勢》則將古代小説分爲“筆記小説”、“傳奇小説”、“平話小説”、“中篇小説”、“長篇小説”五種形式。 而日本學者青木正兒在其《中國文學概説》中提出了“筆記小説”、“傳奇小説”、“短篇小説”、“章回小説”的小説文體概念。 可見小説文體之分類已在當時成爲小説研究的重要内涵,并形成了相對統一的區分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的核心概念。雖然這些概念折中於傳統與西學之間,帶有明顯的西方小説痕迹,如“短篇小説”、“中篇小説”等,但畢竟爲後世的小説文體研究奠定了基礎,一些在後世小説文體研究中已然固定的概念如“筆記小説”、“傳奇小説”、“話本小説”(“平話小説”)、“章回小説”等在此時期均已出現,且逐步爲學界所認同和接受,成爲中國小説史研究中約定俗成的概念術語。小説文體研究在以後的小説研究領域中曾經歷了一段頗爲漫長的沉寂階段,在相當長的時間内,古代小説研究主要沿著作家作品考訂、思想藝術分析、題材類型和創作流派研究等方向展開,文體研究主要停留在篇章體制特徵的介紹層面。學界重提小説文體研究大致是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其因緣主要有二:一是觀念的改變,學界反思以往“重内容輕形式”的研究格局,文體研究重新成爲大家關注的重要對象;二是西方小説研究“文體學”、“叙事學”等理論方法的引進。兩者合力促成了中國小説史研究從題材引向了文體,開拓了中國古代小説研究的視野和領域。如石昌渝《中國小説源流論》、董乃斌《中國古典小説的文體獨立》等專著均有開創之功。 同時,小説史研究中還出現了一批分體小説史專著, 但這些分體小説史或主要羅列作家作品,或主要概括幾個發展階段的創作態勢、題材主題、藝術特色,并未把小説文體從整個創作中獨立出來加以考察,只是以“分體”的形式按照傳統研究思路撰寫小説史。進入新世紀以來,小説文體研究有了長足的發展,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出現了一批明確以“文體研究”爲標目的小説研究論著, 相關論文更是舉不勝舉,借鑒西方“文體學”、“叙事學”理論研究中國古代小説文體也呈興旺之勢。所有這些都説明了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研究已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梳理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研究的歷史脈絡,我們認爲,小説文體研究的進一步深入或許還需解决三個問題:“細化”、“深化”和“本土化”。具體而言,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研究應著重處理四種關係:“中”與“西”的關係、“源”與“流”的關係、“動”與“静”的關係和“内”與“外”的關係。以下我們分而論之。

一、“中”與“西”的關係

中國古代小説研究“中”與“西”的關係問題乃“老生常談”,但却又無法“繞開”。這是晚清以來一直延續、至今仍未能解决的問題,影響了一個世紀以來中國小説史學科的生成和學科内涵的構成。其中有兩個方面最爲人注目且影響深遠,一是關於“小説”的觀念,二是關於小説的研究方法和價值標準。

經由晚清的過渡,中國古代小説研究建立了“現代”學術框範,開啓了“全新”的“現代小説學術史”,而所謂“現代學術”的建立和開啓其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小説研究的“西化”——以西方的觀念和方法從事中國傳統小説的研究。

一般認爲,現代“小説”之觀念是從日本逆輸而來的,“小説”一詞的現代變遷是將“小説”與“novel”對譯的産物。近代以來,小説之研究受日本影響顯而易見,其中最爲本質的即是小説觀念,而梁啓超和魯迅對後來小説之研究影響最大。經過梁啓超等“小説界革命”的努力,小説地位有了明顯的提升,雖然近代以來人們對傳統中國小説仍然頗多鄙薄之辭,但“小説”作爲一種“文體”的地位有了根本性的改變,“小説爲文學之最上乘”的言論在20世紀初的小説論壇上成了一個被不斷强化的觀念而逐步爲人們所接受。 而魯迅等的小説史研究更是以新的文學史觀念和小説觀念爲其理論指導,其中最爲主要的即是小説乃“虚構之叙事散文”這一特性的確立。故小説地位的確認和“虚構之叙事散文”特性的明確是中國古代小説研究形成全新格局的首要因素。這一新的研究格局對於中國小説史學科的構建意義是深遠的,其價值也毋庸置疑。但由此帶來的問題也不容忽視:將小説與“novel”對譯,其實只是汲取了中國古代“小説”的部分内核,它所對應的主要是元明以來的長篇章回小説。因爲“novel”本身就是指西方十八、十九世紀以來興起的長篇小説,它與章回小説有外在的相似點,如虚構故事、散體白話、長而分章等,故而如果僅將章回小説與“novel”比附而確認其特性和價值,尚情有可原。但問題是,20世紀以來的中國小説史的學科構建從一開始就“放大”了“novel”的比照功能,將其顯示的特性作爲觀照中國古代小説的準繩。

20世紀以來對於中國古代“小説”觀的認識基本順循西人的路數。但人們也無法回避“小説”在中國古代的豐富内涵及其指稱對象的複雜性質,於是探尋“小説”的語源及其流變成了學界綿延不絶的課題,尤其是近三十年來,考訂“小説”的文章充斥於報刊。但不無遺憾地看到,人們雖然承認了“小説”在中國古代的豐富與複雜,然西人的“小説”觀仍然是横亘在絶大部分研究者心目中一根無可逾越的標尺。要麼是從“進化”的角度梳理“小説”的流變,探尋其最終符合西人“小説”觀的發展脈絡;要麼便乾脆以“兩種小説觀”標目,認爲中國古代有小説家的“小説觀”和目録學家的“小説觀”,前者是指“作爲散文體叙事文學的小説”,後者“并不是文學意義上的小説”,“是屬於子部或史部的一類文體”,而其中之“分水嶺就是實録還是虚構”。更讓人遺憾的是,當人們區分了這兩類“小説”之後,研究的重心就自然轉向了前者,而僅將後者視爲“只是文學意義上的小説的胚胎形態”加以適當的追溯。 不難看出,在這種研究路向中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西人的小説觀。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當國人一個世紀以來熱衷於以西方小説觀念解讀中國小説時,海外漢學家對此却作出了無可奈何的解釋:“期望中國小説與其西方對應文類彼此相似的讀者,必然會感到吃驚。儘管翻譯家和漢學家慣常用‘novel’一詞稱中國的‘小説’,但這只是因爲没有更好的詞兒。”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處“小説”是指元明以來的章回小説,章回小説尚且與“novel”難以“彼此相似”,更遑論其他了。

研究方法和價值標準的“西化”在20世紀以來的中國古代小説研究中也是非常明顯。早在1905年,定一在分析中西方小説異同并以西方觀念評判中國小説時就説出了一句頗有經典意義的話:“以西例律我國小説。” 這一非常精確的概括不幸“一語成讖”,成了20世紀以來中國古代小説研究的絶好“注脚”。自晚清以來,“西學東漸”是中國古代小説在研究方法和價值標準上的“常態”,雖然“西學”隨時代變化而有不同,但“東漸”始終如一。如在晚清時期,西方小説理論是梁啓超等提倡小説改良、小説革命的“利器”,西方的小説價值觀和小説類型觀不斷輸入,成爲評判中國小説的基本語彙。“五四”時期,隨著西方“文學觀念”的引進,小説成爲純文學之一種(詩歌、散文、小説、戲劇),西方以“人物、情節、環境”爲小説三元素的理論在當時頗有影響,“西方小説理論的興盛,意味著對中國小説的批評從思想層面向文體層面的深入,而古代小説一旦在文體層面納入了西方小説的分析與評價體系,它要得到客觀的認識勢必更加困難了” 。30年代“典型理論的廣泛運用”,“表明以刻畫‘人物’爲中心的寫實小説被視爲小説創作中的‘正格’,而人物典型化的理論,環境與人物關係的理論,特别是恩格斯的‘典型環境與典型性格’的理論也成爲最有影響力的小説理論。這一理論在此後的幾十年中幾乎成了評價中國古代小説的不二法門,小説人物論也成了小説研究的主流” 。一直到“改革開放”的新時期,隨著國門的重新打開,西方理論又呈興旺之勢,“文體學”、“叙事學”等大量引入,取代了以往以典型理論爲核心的現實主義小説理論,成了古代小説研究的思想“新貴”。

小説觀念的“西化”對中國小説文體研究的影響是顯見的。近年來,學界開始反思這一現象,提出了不少富有建設性的意見。對此,筆者同意學者林崗的基本判斷:“遮蔽”。在其《口述與案頭》一書中,著者分析了中國小説的兩大傳統——口述傳統與案頭傳統,認爲中國小説的重要源頭來自於“文人的案頭世界”,即形成以“筆記”爲主流的小説文體,這種小説文體是中國小説的“正身”,但“西學東漸”遮蔽了“本土的小説概念”及小説文體。著者分析道:“隨著小説觀念的西方化,中國漢語文學源遠流長的小説傳統逐漸沉入了文學邊緣的世界,從前是文學諸體裁的正宗……在一部煌煌的文學史裏,只處於被網羅的‘放逸’的位置,其正面的名聲和顯赫的身世一朝不再。西來小説觀念的普及的確遮蔽了中國古代語境下小説的真實面目。”并申言要“正本清源”,“重新探討作爲案頭文學傳統的古代小説及其觀念”

研究方法和價值標準的“西化”對中國小説文體研究的影響也是顯見的。我們僅舉一例:長期以來,我們對於古代小説的研究往往取用西方叙事文學的研究格局,持“思想、形象、結構、語言”的四分法來評價中國古代小説,且“思想”的深刻性、“形象”的典型性、“結構”的完整性和“語言”的性格化在小説研究中幾乎成了恒定的標尺,并由此判定其價值。這一評判路徑和價值尺度其實與古代小説頗多悖異。譬如,這一格局和路徑勉强適用於以“話本”、“章回”爲主體的白話小説領域,以此評判“筆記體小説”簡直無從措手,甚至對“傳奇小説”也并不適合。又如,中國古代的白話小説絶大部分是通俗小説,而通俗小説有自身的規範與追求,“思想”的深刻性、“形象”的典型性、“結構”的完整性和“語言”的性格化其實與通俗小説大多没有太大關係。在這一尺度的“篩選”和“過濾”下,符合標準的其實已寥寥無幾。人們感歎,爲什麼20世紀的古代小説研究集中於《三國》、《水滸》、《紅樓夢》等少數幾部?道理其實很簡單,真正“作祟”的、起决定作用的就是我們持有的研究路徑和價值標準。

由此可見,小説觀念的以“西”釋“中”和研究方法、價值標準的以“西”律“中”是20世紀以來中國古代小説研究中一個非常突出和普遍的現象,對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研究已然産生了深遠的影響,而回顧、反思這一現象對促進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研究的深入發展有重要意義。我們認爲,反省古代小説研究中的西來觀念,儘量還原被“遮蔽”的中國古代小説,回歸中國傳統的小説語境是古代小説研究的當務之急。落到小説文體研究領域,則要拓寬小説文體的研究範圍,不再以“虚構的叙事散文”作爲衡量小説文體的唯一準則,尤其要加强“筆記體小説”的文體研究。在研究方法和價值尺度上,不能一味“西化”,而要以貼近“古人”、貼近“歷史”、貼近“文體”自身爲原則,努力尋求“本土化”的理論方法和“西學”的本土化路徑。同時,運用“分類指導”的原則,對不同的小説文體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和價值標準,從而梳理出符合中國古代小説“本然狀態”的文體史。

二、“源”與“流”的關係

受西方小説觀之影響,“虚構的叙事散文”成了20世紀以來中國古代小説研究中“小説”觀念的基本内涵,并以此爲鑒衡追溯中國古代小説之源流。於是,“虚構”與“故事”成了梳理中國古代小説文體源流的核心,而“虚構”之尺度和“故事”之長度也便順理成章地成了考核小説文體“成熟”與否的首要標誌,在小説文體的源流問題上形成了一些頗爲流行的思想觀念。研究中國古代小説文體之源流首先得辨析這些思想觀念。

一是以“虚構”爲標尺,唐代傳奇是中國古代小説中最早成熟的文體。所謂小説的“文體獨立”、“小説文體的開端”、小説文體的“成熟形態”等都是在中國古代小説研究中耳熟能詳的表述,這種思想觀念已然成了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研究中的“定論”。此論較早由魯迅先生所創立:“傳奇者流,源蓋出於志怪,然施之藻繪,擴其波瀾,故所成就乃特異。其間雖亦或托諷喻以紓牢愁,談禍福以寓懲勸,而大歸則究在文采與意想,與昔之傳鬼神明因果而外無他意者,甚異其趣矣。” 又謂:“唐代傳奇文可就大兩樣了,神仙人鬼妖物,都可以隨便驅使;文筆是精細,曲折的,至於被崇尚簡古者所詬病;所叙的事,也大抵具有首尾和波瀾,不止一點斷片的談柄;而且作者往往故意顯示著這事迹的虚構,以見他想象的才能了。” 然魯迅先生僅指出傳奇文體與志怪之區别,雖有“成就乃特異”、“見他想像的才能”等表述,但尚未把傳奇文體視爲最早成熟的小説“文體形態”,只是指出“虚構”是唐傳奇區别以往小説的一個重要標誌而已。後人據此延伸,進一步放大了“虚構”在小説文體構成中的地位,甚至視爲衡量小説文體的决定性因素,由此得出傳奇乃小説文體的“開端”等涉及小説文體源流的關鍵性結論。其實,中國古代小説本來就有兩種傳統,形成兩種“叙事觀”,兩者如清代紀昀所言有“著書者之筆”和“才子之筆”的差異,前者重在“記録”,是“既述見聞,即屬叙事”,不可“隨意裝點”的筆記體小説的叙事特性。後者追求“虚構”,是可使“燕昵之詞、媟狎之態,細微曲折,摹繪如生”的傳奇體小説的叙事特性。 兩者本各有其“體性”,無須强作比附,而以單一的“虚構”爲目標,判定其或爲“孕育”、或爲“成熟”更屬不倫不類。對此,浦江清先生的一段論述至今仍有意義:“現代人説唐人開始有真正的小説,其實是小説到了唐人傳奇,在體裁和宗旨兩方面,古意全失。所以我們與其説它們是小説的正宗,無寧説是别派,與其説是小説的本幹,無寧説是獨秀的旁枝吧。” 故筆記體和傳奇體是中國古代小説的兩種著述方式,體現了不同的叙事觀念。兩者之間雖有傳承關係,但不能以“虚構”作爲梳理小説文體源流關係的準則。

二是以“故事”爲基準,“故事”的長度和叙事的曲折程度是衡量小説文體“成熟”與否的標誌。於是“粗陳梗概”的筆記體小説自然與“叙述婉轉”的傳奇體小説分出了在文體上的“高下”,傳奇體小説成了文言小説中最爲成熟的文體形態。此説的提出大概亦與魯迅先生相關。魯迅謂:“小説亦如詩,至唐代而一變,雖尚不離於搜奇記逸,然叙述宛轉,文辭華艷,與六朝之粗陳梗概者較,演進之迹甚明,而尤顯者乃在是時始有意爲小説。” 魯迅先生對筆記體小説和傳奇體小説在故事形態上的總結是精確的,“粗陳梗概”與“叙述宛轉”很好地概括了兩者在故事形態上的特性。而對於兩者之優劣對比,魯迅先生則比較審慎,僅以“演進之迹甚明”加以表述。今人對此的研究則又一次放大了魯迅先生的判斷,將“故事”及其長度曲折視爲判定文體高下的準則。甚至將兩者的演進過程比擬爲“猿進化爲人”的過程:“唐代小説絶非傳奇一體,仍還有‘叢殘小語’式的志怪小説和作爲志人小説後裔的其餘筆記小説。猿進化爲人,猿還存在,人猿共存是文學史上并不限於小説的現象。”而在以“故事”爲基準的視野下,甚至六朝志人小説也“無法與志怪匹敵”,因爲“它的簡短程度比志怪還甚,它只是切取生活的一個很小片段,很少能表現一個比較完整的過程和形象結構”。 這種以“故事”來判定小説文體的做法在當今小説研究中較爲普遍,甚至視爲定則。於是在這種觀念的指導下,人們追溯小説文體源流時首先認定傳奇乃中國古代小説文體最早的“成熟形態”,而將以往的小説文體統統歸入尚在母體中孕育的小説文體“胚胎”,并命之曰“古小説”,從而完成了一次對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的源流追溯。以“故事”的長度爲依據,20世紀以來人們還習慣於用西方的“短篇小説”、“中篇小説”和“長篇小説”來爲古代小説分類,據此,那些“叢殘小語”、“比類爲書” 且“粗陳梗概”式的筆記體小説則難以歸入,因爲無論是“故事”的長度還是“叙述”的曲折,筆記體小説的絶大部分都難以滿足其“要求”。誠然,“故事”是小説的基本屬性,但如何對待“故事”,不同的小説文體有著相異的“體性”規範。在古代小説的諸種文體中,大致形成了兩種“故事觀”:一種以筆記體小説爲代表,筆記體小説的所謂“故事”其實是指某種“事件”,這種事件或是歷史人物的逸聞軼事,或是歷史人物的言語行爲,或是得自傳聞的神怪之事。 而對這些“事件”的叙述方式,筆記體小説采用的是“記録”——隨筆載録,不作點染。因而筆記體小説的所謂“故事”不求完整曲折,往往是一個片段、一段言行、一則傳聞。另一種則以傳奇、話本和章回體小説爲代表,所謂“故事”就是一個有“首尾”、有“波瀾”的完整情節。兩者之差異可謂大矣!其實難以作相互比照,更不能强分軒輊,以彼律此。故源流梳理要以各自的“體性”爲准的,故事完整但冗繁拖沓者比比皆是,而“簡淡數言,自然妙遠”的筆記體小説同樣顯示著中國古代小説的精華。 誰能説《世説新語》在文體上還不成熟而仍處於“孕育”狀態呢!

三是從“虚構”、“故事”和“通俗”三方面立論,則以“章回體”爲主的白話通俗小説是中國古代小説的主流文體,“它的創作業績,體現了中國古代小説的主要成就,是中國文學史上具有代表意義的文體” 。并在“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學”觀念的影響下,構擬了“唐詩、宋詞、元曲、明清小説(指白話通俗小説)”的“一代文學”之脈絡。而在中國古代小説文體源流的梳理中,循此又推演出中國古代小説文體實現了“由雅入俗”之變遷的結論——通俗小説由此而成了中國古代小説的主流文體。這一觀念實際上促成了中國古代小説研究的“古今之變”:由“重文輕白”變爲“重白輕文”,白話通俗小説及其文體成了小説研究之主流。20世紀以來中國小説文體研究的這一“時代特性”是明顯的,而究其原因,一在於思想觀念,如梁啓超“小説界革命”看重的就是小説的“通俗化民”,以後,“通俗性”、“大衆化”、“民間性”等觀念始終是中國古代小説研究的價值“標簽”;一在於研究觀念,如“虚構之叙事散文”的小説觀念無疑更適合於白話通俗小説。如何看待中國古代小説或小説文體研究的這一“古今之變”?誠然,我們無需重審通俗小説的歷史地位,通俗小説在中國古代文學史上所取得的成就已毋庸置疑。但由此所産生的“錯覺”——中國古代小説是以“通俗文學”爲主流的小説形態——則不能忽視,否則就不能“還原”歷史。我們且不説中國古代小説本身就源於兩個傳統:文人的“案頭”傳統和民間的“口述”傳統。文人小説和通俗小説一直并存於中國古代小説史上,其間地位成就之消長容或有之,但從没形成通俗小説一統天下的格局。故以“通俗”來看待小説文體不符合歷史實際,因爲文人小説本身“是歷代文人士大夫精神生活中高雅的玩意兒,絶不是下里巴人一類的俗物”。 而就通俗小説自身來看,其間之“文人化”或“雅化”的趨向也十分清晰,可以説,“文人化”是中國古代通俗小説發展中的一條明晰的綫索。而其關節點則在晚明,晚明文人高度關注通俗小説,且主要之關注點在文體,其目標是試圖改變通俗小説的“説話遺存”而將其變爲案頭的“文人小説”,這尤其表現在對明代“四大奇書”的改編整理。清代以來,通俗小説的文人化更成爲一個突出的現象,最終形成了《紅樓夢》、《儒林外史》等高度文人化的小説巨著。 由此,我們不能過度放大通俗小説的文體地位,片面將通俗小説視爲中國古代小説的主流文體;更不能以“雅俗之變”來看待中國古代小説文體之源流。

辨析了上述在古代小説文體源流研究中的幾個流行觀念後,我們可以正面提出對小説文體源流研究的看法了:首先,中國古代小説文體之源流是一個“歷史存在”,小説文體源流研究就是要盡可能地理出這一個變化的綫索;但“變化的綫索”不等於古代小説文體就有一個“發展”的進程,“發展”的觀念是以“進化論”爲基礎的,它“先驗”地確認了歷史現象都有一個“孕育”、“産生”、“成熟”、“高潮”、“衰亡”等發展規律,這種“機械性”的觀念不利於“還原”古代小説文體源流的真實面貌。古代小説文體是一個複雜的“歷史存在”,它既是“歷時”的,“筆記體”、“傳奇體”、“話本體”和“章回體”等各有自己産生的時代,由此形成了一個流變的綫索。但同時它又是“共時”的,小説文體之間不是前後更替,而是“共存共榮”。故而“源流”研究不能等同於“發展”研究,而要以清理、還原爲首務。其次,古代小説文體的源流研究固然需要一定的思想觀念爲基礎,但不能以單一的觀念如“虚構的叙事散文”這一西來思想爲指導。以此爲指導必然會對小説文體之源流貼上“孕育”、“成熟”等價值標簽,這不符合歷史本然。因爲重視“虚構”的是小説,不重視甚至貶斥“虚構”的同樣也是小説,故而梳理古代小説文體源流的基礎觀念主要應是古人對於“小説”的認識觀念。第三,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的“本源”是多元的,其形態也是多樣的,各文體形態之間其實絶大部分并無嚴格意義上的傳承關係,而維繫古代各小説文體之間的内在邏輯是中國古代小説貫穿始終的“非正統性”和“非主流性”。中國古代小説文體不是“一綫單傳”,也非“同宗變異”,因此,古代小説文體源流之研究應該在簡要梳理小説文體變化綫索的基礎上,將研究重心放在各文體形態自身的“追本清流”上,理出各小説文體自身的源流,從而揭示其各自的“體性”特徵。

三、“動”與“静”的關係

研究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的“動”“静”關係基於這樣的思想觀念:古代小説諸文體均有各自的文體屬性,即都有相應的“形制”和“成規”,但古代小説諸文體之屬性并非“一蹴而就”,更非“一成不變”。它既有各自的成型之過程,也有明顯的變異之迹象。申言之,古代小説文體之屬性是始終處在一個“動態”的過程中,“動態”的關鍵在“作家”,落實在“文本”。故而古代小説文體研究既要關注“静”的形制與成規,更要重視“動”的作家與文本的差異性。

較早提出關注小説文體形成“動態特徵”的是學者劉勇强,在《古代小説文體的動態特徵與研究思路》一文中,劉氏呼籲古代小説文體研究要“重視文體構成方式形成的動態過程與運用的實踐特性”。并提出了“動態特徵”的四種表現:第一,“小説文體的動態特徵首先表現在它既有成規、又不拘一格的創作中,這是與小説的叙事文學性質、主要是它的題材類型和人物塑造等聯繫在一起的”;第二,“小説文體的動態特徵還表現在它具有很强的個性化色彩。每個小説家創作理念的不同,必然顯示出不同的叙事風格,而這同樣會投射到文體上”;第三,“小説文體的動態特徵又表現在它是不斷演進的,而非因襲僵化的。一方面,任何一種小説體式的産生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有其發展過程。另一方面,小説文體不斷相互影響、滲透,也造成小説文體的變動不居”;第四,“小説文體的動態特徵還與小説的語體有關,這一點在宋以後通俗小説中表現得尤爲明顯,因爲在這些小説的創作中,往往正是由於題材的特點决定了語體的特點并從而使其成爲文體的一個外部表徵”。 劉氏對小説文體“動態特徵”的概括已比較詳盡,本文無意對此再作系統論述,只是試圖在此基礎上提出幾點看法,權作引申之意。

其一,研究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的“動”“静”關係要關注單個小説作品的“文本差異性”,尤其是一些經典性的小説文本往往是某種小説文體的“標本”和“樣板”,故這些經典文本在小説體制上自身的沿革過程常常也是某種小説文體逐步趨於成熟和穩定的過程。

我們以“章回體”小説爲例:“章回體”小説在文體上的成熟和穩定大致是在明末清初,而其標誌是“四大奇書”的不斷改訂所産生的影響和輻射作用奠定了“章回體”小説的文體形態。這些改訂的内容包括:出於“説話”形制需要的詩詞被大量删削;整理加工小説回目,使其對仗精緻;小説體制的固定和藝術化;小説語言的精細和雅致等。如容與堂本《水滸傳》對作品作了較多的改訂(在正文中不直接删去,只標出删節符號,加上適當的評語),其所做的主要工作有:一、對作品中一些與小説情節無關的詩詞建議删去,并標上“要他何用”、“無謂”、“這樣詩也罷”、“極俗,可删”等字樣。二、對作品中過繁的情節和顯屬不必要的贅語作删改,使叙述流暢,文字潔净。對作品中一些不符合人物身份、性格的行爲和言語作修改。三、對作品中顯有評話痕迹的内容作删節。又如崇禎本《金瓶梅》删去“詞話本”中的大量詞曲,使帶有明顯“説話”性質的《金瓶梅》由“説唱本”演爲“説散本”。再如《西遊證道書》對百回本《西遊記》中人物“自報家門式”的大量詩句也作了删改,從而使作品從話本的形式漸變爲讀本的格局。對回目的修訂也是此時期小説改訂的一個重要方面,這一工作明中葉就已開始,至此時期漸趨完善。如毛氏批本《三國演義》“悉體作者之意而聯貫之,每回必以二語對偶爲題,務取精工” 。回目對句,語言求精,富於文采,遂成“章回體”小説之一大特色,而至《紅樓夢》達峰巔狀態。明末清初的文人選取在通俗小説發展中具有典範意義的“四大奇書”爲對象,他們對作品形式的修訂在某種程度上即可視爲完善和固定了“章回體”小説的形式體制,并對後世的“章回體”小説創作起了示範作用。故梳理“四大奇書”各自的文本“差異”不僅能夠觀照其自身的文本變化,也在很大程度上顯示了“章回體”小説的文體演進及其“體性”特徵。

其二,研究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的“動”“静”關係還要關注小説文體的“作家差異性”。一種小説文體固然有其基本的文體形制和規範,但一方面,這種小説文體的基本形制和規範是“歷史地”形成的,大多體現爲後人對這種小説文體的綜合概括,揭示的僅是一種整體的特性,而相對缺少“動態流程”的描述。另一方面,某種小説文體創作的最終運用實踐者是個體的作家,忽略作家個體因素的文體描述往往是一種浮表的現象。故關注小説文體的“作家差異性”無疑是小説文體研究的一個重要原則。

譬如關於唐代傳奇的文體特性,自宋趙彦衛《雲麓漫鈔》謂唐傳奇文體“可以見史才、詩筆、議論”之後,後世大多以此來概括唐傳奇的文體特性。所謂“史才”指傳奇小説的叙事性,“詩筆”可理解爲傳奇語言的詩性特徵和詩賦等的插入,“議論”則是叙述者或作者對情節的感慨評價。這一評論可謂抓住了唐傳奇文體的典型特徵,所以影響深遠。但細加考索,我們便可得知,“史才”、“詩筆”、“議論”三者在唐傳奇創作中并非處於同一層面,體現“史才”之叙事是唐傳奇之主體,顯示唐人才情之“詩筆”也是唐傳奇創作之常態(引用詩賦等則并不平衡),而“議論”其實不是唐傳奇文體之必備要素。同時,由於作家的個體差異,三者在具體的創作中更是各有側重,且形成了相應的階段性特徵。如在初盛唐時期,引用詩賦等僅少數作品,但到了中唐時期,引用詩歌的傳奇作品已大幅增加,尤其在單篇流傳的傳奇作品中更成爲主流形式。“議論”在初盛唐傳奇小説作品中所占的比重亦無足輕重,只有極少一部分傳奇中有點滴議論,但在中唐時期單篇流傳的傳奇小説中,“議論”亦成傳奇小説之主流。那爲何中唐時期的傳奇小説尤其是單篇流傳的傳奇小説中,“詩筆”與“議論”會大量增多呢?這其實與中唐時期傳奇作家的身份以及傳奇作家的群體特性密切相關。中唐時期的傳奇作家,尤其是單篇傳奇作家,其社會身份有了明顯變化,如魯迅所言:“惟自大曆以至大中中,作者雲蒸,鬱術文苑,沈既濟、許堯佐擢秀于前,蔣防、元稹振采于後,而李公佐、白行簡、陳鴻、沈亞之輩,則其卓異也。” 在這些傳奇作家中,不乏當時文苑的名公钜子,而“著文章之美,傳要妙之情”也成了當時傳奇創作的普遍追求。於是,體現作者才情的“詩筆”和表達文人主體思想的“議論”成爲當時傳奇文體的主要特性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其三,研究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的“動”“静”關係還有一個現象不容忽視,那就是小説集(或小説選本)的“文體雜糅性”。這包含兩層意思:一是中國古代小説的傳播除“章回體”小説之外,大多是以小説集(或小説選本)的形式出現的,小説作品的集合(或選擇)體現了編選者對小説文體的認識,故研究小説文體不能忽視小説集(或小説選本)的存在及其功能。二是大量的小説集(或小説選本)都不是單一的小説文體作品的集合,而具有一種文體的“雜糅性”,這種“文體雜糅性”的背後顯示了怎樣的文體觀念?它對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的發展産生了怎樣的影響?這無疑也是研究中國古代小説文體“動”“静”關係的題中應有之意。我們可以舉兩個例子加以説明:

一是明人編選的通俗類書。《國色天香》、《萬錦情林》、《燕居筆記》等既選録傳奇小説,也選録話本小説,胡士瑩先生對此作了統計:“《國色天香》等書選刊的傳奇小説,唐、宋、元、明人作品都有,除去重複,包括話本十三篇,總共刊出了小説八十九篇,這對當時的市民來説,數量不算少了。在這八十九篇小説中,傳奇文與話本雜糅在一起,因爲在明代人看來,兩者是没有什麼區分的。” 其實,不獨傳奇、話本雜糅,其他文類的雜糅情况也非常普遍,這從其選文來源便可窺其一般。如《艷異編》采自史書者凡60篇,《古今譚概》取材於歷代正史、稗官野史、筆記雜傳、笑話寓言,《舌華録》更用書240餘種,其中既有小説笑話,亦有史書地志、諸子文集。可見,這種文體的“雜糅性”是此時期的一個重要特色,尤其是傳奇與話本的雜糅更是小説文體史上值得重視的現象。

二是明清以來的小説集(或小説選本)。明人所編《虞初志》是一部梁朝到唐朝的志怪筆記體小説與傳奇小説的總集,雜糅“筆記”和“傳奇”。蒲松齡的文言小説集《聊齋志異》收小説491篇,其中筆記體小説約有296篇,傳奇體小説約有195篇, 亦體雜“筆記”和“傳奇”。清人效仿《虞初志》而成《虞初》系列,如張潮所輯之《虞初新志》、鄭醒愚所輯之《虞初續志》、黄承增所輯之《廣虞初新志》等,此類書籍雜糅“古文傳記”和“傳奇”,如《虞初新志》所選篇目大多出自如魏禧、侯方域、徐芳等古文大家之手,“是由叙事性的古文或筆記變異而成”, 《虞初續志》則采自“國朝各名家文集暨説部等書”,但其大多取自“文集”,僅有少部分取自“説部”,實際上是一種帶有傳奇性的古文。對此,程毅中先生有一段評述:“清代古體小説的另一派,是古文家的人物傳記以及基本紀實的雜録筆記,前人也都稱之爲小説。傳記文與傳奇體小説歷來有割不斷的聯繫,清初張潮編的《虞初新志》就是一部代表作。繼之而起的有《虞初續志》、《廣虞初新志》、《虞初廣志》、《虞初近志》、《虞初支志》等,收集了不少傳記體的文章,成爲‘虞初’系列的文選。”

由上述二例可知,小説集(或小説選本)的“文體雜糅性”是一個普遍的現象。這一現象實際昭示了古代小説文體史上的兩個重要信息:一是小説文體之間的逐步“融合”,如傳奇的“俗化”傾向在宋代就已發端,元明中篇傳奇在很大程度上表現出了受説話藝術影響的文體痕迹。而《聊齋志異》“一書兼有二體”,非獨指稱《聊齋志異》既有“傳記類”的傳奇小説,也有“志怪類”的筆記體小説;也指稱其“用傳奇法以志怪”或以“筆記小説文體寫傳奇小説” 的“融合”特性。二是小説文體功能的“趨同”,如明代的通俗類書將衆多小説文體乃至其他文類融爲一體,其首要標準即爲“趨同”的文體功能,或“廣見聞”,或“娱情”“娱樂”,或“勸誡”“垂訓”。故小説集(小説選本)的“文體雜糅性”實際昭示的是小説史上的文體“融合性”。

四、“内”與“外”的關係

研究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的“内”“外”關係是將小説文體置於相對寬泛的歷史文化背景中加以審視,主要探討影響小説文體生成及流變的多種歷史文化現象,如小説文體與古代其他文體之關係,小説文體與小説傳播、雅俗文化的諸種聯繫等。進而揭示小説文體發生、流變的成因和規律,屬於小説文體的外部研究以及溝通内部與外部關係的綜合研究。

處理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研究的“内”“外”關係首先要强調一個基本原則:外部研究不能純然等同於背景研究,將小説文體置於相對寬泛的歷史文化背景中加以審視并非要求僅爲小説文體研究提供一個寬泛的歷史文化背景。長期以來,當我們探究一個文學現象或文體現象時往往習慣於“鋪叙”一個背景框架,如“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等,這種“宏大叙事”其實大多不能落到實處,容易流於“表面”和“膚廓”。故研究古代小説文體的“内”“外”關係首先要實現兩個改變:一是在研究内容上變“背景研究”爲“成因研究”,二是在表述方式上變“描述性”爲“探究性”。前者追求研究内容的“實在性”,使得一般性的背景史料經過甄選“内化”爲小説文體研究的有機組成部分;後者强化表述方式的“考辨性”,從而讓小説文體的“成因研究”更具學術内涵。我們試以晚明章回小説的“按鑒體”爲例:在明代章回小説中,自《三國志通俗演義》流行後,歷史演義創作繁盛,致可觀道人在《新列國志叙》中有“其浩瀚幾與正史分鑒并架”之歎。 這些歷史演義大多冠以“按鑒演義”之名,“按鑒體”遂成創作之風尚,幾乎是歷史演義共同的編創方式。那作家爲何“按鑒”?其創作背景如何?對此,我們大可循著宏大的歷史文化背景加以梳理,但其實,真正影響“按鑒體”生成的原因無非是兩個:一是晚明以來《通鑑》類史傳的盛行爲作家創作歷史演義提供了題材、主題、叙述方式等可資“模仿”的“文本”,創作的便利是“按鑒體”風行的首要成因,故其文體大多似小説而非小説,似史傳而非史傳。二是商業性的考慮,“明代歷史演義中的許多‘按鑒’之作存在高舉‘按鑒’大旗虚張聲勢的成分。這些作品主要出版於明代刻書業非常發達的金陵、建陽等地區,而尤以建陽爲甚,其作者也多數身兼作者與書商兩職。在書商型作者的眼裏,歷史演義不僅僅是傳播歷史知識的普及讀物,更重要的是它必須爲書坊主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故“按鑒體”小説充斥著大量粗糙的作品,雖數量較大,但大多文學價值不高,詳細厘清制約其創作的商業操作性即可明瞭“按鑒體”小説的成因及其特性。

如果我們循著這個原則來探究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的“内”“外”關係,那小説文體的“内”“外”關係主要涉及兩個方面:

第一,研究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的“内”“外”關係要著重探究古代小説的文體淵源,理清小説文體與其他文體的源流關係,從而揭示小説文體之“譜系”。但中國古代小説文體是一個複雜的“歷史存在”,從語體而言,可分文言與白話兩大系列,細分之,更有“筆記體”、“傳奇體”、“話本體”和“章回體”等大體格局。這兩大系列和四分格局既分出了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的語體和形制特性,又區别了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的格調和風格特點。由此,我們對於古代小説文體淵源的研究也要區别對待,一方面,我們不否認中國古代小説文體有“同源現象”,如“史傳”對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的影響可謂是全方位的,一以貫之的,故探究古代小説之文體淵源絶對離不開對“史傳”的梳理。但另一方面,中國古代小説的諸種文體均有自身的特性,受其他文體影響的程度、多寡也是各異的。如同樣受“史傳”的影響,“筆記體”與“傳奇體”自然有别,“章回體”受“史傳”影響也得區别對待,如歷史演義小説是一種“顯性”的影響,但人情小説等其他章回小説類型受“史傳”的影響則是“隱性”的、間接的。因此,從研究方法而言,梳理和探究中國古代小説的文體淵源應注意如下兩個問題:一是要避免文體淵源追溯的“細大不捐”,而對某一小説文體的淵源作出全方位、多側面的梳理,并以“多祖現象”或“合力形成”等表述來判定古代小説的文體淵源。如對唐傳奇文體的淵源追溯,除了常規的“志怪”、“雜傳”之外,還延伸到了“辭賦”、“詩歌”、“説唱”、“佛教叙事文學”、“古文”等多種領域,這樣的追溯固然全面,但容易流於“表面”,“全面”有餘而“深入”不足。且不同文體的影響在内涵上是有差異的,如“志怪”對“傳奇”的影響,自魯迅先生“傳奇者流,源蓋出於志怪”的判斷之後,“傳奇”出於“志怪”幾成定論,但細考之,“志怪”對“傳奇”的影響更多的是在題材上,而非落實在文體上,浦江清先生甚至以“古意全失”來説明其文體之差異。而同屬唐代文人熟稔的文體,詩歌、辭賦、古文對傳奇創作的影響是不言而喻的。故這樣的文體追溯其實意義不大。二是探究古代小説的文體淵源要分清主次、重點突破,既要落實到文體,更要關注到文類乃至文本。如對於唐傳奇的文體追溯應以先唐“雜傳”爲主體,而“章回體”小説的文體追溯更要區别對待,“史傳”對“章回體”小説的影響固然重要,然從體制而言,“説話”對“章回體”的影響可能更爲關鍵。同時,同是“史傳”的影響,不同的小説類型受“史傳”的影響也是各别的,因此,對於“章回體”小説的文體追溯也可更“細化”一些,如“按鑒體”對應的“史傳”應是《通鑑》類史書,其文體淵源應以此爲中心;《水滸傳》在叙事方式上受《史記》影響更大些,而對《三國演義》文體的淵源梳理則不能脱離陳壽的《三國志》。而上述兩方面的思考無非想説明一個問題:古代小説文體淵源的研究切忌大而無當,空洞無物,故既要關注文體,更要關注文類和文本。

第二,研究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的“内”“外”關係還要探究影響小説文體生成和變化的文化現象,揭示影響小説文體生成和變化的文化成因。然則影響小説文體生成和變化的文化現象也是一個複雜多元的存在,其表現形態也多種多樣,有表現爲思想觀念的,有表現爲制度機構的,也有表現爲作家的創作心態和趣味的。故而對於小説文體文化成因的探討要從小説文體生成和變化的實際情况出發,作出有針對性的追究和“個案化”的處理。譬如上文提到的晚明文人對“四大奇書”的文本修訂實際奠定了“章回體”小説的文體形態。這一現象的文化成因最爲本質的即是晚明以來的部分文人改變了評價通俗小説的思想觀念。這些思想觀念包括:强化通俗小説的作家獨創性,凸顯通俗小説的情感寄寓性和追求通俗小説的文學性。而這無疑促成了通俗小説評價體系的轉化,也是通俗小説文體走向成熟的必要的思想基礎。又如明末《歡喜冤家》、《鼓掌絶塵》、《宜春香質》、《弁而釵》、《載花船》等話本小説在文體形態上普遍出現入話體制退化,叙事韻文運用大量减少,體制章回化、篇幅大增,情節更加豐富曲折等“適俗化”現象。這種文體形態變化的主要成因就是晚明以來書坊對通俗小説創作和傳播的控制,以書商及其周圍下層文人爲主體的創作隊伍有獨特的創作旨歸,濃厚的商業傳播意識和讀者接受意識無疑是其中最爲首要的因素,故而文體的變化實際表現爲對小説商業傳播性的考慮和對普通市民審美趣味的迎合。再如在中國古代小説史上綿延不絶、貫穿始終的“筆記體”小説,其文體特徵頗爲明顯,大致可概括爲:以記載鬼神怪異之事和歷史人物軼聞瑣事爲主的題材類型,“資考證、廣見聞、寓勸戒”的價值定位,“據見聞實録”的寫作姿態,以及隨筆雜記、簡古雅贍的篇章體制。何以形成這一文體特點?值得花大力氣加以探究,而從多個層面進行考索。如從宏觀角度言之,“筆記體”小説的文體特性一方面奠基於先秦“小説家”的著述方式,“小説家不以深刻思索現實世界爲追求,而以搜奇記逸、耀辭呈采爲本務。那些逸聞異事,零零星星者被小説家搜集起來,發而爲筆……於是筆記文體應運而生” 。另一方面則受到傳統史學的影響,從本質上説,“筆記”的大量産生就是對“正史”的一種補充,“筆記體”小説雖在題材上越出了“史”的範疇,但仍然受到史學之影響,其文體的價值定位、寫作姿態乃至簡淡博雅的叙述特徵無一不受史學之侵染。而從微觀角度來看,劉義慶《世説新語》與魏晉風尚息息相關已毋庸贅言,紀昀《閲微草堂筆記》的文體特性則與其個人的創作心態及趣味密不可分。《閲微草堂筆記》是紀昀的晚年之作,其嘗言:“今老矣,無復當年之意興,惟時拈紙墨,追録舊聞,姑以消遣歲月而已。” 雖爲“自謙”之辭,却也道出了作品所體現的文體之特質,故探究紀昀晚年的著述心態和趣味或許能把握作品形成獨特文體性質的原因。其“尚質黜華”、“雍容淡雅”、“偏於議論” 和“雋思妙語”等文體特性 ,乃至前人指其“生趣不逮” 的評論均可在此依稀尋到根據。總而言之,探究小説文體的生成及其變化與外部文化現象之關係,其視角可大可小,而以“落到實處”爲不二法門。

以上我們探討了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研究所應注意的四種關係。至此,我們可以回應本文開首提出的一個議題:中國古代小説文體研究的“細化”、“深化”和“本土化”。所謂“細化”是要求對小説文體的研究要以“文本”爲基礎,以作家及其“文本”的個性爲探討小説文體特性的根基,“文本—文類—文體”是小説文體研究的邏輯順序。故小説文體史的梳理要立足於古代小説“文本”個體的累積史。所謂“深化”是指古代小説文體研究不僅要梳理描述小説文體生成與變化之“形態”,還要探究形成這種“形態”的深層原因,而對於涉及的多方面文化現象,更要以“切實”爲要務。所謂“本土化”一方面是指研究對象的“本土化”,即還原古代小説之“實際存在”;同時也指研究方法、價值標準之“本土化”,在借鑒外來觀念和方法的同時,努力尋求藴含本土文化之内涵和符合本土“小説”之特性的研究視角、方法和評價標準。也許,解决了這些問題,我們可以回歸本原,從而探究梳理真正意義上的中國古代小説文體史。

(原文載《學術月刊》2013年第11期) nc3s6v9EAsKkIqcLqcg2LuCgiyTzNJZih2g87yYBfUz/7V/6x5TbEUDRTG5Orq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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