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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醒世姻缘传》简介

《醒世姻缘传》( The Story of a Marital Fate to Awaken the World ,以下简称“《醒》书”)是一部成于中国晚帝国时期的长篇世情小说。有关它的作者西周生的真实身份,后世的研究者们多揣测其为文士,成年时代应接近或正逢明清鼎革。西周生若非山东籍贯,也应对山东方言及文化有过深度接触,并对明代官场的运作极为熟悉。小说中的场景人物,从时间框架上来讲都属于明代,年限上起正统年间(1436—1449),下至成化年间(1465—1487)。

此一前后共一百章、百多万字的长篇章回巨著,主要围绕一个主题展开:惧内。作者将其视为婚姻制度中角力倒悬的怪异现象。书中所写的两世姻缘冤冤相报由长短不一的前世故事和今世故事构成,两者相互独立,仅仅基于果报关系而疏松关联。

晁家故事占据《醒》书的第一章至第二十二章,叙述了山东武城县晁氏家族的起落。晁家的独子晁源,在将其嫡妻计氏逼至上吊自尽,为恶百端之余,还无情地猎杀了一只狐精,将其剥皮剔骨,于是这只有着千年道行的狐精死后誓言复仇。在晁家故事终结的第二十二章中,经由狐精干预,现世果报已显,晁源已被与他私通之妇人的亲夫割头斩杀,但晁家故事尚有余绪,主要为褒扬晁家老夫人及晁源半弟晁梁之贤,其文间或插行于此后的章节,与狄家故事时有并行。

狄家故事发生于山东明水,与晁家所属的武城相去不远。在狄家故事中,作者已重墨诠释了为何恶姻缘为天定,而悍妻之夫,必是在为他前生所作之孽遭受果报。在第二世的生命轮回中,晁源托生为富裕农家的独子狄希陈,而他所猎杀的狐精则托生为薛素姐——其家亦富足,自外省而侨寓于山东明水。希陈之父狄员外以勤俭苦作而聚家致富,素姐之父薛教授则是一名未达儒士,老来经营布店为生。希陈头婚娶素姐,二婚娶他旧时房东家的女儿,乃为前世投缳的计氏所托生之寄姐,两番婚姻生活都噩梦如魇。作者之笔意复杂,既有欣快娱乐,惊奇赞叹,又不乏严厉直板的儒家说教,总体来说,其叙述家庭中帏间勃溪细故,辗转曲折,将萎丈夫与悍娘子一并痛斥。

自叙事之初,小说文本就显示出对物质细节的极大关注,无论写人物还是写事物。正如一匹好布,其质地潜于内在的纹理,《醒世姻缘传》也是如此:通过文学的手笔,它逐渐抟织成就一幅中国十七世纪的风俗画卷,其复杂广阔而全景全息,但如此一来就不由得减弱了其作为一部道德小说拟对悍妻现象进行挞伐的说教本意。

在《醒世姻缘传》中,小说与历史交汇于多处,最清晰无疑处乃为土木堡之变。此事变之来龙去脉皆被重头描写,而事变后明官场的一派恐慌及政府的善后种种,亦在作者的记叙评述之中。尽管《醒》书未赋予另外的历史事件以等量的篇幅笔墨,但如行文所至,需要提及重要的明代史实,譬如景帝登基、大太监王振党羽被清算、英宗夺门复辟、“一条鞭”税法等,作者都能直抒胸臆,不矫笔假借于“假雨村言”。《醒》书所具有的历史“高保真”性,并非由于它对真实事件的无删节记录成就——若此,则其书亦不过为一历史抄写员之作而已;《醒》书之秀出于文林同侪,端在其丰厚的细节描写能够还原明代物质生活的场景,这就使其成为珍贵的史学资料源泉。

1931 年 12 月,胡适完成了《〈醒世姻缘传〉考证》一文,在结尾处,他第一次以超越文学的眼光来评价《醒》书之于社会经济史、历史书写和风俗研究的重要性:

读这部大书的人,应该这样读,才可算是用历史眼光去读古书。有了历史的眼光,我们自然会承认这部百万字的小说不但是志摩说的中国“五名内的一部大小说”,并且是一部最丰富又最详细的文化史料。我可以预言:将来研究十七世纪中国社会风俗史的学者,必定要研究这部书;将来研究十七世纪中国教育史的学者,必定要研究这部书;将来研究十七世纪中国经济史(如粮食价格,如灾报,如捐官价格,等等)的学者,必定要研究这部书;将来研究十七世纪中国政治腐败,民生苦痛,宗教生活的学者,也必定要研究这部书。

从彼时至如今,八十多年过去了,胡适与他的挚友徐志摩的预言并未实现。《醒世姻缘传》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远未达到“五名以内”。在多数文学评论家眼中,《醒》书不过为二流作品;比之于中国四大古典名著《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它既乏人知,读者与研究者的人数也不能相侪。无论在名气还是流行性上,它都比不过《金瓶梅》;在常规的高校文学史教材中,《儒林外史》《聊斋志异》等书所占的介绍篇幅一定会比《醒》书要长。现代读者常将《醒世姻缘传》与鸳蝴派作家张恨水的《啼笑因缘》一书搞混,而后者的情节其实是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北京为背景的。有时,逐利的书商们会将《醒》书与明清情色小说《肉蒲团》《如意君传》等并置以招徕买家,当然《醒》书亦自不乏色情描写的卖点——所以此一并置也不为无因——但将其视为纯粹的情色小说,无疑对其不公,亦是贬损。由于《醒世姻缘传》一书的题目与《三言二拍》中的《醒世恒言》相似,有时《醒》书也会使读者困惑,误以为是明末文人冯梦龙“工作室”出版的另外一部短篇小说集。

不过《醒》书的确在某些领域独领风骚。由于独特的方言价值,它实实在在地引起了语言学家的兴趣;长期以来,《醒》书一直被当作山东方言研究的一方宝藏。文字学家亦将其视为珍书。使用中国最大的学术数据库之一万方数据,以“醒世姻缘传”为关键字进行检索,共得 468 条纪录,其中语言文字学类文献有 150 篇,文学类有 270 篇,历史地理类则只有 17 篇,且其中的 2 篇是以方言现象来考察文化现象的。

鲁迅之著《中国小说史略》,成书原在胡、徐的褒扬之前,但以鲁迅的眼光,这样一部煌煌巨著,终篇竟未被点到。 此一疏忽几可以构成《中国小说史略》之玷,至少亦使《史略》作为小说批评传世名著的全面性价值受损。鲁迅追求个人自由和性别平等的立场,以及他对包办婚姻的切身恶感,当然可能会使他对《醒》书过度强调女性卑顺的言论感到反感,但鲁迅其实很少以个人的道德好恶来决定一部著作的文学重要性。他在《史略》中选择何种小说进行文学批评,其实是自有其标准的,其中,小说内容的综合广度是个很重要的因素。即使在“才子佳人”之属,连老套的《品花宝鉴》《平山冷燕》等三流作品都在《中国小说史略》的收录之列,而鲁迅的评价也都是基于作品本身的文学价值。后来鲁迅在致钱玄同的信中曾解释道:

尝闻醒世姻缘其书也者,一名恶姻缘者也,孰为原名,则不得而知之矣。间尝览之,其为书也,至多至烦,难乎其终卷矣,然就其大意而言之,则无非以报应因果之谈,写社会家庭之事,描写则颇仔细矣,讥讽则亦或锋利矣,较之《平山冷燕》之流,盖诚乎其杰出者也,然而不佞未尝终卷也,然而殆由不佞粗心之故也哉,而非此书之罪也夫!

这说明鲁迅读过此书,虽然承认此书的一些高明之处,然而嫌其芜杂,未能终卷。而《中国小说史略》之于中国小说批评的重要性,是怎么强调也不会过分的。总而言之,直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醒世姻缘传》一直被拒于中国古典小说的精英俱乐部门外。其后,它的名声则因一系列名家关注而鹊起。

1933 年,经上海亚东图书馆标点铅印,由徐志摩作序,胡适做了三万字的考证文字,此书得以新的形式出版。此后又有周振甫、孙楷第等古典小说专家撰文对之加以评论或考据,似乎掀起了一场《醒世姻缘传》研究的小高潮。 嗣后抗战军兴,北平已经“容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乱世之中,学术的生存环境艰难,学者流亡到穷乡僻省,再未见对此书的大规模讨论;新中国成立后,在文化大革命前,大陆学术界中倒是一直存在对此书的兴趣,如路大荒反驳西周生为蒲松龄说, 如王守义证《醒》书成书于明末说等, 都一定程度上代表着《醒》书研究的继续和发展。“文革”十年,学术荒芜,此书更无人提起,直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回到乾嘉去”学术思潮的兴起, 新的研究成果相继问世,最值得一提的是徐复岭的作者为贾凫西说和张清吉的作者为丁耀亢说, 二者为《醒》书研究带来新的斑斓生机。此外还有金性尧的作者非蒲松龄而为章丘人说, 童万周的作者可能为长期跟随李粹然的幕宾说; 更为晚近的还有刘洪强的作者为章丘文士说等。 由于海峡两岸学术界在文革前后交流不畅,我们无法确定早期各种假说的提出是否得到过对岸学者相关研究的启发。如“丁耀亢说”在大陆的提出,最早出现于 1962 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编写的《中国文学史》, 后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由田璞 、张清吉发扬光大。但台湾学者也早有提出此说者,分别为王素存和刘阶平。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降,所有针对《醒世姻缘传》的研究工作,都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最为严肃、有力度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围绕着作者、版本和成书年代来进行的。其原因自不待言:以胡适先生研究中国小说史的盛名,他“敢为天下先”地提出了《醒》书与《聊斋志异》为同一作者蒲松龄,而此说又不能免于纰漏,则后来者无论是附议胡之假说,还是证胡之假说为伪,都算是参与了一代文化大师的考据工作,俱有荣焉。故有功力的研究者,往往乐此而不疲。

《醒》书被盛称为语言学界之金矿者,因作者刻意追求“刊播将来,以昭鉴戒”,故其于遣词命语,“造句涉俚,用字多鄙,惟用东方土音从事” ,由于这个原因,此书尤被从事山东方言研究的语言学者视为难得的样本。

但是我们要面对的现实是,《醒世姻缘传》的研究已经背离了胡适先生早在 1931 年提出的方向。 就胡适自己而言,尽管他对此书不乏清醒的认识和裁鉴,但他还是更愿意去做满足自己“考据癖”的工作,洋洋三万言的长文,针对的是小说作者和版本的考据,而并无对“十七世纪风俗史”的涉猎,从这一点上说,胡适的工作是令人遗憾的。当然,考量胡适一生的学术事业,特别是自他卸任驻美大使后至他在台湾“中研院”院长任上去世为止这段时期的研究工作,我们不难发现,他其实一直固守着考据的狭窄兴趣。多数胡适的研究者——包括他晚年的弟子唐德刚也在内——都认为,胡适对考据学的一生钟情,其实是妨害了他在学术上走向更辉煌的高度。胡适的传记作者格里德(Jerome Grieder)形容胡适这位“中国的文艺复兴之父”到晚年已经成为一个“令人失望的人物,拿他早年赢得的名声四处进行虚荣的游行”;但以同样的视角,格里德也看到晚年的胡适是一个“深深失望的人”。 [1] 胡适在学界的一位重量级反对者萨孟武先生曾说:

余不反对考证。但认为考证只能助人于研究学问之时,解决一些问题。即考证在学术上只居于协助地位,而为一种手段,其本身并无单独存在的价值,所以吾人不宜为考证而考证,满足于考证。自胡适之先生考证《水浒传》《红楼梦》之后,此种研究作风影响于吾国史学界者甚大。许多学者喜致力于考证历史上微乎又微的事件,而又不能由这微末事件的考证,求出历史演变的因果关系。

台湾学者林毓生对胡适的批评一向是很著名的。他不但对胡适的考据倾向不屑、就连对胡适所提倡的科学方法,也不假以辞色:

学术的进展在于重大与原创问题的提出;重大与原创问题提出的时候,不必做功利的考虑,但不是每个纯学术的问题都是重大与原创的问题。从这个观点来看,解答材料问题的考据工作是在严格的学术价值等差观念中层次较低的工作。无论考据做得如何精细,考据本身是无法提出重大与原创的思想性的问题的。不同的学术问题不是因为应用“科学方法”加以纯学术的研究就都同样的重要了。而重大与原创的问题不是应用胡适所谓的“科学方法”可以得到的。

由于胡适在近代中国学术史上的影响,特别是他对《醒世姻缘传》研究的影响,胡适对考据学的特殊情结及其有害效果必须在此一提。

尽管胡适及其后的中国研究者对《醒》书的考据领域情有独钟,但这考据的热情却并不为同一著作的西方研究者所分享。浦安迪(Andrew Plaks)认为胡适的“蒲松龄作者说”是“不可信”(discredited)、“不能定论”(inconclusive)及“幻想的”(fanciful),而对此说持反对态度的贬低者们“同样地立足于间接证据的地基,很少能行澄清问题之事”(equally based on circumstantial grounds,and doing little to clear up the issue)。 [2] 吴燕娜尽管承认孙楷第之确立小说的最晚成书时间为 1661 年的功劳,但也认为“没有切实证据能够解决作者的身份争议”(no hard evidence is available to resolve the controversy on authorship)。 [3] 密歇根大学的台湾学者张春树与夫人骆雪伦都相当熟悉有关此书的作者考据之争,他们以时间为轴线,一一梳理了这些争议问题,并对每一个时间段的主要论点都作出了简短的评议。作者出身台湾,所以亦能兼评到台湾学者的研究成果,如 1978 年台湾大学朱燕静的硕士论文,既驳“蒲松龄说”,亦驳“丁耀亢说”。 张春树与骆雪伦认为胡适的“蒲松龄说”尽管受到挑战,但“无外部证据可以证明其非,而内部证据仅敷指向非定论性结论,如‘丁耀亢说’。”张、骆二人较为重视具科学实验性质的考据,其文中提及台湾学者陈炳藻 1985 年的一项研究——是以计算机技术分析蒲松龄俚曲中与《醒》书中所使用名词之不同, 以及另外一项纯以语法分析来比对两种文本之不同的研究,认为这两项研究确可证明蒲松龄与西周生行文风格之不同。至此,“蒲松龄说”才真正是“被证明有问题的”。 [4]

长期在剑桥牛津两校执教的英国学者杜德桥(Glen Dudbridge)尝以素姐的泰山朝圣之旅为素材来研究中国十七世纪的民间旅行,就其 1991 年发表于《通报》的长篇论文《十七世纪小说中的一次朝圣之旅:泰山与〈醒世姻缘传〉》来看, [5] 他对有关《醒》书的版本与作者考据都相当熟稔。在算不上显学的《醒世姻缘传》研究中,版本与作者考据在海峡两岸学界却一直都相当地“显”,而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海外研究者更占据资讯优势,也确实能够做到对各方考据成果敷说陈列,但却无人专治考据,更无人提出有关作者身份的创新之说,这确实是个发人深思的现象。

我国古典小说研究界的一个热门活动就是对作者身份提出创新之说;越是有名的小说,有关作者的假说越是密集,这主要集中于《红楼梦》《金瓶梅》《醒世姻缘传》这三部。而此种创新假说,往往仅能举一二处假说之创作者与作者的相似相关性,证据牵强单薄,没有以逻辑服人的能力。南京红学家严中尝总结道,自乾隆五十年(1785)开始,除曹雪芹外,还有 63 人也被各种研究者认为是《红楼梦》的作者。这现象背后其实反映的是红学研究的利益链。这个利益链,引得行外人士也欲进来分一杯羹。如冒辟疆后人冒廉泉欲证《红楼梦》作者为冒辟疆,他也同样看到《红楼梦》的著作权是“一个利害问题”。他说:

《红楼梦》及胡适研究考证的曹雪芹著作,每年要印刷几百万本,红楼景点,胡适考证的曹雪芹景点,每年接待游客数千万,已形成一个巨大的产业链,一个巨大的利益集团……否定胡适考证的曹雪芹著作《红楼梦》,研究讨论冒辟疆用笔名曹雪芹著作《红楼梦》,将要影响许多地区、许多团体的切身利益。

如果说作者的未知身份已经使人感到困扰,那么该书的成书年代问题更是一个“戈耳狄俄斯之结”(Gordian Knot)。段江丽、夏薇、邹宗良、徐复岭等都参与了成书年代的大讨论,我们以为杨东方的观点持论最允:“鉴于材料,现在断定《醒世姻缘》的具体成书年代还为时过早。我们只能笼统地说其为明末清初的作品,这是最妥当,也是最应该的态度。”

胡适只是笼统地说《醒》书为“研究十七世纪中国社会风俗史”所必需。但十七世纪也是漫长、复杂、一言难尽的,它见证了由明到清的鼎革之变。以清人入关的 1644 年为分水岭,它的上半叶和下半叶在社会构造的诸多方面可谓截然不同。两个时代的社会气质是相反的。晚明社会为物质享乐所俘虏,中上层阶级如感末世来临般地在物欲中狂欢,全然不顾穷困百姓日益深重的苦难。清初则是一段政治和道德的重整时期,它使得当时的物质生活带有清教徒气息,但社会底层民众的生计无疑得到改善。胡适既认为《醒》书为蒲松龄(1640—1715)所著,就等于给《醒》书打上了蒲氏所生活的十七世纪下半叶、甚至十八世纪初的戳印。从《醒》书对物质文化描写的笔墨之丰厚来判断,再考虑到书中未有任何一处提及——哪怕些微暗示——明清鼎革的史实,作为研究者可以合理地提出争议:“蒲松龄为作者”论所带来的断代戳印——即《醒》书所反映的是十七世纪下半叶、且近于十七世纪末的时代——很难成立,此一历史时钟应该上拨五十年左右。《醒世姻缘传》第六回曾在敷写司礼监太监王振生日盛况时转录了一副对联:“君恩深似海;臣节重如山。”这是洪承畴在享受崇祯圣恩时期的自作对联,洪于 1642 年的松锦之战后降清。此外,第三十一回中提到了守道副使李粹然在绣江(章丘)赈济灾民的事。李粹然为明末真实人物,曾在天启元年至三年(1621—1623)在淄川任过县令。西周生的主要生平经历应当在十七世纪中前叶。他有可能经历了明清鼎革。小说中没有反映这一重大历史事实,可能有三个原因:一是避祸;二是这一历史事件与小说主题无关;三是清兵入关前后,小说的主体创作已经完成。

[1] Jerome B. Grieder,“Preface,” Hu Shih and the Chinese renaissance liberalism in the Chinese revolution 1917 - 1937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0.

[2] Andrew H. Plaks,“After the Fall:Hsing-shih yin-yuan chuan and the Seventeenth-Century Chinese Novel,”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45,no.2 (1985),p.555.

[3] Yenna Wu,“From history to allegory:surviving famine in the Xingshi yinyuan zhuan,” Chinese Culture Taipei ),vol.38,no.4 (1997),p.88.

[4] 参见Chun-shu Chang,Shelley Hsueh-lun Chang, Redefining History: Ghosts Spirits and Human Society in P u Sung-ling’s World 1640 - 1715 ,Ann Abbor: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8,pp.209 -211.

[5] 参见Glen Dudbridge,“A Pilgrimage in Seventeenth-Century Fiction:T’ai-shan and the ‘Hsing-shih yin-yüan chuan’,” T’oung Pao (1991). GnqRJiVdNuE++5JThERcX3z0B4cS2zQe0zd5Hc6TRyFKUeYshbcKU2yE0S/MQe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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