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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个万花筒般的世界:不同阶级的不同着装

(一)新富与新贵:日渐模糊的社会阶级边际

《醒世姻缘传》第一章,起笔就是两世姻缘的根由所在——晁源打围,射杀狐仙。那晁源是暴发户之家读书无成的恶少,厌了发妻结了新欢,头一次带戏子出身的爱妾小珍哥出门打猎,务必要把伊人打扮得花团锦簇,分外齐整。

与珍哥新做了一件大红飞鱼窄袖衫,一件石青坐蟒挂肩。三十六两银子买了一把貂皮,做了一个昭君卧兔。七钱银做了一双羊皮里天青纻丝可脚的䩺鞋。定制了一根金黄绒辫鞓带,买了一把不长不短的 银顺刀,选了一匹青色骟马,使人预先调习。又拣选了六个肥胖家人媳妇,四个雄壮丫头,十余个庄家佃户老婆,每人都是一顶狐皮卧兔,天蓝布夹坐马,油绿布夹挂肩,闷青布皮里䩺鞋,鞓带腰刀,左盛右插。(1.6)

此处贵至三十六两银子的“昭君卧兔”,是一种女式帽子,一般用貂皮或海獭皮制成,没有顶,能露出美丽的发髻。故准确地讲“昭君卧兔”应是帽套,又名“昭君套”(见图 2)或“貂覆额”。《红楼梦》中凤姐初见刘姥姥时穿的“秋板貂鼠昭君套” ,《金瓶梅》里吴月娘雪夜拜斗焚香时所穿的“貂鼠卧兔儿”,也就是此物。“昭君卧兔”依材质之不同,有的仅重在装饰效果,实无太多御寒作用,多用于室内,沈从文先生已在《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一书中有证。 吴月娘雪夜焚香仍戴着“卧兔儿”,并不能说明它是一种户外用帽,因为结合吴月娘当时“穿着大红潞绸对衿袄儿,软黄裙子”的情形看, 她跑到室外并不打算呆太久,或者故意穿着室内衣服在室外受寒来招惹西门庆的怜惜也未可知。“昭君卧兔”易被误会为“昭君出塞”画中常见的“观音兜”,但后者其实是一种风帽,因帽子后沿披至颈后肩际,看上去像是佛像中观音菩萨所戴的帽子式样而得名。这两种式样的服饰无疑都受到了宋人绘画或明代版刻中“昭君出塞”“胡笳十八拍”的影响,故而流行一时。

图 2 昭君套

珍哥这等装扮出门,轰动里闾、街坊一干妇人踏上门来与晁源正室计氏闲话,语气拈酸,纷纷谓戎装控马不是正经妇人所为。无独有偶,陈寅恪先生晚年治《柳如是别传》,录甲申年(1644)钱谦益与柳如是自常熟同往南京一事,引用了三种文献:

先是钱谦益人都,其妾柳如是戎服控马,插装雉尾,作昭君出塞状,服妖也。

吴伟业《鹿樵纪闻》上

钱谦益家妓为妻者柳隐,冠插雉尾,戌服骑入国门,如明妃出塞状。

夏完淳《续幸存录》“南都杂志”条

弘光僭立,牧翁应召,柳夫人从之。道出丹阳,同车携手,或令柳策蹇驴而己随其后,私语柳曰:“此一幅昭君出塞图也。”邑中遂传钱令柳扮昭君妆,炫煌道路。吁,众口固可畏也。

无名氏《牧斋遗事》

陈先生固为柳如是叫屈,以为钱、柳“偶一作此游戏,亦有可能,遂致众口讹传,仇人怨家藉为诋诮之资”, 但妇人戎装控马被视为出格的装扮,不能为正统观念所容,亦从中可见一斑。这是由于女性戎装控马,易使时人将其与青楼产生联想,盖十七世纪的丧葬习俗,出殡人家往往雇佣妓女,妆扮“昭君出塞”或“孟日红破贼”。张政烺即因此以陈寅恪说为误,谓“造谣者之命意以为钱是去送死,柳是去送葬。”

另珍哥所穿䩺鞋是明代民间所穿的一种半高统的皮鞋,穿时将裤腿扎于裤内,又称“皮扎䩺”或“皮剳䩺”。《明史·舆服志》载:“(洪武)二十五年,以民间违禁,靴(见图 3)巧裁花样,嵌以金线蓝条,诏礼部严禁庶人不许穿靴,止许穿皮扎䩺,惟北地苦寒,许用牛皮直缝靴。” 原来这䩺鞋是为了辨贵贱而产生的靴子的代用品,在法令执行最严格之时,所有“军民、商贾、技艺、官下、家人、火者”,有斗胆敢穿靴子的,“都押去本家门首枭令了,全家迁入云南”。这道律令之起,原是由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南京五城兵马捕获颜锁住等三十八人,“将原定皮剳䩺样制,更改作半截靴。短靿靴,里儿与靴靿一般长,安上抹口,俱各穿着,或卖与人,仍前自便于饮酒、宿娼、行走摇摆,该司送问罪名”。

图 3 明代高筒靴(布里丝面,百姓禁穿)

珍哥是唱戏的妓女出身,她其他的行头虽丰盛,这䩺鞋总算不太离谱。不过闷青布在外,以皮作里,也算䩺鞋中的上品了。《全元散曲》里录有高安道的一首“皮匠说谎”,具体描写了䩺鞋的制作:

[耍孩儿]铺中选就对新材式,嘱付咱穿的样制。裁缝时用意下工夫,一桩桩听命休违:细锥粗线禁登陟,厚底团根教壮实;线脚儿深深勒,子齐上下相趁,䩺口宽脱着容易。

我们细看珍哥穿䩺鞋的选择,可以推导出两个很奇怪的相反结论。首先,明早期的禁奢令到了明中晚期,肯定仍是存在的,这就使得一位从良妓女仍旧遵循着有关穿靴的法令。第二,选择“羊皮里天青劈丝”这种极为华贵的材料来制作其䩺鞋,又是对禁奢令精神——欲将百姓和身份低贱者的穿戴限制在最为质朴的境地——的公然嘲讽。在这层意义上说,开国皇帝洪武的算盘可谓打得失败。

法国文化社会学家迈克尔·德·塞杜的著作《日常生活的实践》,曾揭示过一个现象,证明普通人抗拒权威,往往有智而不屈。他用二分法来定义相对应的两种行为,策略(strategy)和战术(tactic)。来自权威的、强加于受方的力量叫“策略”,受方的个性化反抗叫做“战术”。 [1] 策略是大型宰制规范体系,它以法律、语言、仪式、商业产品、文学、艺术、发明物、论域等等形式体现,塞杜认为,那些不见得拥有艺术表达力的一般人,其实并不会消极地去忍受策略方的施压,不管策略方以什么形式——政府城市规划、公司总部规范,国家法令——出现。尽管力量薄弱又时时刻刻受到管制,但战术方总是会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侵凌策略方的领地,重新组合既定的法律法规。简单地说,两者的争斗就是大型规范的压制与普通民众的游击式反击的对抗。明初法律之于百姓穿衣戴帽的选择无疑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这个影响的过程中,强制性的法令和国家政策并不能总是与预期结果一致;相反,它们常常会衍生出当初的立法者所完全无法预料的后果。珍哥的“羊皮里天青劈丝”䩺鞋可以作为一个具例来证明这个“战术”反抗“策略”的理论。

晁家在山东武城,按照平常年景,买断一个丫头的身价只要四五两银子,后来被晁源之父纳为小妾、并给晁家诞子延宗的沈春莺,时年十二,作价仅五两银,因晁夫人怜悯其父母的境遇额外增至七两。而晁源为爱妾买一张披风,出手就是五个丫头的身价银,其挥霍败家可知。

发妻计氏听见丈夫与小妾出门,匆忙梳洗出门探看,“一个帕子裹了头,穿了一双羔皮里的段靴,加上了一件半臂,单叉裤子”(2.9),很落魄的黄脸婆形象。计氏娘家原是有产的旧家,她的祖父曾获京城会试第一名,人称“计会元”,不过她的父兄都未获功名,致使家庭景况年复一年地每况愈下,但依着“富了穷,还穿三年绫”的老说法,计氏所穿的“羔皮里的段靴”即“缎靴”,大约还是娘家陪来的嫁妆。计家仍然具有社会影响力,在亲族和社区里广受尊重,这一点从计氏自杀后计氏父兄一呼百应的事实可以得到证实。 [2] 在晁家经济困难时,计氏尚可辖御她的丈夫,但一旦晁思孝得官,晁源晋身为公子,他就立即疏远了她,而且在经济上也弃置不问;计氏后一直靠的是娘家的陪嫁生活。

半臂又称“背子”,是一种半袖上衣。“背子”又作“褙子”。《日知录》载:

今之罩甲即对襟衣也。《戒庵漫笔》云:“罩甲之制,比甲稍长,比袄减短。正德间创自武宗。近日士大夫有服者。”按《说文》:“无袂衣谓之䙃。”赵宧光曰:“半臂衣也。武士谓之蔽甲,方俗谓之披袄。小者曰背子。”即此制也。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此时晁思孝偕晁夫人在华亭县任上,正顺风顺水地做着鱼肉百姓的父母官,他偶然结识一生一旦两名戏子,更动了往上攀援之心。原来这梁生、胡旦的舅舅、外公都是英宗宠信的大宦官王振手下的红人,虽也是梨园出身,此时已出任锦衣卫,五日京兆,风光正好。

胡旦在华亭,本是一个社会最末流的清优小唱,可是一到了外公家,他很自然地“换了一领佛头青秋罗夹道袍,戴了一顶黑绒方巾,一顶紫貂帽套,红鞋绫袜”(5.34),俨然富贵人家的公子,差点让跟来的仆人们认不出。戏子原本是排在娼妓之后的“下九流”,若是按照洪武皇帝规定的倡优衣装规范——“乐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 [3] ——这几个衣饰僭越的戏子死有余辜。

冯沅君先生的考据名篇《古优解》及《古优解补正》,尝考证出中国古优与西方古优Fou在服饰上的共通性为“都用绿黄二色”。冯先生举列白的说法,证明这两种颜色常用于“叛逆或其他罪人身上”。 她又考“自春秋西汉以来,绿巾向为贱者之标志,元至元五年准中书省札,遂令娼妓人家家长并亲属男子裹绿头巾。元、明人因以教坊优伶所作剧本为绿巾词”。

不过,胡旦的僭越衣着,比起他与梁生的亲戚苏、刘二位锦衣来说,就又不算什么了。苏、刘二锦衣去给王振祝寿,“穿着大红绉纱麒麟补服,雪白蛮阔的雕花玉带(见图 4),拖着牌繐印绶,摇摆进去了”(5.36)。

图 4 白色雕龙玉带

王世贞《皇明异典述》记有天子赐服色事,凡麒麟衣,往往是内阁大臣考满的恩赐,规格非常之高,如嘉靖中,内阁严、徐、李皆赐服麒麟,因麒麟乃公侯服也。 由此观之,苏、刘二锦衣着的“大红绉纱麒麟补服”,真乃荒谬之至。

明永乐六年(1408)规定,在京官员俱需佩戴以凭关防出入的牙牌。一般以象牙为材质,下有八寸长的红色或青色牌穗。牙牌上刻有官职,并以字号分为几等:公、侯、伯用“勋”字,武官用“武”字,教坊官用“乐”字,大内官用“宫”字。

苏、刘也是梨园出身,当年王振“原任文安县儒学训导,三年考满无功,被永乐爷阉割了,进内教习宫女……他做教官的时节,有两个戏子,是每日答应相熟的人。因王振得了时势,这两人就致了仕,投充王振门下,做了长随。后又兼了太师,教习梨园子弟,王振甚是喜他。后来也都到了锦衣卫都指挥的官衔,家中那金银宝物也就如粪土一般的多了”(5.33)。王振由宫廷教习位子上崛起,至英宗时成为司礼监太监,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其权倾一时的情形在历史上只有明末的魏忠贤可拟。以太监身份、梨园出身而凌驾于文官系统之上,当然构成对后者的极大冒犯,王振落势以后,后者的无情报复就说明了这一点。但当王振势力如日中天的时候,文官系统的表现却是这样的:“门上人海人山的拥挤不透,都是三阁下、六部五府、大小九卿、内府二十四监官员,伺候拜寿。”(5.36)当此之时,新贵与旧贵的边际岂止是模糊,简直是倒置了,整个文官系统都匍匐在一个太监脚下,又有谁还敢去计较他手下梨园出身的子弟不按规矩穿衣呢?

苏、刘二锦衣入见王振后,各自奉上寿礼:“苏锦衣的一个羊脂玉盆,盆内一株苍古小桃树,树上开着十数朵花,通似鲜花无异,细看是映红宝石妆的。刘锦衣的也是一样的玉盆,却是一株梅树,开的梅花却是指顶大胡珠妆的。”(5.37)这两宗贿赂果然管用,大太监立即同意将晁思孝由华亭升迁调往通州。梁生、胡旦也因为他们的势要亲戚为晁思孝谋到了这等肥缺,即刻挣到了两千两白银。

晁源带着珍哥北行,因为不便公然将小妾带到老父在通州的衙门,就暂时把她安排在北京的沙窝门内,赁房而居,停停当当的一所房子,月租三两。价廉物值,当羡煞今日北漂一族。他的家仆晁住,很快与他的爱妾珍哥勾搭成奸。为了谋个常居北京的借口,晁源又在国子监“白衣纳监”,弄了一顶监生方巾戴到自己头上。西周生的幽默感在此毕露无遗。他拿“头巾”二字大做文章,讥讽晁源道:

那个晁住受了晁大官人这等厚恩,怎样报得起,所以狠命苦挣了些钱,买了一顶翠绿鹦哥色的万字头巾,还恐不十分齐整。又到金箔胡同买了甘帖升底金,送到东江米巷销金铺内,销得转枝莲,煞也好看,把与晁大官人戴。那晁大官人其实有了这顶好头巾戴上,倒也该罢了,他却辜负了晁住的一片好心,又要另戴一顶什么上舍头巾,合他父亲说了,要起文书,打通状,援例入监。(6.41)

按《明史·卷六十九·志第四十五》载:“入国学者,通谓之监生。举人曰举监,生员曰贡监,品官子弟曰荫监,捐赀曰例监。”晁源的情况,不应为荫监,必为例监,此处可为一析。荫子入监,明初因前代任子之制,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袭其禄。后乃渐为限制,在京三品以上方得请荫,谓之官生。出自特恩者,不限官品,谓之恩生。或即与职事,或送监读书。官生必三品京官。以晁源父晁思孝的从五品官秩,肯定不合格。

“东江米巷”即后来大大有名的北京使馆区“东交民巷”,明代《京师五城坊巷胡同集》中尚作“东江米巷”之谓,盖当时其地有个江米巷,其西又有“西江米巷”。 因为离皇宫较近,属于上好的商业地段。销金铺盖为银楼或银匠铺之谓。金箔胡同是明代北京中城最著名的 75 个老胡同之一,又是著名的手工作坊胡同; 与东江米巷相去不远,以纱帽著称于世,而东江米巷有名的则是党家靴,这些大店铺都有附属于自己的作坊。

图 5 儒士方巾

明代儒巾为未达进士第但业已取得秀才资格者所戴,即使已第举人也如此。王圻《三才图会》:“儒巾(见图 5),古者士衣逢掖之衣,冠章甫之冠,此今之士冠也,凡举人未第者皆服之。” 儒巾既又云“方巾”或“四角方巾”,则其形四角皆方,实为一种方形软帽,以黑色纱罗制成,儒生、处士都可戴。据传方巾起源于元末名士杨维桢,他入明后被朱元璋召见,正戴着这样的一顶四角皆方的帽子廷见天子,洪武皇帝好奇问帽之名目,杨答:“四方平定巾。”于是“上喜,令士人皆得戴之”。 但其实,“四方平定巾”的佩戴者多为庶人而非士人,因为儒生士大夫显然有更多的选择。明士大夫可戴的帽子品类繁多,有汉巾、晋巾、唐巾、诸葛巾、纯阳巾、东坡巾、阳明巾、九华巾、逍遥巾等。而百姓基本只限于三种:网巾、四方平定巾与六合一统帽。 洪武三年(1370)颁令士人带四方平定巾,同年亦令士人改四带巾为四方平定巾。洪武六年(1373),令庶人巾环不得用金玉、玛瑙、珊瑚、琥珀,帽不得用顶,帽珠只许用水晶、香木。

在《醒》书的第二部分,主人公狄希陈原为秀才,纳银入国子监,又以监生身份,竭尽家身,以四千两银子纳了一个“武英殿中书舍人”的京缺。为了五日京兆的风光,狄希陈“忙着做圆领,定朝冠、幞头、纱帽,打银带,做皮靴,买玎珰锦绶,做执事伞扇”(83.639)。明代官服由展脚硬幞头和盘领宽袖长袍组成,而长袍的主体是圆领和补子。此处“圆领”在有的版本中通假作“员领”。袍服的颜色根据官品而定。银带为束带的一种,其带一品玉,二品花犀,三品金银花,四品素金,五品银钑花,六、七品素银,八、九品乌角。 中书舍人依明官制为从七品,是京官中的品秩较低者,并无太大实权,性质十分难辨,既可由甲科出身,也可由富家监生子弟资捐而得,加一卿衔,便俨然成为高官显爵。按正统后,文渊阁东西两房的中书舍人可参与写票,算是内阁的直属,与文华殿和武英殿的所谓“两殿”中书舍人的地位遂形成云泥之判。两房与两殿在宣德后成化前的地位,原是差别不大的,且都不及多由进士出身的中书科中书舍人地位高。而两殿中,一直又是以武英殿稍为猥杂,舍人的出身要求不高,虽称近侍,但在禁直机构中实难出头。 从狄希陈的行头,可以看出当时非甲科出身者晋身官场的冒滥和侥幸,而捐官之滥也是公认导致明亡的原因之一。

(二)宠妾与嫡妻:日渐模糊的家庭阶级边际

晁源借口在京“坐监”,不肯去见父母于通州任上。此“坐监”乃是国子监针对监生的一项要求,有些类似于今日美国大学的“住校年限”要求。按,山东大学历史系的“八马”之一——明史大家黄云眉就曾注意到国子监“住校年限”要求的积弊。原来明代的“拨历监生”,在永乐年间本是以监生的入监年月为准的,即使用“先入校,先毕业”的原则,但南雍祭酒陈敬宗发现很多监生以丁忧、省祭等借口在家延住,故曾奏请“以坐监年月论浅深”。陈敬宗与北京国子监祭酒李时勉同为士林所重,并称“南陈北李”。正统七年(1442),李时勉再奏“乞今后惟依实坐监年月浅深,以次取拨,其丁忧省祭祀之类,俱不作数,如此,庶勤惰有所劝惩”。黄云眉对李时勉再奏的效果,表示并不乐观。

晁思孝听到风声,派仆人前去招抚,“恰好撞见珍哥穿着油绿云段绵袄,天蓝段背心,大红段裤,也不曾穿裙,与晁住娘子在院子里踢毽子顽”(7.47)。段绵袄、段背心,段裤,因为踢毽子而不穿裙,这是富贵人家女子的冬天常服,明朝因已经恢复汉俗,仿自唐宋,上衣一般都为右衽,颇长而宽大,经常至于膝下。顾炎武记录了女性上衣长短的演变,“弘治间,妇女衣衫仅掩裙腰,富者用罗缎纱织金彩,通衲裙,用金彩膝欄,髻高寸余。正德间,衣衫渐大,裙褶渐多,衫唯用金彩补子,髻渐高。嘉靖初,衣衫大至膝,裙短褶少” 。正是由于后期上衣已经长到膝处,故家常不再穿裙也是使得的。

穿着这样累累赘赘的衣服还能蹦蹦跳跳踢毽子,这个十八岁许姑娘童心未泯的形象一下跃然纸上,作者努力把珍哥写成“何物淫妖”“坏人子弟”的邪派粉头,可不经意间还是在笔下带出了人性的气息。就是这样一个从小被卖到窑子里、不知父母姓氏的小妾,后来因一言贾祸,导致大老婆计氏上吊自杀,按明律,妾致死嫡妻,下狱待死;珍哥后来被好色的监狱刑房书手张瑞风弄到手,用“调包计”偷运出监狱,跟着张隐姓埋名地过了十来年,重被发现,再入狱,受刑打得只剩一口油气,又活了过来,按院见了,惊叫:“怎么天下有这等尤物!还要留他!”(51.396),于是发签,活活打死——为天下男人们除了一害。

且说珍哥跟着晁源来到通州,“穿着大红通袖衫儿,白绫顾绣连裙,满头珠翠”(7.48),见到公婆,四双八拜,叩下头去;晁夫人见儿子的妾如此妖娆美丽,大生不悦,只赐了二两银子就打发去了。晁夫人在书中被塑造成天上有一,地下无双的正经贤德女人,如此一位正统老封君对珍哥这样女人的观感是可想而知的。儿子宠她,她爱儿子,所以她一时奈何不了她。可是日后只要有机会,她自会抬举她的儿媳,弹压这个妖女,以证明何为“明媒正娶”。在心理上潜在的原因,不能排除是那身“大红通袖衫儿”令她刺目。顾炎武谓:“先年,妇人非受封不敢戴梁冠,披红袍,系拖带,今富者皆服之。” 大红,本是像她本人那样的命妇,或至少像她儿媳计氏那样的嫡妻才配拥有的颜色,小妾是不配穿的。还有,珍哥所穿的白绫连裙的衣料就是下文中大惹周章的著名奢侈品——顾绣。

晁源还乡时,晁夫人特特让仆人捎带首饰和衣料给她的儿媳。金银之外,衣料是两匹生纱、一匹金坛葛布、一匹天蓝缎子、一匹水红巴家绢、两条连裙、二斤绵子(8.54),后来计氏用这些材料做了一匹蓝缎大袖衫子、银红绵裤、银红绢袄,外加绵小衣裳,严丝合缝就是一套大殓的衣服。一场家庭口角后,计氏清早起来:

使冷水洗了面,紧紧的梳了个头,戴了不多几件簪环戒指,缠得脚手紧紧的。下面穿了新做的银红绵裤,两腰白绣绫裙,着肉穿了一件月白绫机主腰,一件天蓝小袄,一件银红绢袄,一件月白缎衫,外面方穿了那件新做的天蓝段大袖衫,将上下一切衣裳鞋脚用针钱密密层层的缝着。口里含了一块金子,一块银子,拿了一条桃红鸾带,悄悄的开出门来,走到晁大舍中门底下,在门桄上悬梁自缢。(9.64)

若干年后,晁夫人做梦,仍梦到前儿媳穿着天蓝大袖衫子。冤死的尸体据说是盛夏而不腐坏的,而冤死的鬼则甚为灵异,晁家家宅上下,男女仆人都看到过她穿着这身衣服显灵。晁源更是屡屡为这个穿天蓝色衣服的冤死前妻所惊扰。

计氏寻死前,对自己的穿戴梳洗很是花了一番心思。可以说,她的做法既符合山东的丧葬风俗,又满足了她报复晁源的需要。寿衣不能取皮毛为材,以防死者下辈子投生到畜生道;亦不能使用锦缎,唯恐“段子”与“断子”谐音,于家族繁衍不利。本来棉布和绢布两种材料做寿衣是最受欢迎的,因为“绵绵”、“绢绢”正有螽斯衍庆、绵延不绝之意,但计氏刻意使用缎子,应有存心报复之意。死者应被洁面与净身,此事最好由子女或配偶来做; 无论男女,死者的脚都应被布紧紧缠起。死者的口中应被置入贵重珠宝,最好是珍珠或纯金银的首饰钱币等。 [4] 从计氏的做法看,她简直不假他人,只手就完成了自己大殓程序的一半。

书中描写葬礼有好几处,计氏的葬礼只是其中之一。《醒》书作者无疑深谙华北婚丧习俗,婚礼也写得详细有致。狄希陈初婚娶薛素姐,婚礼之前尚有一个“上头”的仪式,它不同于订婚仪式,却有些像西方的“新娘贺礼茶会”(bridal shower)。“上头”仪式的重要部分是“开脸”,又称“开面”“绞面”“绞脸”,指女子出嫁前将面部汗毛绞掉的做法,既是一种美容方法,也是临出阁前的祝福仪式。开脸者最好是上有公婆父母、中有丈夫、下有子女的妇人,又称“全活人”或“全福人”。给素姐“上头”的就是她未来的婆婆本人。此日狄婆子先送礼到薛家:

到了吉时,请素姐出去,穿着大红装花吉服,官绿装花绣裙,环佩七事,恍如仙女临凡。见了婆婆的礼,面向东南,朝了喜神的方位,坐在一只水桶上面。狄婆子把他脸上十字缴了两钱,上了鬏髻,戴了排环首饰,又与婆婆四双八拜行礼。(44.337)

这里要补充的是,开脸要选择在背人的地方举行,坐向则或坐南朝北,或坐北朝南,忌坐东西向。开脸后娘家人会将水桶里的水泼出去,寓“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之意。喜神是办喜事所祈的吉神,但并不是中国民间家常所祭之神,旧俗新娘坐立须对正喜神所在的方位,但这方位何在,却依时辰而不同。

甲巳日艮方,寅时;乙庚日乾方,戌时;丙辛日坤方,申时;丁壬日离方,午时;戊癸日巽方,辰时。曹震圭曰:大抵物之所喜者,母见子也。

开脸习俗时至近代仍在民间盛行。我们从林语堂的《京华烟云》 [5] 及老舍《正红旗下》 等现代小说中都能找到有关这一习俗的描写。老舍又格外提出,他母亲之常能担任“送亲太太”,给将出阁的姑娘“开脸”,是因为身为“全福人”,丈夫子女周全;这一身份所带来的荣誉,却又使他母亲遭到他那已成了寡妇的姑母的嫉妒。

明代妇女所戴的鬏髻,是一种用马尾、头发或金属丝编成的圆框状网帽,用以编缠脑后的头发。一般来说,鬏髻是社会地位的标志,只有上层社会妇女才能戴得,同时它又标示已婚的身份。鬏髻上有孔眼,可容被称为“头面”的分心、挑心、花钿和金银簪等首饰穿过。鬏髻不必一定是金银所制,俗谓“头发壳子儿”的头发鬏髻多为家境寻常的明代妇女所戴,其性质相当于马尾或人发编成的假髻;金银所制的鬏髻所费不赀,分别叫“金丝鬏髻”(见图 6)和“银丝鬏髻”。即使在富室巨家,也只有正室妻子或比较受宠的姬妾才有资格戴金银鬏髻,如果一个家庭的妻妾秩序还未被彻底打乱,则鬏髻的贵重程度应该能反映从正妻到宠妾到最低妾侍的顺序。在《金瓶梅》一书中,李瓶儿刚嫁到西门庆家,本拟拿出自己的重九两纯金的金丝鬏髻来戴,但听说正室吴月娘并没有金丝鬏髻,她也就不敢戴了,只好找银匠将原鬏髻毁掉重打其他首饰。西门庆家最不受待见的妾侍孙雪娥,多数时间是不被允许戴鬏髻的。第二十五回,宋惠莲抱怨西门庆:“你许我编鬏髻,怎的还不替我编?只教我成日戴这头发壳儿。” 张爱玲自传体小说《小团圆》中写她的亲戚表大爷的妾三姨奶奶头发秃了,“戴个薄片子假头发壳子” ,可见头发壳子也有义髻的性质。

图 6 明代纯金鬏髻

鬏髻毕竟是一种风尚发饰,因此其样款也呈流行性。清末扬州鬏髻风华最盛,单听其名称之全,已知其诸式之备:蝴蝶、望月、花篮、折项、罗汉鬏、懒梳头、双飞燕、到枕鬆、八面观音诸义髻、渔婆勒子等等。

鬏髻的款式,同时也体现在“乐妇与民分良贱”的政策上。《明史·舆服志》载:“洪武三年定制,凡宫中供奉女乐、奉銮等官妻,本色鬏髻。”

不过,在晚明物欲横流的物质世界里,一个人能或不能穿何衣戴何帽,用何种材料制衣,衣服使用何种样式和颜色,已经越来越与其人的社会地位脱钩而与其人的经济购买能力和消费愿望相关了。由于金钱元素的冲击,社会对嫡庶、贵贱等人身等级的分际规范不力,法律虽在,实际层面上的操作却越来越不好掌控。于是在女性的世界里,不仅仅在嫡妻与宠妾之间,且在出身高贵的闺秀与名噪一时的妓女之间、在贵族夫人与暴发户的妻子之间,个人身份的边界线已经变得越来越模糊。

经过了近十年苦难的婚姻生活后,狄希陈在北京娶了他前房东的女儿寄姐——也就是晁源嫡妻计氏的再世之身——为妾。这场婚礼几乎与他的初婚一样正式,这一章的标题就叫“狄希陈两头娶大”。平妻制多见于商品经济兴盛后,商人因常年离家在外,在客旅中另置一头家室的情况,俗称“两头大”。这一现象在冯梦龙编著的反映明代世俗生活的短篇小说合集《三言二拍》中多有提及。宋元以至于明,商品经济在较多时段内呈现繁荣的局面,作为其副产品而产生的就是商人的地域流动性。商人既有资产,而不能与原配厮守一处,客衾寂寞,势必然会选择再娶。再娶而不必与原配置于同一屋檐之下,就形成“两头大”的婚姻,后娶者或已知先娶者的身份,或不知,但至为重要的是,双方并不共居一处,既没有同一生活空间内的碰撞与矛盾,也没有比较身份高低的尴尬。后娶者无论出于被蒙蔽还是自欺欺人,都可自称正妻。但是如果两妻最终相遇,一般还是要明辨嫡庶的。“两头大”婚姻对固有婚姻家庭模式的冲击,常在《三言二拍》类世情文学作品中得到反映。

至晚明,嫡妻与妾侍的分野虽然在法律中仍明文存在,但在实际生活中,宠妾灭妻的例子比比皆是。在家庭中,妾侍如果能干强势,或美貌得宠,或两者兼而有之,则她能统御奴仆,辖制丈夫,取代嫡妻的位置,特别是在嫡妻已亡故或嫡妻不在眼前的情况下。在社交场合中,如果她的丈夫支持,她也会以主妇的身份出外周旋。如狄希陈得官成都府经历,在赴任前后,都曾让寄姐摆酒为他招待同行的官场朋友及他们的内眷。但宠妾若走出家庭之外,在丈夫势力不及之处,她的小妾身份有时也会令她难堪,尤其当她在社交场合上碰到以嫡妻身份自负的同龄女性。

计氏亡后,珍哥在晁家完全以女主人自居;她有无数珠翠首饰、锦绣衣裳无处施展,适逢亲眷孔举人家有丧事,便以堂客的身份跑去吊孝。珍哥穿戴也齐整,侍从也前呼后拥,但身为正妻的孝家孔举人娘子却不买账:

司门的敲了两下鼓,孔举人娘子忙忙的接出来,认得是珍哥,便缩住了脚,不往前走。等珍哥走到跟前,往灵前行过了礼,孔举人娘子大落落待谢不谢的谢了一谢,也只得勉强让坐吃茶。孔举人娘子道:“人报说晁大奶奶来了,叫我心里疑惑道:‘晁亲家是几时续娶了亲家婆,怎么就有了晁奶奶了?’原来可是你!没的是扶过堂屋了!我替晁亲家算计,还该另娶个正经亲家婆,亲家们好相处。”

正说中间,只见又是两下鼓,报是堂客吊孝。孔举人娘子发放道:“看真着些,休得又是晁奶奶来了!”孔举人娘子虽口里说着,身子往外飞跑的迎接。吊过了孝,恭恭敬敬作谢,绝不似待那珍哥的礼数。让进待茶,却是萧乡宦的夫人合儿妇。穿戴的倒也大不如那珍哥,跟从的倒也甚是寥落,见了珍哥,彼此拜了几拜,问孔举人娘子道:“这一位是那一们亲家?虽是面善,这会想不起来了。”孔举人娘子道:“可道面善。这是晁亲家宠夫人。”萧夫人道:“呵,发变的我就不认得了!”到底那萧夫人老成,不似那孔举人娘子少年轻薄,随又与珍哥拜了两拜,说道:“可是喜你!”

让坐之间,珍哥的脸就如三月的花园,一搭青,一搭紫,一搭绿,一搭红,要别了起身。萧夫人道:“你没的是怪我么?怎的见我来了就去?”珍哥说:“家里事忙,改日再会罢。”孔举人娘子也没往外送他。倒又是萧夫人说:“还着个人往外送送儿。”孔举人娘子道:“家坐客,我不送罢。”另叫了一个助忙的老婆子分付道:“你去送送晁家奶奶。”珍哥出去了。萧夫人道:“出挑的比往时越发标致,我就不认的他了。想是扶了堂屋了?”孔举人娘子道:“晁亲家没正经!你老本本等等另娶个正经亲家婆,叫他出来随人情当家理纪的。留着他在家里提偶戏弄傀儡罢了,没的叫他出来做甚么!叫人家低了不是,高了不是!我等后晌合那司鼓的算帐。一片声是‘晁奶奶来了’,叫我说晁亲家几时续了弦,慌的我往外跑不迭的。见了可是他!我也没大理他。”(11.78 -11.79)

狄希陈在京纳官,得到从七品的“武英殿中书舍人”职位之后,不仅为自己置办官服,且“与寄姐做通袖袍,打光银带,穿珠翠凤冠(见图 7、图 8),买节节高霞佩”。(83.639)他为寄姐采买的职官之妻的衣物,理论上说是只能给嫡妻穿用的。奇怪的是,他周围甚至没有人注意到这大胆僭妄、藐视国法的作为。明代朝廷命妇的服装,随夫君的等级而定,一般分为礼服与常服两部分。洪武二十四年(1391)曾定制,命妇朝见君后,在家见舅姑并夫及祭祀可以穿礼服。命妇的头饰,依其丈夫的品级不同,也各有严格的规定。以下仅列明律对七品至九品孺人的珠冠的规定:“七品至九品,冠用抹金银事件,珠翟二,珠月桂开头二,珠半开六,翠云二十四片,翠月桂叶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带抹金银宝钿花八,抹金银翟二,口衔珠结子二。” 从一品到六品,无论霞帔,革带,褙子,冠饰,都各有不同的繁复规定。

图 7 明代命妇珠冠(一)

图 8 明代命妇珠冠(二)

尽管寄姐能够以宠妾的身份周旋于丈夫的社交场合,也能瞒天过海地穿戴本应属于嫡妻的霞帔凤冠,但涉及法律问题的时候,她作为妾的身份是不能含混的。寄姐的使女小珍哥自杀,使女的家人与狄家打人命官司,狄希陈作为本夫出名与对方诉讼,诉状上就明写寄姐为“陈妾童氏”。

数年之后,悍妻素姐来到狄希陈做官的成都寻夫,一进衙门,却先被悍妾寄姐带领仆妇狠揍了一顿,然后又被后者恐吓了一番,立足了规矩。落到下风的素姐放声大哭道:“悔杀我了!天老爷!我一条神龙,叫我离了大海。一个活虎,神差鬼使的离了深山,叫这鱼鳖虾蟹、猪狗猫兔,都来欺我呀!”(95.733)素姐这番败落,固然是由于背井离乡,孤身入川,毫无智谋地直接落入到已经掌握狄家权势的宠妾手中,但寄姐能够降服住这个本不是善茬的嫡妻,还是在于她掌握了明代婚姻律令里的“七出”之法,敲山震虎成功了。

“七出”这一中国古代传统的休妻条件为男性喜新厌旧留下了可钻的法理空子。“七出”又称“七去”或“七弃”,共有“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七项,理论上说,满足任何一项都可以构成男子的休妻前提。 [6] 虽然又有“三不去”之说——女方经持舅姑之丧,娶时贱后贵,有所受无所归——使男人不能任意休弃妻子,多少保证了妇女的权益,但女方若犯恶疾及奸者,连“三不去”的条件也不能适用。即使“七出”不被真正使用,它的存在至少会对害怕被休掉的妻子一方有强烈的震慑作用。素姐入川时,容貌已毁,鼻子被猴咬掉,一目被猴抓瞎,寄姐抓住这一点,威胁她随时可以被休掉,称“《大明律》上:‘恶疾者出。’恶疾还有利害过天疱疮的么?”(95.730)。又以自己当初有正式的婚仪,说“做官的京里娶我,三媒六证,过聘下茶,没说家里还有老婆”(95.730),不肯承认素姐的嫡妻地位。两悍相逢,最后比拼的还是实力。

妻妾间模糊的边际,镜像般地反映着晚明社会的乱序,但是我们不建议对社会角色的混淆现象进行过度诠释,特别是宠妾灭妻不能被视为 180 度的角色倒置,因为在晚帝制中国,法律对嫡庶从来都是明辨的,最好的例子就是珍哥因为家庭口角造成大老婆计氏上吊自杀,按妾致死嫡妻论,判成死罪,即使晁源使泼天的银子也救不了她。综上我们可以下结论说,宠妾可以借助服饰来觊觎,甚至僭占正妻的身份,在“两头大”的情况下,在社交上她有一定的区间可以代行主妇之职,但走出家庭这个舒适区后,她往往还是会碰到正统派人物——通常为其他家庭的嫡妻,或正室婆婆——给她以身份认同上的尴尬难堪。设若碰到法律问题,则嫡庶之辨是由不得半点含糊的。

(三)知州的喜神与城隍

土木堡之变后,胡旦、梁生都失了势,又遭到晁梁的蒙骗,两人落发出家。晁思孝也在官场混不下去,好在宦囊已满,于是辞官归故里。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夫人身边年仅十六的丫头春莺收了房,但只不到两个月,就一病呜呼了。晁源做了孝子,虚文务尚整齐,定要画师画一位穿蟒玉带金幞的喜神——即死者遗像——以供乡里诸公仰瞻。喜神者,体面第一,像不像倒是不打紧的,正如晁公子吩咐那画师的:“你不必管像与不像,你只画一个白白胖胖,齐齐整整,焌黑的三花长须便是。我们只图好看,那要他像!”在这样的方针指导下,晁思孝丧榜上的名号被升级为“光禄大夫上柱国先考晁公”。再加上贿赂了二十五两银子,“那画士果然替他写了三幅文昌帝君般的三幅喜像。晁源还嫌须不甚长,都各接添了数寸,裱背完备,把那一幅蟒衣幞头的供在灵前”(18.138)。

左右柱国在明代都是正一品勋阶,且在明初并不封与文臣。洪武三年(1370)封功臣时,“李、徐二公加左柱国,自李曹公而下,俱右柱国,文臣则绝无及者”。要到正德以后,才有文臣加左柱国之事,万历时,以张居正、申时行之宰辅之劳,也要以九年满方加左柱国。而上柱国的品秩更为珍罕,严嵩、徐阶都尝以勋劳加而固辞,王世贞以为有明一朝唯夏言与张居正得之 ——他未曾算上明末顾秉谦——夏言得于生前,因贾祸弃市,张居正得于身后,仍被削尽宫秩,险遭鞭尸。

晁思孝生前不过做到知州,如何僭越用得上柱国?于是诸公里一位方正而有脾气的陈方伯大怒了。“方伯”在明代是布政使的专称,当然亦可用于曾任布政使的致仕官员。陈方伯曾任何处布政使,书中没有详写;晁源张罗葬礼,以三十两书仪,要到了“胡翰林的墓志,陈布政的书丹,姜副使的篆盖”;为葬礼点主的姜副使, [7] 后来成为晁源半弟晁梁的岳父。陈方伯位高名重,宜其为公祭乡绅中的首席人物,大家都让他诣香案拈香,而画士起先不肯抬高规格画喜神像,也是因为“只恐又有陈老先生来责备”。(18.138)

陈方伯吊人家的丧,怒也不好使出来,天假其便,这副遗像画上的亡者戴幞头,穿大红蟒衣,白面长须,不像那城隍庙里的城隍爷更像谁?于是陈先生演了一出好戏:

(陈)站住了脚,且不拈香,问道:“这供养的是甚么神?”下人禀道:“这就是晁爷的像。”陈方伯道:“胡说!”向着自己的家人说道:“你不往晁爷家摆祭,你哄着我城隍庙来!”把手里的香放在桌上,抽身出来,也不曾回到厅上,坐上轿,气狠狠的回去了,差回一个家人拜上众位乡绅,说:“陈爷撞见了城隍,身上恐怕不好,不得陪众位爷上祭,先自回去了。”又说:“志铭上别要写上陈爷书丹,陈爷从来不会写字。”(18.138)

正统绅耆陈方伯看不惯不符合规矩的丧仪,又不愿得罪丧家,假托“撞见了城隍”而逃之夭夭,这喜剧的一幕却揭示出夸张的晁知州喜神像与城隍的相似之处。

城隍(见图 9)是一座城池的守护神,“城”为城墙,“隍”为护城河,城隍也就是该城池的阴间地方首长;他应当生前就是一位聪明正直的地方官、豪杰、功臣或英雄,他的离世相传有冤死的性质,他死后成神,在人民中仍享有巨大的声望。

图 9 城隍像(山西平遥古城)

加州大学伯克利的汉学家姜士彬(David Johnson)做中国民间文化研究,他对城隍现象的考察着重在元以前的城隍形象。姜士彬举《唐书》为证,说明庞玉成为越州(今绍兴)城隍的原因:庞玉文治武功俱全,参加过隋末唐初的战争,任越州都督期间,又曾兴文教,开荒地,修城墙,建府衙。由于官绩颇善,殁后被越州民众奉为城隍。 [8] 从现存的文学资料来看,我们得出的印象是城隍都是身穿锦袍,腰围玉带,头戴金冠,手持玉板的样子。不过要是细细地考量,我们会发现,明代城隍的穿戴,其复杂而有序的程度与他们在阳间的对应体——地方官——其实不相上下。

城隍崇拜的流行,与洪武皇帝在开国之初的有意推广有关,他的本意是借此以震慑军民之心。他曾对太子的老师、侍讲学士、开国文臣之首宋濂说:“朕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则不敢妄为。” 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下诏加封天下城隍,并严格规定了城隍的等级,共分为都、府、州、县四级;次年即洪武三年(1370),又下令整顿祀典,取消神爵,各地城隍严格使用行政机构名称;地方新官上任前,需到城隍庙斋宿;上任日,更需在城隍前完成祭礼才能就任。城隍庙在规模和体制上也模仿地方各级衙门建造,俨然形成一套与阳间衙门对应的阴间官吏系统。

然而洪武的神道设教,多为正统儒家知识分子所不以为然。解缙上封事万言书《大庖西室封事》,其中就写道:

陛下天资至高,合于道微。神怪妄诞,臣知陛下洞瞩之矣。然犹不免所谓神道设教者,臣谓不必然也。一统之舆图已定矣,一时之人心已服矣,一切之奸雄已慑矣。天无变灾,民无患害。圣躬康宁,圣子圣孙继继绳绳。所谓得真符者矣。何必兴师以取宝为名,谕众以神仙为征应也哉?

明代城隍的命名、封位及冠带,都依其所在地方的地理重要性而定。金陵为明代的第一个首都,故京都金陵城隍被封为“福明灵王”,而汴、濠、鸠、和、滁等五府——最后一个是朱元璋“龙兴之地”,其城隍亦受封为王。不过同样为正一品的王爵,此六处城隍的土偶章服却不相同:只有京都城隍,衮冕可以十有二章,与天子同;所封诸王不过九旒九章。天子衮冕的圆柱形帽卷上端,会覆盖一顶广一尺二寸、长二尺四寸、以桐板做成的綖,綖板前圆后方,皂纱裱里。綖板前后各有 12 旒,旒以五彩丝绳 12 根穿成,每根穿五彩玉珠 12 颗,每颗间距一寸。黄仁宇提出,这 12 串旒会使人产生一种如在幕帘中的感觉,其作用在于随时提醒天子,举动要端庄严肃。 [9] 天子与首都城隍在冠冕上的一致,也产生了一种世俗与阴间的制度化的对称效果,确实很有立意。同样道理,等而下之的城隍,以“府、州、县”为序,随着地理重要性递减而衔位、封号递减,其土偶章服上的饰品也递减。不过即使县一级的城隍,从衔位上说,仍是正四品,“县为鉴察司民城隍显佑伯,秩四品。其章服,各州、县封侯伯者,七旒七章”, 比之阳间的州县级地方官,品秩仍要高出很多。

基于此,我们认为,持有正统观念的陈方伯从晁知州的葬礼上遁掉,有相当的法理严正性。他声称“撞见了城隍,身上不好”,满场耆绅及丧家晁源都辩驳不得,因为晁知州无论生而为官还是死而被供,品秩都只有从五品,月俸十石,以现代官衔来类比,大致相当于当今的地委书记。在从五品官员的葬礼上看到“光禄大夫上柱国”这样的一品勋阶——晁源是跟写丧榜的阴阳生闹了一通别扭才写上这个名目的——又看到攀蟒玉带金幞头着大红蟒衣的喜神像,无怪那脾气方正的陈老先生要假装撞客了城隍、动怒而去呢!

(四)村妇

晁源谢了孝,到自家田庄上收麦子,邂逅了皮匠小鸦的老婆唐氏,为之着迷。唐氏虽是山妇,着实妖娆,有诗为证:“毛青布厂袖长衫,水红纱藏头膝裤。罗裙系得高高,绫袜着来窄窄。”(19.140)作者在这里特特点出“毛青布”,不经意间已经与《金瓶梅》里的情节暗通款曲,盖潘金莲还是武大老婆时,穿的就是“毛青布”大袖衫。毛青布虽非绫罗,却也并不寒素,它是明代流行的一种不经上浆碾光的布料,有着舒适熨帖的布质,漂亮的女子上身,别具风韵,宛如今日衣着波西米亚的文艺范儿。唐氏所穿“水红纱藏头膝裤”,不是一种女裤,而是一种无底半袜,两头皆平口;膝裤虽穿在内,却并非如我们今日所理解的丝袜或衬裤,它上达于膝,下至于踝,无腰无档,左右各一,着时以带系于胫,又称“胫衣”。赵翼对其考证甚详:“吕蓝衍《言鲭》谓袜即膝裤。然今俗袜有底,而膝裤无底,形制各别。按《炙毂子》曰:三代谓之角袜,前后两只相成,中心系带。则古时袜之制,正与今膝裤同。岂古之所谓袜,本如今膝裤之制,后人改为有底,遂分其名,而一则称袜,一则称膝裤耶?” 又,《阅世编》里提及膝袜有多种样式与颜色,“或彩镶,或绣画,或纯素,甚而或装金珠翡翠,饰虽不一,而体制则同也”,且式样随时尚变化,“崇祯十年以后,制尚短小,仅施于胫上,而下及于履。冬月,膝下或别以绵幅裹之,或长其裤以及之。考其改制之始,原为下施可以掩足,丰趺者可以藏拙也”。 要之,膝裤是女性配裙装的必备,既可以是男子送给情人的体己礼物,也可以是社交场合馈赠亲友的佳品。

(五)妓女

狄希陈幼时,性格顽皮,不喜读书,好在老父为他找到了一位负责认真的先生,与表弟相于廷及素姐的两个弟弟薛如卞、薛如兼拘在一处读书。四人读了几年书,在十五六岁的年纪,先生带他们去省城济南考童生。狄希陈读书不怎么样,“慕少艾”的天性却不用教就有,几番相逢一位名叫孙兰姬的青楼妓女,两下就都有了意。他还是纯情的少年,没有任何性经历,对爱人朝思暮想,可又不敢贸然去找她,只好在她家门口远处逡巡;姑娘本来要出门伴客,听到消息,“手里挽着头发,头上勒着绊头带子,身上穿着一件小生纱大襟褂子,底下又着一条月白秋罗裤,白花膝裤,高底小小红鞋,跑将出来”(37.286),将这痴情郎带回卧房,启蒙他以幸福难忘的人生一课。虽说他是孤老她是姐儿,但相爱起来,只如年貌相当的少男少女,这场爱,纯净美好,是他即将成人,踏上苦难婚姻之旅前唯一的伊甸。

这段情缘被狄母拆散后,孙兰姬嫁给了开当铺的浙江义乌商人秦敬宇,狄希陈则回家娶妻。三年后,因为狄希陈找秦敬宇换钱,两人才又有一面之缘,只不过连话都未能匆匆说上一句,临别她送给他几件物事,聊表相思,“一个月白绉纱汗巾,也是一副金三事挑牙,一个小红绫合,包里边满满的盛着赵府上清丸并湖广香茶,一双穿过的红绸眠鞋”。(50.386)汗巾向来都是男女互赠的表记,在此不表;“三事挑牙”是一种便携小工具套装,它把挖耳、挑牙、镊子、剔指刀等合成一套作为佩系,材质或金或银,事件儿或三或二,最多可达七件,而均可称作“三事儿”。在这里,“挑牙”是一副金制的牙签,由于它是主打物件,故此这个卫生小套装被称为“金三事儿挑牙”。《金瓶梅》第十四回,李瓶儿初次去西门庆家为吴月娘庆寿,当晚歇卧在潘金莲处,早起临妆,春梅伺候,李瓶儿“因见春梅伶变,知是西门庆用过的丫鬟,与了他一副金三事儿。” 日常与三事儿同放在一起的,常常为盛放着香茶的小盒子,或荷包香袋等。而其中的香茶又并非给人泡来喝的,而是用来做口腔清洁之用的,类于我们今天的口香糖。明代这类出土文物中有十分精巧者:浙江临海张家渡王士琦墓出土的一件三事儿(见图 10),牙签和耳挖以链子穿在一起,贯穿在一个捧桃仕女的小金筒里,用时拉出来,用毕装入,并一枚桃形的金塞子堵住筒口,构思甚巧。

图 10 金三事儿(临海张家渡王士琦墓出土)

图 11 睡鞋

眠鞋是旧时裹脚女子的睡鞋(见图 11),可以由棉或绸制成,绣花或有或无都可,但舒适性必须是第一重要的。今人可能觉得睡觉还要穿鞋会很不舒服,但旧时缠足为女人的一生事业,如果睡时不穿鞋,则行缠必弛,前功尽弃。 [10] 狄希陈得到的这双睡鞋如何妖冶,有《西江月》一首为证:

绛色红绸作面,里加白段为帮,绒毡裁底软如棉,锁口翠蓝丝线。猛着莲弯窄短,细观笋末尖纤,嫦娥换着晚登坛,阁在吴刚肩上。(52.399)

狄希陈回家后,“叫裁缝做了一个小小白绫面月白绢里包袱,将鞋包了,每日或放在袖内,或藏在腰间,但遇闲暇之时,无人之所,就拿出来再三把玩,必定就要短叹长吁,再略紧紧,就要腮边落泪”。(52.397)由于睡鞋的设计、质地、尺寸及其与之相关的恋足风尚,旧时女子赠情郎以睡鞋,就是许以身心的缠绵之意,男子可以从中得出无限的性联想。中国自南宋以降至近代西方观念输入以前,对三寸金莲的审美意趣已经深入国民心理,甚至清人入关后强行下诏废缠都未能将汉女缠足的习俗破坏掉。

睡鞋和汗巾最容易在递送转手中制造男女私情。《金瓶梅》中,潘金莲丢了“大红四季花嵌八宝段子白绫平底绣花”睡鞋中的一只,陈敬济找到了这“曲似天边新月,红如退瓣莲花,把在掌中恰刚三寸”的红绣花鞋儿,以此勾搭潘金莲,两相有意,潘送了陈“一方细撮穗白绫挑线莺莺烧夜香汗巾儿”。 这正像冯梦龙在《山歌·睡鞋》中所写的:“结识私情好像鞋子能,帮帮衬衬费子许多心。”

(六)富足的匠作人家妇女

狄希陈新婚三年,每日在其尊阃的拳脚辱骂中讨生活。幸而他五行有救,既已捐了个监生,由于国子监的“坐监”要求,需要一段时间内到北京去居住。老父狄员外不放心,亲自伴儿子上京。他们赁了银匠童七出租的客房,宾主相得甚欢。房东童七的妻子童奶奶是位人情练达、心性聪明的中年妇人,第一次与父子俩相见,“戴着金线七梁鬏髻,勒着镜面乌绫包头,穿着明油绿对襟潞绸夹袄,白细花松绫裙子,玄色段扣雪花白绫高底弓鞋,白绫挑绣膝裤,不高不矮身材,不白不黑的颜色,不丑不俊的仪容,不村不俗的态度。”(54.413)童家只是银匠生理,只不过两代人与东厂陈公公联合做生意,颇聚了些财富。“打着陈公的旗号,人都说他是陈公的伙计,谁敢惹他?甚么门单伙夫牌头小甲,没人敢扳他半个字”(71.547),当时东厂的势焰如此。 [11] “京师虽是帝王辇毂所在,那人的眼孔比那碟子还浅,见他有了几个铜钱,大家把他抬起来”,故此“住了齐整房屋,穿了齐整衣裳”(70.535),正过着兴旺日子。童奶奶的衣饰,是城内殷实人家妇人的打扮,虽说不为僭越,不过对在社会分工上本应属于较为底层的工匠之妻而言,也算很讲究的了。明代工匠的身份比较低:一方面是因为承袭了元代的工匠世袭制度——明初,全国所有工匠分别隶属于工部、内官监和五军都督府管辖,称作工匠和军匠,大约有三十万人的庞大队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明代早期曾将大量罪犯,以及流徙之徒录为工匠之故。 明初法律对逃亡匠户的处置,几乎与逃犯无异。宣德以前,凡有逃匠,全家起发充军当匠。明中叶以后,特别是正统元年(1436)白银的法定地位确立后,货币流通比重加大,自成化末年起,工匠开始以银代役,这才很大程度上解除了工匠与官府的人身捆绑。

包头(见图 12),是明代流行的特色妇女头巾,可用乌绫、乌纱或毛纤维编织物制成,其外形与功用与美国黑人妇女所喜爱的大手帕包头(bandanna)类似,只不过颜色尚黑。包头的起源,见于春秋时期的传说:吴王夫差携西施和宫女去水乡游湖赏景。偶见村姑在湖中坐了木盆采莲时,随手摘下一片荷叶,折成三角状,戴在头上遮阳。西施仿之,显得格外俊俏秀丽,吴王甚是欢喜。回宫后,西施及宫女以绫绸仿作荷叶状的饰物戴于头上,遂相沿成风。

图 12 包头

狄童两家相处甚欢。狄家的厨子一向作恶,遭天雷劈死,狄家父子一时无人做饭,打了几顿饥荒。在童奶奶的怂恿下,狄员外花了二十四两银子买了一位“全灶”,名叫“调羹”。“全灶”是旧时人家有厨艺、能上灶的丫头,故此比寻常丫头价格昂贵许多。正是因为如此,主人为免让这样大的一股财帛逃掉,往往会将“全灶”收房,亲自照看。调羹厨艺高超,勤劳能干而相貌丑陋,“厚脸丰颐塌鼻,浓眉阔口粗腰”(55.424),就是这样一位丑丫头,惧内的狄员外有心想收房还不敢背着夫人做出来,必定要等到回家之后,请示了内当家才敢行事。

狄家父子返回山东之前,童家为他们饯行。童家赠了“三两赆仪,两匹京绿布,一封沉速香,二百个角子肥皂,四斤福建饴糖”(56.428),狄家返还了赆仪,只收了另外的四样礼。沉速香通称为“安息香”,是明代流行香料中的一种,以刘鹤家最为有名,后文中将会谈到更多。香之受大众欢迎,成为馈赠佳品,与明人士大夫崇尚心学有关。阳明心性之学提倡“静思”,一时名士僧道竞相修筑“静室”以“坐香”“习静”,由是造成了明代香学的发达。香又是闺中闲趣之所趋,沈复曾记录其妻芸娘的焚香之乐,所用正是沉速香:

静室焚香,闲中雅趣。芸尝以沉速等香,于饭镢蒸透,在 上设一铜丝架,离火半寸许,徐徐烘之;其香幽韵而无烟。

狄家给童家留下他们多余的煤米。狄希陈与时年 10 岁的寄姐已经成了好朋友,所以他体己送了寄姐一对玉瓶花、两个丝绸汗巾,而寄姐回赠了他一枝乌银古折簪。童奶奶赏了狄周三钱银,赏了调羹一双红段(缎)子裤腿、三尺青布鞋面(56.428)。以上诸物无须格外言说,枚举之,无非用以说明当时略有资产的城乡人家如何人情往来及打赏仆辈。

“古折簪”是一种仿古的折簪,质地可金可银可玉,也可以是普通金属。《醒》书里面特别一写的淫妇程大姐,在与素姐一起上庙那次的打扮就是“横关了两枝金玉古折大簪”(73.561)。《红楼梦》尤二姐死后,贾琏开其箱柜,只见一些“折簪烂花”,是二姐的旧梳妆。 因为此处是突出二姐遗留之物里都没有值钱的东西了,可想这与“烂花”放在一起的折簪必是不太值钱的铜或乌银之类。童家为银匠之家,童七本会制乌银首饰等,寄姐这样年龄的女童,尚不太可能拥有贵重首饰,她赠狄希陈的乌银古折簪极大可能是自家所制。

[1] 参见Michel de Certeau, The Practice of Everyday Life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4.

[2] 普通人虽可通过科举而晋升官绅阶级,但这种身份与有生俱来的贵族身份不同。如果科举成功者的家族不再能继续产生科举成功者,则通过子孙析产及其他因素,“向下社会流动性”很快就会随之出现。曼素恩评价这一现象曰:“在中国,未有一种阶级系统可提供一张安全网,能防止既已捕获的财富和权力溜走。”Susan Mann, Precious records: women in China’s long eighteenth century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7,p.14.

[3] (清)张廷玉编纂,《明史》卷六十七《舆服三》,第 1650 页。又可参见Guangren Shen, Elite Theatre in Ming China 1368 1644 ,New York:Routledge,2005,p.32.

[4] Susan Naquin, Funerals in North China ,James L. Watson,Evelyn Sakakida Rawski eds.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8,p.40.

[5] Yutang Lin, Moment in Peking ,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1999,p.156.

[6] 参见Tongzu Qu, Law and society in traditional China ,Paris and The Hague:Mouton,1961,pp.110 -120.

[7] “主”有“神主”之意。为逝者制作灵牌的过程称“作主”,而请人用朱笔补上灵牌上的“主”字一点的仪式则称为“点主”。事先写就的死者神位牌会有“某某之王位”等字,然后丧家会请当地最有声望的绅耆上堂,用朱砂甚至蘸鲜血在“王”字上加一点,后二字遂成为“主位”。这一点需笔墨饱满,写完后神主牌遂有了生气。Naquin, Funerals in North China ,p.42.

[8] 参见David Johnson,“The City-God Cults of T’ang and Sung China”,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45,2(1985)。

[9] 参见Ray Huang, 1587 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 the Ming dynasty in decline ,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82,p.6.

[10] 参见Dorothy Ko, Cinderella’s sisters: a revisionist history offootbinding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5,p.135.

[11] 东厂全名“东缉事厂”,位于北京东安门之北,1420 年,永乐帝新迁都北京不久,为了检视和镇压政治异己分子,使用大内宦官来管理和充役这个特务与秘密警察机关;东厂权力极大,往往可以不经司法审判,直接逮捕甚或处刑政治犯或其他罪犯。(Shih-shan Henry Tsai, The eunuchs in the Ming dynasty ,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6,p.359.) LhZnvWNEe9GgpVzklPwmr2JlybNwF4cks/uYiI7h8un0WohWBWuZGRFbXEDldl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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