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之靡,日甚一日。究其日甚之故,则以喜新而尚异也。新异不诡于法 〔1〕 ,但须新之有道,异之有方。有道有方,总期不失情理之正。以索隐行怪之俗 〔2〕 ,而责其全返中庸 〔3〕 ,必不得之数也 〔4〕 ,不若以有道之新易无道之新,以有方之异变无方之异,庶彼乐于从事,而吾点缀太平之念为不虚矣。是集所载,皆极新、极异之谈,然无一不轨于正道,其可告无罪于世者此耳。
【注释】
〔1〕诡:乖异。
〔2〕索隐:这里指寻幽探微,追踪摄迹,和“行怪”同为追新逐异,标新立异之意。
〔3〕责:强求。
〔4〕数:定数。
【译文】
社会风气的奢靡,一日盛于一日。推究奢靡之风日盛的原因,就是因为世人喜欢新潮、崇尚奇异。标新立异不一定有违规矩法度。但是必须新得合理,异得合度。做到合理合度,总是期于不偏离人情物理的正道。以现在追新逐异的社会风气,要强求其完全回归到中庸之道上来,势必是不可能的。不如用合乎人情物理的新来代替不合道理的新,用合乎法度的异来代替不合法度的异。这样世人大概会乐于去实行,而我点缀太平的心愿也不至于落空。本书所记载的,都是极新极异的言论,然而没有一点不走在正道上。我可以正告世人自己无罪于社会,也正是基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