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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莫格利的兄弟们

蝙蝠曼恩远离了黑夜,

因此老鹰契尔带他返回——

把牛群赶入牛棚关好,

因为我们要尽情地睡到天明,

这是荣耀和力量的时分。

锋利的牙齿、尖尖的爪子,还有大螯。

啊,你听那呼唤——请 合法 打猎,

这才是对森林法则的尊敬。

——森林夜歌

晚上七点的时候,落日的余晖倾泻在西奥尼山上,暖融融的。歇息了一整日的狼爸爸已然睡醒了,他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挠了挠身上发痒的地方。将爪子逐个伸展开来,赶走了爪子上的困意。狼妈妈在一旁趴着,将自己那大大的灰色鼻子,搁到在一旁玩耍喊叫的幼狼身上。温柔的月光照射着他们所在的洞口。“嗷呜,又该去寻找食物了。”狼爸爸说道。他正打算跳下山时,一个瘦小的身影从洞口经过,身后拖着一条毛茸茸的尾巴,他悲凄地说:“祝您顺利,尊敬的头领!同样祝愿您那尊贵的孩儿们都能长出一副尖利的牙口,但也希望他们能记得这世上还存在饥饿。”

说话的是豺狼——即便是只捡残羹剩饭来吃的塔巴库伊——所有印度狼都瞧不上他,因为他常常到处传播谣言、挑弄是非,不只是这样,他还会在村中那成堆的垃圾里翻找破烂的皮革和布料来吃。然而,印度狼却也很畏惧他,因为比起森林中其他动物,他更容易发狂。他每次发狂时,都很狂妄自大,在森林中窜来窜去的,见谁咬谁。即便是老虎见了发狂时的他,也要立即避开,因为对于森林中的动物而言,患上疯病可是最令他们感到羞耻的事了。这种病常被我们称呼为“狂犬病”,但动物们都称它为“迪瓦尼”——见到就要立即躲开。

“那就进来瞧瞧吧,”狼爸爸一脸肃穆地说,“不过里面也没什么能吃的。”

“对于狼而言,的确没什么能吃的,”塔巴库伊说,“但是,对于我这种卑贱的家伙来说,一根没肉的骨头也能称得上一顿大餐了。我们这些豺狼有什么资格挑三拣四呢?”于是他匆匆地进入洞中,捡了一根还留有一点儿肉的鹿骨头,高兴地坐在地上咯吱咯吱地享用起来。

“多谢您的招待,”塔巴库伊舔了舔嘴唇说,“这些高贵的孩子们长得可真漂亮啊!他们的双眼是那么有神!还如此朝气蓬勃!哎呀,我都忘了,王族的孩子天生就卓尔不群啊!”

其实,塔巴库伊非常清楚,当面恭维孩子会不太吉利。但是看见狼夫妇尴尬的神情,他的心情还是很舒坦的。

塔巴库伊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对于自己方才的恶作剧感到非常得意,随后他又不怀好意地说:“老大希克翰不在原来的地方狩猎了。他告诉我,从下个月开始他会去周边的山上捕猎。”

在离此地有三十二公里的维岗加河附近,住着一只老虎,他就是希克翰。

“他怎么能这样做!”狼爸爸生气地说,“按照《森林法则》,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大家,他是不可以变换狩猎地区的,他会给周遭三十二公里以内的动物们带来恐慌的,更何况这几天我需要猎取多出一倍的食物。”

“希克翰的母亲称呼他朗格里(瘸子)不是毫无原因的,”狼妈妈低声说道,“他天生就瘸了一条腿,因此他只能捕食耕牛。就因为这个,维岗加村的居民们都非常厌恶他,如今他又过来骚扰我们周边的居民了。到那个时候,村民们会到森林中去捕捉他,而他早就躲到远处去了,于是村民们会放火烧林,我们全家人就不得不逃离这里,那我们可真的要多谢他了!”

“需要我替你们向他传达你们的谢意吗?”塔巴库伊说。

“快给我滚!”狼爸爸高声喊道,“跟你的主人一块捕猎去吧,你觉得你今日做的坏事还不够多吗?”

“我走,这总可以了吧,”塔巴库伊不慌不忙地说,“你们听到了吗,希克翰就藏在下面的灌木丛中,实际上我不用跟你们说的,你们迟早会发现的。”

狼爸爸凝神细听,果然听见了在小河谷里响起的老虎那烦躁、愤怒的吼声。他一只猎物都没有捕获到,却完全不在意被森林中动物们知道这点。

“蠢货!”狼爸爸说,“夜里才开始狩猎就弄出这么大的声响!他以为我们这边的雄鹿都跟村里的那些肥牛一样吗?”

“小点声!他今日想要捕杀的可不是雄鹿,也不是幼小的公牛,而是人。”狼妈妈说。

吼声转变为沉闷的呜呜声,仿佛从四面八方传来,这样的叫声会令住在野外的吉普寨人,还有樵夫丧失辨别方向的能力,甚至会自寻死路。

狼爸爸张大嘴巴,里面雪白的牙齿露了出来,他说:“竟然要捕食人类,啐,难道水塘里的青蛙和甲虫还无法填饱他的肚子吗?他偏要吃人才行?何况还是在我们的地盘上!”

《森林法则》里的所有法则都是有来源的。除了要教给孩子们捕猎的方法外,还禁止动物们捕食人类,即便非要如此,也必须在族群和部落的狩猎地区以外的地方。之所以制定这种法则,实际上是因为:捕食人类的话,迟早会引来那群手持枪械,骑在大象背上的白人,以及数百个手持火把、携带着火箭与铜锣的棕色人种,到时,森林中动物们都会遭殃。不过,对于这条法则,动物们有着自己的理解:人是一种防备能力最差、最为弱小的生物,因此袭击他们是非常没品的。他们还声称——如果吃人的话,动物的牙齿就会脱落,还会感染疥癣——这些都是事实。

那呜呜的响声愈发大了,到了最后,转化成了老虎在捕杀猎物时怒吼:“嗷呜!”

片刻后,希克翰的吼叫声一次比一次气势弱。“他是不是没能抓获猎物,这是怎么了啊?”狼妈妈说。

狼爸爸跑出山洞,他他听到希克翰一边在林中翻滚着,一边蛮横地嘀咕个不停。

“哼,那个笨蛋竟然蠢到跳进了樵夫的火堆中,烫到了脚。塔巴库伊就在他的身旁。”狼爸爸说。

“似乎有某种东西上来了,赶快做好准备。”狼妈妈抖了一下耳朵说。

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从灌木丛中传来,狼爸爸伏低身子,接着猛地跳了起来。随后,如果你仔细观察的话,你会看见这世间最匪夷所思的一幕——狼爸爸跳出去一半后忽然停在了半空中。原来他还没弄清楚是谁就扑过去了,所以他不得不设法停住,于是,他跳出去一米多高后就停住了,落回了起跳处。

“快来瞧!来者是个人类,是一个小孩儿。”狼爸爸匆忙地说。

在狼爸爸跟前站着是一个刚刚学会走路、裸露着屁股的、皮肤呈棕色的小孩儿,他的脸上带着微笑,一截低矮的枝条将他缠住了。在夜晚,狼穴里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么柔弱的小家伙,小家伙抬起头来,冲着狼爸爸露出一个微笑,那笑容是如此的单纯无邪。

“这就是人类的幼崽吗?我还从未看到过呢,你把他带来给我瞧瞧。”狼妈妈说。

一般情况下,狼会用嘴叼着幼狼,不只是这样,他们甚至能把一颗蛋完整地衔在口中。因此,尽管狼爸爸叼起小孩儿的背部,将他带到了小狼的中间,但小孩儿的皮肤却完全没被伤到,就连一丝齿痕都没有。

“他可真小啊!光溜溜的,胆子倒挺大!”狼妈妈小声说道。小家伙紧紧地靠在小狼们的身上,感受着他们身上那暖和的皮毛。“哈哈!原来人类的幼崽是这样的啊,他跟小狼们一块吃开了。不过,在此之前,是哪只狼显摆过自己的孩子中有人类幼崽来着?”狼妈妈继续说道。

“我以前的确听过这样的传闻,不过没在我们的族群里,也没在我们这个时代。”狼爸爸说,“他身上甚至都没有毛,事实上我只要轻轻地抬抬脚,他就一命呜呼了,但你瞧他竟然丝毫都不畏惧。”

希克翰那大大的方脑袋,还有肩膀用力地往洞里钻,遮住了洞前的阳光。在他身后的塔巴库伊发出了尖叫:“啊,天呐,他怎么跑到洞里去了?”

“希克翰,你还是真给我面子啊,”狼爸爸眼含怒气地说,“你打算干什么?”

“我在找一个人类的幼崽,那是属于我的猎物,他跑来这边了,他的爸爸妈妈已经逃走了,快将他还给我!”

像狼爸爸之前说的那样,希克翰跳进了樵夫的火堆中,此时还在为脚被烫伤了而感到十分生气。但是狼爸爸很清楚,洞口没那么大,老虎根本就进不来。即使他能进来,他的前爪和肩膀也无法动弹,这就跟一个人在桶中跟人打架,四肢都伸展不开是同样的道理。

“狼族是一个不受束缚的族群,我们只会遵从头领的指示,而不会任一个身上布满条纹、专门捕食耕牛的混蛋摆布。此刻,这个人类的幼崽在我们地盘上,是否要取他的性命得由我们来决定。”狼爸爸说。

“让你们做决定?这是在胡说什么?我以我捕杀的耕牛发誓,我一定会钻到你们的狗洞中,将原本属于我的猎物取回来的,这乃是我希克翰立下的誓言!”

老虎那巨大的吼声响彻整个山谷。狼妈妈离开孩子们,跑去了洞口处,她睁大眼睛紧盯着希克翰充满怒火的双眼,在漆黑的夜里,她的眼睛仿若两个绿色的月亮。

“既然如此,就让我这个拉克夏(魔鬼)说几句,瘸子,你给我听清楚了!这个小孩子是我的,谁都不可以碰他。从今往后,他会跟我们狼群一同狩猎,一块在林中飞奔。你再瞧瞧你自个儿,只会抓一个没有丝毫反抗力的小孩子,再不然就是捉鱼、捕食青蛙,终有一天,这个孩子会去捉你的!现在,你立即给我滚开,找你的妈妈去吧,否则我会以我捕杀的大雄鹿发誓(我才不会捕食饿肚子的耕牛),我一定会让你的腿变得更瘸,你这个活该被火烧的混蛋,快滚!”

狼爸爸完全被惊住了,他注视着狼妈妈。想到了自己当时和另外五只狼公平竞争,最后成功赢取她的时刻,他几乎都快不记得那段时光了。那时她还不是小狼的妈妈,在狼群中大伙儿都称呼她“恶魔”,这完全不是什么恭维话。希克翰也许能对付狼爸爸,但他肯定赢不了狼妈妈。因为在这里狼妈妈不但占据着地理优势,而且她还豁出命来战斗。因此希克翰叫嚷着退出了山洞,刚退出去,他就不甘心地说:“狗就只会在自己窝里逞凶斗狠!你们等着吧,看狼群会如何评价你们留下的这个人类幼崽。那个孩子迟早会被我吃进嘴里,他只能属于我。哼,长毛尾的小偷!”

狼妈妈疲倦地趴在幼狼们的中间,此时,狼爸爸一脸凝重地跟她说:“事实上,希克翰说得没错,这个孩子肯定要先让狼群瞧一瞧。你真的决定留下他吗,亲爱的?”

“是的!”狼妈妈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他借着漆黑的夜晚,浑身赤裸地来到这里,不但饿极了,而且还是独自一人,但他没有丝毫惧意!你看,他甚至将一只幼狼挤到了一边。还有,那个腿瘸了的混蛋肯定会将他吃掉,然后躲进自己的老窝里的,那此处的村民们就会翻遍我们的洞穴来进行复仇,因此我们一定得将他留下。你在那里不要动,小青蛙。嗯,莫格利,从今往后我就叫你青蛙莫格利啦——终有一天,你会会像希克翰抓你那般去抓他的。”

“但是,狼群会允许我们这样做吗?”狼爸爸有些担忧。

《森林法则》中有明文规定,无论哪只狼,只要一成婚,就可以脱离所在的狼群。但是,等他们的小狼会走路时,他们必须要带着孩子们一同去参加狼群的集会,然后在集会上,将孩子们介绍给别的狼认识。狼群的聚会通常会在每月的圆月之夜举行。通过检阅的幼狼们就可以自由自在地到处奔跑了,不只是这样,当幼狼们首次捕猎到雄鹿之前,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狼群中的成年的狼都不可以将他们杀死,如果违背了这个规定,那么这只狼就会立即被处死。你只需稍微开动一下脑筋,就能弄清为什么要这么做了。

一直等到幼狼们都会跑了,狼爸爸和狼妈妈才将他们和莫格利一块带去狼群的集会上。夜里,他们聚集到会议岩上——一个遍布巨砾和岩石的山顶,那儿能容得下一百只狼藏身。阿克拉,没有伴侣的大灰狼,凭借他懂得变通的智慧和天生的巨力当上了狼群的首领。此时他摊开四肢躺在巨石之上,四十余只皮毛颜色、体型大小各不相同的狼坐在他的下面,这些狼当中不但有披着一身獾色毛、能够独自捕杀雄鹿的老狼,还有自以为能够独自猎捕雄鹿的年仅三岁的小黑狼。没有伴侣的阿克拉已经当了一年的头领了,年轻的时候,他曾经两次中了人类的陷阱,还有一次被狠狠地打了一顿,随后人类将他当成尸体丢了出去。因此,他熟知人类的习性和手段。在会议岩上,大伙儿都没怎么说话。狼爸爸和狼妈妈围坐一团,幼狼们在圈子里来回翻滚、嬉戏。偶尔,老狼会悄悄地凑过去,仔细地打量其中一只幼狼,然后又一声不吭地坐回原位。偶尔,狼妈妈为了让大伙儿注意到自己的孩子们,还会将他们放到月光之下。

阿克拉站在自己所在的岩石上,大声地说道:“你们都熟知森林法则——我们自己的法则吧。大伙儿仔细地看一下吧!”随后心焦的狼妈妈立即接过他的话头说:“是啊,大伙仔细地看一下吧!”

终于,时机到了,狼爸爸将“青蛙莫格利”(他们都这么叫他)放到了狼群之中。这时,狼妈妈颈上的毛统统立了起来。莫格利坐在狼群中,一边玩弄着几颗被月光照得闪闪发光的小石子,一边咯咯地笑着。

阿克拉自始至终都垂着脑袋,只是一直在说着同样的话:“仔细地看一下!”

就在这时,岩石后边响起了一阵沉闷的吼声,那是希克翰的声音:“将那个人类幼崽交出来,他是我的猎物。你们不是不受拘束的族群吗?要一个人类幼崽有何用?”阿克拉听到这话,连耳朵都没动,更别提身体的其他部位了,他只是说:“大伙儿仔细地看一下!不受拘束的族群无需听从别的族群的命令。仔细地看一下吧!”

一阵低低的、沉闷的吼声过后,有一只年仅四岁的小狼重复了一遍希克翰的问题:“我们这个不受拘束的族群,为何要留一个人类幼崽呢,这对我们有什么用呢?”《森林法则》中提到,如果在是否接纳某个幼崽上的问题上,狼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那么起码要有两位除了他的爸爸妈妈之外的狼群成员为他做担保。

“有谁愿意为这个幼崽做担保呢?”阿克拉问,“不受拘束的族群,有谁愿意帮帮他吗?”然而并没有狼回复他。狼妈妈一早就做好准备了,因为她很清楚,倘若非要战斗才能摆平这件事的话,这将是她最终的战斗。

此时,唯一一个有资格参与狼群集会的、其他种族的动物巴卢抬着前脚,站起身来,嘟囔着说起话来。他是一只嗜睡的、上了年纪的棕熊,他日常的工作便是教幼狼学习《森林法则》。老巴卢可以在狼群中随意来去,是因为他只以蜂蜜、坚果还有植物的根茎为食。

“我来充当这个人类幼崽的担保人,”巴卢说,“人类的幼崽不会对我们造成伤害。尽管我不太会说话,但我说的都是真话。让他和别的幼狼一起加入狼群,跟狼群一共飞奔吧。我愿意亲自教导他。”

“我们还需要一位担保人,”阿克拉说,“教导我们小狼的老师巴卢已经发表过意见了,除他以外,有谁还想发言呢?”

一个漆黑的影子跳到了圈子里。原来是黑豹贝格西拉,他通体黑色,身上那像条纹绸缎一样的豹纹,只会在某种程度的亮光下显露出来。狼群都熟悉贝格西拉,但谁也不想得罪他,这是因为他像野牛那样凶狠,像塔巴库伊那样狡猾,还像身受重伤的大象那样不顾死活。然而他身上的皮毛却非常柔软,甚至比羽绒都软,他发出的声响,犹如从树上滑落的野蜂蜜那般温和湿润。

他高兴地说:“阿克拉,还有各位自由的狼族成员们,虽然我没什么资格参与你们狼群的会议,但是《森林法则》中有提到,倘若在如何对待新生幼崽的问题上,大伙儿的意见不一致时,只要不涉及生死问题,便能将他的命买下来。而且也没有规定谁可以买,谁不可以买。是这么一回事儿吧?”

“没错!没错!贝格西拉说的没错,可以买下那个小孩儿,这不违背法则。”常常觉得肚子很饿的青年壮狼们说道。

“我很清楚我没有在这儿发言的资格,因此我希望能获得你们的同意。”

二十余头狼共同喊道:“说吧。”

“将一个光秃秃的小孩子杀掉是非常卑鄙的。况且,等他长大后没准儿能帮你们获取更多的猎物。如今,巴卢已经替他做担保了,另外,倘若你们愿意接纳这个人类幼崽的话,我会额外送一头公牛给你们,那牛就在距离此地不超过一千米的地方,是刚刚被捕杀的大肥牛。接纳他真的有那么难吗?”

“有什么要紧呢?他或许会被阳光晒死,也可能会被冬季的雨水淋死。一个光秃秃的青蛙如何能令我们受伤害呢?就让他们跟狼群一起飞奔吧。贝克西拉,公牛在什么地方?我们会接受他的。”数十只狼乱哄哄地叫嚷着。随后,阿克拉低沉地叫道:“仔细地看一下,群狼们,仔细地看一下!”

莫格利依旧只顾着摆弄小石子,一点儿也不在乎那些接连走过来审视他的狼。末了,只有阿克拉、贝格西拉、巴卢还有接纳莫格利的狼族成员留在原地,其他的狼都到山上去找那头被杀死的公牛去了。因为狼群没有将莫格利还给他,希克翰非常生气,他还在晚上发出了怒吼声。

“哼,你就只管叫吧。迟早有一日,这个你瞧不起的小东西会令你的叫声变调。否则的话,那就是我太不了解人类了。”贝格西拉的说话声从他胡子下面传了过来。

“做得真棒!”阿克拉说,“这个小孩儿以后也许能成为一个好帮手,因为人类及其他们的幼崽都是非常聪明的。”

“说的没错,必要的话能充当一个好助手,说到底,谁也无法永远担任狼族的头领。”贝格西拉说。

阿克拉没有吭声。他想到,每个狼族的头领到最后都会变得年老多病,直到被别的狼杀掉,然后再推选出新的首领,但新首领最终也会落得被杀的结局。

随后他跟狼爸爸说:“把他带走吧,用教导不受拘束的狼群的狼的方法去教导他吧。”

就这样,凭借着巴卢的担保与一头公牛的买命钱,莫格利成为了西尼奥狼群的一员。或许你此时愿意跨越大概十年的时间,自行想象一下莫格利在狼群中的奇遇,因为倘若将这些故事全都写下来,我们的故事未免也太过冗长了。莫格利和幼狼们共同成长,但是,在小狼们几乎快成年的时候,他依旧还是个年幼的孩子。狼爸爸教他学习自己的本领,还教他认识森林中的大大小小的各种事物。因此,风吹过草地时的沙沙声、晚上暖融融的轻风、猫头鹰在树梢上的叫声,蝙蝠在树上歇息时摩擦爪子的声音、鱼儿在池塘中跃起时水花四溅的声音,他都一清二楚。不用学习时,他会在阳光下享用食物,之后便会睡觉,等睡醒了又开始进食;当他觉得身上很热或变脏的时候,他会奔到森林的水池中游泳;他想吃蜂蜜的时候(巴卢曾告诉过他,可口的食物不只有生肉,蜂蜜和坚果也很美味),就会爬到树上去寻找,是贝克西拉教他掌握这个本领的。贝格西拉常常会在树上歇息,呼唤他:“上这里来,小家伙。”起初,莫格利紧紧地抱着树干,犹如一只树懒,但是到了后面,他就能如灰猿那般,在树枝间大胆地荡来荡去了。他同样会参加狼群的集会。在集会上,他发觉只要他总盯着一只狼看,那只狼就只能垂下眼睛,所以他常常会盯着他们看,他觉得这样做很有趣。狼的身上常常会扎上各种各样的刺,令他们疼痛难忍,所以他偶尔会帮朋友将他们脚掌上的长刺拔下来。夜里,他会到山下的农田里去,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地注视着小房子里的居民。不过他不信任人类,这是因为他有一回差点儿跌到一个在森林里、装着活动门巧妙地隐蔽起来的大箱子,贝格西拉跟他说那是陷阱。他最喜欢做的事,便是和贝格西拉一块去往柔和、暗淡的森林深处,在那里惬意地睡上一整日,然后在夜里观察贝格西拉是如何捕猎的。贝格西拉在饥饿的时候,一见到猎物就会迅速将它杀掉,因此,莫格利也会这样做,但他对待一种动物不同。莫格利稍大些的时候,贝格西拉就曾告诉过他,绝对不要猎杀公牛,因为他之所以能加入狼群,是由于一头公牛。“倘若你足够强大,森林里的一切东西都会属于你,你愿意杀谁就杀谁。但是为了将你的命买下来的那头公牛,不管是小牛还是年迈的牛,你都不可以杀死或食用,其他牛也不行。这是《森林法则》中的规定。”莫格利始终遵守着这一规定。

就这样,莫格利就像其他男孩一样,一天天健康地长大。他不晓得自己正在学习本事。除了进食以外,他什么也不用操心。

狼妈妈叮嘱过他几回,让他不要信任希克翰,将来一定要将他杀死。倘若是幼狼的话,也许会始终记得这一叮嘱,但莫格利却将这件事抛在了脑后,因为他说到底仍旧是个小男孩——倘若他通晓人类的语言,他会称呼自己为狼。

阿克拉逐渐老去,希克翰和狼族中的青年狼们成了好朋友,他们追随着希克翰,在他身后捡他剩下的食物来吃。因此,莫格利经常会在森林中碰见这只瘸了腿的老虎。倘若阿克拉可以鼓起勇气适当地展现一下头领的威严的话,又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儿呢?希克翰还奉承他们,说像他们这样年纪轻轻、富有力量的狼,怎么会愿意听任人类的幼崽和即将老死的头领的指示。另外,他还说:“据说,你们在狼群的集会上,连看他一眼都不敢。”然后青年狼便会被气得毛发直立,怒吼起来。

贝格西拉很清楚这些事儿,他的消息一向都很灵通。有几回,他费尽口舌警告莫格利,说希克翰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物。莫格利却毫不在意地说:“有你和狼群在,还有巴卢,尽管他非常懒,但他同样会帮我的。我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在天气很温暖的日子里,贝格西拉萌生了一个想法,可能是豪猪伊奇帮他想的办法。有次在森林深处,莫格利将脑袋枕在贝格西拉那漂亮的、乌黑的皮毛上,贝格西拉对他说:“小家伙,我同你说过多少次希克翰是你的仇敌这种话了?”

莫格利回答说:“多得如同棕榈树上的果实。”他不知道要如何数数,“怎么了?贝格西拉,我困极了,希克翰不就是一个喜欢吹牛、拖着长尾巴,像孔雀玛奥那样的东西吗。”

“现在可并非睡觉的时候。不但我清楚这件事,巴卢清楚,狼群清楚,就连笨得要死的鹿也清楚,只怕塔巴库伊也提醒过你。”

“对了,就在不久之前,塔巴库伊跑来跟我胡说八道了一番,他说我只不过是一个裸着屁股的人类小孩儿,还说我连挖花生的资格都没有。那时我为了让他变得规矩些,就一把抓住他的尾巴,朝棕榈树上甩了几下。”

“你真不该那样做,虽然塔巴库伊喜欢到处招惹是非,但他说的事也许跟你有着重大的关系。你要知道,小伙子,尽管希克翰不敢在森林中将你杀死,可你必须明白,阿克拉的年纪已经非常大了,很快他就没办法独自猎杀一头雄鹿了,到时他就不能再担任狼群的首领了,你首次参与狼群的集会时,那群认真地打量过你的狼有很多也都上年纪了,而如今正值青年的狼都追随希克翰,认为像你这样的人类孩子是无法在狼群中立足的。用不了多长时间,你就要成年了。”

“难不成人类就不能和狼伙伴们一块飞奔吗?我在森林中出生,我一直都遵从着《森林法则》,我帮所有的狼拔下过脚掌上的刺。我跟他们可是手足!”莫格利非常疑惑。

贝格西拉半眯着双眼,挺直身子说:“小伙子,你摸一摸我的下颌。”

莫格利抬起自己那健壮的、呈棕色的手,伸到贝格西拉那光溜溜的、柔软的下颌底下,然后在遮盖着一大块隆起的肌肉的光滑皮毛上,他摸到了一小块光滑的地方。

“这是戴过项圈的印记,在森林中,谁也不知道我的这个秘密。小伙子,我在人类社会中诞生,我的母亲也是在那里去世的——她死在了欧迪波尔王宫的铁笼子中。就是因为这个,在你还是一个裸着屁股的小孩儿时,我在集会上用一头公牛助你加入了狼群。说真的,我也是在人类社会中诞生的。在我还没有碰见森林的时候,我被那些人圈禁在栏杆的后面,靠他们将食物放在铁盘子上喂给我吃而生活。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某天夜里,我意识到我并非人类手中的玩具,而是黑豹贝格西拉,于是我一巴掌将那个白痴似的锁弄坏了,逃脱了那个地方。正因为我非常了解人类的特性,所以在森林中相比希克翰,我更令动物们害怕,不是吗?”

“没错,”莫格利说,“这儿的所有动物都畏惧你,只有我不怕你。”

“瞧,你是人类,这就和我最终必须回归森林一样,到最后,你也必须回归人类社会,重回你的亲人身旁——倘若他们没在狼群的集会上杀掉你的话。”黑豹非常友善地说。

“这是为什么,他们杀我的理由是什么?”莫格利问道。

“看向我这边。”贝格西拉跟他说。于是,莫格利纹丝不动地盯着他的眼睛。过了半分钟,贝格西拉就将脑袋扭开了。

“这便是那个理由,”他一边说,一边用爪子摩擦着叶子,“小伙子,即使是我也无法跟你进行长时间的对视,何况我还是由衷地喜爱你的,并且出生在人类社会中。其他的动物都不喜欢你,是因为你是人类,他们无法和你进行对视,而且你非常聪明能干,你可以帮他们拔掉脚掌上的刺。”

莫格利的脸色僵掉了,两抹浓密的眉毛皱得紧紧的,说:“我向来不清楚这些事。”

“何为森林法则?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他们瞧你那一点儿也不在乎的样子,就清楚你是人类。看明白些吧,我心里很清楚,倘若下次阿克拉没能顺利地捕捉和杀掉猎物,那么狼群的成员们就会站出来表示反对,还会批判你和阿克拉。他们会在会议岩上开展森林大会,这样的话……这样的话……我想到该怎么做了!”贝格西拉兴奋地说,“你快去山谷中人类居住的房子里,拿一些他们种植的红花过来。有了它们,你就能拥有比巴卢、我或狼群中那些喜爱的你的伙伴们更厉害的朋友了,赶紧去取吧。”

贝格西拉所说的红花其实是火,但森林中的动物们都无法准确地喊出火的名称。所有的野兽都畏惧火,因此它们起了数百个名字,来对它展开说明。

“红花?是说黄昏时人类的房子外那盛放的花儿吗?我现在就将它取来。”莫格利问道。

“这才是一个身为人类小孩应该说的话,”贝格西拉骄傲地说,“记住了,红花都在小盆子里长着,考虑到以后使用时方便,快去取一盆回来,将它放在身旁。”

“好的!我现在就去。但是你确定吗?贝格西拉,”他一边伸出一只胳膊搂住贝格西拉那光溜溜的脖子,一边认真地盯着他那双大大的眼睛说,“你可以确定这一切都是希克翰暗中计划的吗?”

“我敢打包票,小伙计,我以使我逃出来的那把破锁子发誓。”

“如此一来,希克翰就会因此付出代价,而且理应是最大的代价。我以保下我的那头公牛发誓。”话音刚落,莫格利就跳跃着从贝格西拉身边走开了。

贝格西拉仰面躺着,自言自语道:“这才是身为人该有的样子,一个货真价实的人!啊,希克翰,十年前你非要捕捉青蛙,现在想来没有比这更糟的事了。”

莫格利已经跑过了大部分的森林,他拼尽全力地飞奔着,心脏砰砰砰地跳得非常快。傍晚的时候,森林上方刚笼罩上一层薄雾,他回到了狼穴。上气不接下气地望着底下的山谷。幼狼们都在洞外,洞中的狼妈妈从她的小青蛙那急促的喘息声中,听出了他有烦心事。

狼妈妈问:“你这是怎么了?孩子?”

“希克翰又在私底下胡说八道了,”莫格利扭过头说,“今天晚上我要到农田那里猎食。”刚说完这话,他就向山下跑去了,跑过灌木丛,向着山谷底下的溪流飞速地跑去。在溪流的周边,由于猛然听见了狼群猎食的喧闹声,一只被捕获的雄鹿的喊声,以及雄鹿那被逼到绝境时的喘息声,他停住了脚步。接着,他听见青年狼们那奸诈尖酸的叫嚷声:“阿克拉!阿克拉!就将这个机会让给你吧!让你这只孤独的狼展现一下自己的本事!冲过去吧,阿克拉!”

阿克拉绝对是扑上去了,但是他肯定是一无所获,因为莫格利听见了他那两排牙齿咬合时的撞击声,随后还听见了雄鹿抬起前腿踢他时,他倒在地上的哀鸣。

莫格利不能再耽搁下去了,他继续向前跑。当他跑到村民们所在的农田时,刚刚听到的叫嚷声已经听不太清了。

“贝格西拉说的没错。对我和阿克拉而言,明天是至关重要的一天。”他躺在小房子窗户下方那堆牛饲料上,气喘吁吁地说。

之后他将脸凑到窗户跟前,望着壁炉中的火焰。他看见农妇在午夜起来时往炉中加了一些黑乎乎的东西。到了早晨,空中弥漫着白色而寒冷的雾气,他发现农夫的小孩儿捡起几块发红的木炭,将它们放进了一个里面涂着泥土的、用柳条编织的小盆中,随后又将小盆放在身上披着的毛毯的下方,然后就跑去外边的牛棚中去照料奶牛了。

“就这么简单吗?如果一个小孩儿都可以做到,那还有什么可恐惧的呢。”莫格利暗自想道。于是,他大摇大摆地拐过屋角,走到那个小男孩的跟前,夺走了他手上的小盆,随后消失在了白茫茫的雾气中,那个小男孩被吓得大声地哭了起来。

“他们长得跟我挺像的,倘若我不给这个小盆东西吃,它会死去的。”莫格利一边思索着,一边冲着小盆吹气,因为他偷偷地看到农妇也做过这样的事。为了不让这个东西死掉,他将一些干枯的树皮,还有比较小的树枝放在了红彤彤的木炭上。在上山的途中,他碰到了贝格西拉,他身上的露珠,好似月长石那般闪耀着光芒。

贝格西拉说:“阿克拉没能捕到猎物,狼群本来想在昨晚就将他杀掉的,但是他们还打算将你也捉起来,那会儿他们还在山上到处搜寻你来着。”

“我那会儿在农田里。你看,我都准备好了!”莫格利举起了手中的火盆。

“干得漂亮!我看到过人类将一根干枯的树枝放入其中,很快,树枝的一头就会开出红色的花朵,你害不害怕?”

“不害怕。这有啥可怕的?我如今回忆起来——倘若并非在梦中的话——在我加入狼群以前,我曾在红花的一旁睡过,那儿温暖极了,真的特别舒适。”

莫格利坐在狼穴里,整整一天下来,都在照料他那只火盆,他将一根根干燥的树枝丢进里面,仔细地看着它们燃烧时的样子。最终,他挑选了一根令他觉得很满意的树枝。傍晚时分,塔巴库伊走进狼穴,非常粗野地叫他赶紧去会议岩上时,他放声大笑,塔巴库伊被吓得惊慌失措,赶忙跑走了。随后,莫格利去参加狼群的集会了,在途中,他依然笑个不停。

阿克拉这只孤独的狼,躺在那块石头的一旁,这表明如今狼群已经没了首领。希克翰不可一世地走来走去的,紧随其后的那些和他一同抢夺剩饭的狼。莫格利的一旁躺着黑豹,他的两只膝盖中间搁着那只火盆。等大伙儿都到齐了,希克翰开始发言——在阿克拉还是狼群头领时,他可不敢做这种事。

“他有何资格发言,他只不过是个懦夫,他会被吓死的。”黑豹贝格西拉低声说道。

突然,莫格利一下子站起身来,大声叫道:“不受拘束的狼群,难道要接受希克翰的领导吗?我们狼群选头领跟一只老虎有何干系?”

希克翰回答说:“因为新的头领还没选出来,而且我是受邀发言的——”

“哪个邀请你啦?我们又并非什么豺狼,为什么要讨好你这个猎食耕牛的屠夫呢,狼群理应独自决定谁是下一任首领才对。”

下面的狼群纷纷议论起来:“你这个人类孩子快给我住口,让希克翰发言,他从未违背过我们的法则。”最后,一些上了年纪的狼生气地说:“让死狼讲一讲吧。”狼群的头领在捕猎失败后,若还没有死,大伙儿就会称他为死狼。

阿克拉疲倦地抬起他那苍老的脑袋,说:

“不受拘束的狼群,以及希克翰和狼下属们,在过去的十二年中,我带着你们到处猎食,在这期间从来没有任何一只狼受过重伤,或掉入圈套中。现在我没能成功捕获雄鹿,可你们也清楚这其中有人在使绊子。为了使我的缺点暴露无遗,你们将一头还未被追杀过的雄鹿引到我的跟前。好样的。你们此时就可以将我杀死在这里了。不过我有一个疑问,你们谁来动手?依照《森林法则》上的条例,我可以让你们挨个动手。”

下面的狼都没有吭声,他们都不愿意跟阿克拉进行生死决斗。片刻之后,希克翰高声说道:“啐!这个连牙齿都掉光了的蠢货注定要死,谁还会在乎他?不受拘束的狼族成员们,反倒是那个人类幼崽实在是活得太久了,他原本就是我的猎物。这种人类混进了狼群里的荒唐事,简直令我十分心烦,赶紧将他还给我。森林已经被他搅扰得十年不得安宁了。如果你们不将他还给我,我会一直在这儿狩猎,不会给你们留下哪怕一根骨头。我简直恨透他了,他是人,是人类的孩子。”

活音刚落,就有一大半的狼高声喊道:“人类!人类!我们跟人类毫无关系,就让他回归人类社会吧。”

希克翰高声喊道::“你们这是打算让村民们一块来攻击我们吗?不行,将他交到我手上吧。他是人,我们都不敢直视他的双眼。”

“他跟我们在一块睡觉,跟我们吃着相同的食物,还会帮助我们追捕猎物。他自始至终都没有违背《森林法则》。”阿克拉再次将头抬了起来说道。

“而且,当初我为了让狼群接纳他,曾给了大家一头公牛。一头公牛或许称不上什么,但我或许会为了自己的名誉而斗争。”贝克西拉用自己最温和的嗓音说道。

狼群愤怒地喊了起来:“十年之前给的一头公牛!我们压根不在意十年以前的那几根公牛的骨头。”

贝格西拉张开嘴巴,露出满口洁白的牙齿,说:“那往日的承诺呢?亏你们还自诩是不受拘束的族群!”

“人类的孩子是不可以跟森林中的族群共同飞奔的,”希克翰叫嚷着,“将他还给我!”

“除了血缘不一样之外,他和我们相处得就像亲人一般。”阿克拉继续说道,“然而你们却打算将他杀死在这儿!老实说,我活了这么久了,你们当中,有的猎食耕牛,有的听从西希克翰的命令,趁着黑夜到村民家中抢夺孩子。所以我很清楚你们不过是一群胆小鬼罢了,我是在跟一群胆小鬼说话。不用怀疑,我注定会死,我的命值不了几个钱,否则我情愿用我的命来换取这个人类小孩儿的生命。但是为了族群的荣誉——由于你们没了头领,便不再记得这件事了——我敢在你们面前发誓,倘若你们愿意让这个人类孩子回到他应该在的地方,那么,等我快要死去时,你们怎么对我都行,我甚至都不会冲着你们呲牙。这样一来,族群之中起码能少死三只狼。我能做的就只有这些了,要是你们接受这个建议的话,我会让你们免受杀掉一个无罪的兄弟的耻辱,因为这个兄弟不但没有犯过任何错,并且当时还有担保人遵从《森林法则》的规定,将他的命买了下来。”

狼群大吼道:“他可是人……可是人……是人类啊!”大多数的狼都开始朝希克翰的身边围去,紧接着,他的尾巴就摆动起来了。

“如今只能靠你了,我们只能拼死一搏,此外再也没有其他出路了。”贝格西拉冲着莫格利说道。

莫格利手中捧着火盆,挺直身体。接着他伸出双臂,当着狼群的面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他感到非常难过和愤怒,因为他面对的毕竟是狼,在这之前,他们从未显露出他们对他这么强烈的恨意。他高声喊道:“你们都给我听清楚了!别再跟狗似的叫个没完了。今天晚上,你们一直在强调我是个人,我觉得你们说的没错——尽管我想一辈子跟你们在一块做狼。不过此时此刻,我不再想跟你们以兄弟相称了,我就该像那些人一样,称呼你们为狗。你们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不能完全由你们说了算。在这件事上,你们都得听我的。为了让你们更明白这一点,我,也就是你们口中的人,将你们这些狗害怕的小红花拿来了。”

莫格利将火盆往地上一扔,有几块红彤彤的木炭从里面跳了出来,将一堆干燥的苔藓点着了,火烧着了。到处窜动的火焰将动物们吓得全都往后退去。

那根干枯的树枝被莫格利丢进火里烧起来了,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然后他将它举到脑袋上方来回晃动,周围的狼群被吓得缩作一团。

“如今,整个局面已经被你掌控了,去拯救阿克拉吧,他始终都是你的朋友。”贝格西拉低声说道。

阿克拉,他一生都没向谁低下过头颅,此时却对莫格利投来了恳求的目光。男孩赤裸着身体,乌黑的头发披散在肩上,在枯枝燃烧的火光的映照下,他的身影一直在摇晃着。

“这就对喽!”莫格利慢慢地环顾四周说,“我明白你们全都是狗,我会远远地离开你们,回到我的种族中去——倘若他们拿我当家人的话。森林里已经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了,我一定会将你们的话语和情谊统统忘记的,然而我比你们宽容多了。这是因为除去血缘这层关系,我曾将你们视为我的亲人,因此我在此立誓,等我回归人类族群后,我不会像我这样被背叛一样,在人类面前背叛你们。”他伸脚踢了一下火堆,火花朝四处溅去,“我们人类是不会攻击狼群的。不过在我离开以前,有一件事我必须要说清楚。”莫格利飞快地走到希克翰的跟前,一把拽住他下颌上的一撮毛,这时他还愣愣地坐在那儿对着火焰眨眼睛。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贝格西拉跟在莫格利的身后,与他一同来到希克翰的跟前。“你这只可恶的狗,给我站起来!”莫格利大声喊道,“人在说话的时候,你就该站起来,否则我会将你身上的毛全部烧掉。”

希克翰合上双眼,将两只耳朵往后压,因为那根燃烧的树枝离他非常近。

“这个捕食耕牛的混蛋说,在我小时候他没能杀掉我,所以他打算在这儿将我杀掉。好啊,就是这样,我再说一遍,我们人类便是这样惩罚狗的。瘸子,你但凡动一下胡须,我就立即将这朵红花塞进你的嘴巴里。”莫格利用那根燃烧的树枝敲打着老虎的头,希克翰被吓得哀嚎连连。

“哼!烧着了的森林野猫,快滚!不过你给我记住了,下一回等我以人类的身份参加狼群的集会时,希克翰的那身皮毛绝对会被我戴在脑袋上。至于别的狼,阿克拉必须不受拘束地活着。我不同意你们将他杀死。我认为你们也不能一直待在这儿,你们耷拉着舌头,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事实上,你们只是被我驱逐出去的一群狗而已,快滚吧!”

在树枝的一头,火熊熊地燃烧着,莫格利一边挥动火把,一边转着圈,火花飞溅到狼的身上,点燃了他们的皮毛,他们惊叫着逃走了。最终,只有阿克拉、贝格西拉,以及跟莫格利站在同一阵营的十几只狼。此时,莫格利突然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悲伤的感觉,他喘息了一下,然后哭了起来,泪水从他的脸颊上滑过。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我不愿意离开这个地方,我不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儿。我就快死了,是吗,贝格西拉?”他说。

贝格西拉说:“不会的,小家伙。这只是人在悲伤时掉下的眼泪。我很清楚你此时不再是一个孩子,而已经成为大人了。从此以后,森林再也不会为你打开大门了。如果想哭,那就哭吧,莫格利。”于是,莫格利坐在地上,放声大哭,似乎心都快碎了,然而在此之前他从未哭泣过。

“现在我就要回到人类当中了,但是在那之前我得先跟妈妈道别。”莫格利说。就这样他返回狼爸狼妈的家,他扑到狼妈妈的身上哭了起来,其余的四只幼狼也发出了难过的吼声。

莫格利询问他们:“你们会一直记得我吧?”

幼狼们回道:“只要我们还拥有辨别行踪的能力,就肯定会记得你的。你返回人群后,还可以到山脚下和我们一起聊天,到了夜里,我们还可以到农田上跟你一同玩耍。”

“别忘了早点回来!”狼爸爸嘱咐道,“你是一个机智的小孩,我跟你妈妈年纪都大了,因此你一定要早点回来!”

“别忘了早点回来!”狼妈妈说,“我浑身光滑的孩子,你听我说,比起我对小狼们的爱,我对你的爱更多一些。”

“我一定会回到这里的。”莫格利回道,“待我下次返回这里时,我一定会将希克翰的皮铺在会议岩上。一定要记得我!请代我告诉森林里的其他伙伴们,请他们一定要记得我!”

天边刚泛起鱼肚白,莫格利就独自往山下走了,返回了那些名为人类的神秘生物当中。

西奥尼群狼之歌

天色将明,黑鹿怒吼,

一声、一声、又一声!

森林里野鹿饮水的池塘边上,

一只雌鹿蹦了起来,

一只雄鹿蹦了起来。

我一个人看着,打量着,

一遍、一遍、又一遍!

天色将明,黑鹿怒吼,

一声、一声、又一声!

一只狼悄然归来,

一只狼悄然归来,

给等着的狼群带来消息。

顺着他的脚印,我们探寻,我们打量,我们呼喊,

一次、一次、又一次!

天色将明,群狼嚎叫,

一声、一声、又一声!

他们没在森林中留下脚印!

目光穿透了黑夜——那黑夜!

冲着猎物放声怒吼吧!听呀听!

一次、一次、又一次! tiT+G/F63pUO9GWbqqeppLfu7Xi/PuBbLg/B44Pq342U7N5xxLfMWujwA26OVt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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