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小说起源于街谈巷议,其从诞生起便一直被正统文化空间所忽略,所以,早期文献极为稀少。洎乎两汉之交,刘向(前77—前6)、刘歆(前50—23)父子对国家藏书进行大规模整理,撰《别录》及《七略》,其书虽佚,然自班固(32—92)《汉书·艺文志》可见一斑。其《诸子略》“所录凡十家,而谓‘可观者九家’,小说则不与,然尚存于末,得十五家” ,在“小说家”后论曰:“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 这一设置在中国古典小说史中显得如此意味深长,因为它表明小说这一刚刚萌生就处于边缘地位的文体终于得到了正统文化的认同,并且在大传统的文化分化中也拥有了自己的位置。此后桓谭(前23—56)《新论》亦有“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 之言。从刘氏父子及桓谭之“小说家”三字连用可以见出,此时“小说”已经从庄子时代的原初意义发展而为某种类别的指称 。此外,他们也对其做出了经典的描述,如桓谭的界定与评价:“小语”与“短书”意味与“小说”同,皆指其客观形态及思想意蕴上的“短”“小”;而“丛残”则指其文体组织的随意性;“近取譬论”指其意蕴的呈现与言说方式。我们可以认为,小说作为一种文体,在这个时候已经大体形成了,而且这一文体的成立经过了史官目录的吸纳与认同。
所以,《汉书·艺文志》所录对于我们理解小说最初的形态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其所载十五家分别是:《伊尹说》《鬻子说》《周考》《青史子》《师旷》《务成子》《宋子》《天乙》《黄帝说》《封禅方说》《待诏臣饶心术》《待诏臣安成未央术》《臣寿周纪》《虞初周说》《百家》。
最后一家实为刘向取校中外杂书“其事类众多,章句相溷,或上下谬乱,难分别次序。除去与《新序》重复者,其余者浅薄不中义理,别集以为《百家》” ,知其名与他书体例不同。余十四家中,仅《周考》一家非以人名为书名者,其实即《周考》一书,亦有可说。章学诚(1738—1801)《校雠通义》云:“小说家之《周考》七十六篇,《青史子》五十七篇,其书虽不可知,然班固注《周考》,云‘考周事也’。注《青史子》,云‘古史官纪事也’。则其书非《尚书》所部,即《春秋》所次矣,观《大戴礼·保傅》篇,引青史氏之记,则其书亦不侪于小说也。” 所及二书,《青史子》一书实有可议。《文心雕龙·诸子》云:“青史曲缀以街谈。” 刘勰(465—520)当见过《青史子》,其以“街谈”称之,则正合《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的描述,其为小说可以无疑,故姚振宗(1842—1906)《汉书艺文志条理》引章氏之说后又云:“按刘勰谓‘曲缀以街谈’,此其所以为小说家言,安得以残文断其全书乎!” 则章氏所论,仅《周考》确有疑问。
那么,十五种书中,十四种以人为名,则确合余嘉锡先生所说“古书多无大题,后世乃以人名其书” 的通例,另外,这种方式也算是最早对作者的标署吧。
不过,除此之外还有另外的讨论角度。鲁迅先生曾说这十五种小说“大抵或托古人,或记古事,托人者似子而浅薄,记事者近史而悠缪” ,此说暂不论是否“托人者”即“似子”,“记事者”即“近史”,只其以子、史来作为小说一体的文体渊源便可称精深之见。
袁行霈先生《〈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考辨》一文将此十五家分为三类,即“近似史书”四种,“近似子书”七种,“方士书”四种 。其实,从后代的目录分划来看,“方士书”亦属子部(章学诚云“《七略》以兵书、方技、术数为三部……至四部而皆列子类矣” ),则袁行霈先生亦等于将此十五家分为子、史二类。
“近似史书”的四部中,《天乙》一篇直接以人为名(班固注云“天乙谓汤”),没有体字,故不论。《周考》一书班固注云“考周事也”,非但以事为核心,且有朝代之限制,更加“考”这样的体字,其近史的意味是不必说的(详参下节)。《臣寿周纪》与前书相仿,其以“纪”为体字,也同样源于史书体例。《青史子》一书从书名来看,既有“史”字,则当入史部,又有“子”字,似又当入子部。其今存佚文三条 ,袁行霈先生云“一条讲胎教之道,一条讲巾车教之道,一条讲鸡祀”,并承认“都是关于礼教的”,然则置于史部亦不确。或者其书正如书名所反映的,当在子史之间吧。
子部十一种中,《师旷》《待诏臣饶心术》《待诏臣安成未央术》《百家》四种从命名上看暂无可论,余七种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子”为体字者,即《务成子》与《宋子》,此外,《鬻子说》与《青史子》也可以算作此中特例。这当然是子部命名的通例。另一类是以“说”为体字者,数量最多,有五种,占全部十五种的三分之一。其实,这里的“说”就是“小说”之“说”(具体论述请参看本章第三节)。
以“说”为名者与诸子的关系尚有可以申说之处。这五种以“说”为名者,除《封禅方说》和《虞初周说》之外,其余三种在《诸子略》的道家类中均有对应的名目。如《伊尹》五十一篇之于《伊尹说》二十七篇,《鬻子》二十二篇之于《鬻子说》十九篇,《杂黄帝》五十八篇之于《黄帝说》四十篇 。
其中《鬻子》与《鬻子说》可得而论。明人胡应麟曾云:“读《汉志》小说家,有《鬻子说》一十九篇,乃释然悟曰:‘此今所传《鬻子》乎!’盖《鬻子》道家言者,汉末已亡,而小说家尚传于后,人不能精核,遂以道家所列当之,故历世纷纷,名实咸爽,《汉志》故灼然明也。”又认为“然亦未必小说家之旧。大概后人掇拾残剩,而补苴缀辑之功亡万一焉”。 此说有一定道理,但却忽略了二书或有的亲缘关系,那就是《鬻子》原为子书,但先秦子书多有小说成分,如前引《庄子》所引多篇故事即有小说意味;再如《韩非子》更典型,其中甚至有《说林》《储说》诸篇,其实就是“小说之林”“小说渊薮”的意思。那么,以此例彼,可知《鬻子》中亦有不少“说”的成分,后或单行而成为《鬻子说》——反观上文所列几部一一对应的关系,应该可以承认这种假设。若果如此,则此类“说”体小说家当多出于子部。
当然,从文体渊源来看,子、史二部对后世小说影响甚巨,而后世小说的命名也体现了这一点(关于此点,后两节会分别论述)。不过,后世却还有零星作品集的命名,仅从名目上看,还突破了子、史二部,突入了四部的领地。关于这一点,若以袁行霈、侯忠义二位先生编《中国文言小说书目》为对象统计,可以发现,除了后两节要详细讨论的史部、子部影响外,竟然也不乏直接以“经”“史”“子”“集”四部为体字的作品集。其中以“经”为名者有十八种,如《山海经》《水经》《茶经》之类;以“集”为名者有五十五种,如《滑稽集》《群芳小集》《燕台鸿爪集》《徵应集》之类,当然,这两类命名并不是说就简单地来自经部与集部,其以“经”与“集”命名其实还有更复杂的逻辑,只是从命名上简单比附便可以看出,文言小说这种杂七杂八什么东西都往里装的文体,其本身的驳杂便可以与传统四部分庭抗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