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人以夏自居,称诸夏、华夏,居于中国,文明风流,分布四方的蛮、夷、戎、狄则茹毛饮血,尚未进于文明。这正是《礼记·王制》所描述的情形。 不过,有学者指出,将四夷与四方固定搭配,而称北狄、南蛮、东夷、西戎,应当是战国时期天下秩序概念化和规则化的结果。 因为迟至春秋之世,夷、夏还是混杂而居,更不必说,早先并无夷、夏的分别,夷、狄之类指称,也没有它们后来具有的那种文化上的贬义。夷、夏之间的分际,尤其区分夷、夏之观念上的自觉,应该是经历了漫长时段而逐渐形成。造成此一分野的,起初很可能不是因为经济生活,比如生产方式,而是文明合作方式,是社会组织形式。比如尧帝的协和万邦,大禹的平治水土,周公的制礼作乐。社会联合的增强以及合作范围的扩展,在增进文明和文化发展的同时,也创造人群之间的界分和区辨意识。换言之,正是构造天下的文明创造活动,造就了文化和政治的华夏共同体,同时造成并且强化了夷、夏之间的分界。 在此过程中,夷、夏不但在物质的生活方式和地缘上被逐渐地分开,更且在观念和意识上被清楚地区辨开来。
不过,夷、夏之分,从一开始就不是种族的,而是文明的和文化的。曾被舜帝流放至四裔的“四凶”,原本并非夷狄 ;早先系尧舜臣属的周人先祖曾“自窜于戎狄之间” ;至武王克商时,周人盟友亦多为西北及西南之夷 ;早先也是华夏苗裔的吴、越、秦、楚诸国,在重新融入华夏文明之前,一度也被视为蛮夷。 这些事例说明,夷、夏并非分属于不同人群的固定身份,只要进于礼乐文明,夷可变而为夏。反之,若不行中国之道,夏亦可退化,变而为夷。此种文化的夷、夏观,肇基于一种普遍主义的天下理念,即相信普天之下存在一种发达优越的文明秩序,可以为所有人接受。而一旦这种文明秩序及于全天下,天下也就成为一家。这种天下主义的理念,日后成为中国人想象和处理内外关系的一种支配性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