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全书》38卷,亦称《王文成公全书》《王阳明集》。4至31卷为《文录》《别录》《处集》《续编》,包括奏疏、公文、序记、信札、杂着等各项,由其门人钱德洪辑。33至38卷为《附录》,包括《年谱》和《世德记》,由其门人钱德洪、王畿辑。此书不重著书论经,所收多为哲学和论学之源。哲学思想主要表现在《传习录》及《大学问》中,其继承并发展陆九渊的思想,提出“心即理”“无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主张“除了人情事变则无事矣。”。另一方面,则以“致良知”来取代“天理”,客观地强调人在道德实中的作用,提高了人的价值和地位。并强调“知行合一”,主张知行的实践主义。
《阳明全书》是全面阐述王阳明学术思想的著作,主要包括《传习录》《文录》《文录续编》等。
《传习录》是王阳明的语录和论学书信。分成上、中、下三卷。上卷是同徐爱讲论《大学》宗旨,阐述了他“格物致新说”和“心与理一”、“知行合一”的思想。为门人徐爱、陆澄、薛侃所辑。正德十三年(1518年)初刻于江西赣州。中卷是与友人论学的书信,这些书信反映了他“致良知”、“知行合一”、“心物合一”、“天人合一”、“天地万物为一体”等思想。由门人南大吉所辑,后经钱德洪改编。嘉靖三年(1524年)由门人南大吉和上卷合初刻于绍兴。下卷是与门人的谈话,由门人陈九川等采集,初名《遗言录》,后钱德洪加上自己及王畿所录,整理编辑成《传习续录》,其主要部分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刊刻于宁国。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胡宗宪将三卷合一刊刻,统称《传习录》,分三卷。
《传习录》的“传习”出自《论语》的“传不习乎”。全书基本包括了王阳明主要的哲学思想。上卷是得到过他本人亲自审阅的。中卷的论学书信都是出自他的亲笔。下卷虽未经其本人审阅但也比较具体解说了他晚年的各种思想。并记载了他提出的“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的“四句教”。
王阳明的语录主要采用问答式,一是回答门人的提问。如其中有这样一段:“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外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云:‘尔未看此花时,此花与尔心同归于寂。尔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尔的心外。’”一是先生步步设问,引导学生思考的言论等。
《文录》包括了《正录》《外集》《别录》三个部分。为文人钱德洪编订。正录都是讲学明道的文章,共5卷;外集收集王阳明的诗赋等,共9卷。《别录》收集王阳明的奏折和公文等,共10卷。嘉靖十四年(1535年)刻于苏州。此后,钱德洪又收集了一些,编入《文录续编》,刻于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
其中最重要的是《传习录》和收在《文录续编》里的《大学问》。《大学问》是王阳明出征广西之前,录下的全面阐述他学术思想的著作。
《传习录·徐爱录》:爱问:“‘知止而后有定’,朱子以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①,似与先生之说相戾?”先生曰:“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义外②也。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处便是,然亦未尝离却事物。本注③所谓‘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者得之”。
《传习录》包含了王阳明的主要哲学思想,是研究王阳明思想及心学发展的重要资料。王阳明继承了程颢和陆九渊的心学传统,并在陆九渊的基础上进一步批判了朱熹的理学。《传习录》中的思想明显地表现了这些立场和观点。“心即理”本来是陆九渊的命题,《传习录》对此作了发挥。王阳明批评朱熹的修养方法是去心外求理、求外事外物之合天理与至善。王阳明认为“至善是心之本体”,“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他这样说是强调社会上的伦理规范之基础在于人心之至善。从这个原则出发,他对《大学》的解释与朱熹迥异。朱子认为《大学》之“格物致知”是要求学子通过认识外物最终明了人心之“全体大用”。王阳明认为“格物”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知”是人心本有的,不是认识了外物才有的。这个知是“良知”。他说:“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在他看来,朱子的格物穷理说恰恰是析心与理为二的。由此可见,王阳明的“心即理”的命题主要是为其修养论服务的。致良知说是对陆九渊心即理思想的发展。王阳明的心即理的思想也有我们一般意义上的本体论的含义。然而,如果偏重从本体论研究它,就会忽视它在王阳明修养论中的基础意义。
《阳明全书》毫不掩饰的表达了他与朱熹对立和非难。朱熹将《大学》一书分为经传,并补写格物致知传。王阳明认为分经传本来就没有根据,也根本没有必要补写格物致知传。朱熹重视“格物致知”,把它放在“诚意”的前面;王阳明则认为格致本于诚意,以诚意为主。朱熹将心与理析而为二,把知与行分离开;王守仁则主张心与理一,知与行合。朱熹以格物为穷理,注重外界一事一物之理,要求对经典的一字一句细心理会;王守仁则认为朱熹这种方法是务外遗内、博而寡要,他以格物为正心,要来发挥良知的作用,以良知为评判事理的标准和解释经典的根据。王阳明认为“心即理”。在这个基础上搭建他的心学体系。他的学说被称为“阳明心学”。他提出“心外无物,心外无理”的命题,认为身的主宰就是心,心的本体就是理,心外无理;心之所发就是意,意之所在就是物,心外无物。心的“灵明”便是天地万物的“主宰”。王守仁心学的特点是他的“致良知”说。这个良知,是存在人心中的天理,实际上是主观的道德意识,它既是是非标准,又是善恶标准,即真理和道德标准。但人欲会把人的良知掩盖。这就需要去“致”了。只要在“致”上下工夫去消灭人欲,才能恢复良知的本性。
1.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2.尝闻人是天地的心。
3.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4.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
5.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
6.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
7.如称某人知孝、某人知弟。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弟,方可称他知孝、知弟。不成只是晓得说些孝、弟的话,便可称为知孝、弟?
8.知行如何分得开?此便是知行的本体,不曾有私意隔断的。圣人教人必要是如此,方可谓之知。
9.不必求之于圣人,亦不必求之于典籍。
10.性是心之体,天是性之原,尽心即是尽性。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知天地之化育。
王阳明的“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都是要强调道德的自觉和主宰性。他说:“知是理之灵处,就其主宰处说便谓之心,就其禀赋处说便谓之性。”人心能够知晓行为的善恶,也能自觉地去为善,这就是本心的“明觉”,这是对程颢思想的发展。《阳明全书》中对人心的“虚灵明觉”有很多讨论。若要全面正确地把握王阳明“心外无理”及其他学说,深入地研究他的这些讨论是十分必要的。正因为人心的本质是理,并且人能自觉到这种道德意识,所以人不需通过外物去认识本心之理,外物之理只是人心的表现。格致的工夫不是去认识外物,而是去掉本心的私欲之蔽。人心的明觉在程颢和朱熹处都有论述。读者在读《阳明全书》时应明了王阳明和他们的联系与区别。应该承认王阳明以上的这些思想的确为人性善作了本体论的说明,有其历史意义。但也一定要看到,他的学说对人性恶的原因研究不够。虽然他的学说在明代下层人民中亦有影响,但仍不能说它有较大的普泛性。王阳明也注意到过“利根”和“钝根”之人要区别对待,但他的思想只适于利根之人。后人批评他“近禅”正在于此。这也是他不如朱学的所在,王阳明的这一偏失开始受到现代学者的注意,但是在当代新儒学的大家中,除梁漱溟以外,其他人对此尚注意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