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战国末期的韩国贵族,为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崛起,并逐步取代奴隶主阶级。为适应新的阶级统治,法家提出一系列治理国家的思想和政治主张,并有商鞅、申不害等人在各国实践理论。在此情况之下,韩非总结法家的思想,写就《韩非子》一书。他在韩国时就曾多次上书韩王,要求变法,以求富国强兵,却一直未能得到采纳。后来韩非出使秦国,又游说秦王赢政,他的才能得到了秦王赏识,但同窗李斯嫉妒他的才能,便向秦王诬陷他,韩非因此被捕入狱,又被迫服毒自杀,死时年仅四十来岁,徒留一部光辉灿烂的《韩非子》。
今本《韩非子》存20卷,55篇,是对先秦法家思想的一次大总结,阐述法家要求建立统一之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政治主张与理论,韩非最重要的观点是提出“法、术、势”理论。“法”指法令,“术”指策略、手段,“势”是权势,他主张结合三者以构成君主集权的根本措施。韩非思想的核心,是以法治国。他总结历史上以法治国而强兵富国的经验,提出必须走上“法治”的道路。
韩非提出在统治中应当赏罚并用,而赏罚依据是否遵守“法”,有功则赏,有罪则罚。君主在施行赏罚时不能以自己的好恶来论,必须循名责实,以减少赏罚的错误,由此可知法治观念在韩非政治思想中的重要性。韩非政治策略的另一重要方法是奖励耕战。他认为重农尚武是富国强兵之本,因此主张让百姓积极发展生产,建立战功,以保障国家的物源、兵源,为国家统治打下坚实的基础。韩非的理论由前法家学说来发展,而更彻底、更符合时代的要求。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他将法家思想发展到极端,也产生了诸多片面性的偏激观点。
《韩非子·五蠹》:其带剑者,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其患御者,积于私门。尽货赂,而用重人之谒,退汗马之劳。其商工之民,修治苦窳之器,聚弗靡之财,蓄积待时,而俟农夫之利。
这段文字是从《韩非子》中的名篇《五蠹》中选出的。这篇文章批评了对国家危害最大的五种人,而于其中体现其政治主张。从所选的这几句话,可以窥见韩非主张“耕”、“战”的思想。他从商鞅、申不害变法的历史中认识到耕战的重要性。耕可以富国,战可以强兵。而财富与兵源是一个国家——至少在韩非的那个时代——富强最重要的物质保证,因而也是各国争夺的重要目标。“以力得富,以事致贵”,他主张让老百姓积极发展生产,建立战功,形成“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的良好局面,为一统天下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而韩非认为“五蠹”是对这种政策造成巨大破坏的人。游使之士任意妄为完全不把官府、法令放在眼里,这破坏韩非治国的根本宗旨——法治。而一切,如耕战,如赏罚,都服从于法治。此外工商业者由于不从事直接的劳动生产,也受到韩非的批判。这种重本轻末的思想,与先秦以来的传统思想倒是吻合,但抑制了工商业的发展,却国家的进步设了一道障碍。
1、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
2、故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
3、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
4、言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
5、缘道理以事从事者,无不能成。
6、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壳。
7、笔直名实定是非,参验而审言辞。
8、道者,万物之始也,是非之纪也。
9、道无双,故曰一,是故明君贵独道之。
韩非是法家思想集大成者,他所提出的法治思想对我们今天“以法治国”的政策有一定借鉴作用,其过于偏颇之处也可作今天的反面教材,对《韩非子》的阅读既要认识到其思想进步之处,更要注意他的学说偏激之处,以及他所主张之高压政策的不合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