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著作。传说是孔子自作,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清代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指出,该书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言”,成书于秦汉之际。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注解者及百家。现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宋代邢昺疏。全书共分18章。
《孝经》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详细的规定。它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它把维护宗法等级关系与为君主服务联系起来,主张“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并按照父亲的生老病死等生命过程,提出“孝”的具体要求:“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经》还根据不同人的等级差别规定了行“孝”的不同内容:天子之“孝”要求“爱敬尽于其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诸侯之“孝”要求“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卿大夫之“孝”则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卿大夫之“孝”则一切按先王之道而行,“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士阶层的“孝”是忠顺事上,保禄位,守祭祀;庶人之“孝”应“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孝经》还把道德规范与法律(刑律)联系起来,认为“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提出要借用国家法律的权威,维护其宗法等级关系和道德秩序。
《开宗明义章第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忠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这一章书,是全部孝经的纲领。它的内客,就是开示全部孝经的宗旨,表明五种孝道的义理,本历代的孝治法则,定万世的政教规范,故列为一经的首章。其意思是说,孝道,固然范围很广,但行的时候,却很简单,你要晓得爱亲,先要从自己的身上爱起。凡是一个人的身体,或者很细小的一根头发和一点皮肤,都是父母遗留下来的。身体发肤,既然承受之于父母,就应当体念父母爱儿女的心,保全自己的身体,不敢稍有毁伤,这就是孝道的开始。一个人的本身,既站得住,独立不倚,不为外界利欲所摇夺,那他的人格,一定合乎标准,这就是立身。做事的时候,他的进行方法,一切都本乎正道,不越轨,不妄行,有始有终,这就是行道。他的人格道德,既为众人所景仰,不但他的名誉传诵于当时,而且将要播扬于后世,无论当时和后世,将因景慕之心,推本追源,兼称他父母教养的贤德,这样以来,他父母的声名,也因儿女的德望光荣显耀起来,这便是孝道的完成。这个孝道,可分成三个阶段,幼年时期,一开始,便是承欢膝下,事奉双亲。到了中年,便要充当公仆,替长官办事,藉以为国家尽忠,为民众服务。到了老年,就要检查自己的身体和人格道德,没有缺欠,也没有遗憾,这便是立身,这才是孝道的完成。大雅篇文王章的这两句话说:“你能不追念你祖父文王的德行?如要追念你祖父文王的德行,你就得先修持你自己的德行,来继续他的德行。”
1.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
2.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
3.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
4.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
5.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
6.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
7.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
8.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9.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
10.夫孝,始于事亲,忠于事君,终于立身。
《孝经》在唐代被尊为经书,南宋以后被列为《十三经》之一。在中国自汉代至清代的漫长社会历史进程中,它被看作是“孔子述作,垂范将来”的经典,对传播和维护社会纲常、社会太平起了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