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权力的文化网络”中的“文化”一词是指各种关系与组织中的象征与规范,这些象征与规范包含着宗教信仰、相互感情、亲戚纽带以及参加组织的众人所承认并受其约束的是非标准。这种象征性价值赋予文化网络一种受人尊敬的权威,它反过来又激发人们的社会责任感、荣誉感—它与物质利益既相区别又相联系—从而促使人们在文化网络中追求领导地位。
所以,乡村社会中的领袖只能产生于具有共同象征性价值观念的组织结构之中。但是,这种似乎约定俗成的文化价值正掩盖了在乡村社会中它的产生与运作过程。这一细微而复杂的进程充满着包括国家政权在内的各不相同的社会集团间的相互竞争、妥协及自我调节。由于文化网络既控制着各种资源,而其本身又包含各种感性象征,所以,它成为乡村社会中使权威合法化的见证者。正因为如此,它也成为乡村社会中各种势力激烈角逐的大舞台—争取使网络中的舆论导向和权威为某一特殊的需要和利益服务。
人们可能要问,如果文化网络中的符号被用来为某一集团或个人谋利,它们是否还能激发人们对“合法权威”的认同?本书对文化网络的讨论正是要回答这个问题,不过,不难一眼看出,其问题(答案)的关键在于媒体本身。与物质资源不同,象征性符号是可塑的,尽管它被完全扭曲,但它还能保持其内在能量,即动员、激励以及强制的力量。在全书中我将重点考察造成象征性符号多种用途的条件和环境。本章中对社区灌溉中祭祀等活动的研究将说明龙王的权威是如何在允许不同团体争权夺利的情况下仍能维持整个水利体系的稳定。
不仅乡村社会中有着各种势力竞争这种权威合法性的象征,封建国家等外来因素亦参加了这一争夺。这样,文化网络不仅沟通了乡村居民与外界的联系,而且成为封建国家政权深入乡村社会的渠道。通过这些渠道,封建国家使自己的权力披上合法的外衣。但如以下各章所示,对国家政权来说使文化网络中的各种规范为自己服务并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它经常不得不将自己的霸权凌驾于大众的信仰象征之上。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文化网络中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象征性符号都护佑正统秩序,其中许多信仰在官府看来是非法的,但仍为村民所接受。这就使我们易于理解为什么乡村社会中存在着不一定合法的非正规领袖。不过我相信,直到19世纪末期以前,清政府将文化网络转化为使帝国政令法统化的工具的企图获得了一定的成功。无疑,乡村精英上浮促成了这一企图的实现,因为这一转变使精英们的领导地位进一步巩固。
以这种方式观察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便不难发现,文化因素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谈到文化,我们不能只讲孔教、绅士或由绅士操纵的体制。国家利用合作性的商人团体、庙会组织、神话以及大众文化中的象征性资源等渠道深入下层社会。权力的文化网络正是要揭示国家政权深入乡村社会的多种途径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