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斯垂德带给我们的消息既重要又突然,完全出人意料,我们全都惊呆了。葛莱森从椅子上猛地站了起来,把杯中残余的威士忌酒泼得满地都是。我悄悄地瞟了福尔摩斯一眼,他双唇紧闭,一双浓眉紧紧地蹙在一起。
“斯坦节逊遭暗杀,整个案情就没那么简单了。”福尔摩斯打破了短暂的沉默说道。
“本来就够复杂的了。”雷斯垂德抱怨道,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简直摸不着头脑了,一切都乱糟糟的。”
葛莱森在一旁结结巴巴地问道:“你这个消息属实吗?”
雷斯垂德镇静地回答说:“我是第一个发现现场情况的人——我刚从凶案现场赶来。”
福尔摩斯说:“我们刚才还在倾听葛莱森对于这个案子的评论呢。现在轮到你了,能把你所听到的和所做的一切事情都告诉我们吗?”
“当然,”雷斯垂德坐了下来,慢慢地解释说,“我承认,我原来认为锥伯的遇害是和斯坦节逊有关的。眼前新发现的事实表明:我完全弄错了。在我侦查这位秘书的下落时,我发现,有人曾在三日晚间八点半前后,在尤斯顿车站看见他们两人在一起。我当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必须弄清楚从八点半以后一直到谋杀案发生的那一时间段内,斯坦节逊在哪里。我一方面给利物浦发去了电报,详细地说明了斯坦节逊的外貌特征,要求他们协助监视美国过往的船只;一方面又在尤斯顿车站附近的每家旅馆和公寓里查找。我当时设想,如果锥伯和他的朋友已经分手,依照常理,斯坦节逊当晚必然要在车站附近找个地方住下,第二天早晨才可能赶往车站。”
福尔摩斯说:“他们一定事先约好了会面的地点。”
“你猜得很正确。昨天我整整跑了一个晚上,只为了弄清他的下落,可是毫无结果。今天一大早我又开始查访了,八点,我来到小乔治街的郝黎代旅馆。在我询问是否有一位斯坦节逊先生住在这里时,他们立刻回答说有。
“他们说:‘你一定就是他所等候的那位先生了,他已经在这儿等了你两天了。’
“‘他现在在哪里?’我追问道。
“‘还在楼上睡觉呢。他吩咐过,到九点再叫醒他。’
“‘我要立刻上去找他。’我说。
“我当时想,当我出其不意地出现在他的面前时,他准会大吃一惊。在他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也许会吐露出秘密。一个擦鞋的茶房自愿领我上去。这个房间在三楼,有一条小走廊可直接到达。茶房把房门指给我以后,正要下楼,我突然感到一阵恶心,想要呕吐。当我低下头时,看见一条弯弯曲曲的血水正从房门下边流出来,一直流进过道,汇积在对面墙角下。我不由得惊叫了一声,茶房听到喊声,立即转身跑了回来。他看见这个情景,吓得差点儿昏了过去。这个房间的房门是反锁着的,我们用力把它撞开。屋内窗户洞开,窗户旁边躺着一具男尸,身上穿着睡衣,蜷曲成一团。他早就断气了,四肢僵硬冰凉。我们把尸体翻过来一瞧,擦鞋人立刻认出,他就是这间屋子的住客,名叫斯坦节逊。他身体的左侧被人用刀刺入很深,一定是伤了心脏。对了,现场还有一件奇异的事情,你们猜猜,死者脸上有什么东西?”
听到这里,我不觉毛骨悚然,害怕极了,思维也一时转不过弯来。福尔摩斯却敏捷地答道:“准是‘拉契’这个字,用血写的。”
“对极了,先生。”雷斯垂德应了一声。一时之间,我们都沉默不语了。
两起罪案看来是一人所为,凶手的暗杀行动似乎很有步骤,目的明确,同时又叫人难以置信。这一切都增加了这两桩犯罪活动的恐怖感。我虽然在死伤遍野的战场上表现得异常坚定,可是当面对这样的恐怖情景时,不免有些不寒而栗。
“还有人曾看见过这位凶手。”雷斯垂德接下来说道,“是一个送牛奶的小孩儿,在他去牛奶房的时候,偶然路经旅馆后面的那条小胡同,这条小胡同是通往旅馆后边马车房的。他看见平日放在地上的那个梯子竖了起来,正对着三楼的一个窗子,那窗子大开着。小孩儿经过时不由得回头瞧了瞧,他看到一个人从梯子上下来,不慌不忙,大大方方的。那个人是个大个头儿,红红的脸,身穿一件长长的棕色外衣。小孩儿原以为他是旅馆里的木匠,所以也没有特别留心,但是仍然觉得这时上班也太早了。凶手在行凶后,一定还在房间里停留过,因为我们发现脸盆的水中有血,这表明凶手曾经洗过手;床单上也有血迹,这说明他行凶后还从容地用床单擦干了凶器。”
一听到凶手的身形、面貌和福尔摩斯的推断十分相符,我瞥了他一眼,而他的脸上却毫无表情。
福尔摩斯问道:“你没有在屋里发现任何线索吗?”
“没有。斯坦节逊身上带着锥伯的钱袋,或者,这钱袋平常就是由他带着的,因为他掌管开支。钱袋里的八十多镑现金没有被取走。这些犯罪团伙看来非同寻常,不管他们的动机是什么,至少可以排除是谋财害命。被害人的衣袋里,除有一份电报外,其他什么也没发现。这份电报是一个月前从克利夫兰城打来的,电文是‘J.H.现在欧洲’,后面没有署名。”
福尔摩斯问道:“还有什么吗?”
“没有更重要的东西了。床上有一本小说,可能是死者临睡前阅读的,他的烟斗放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桌上还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个盛药膏的小木匣,里边有两粒药丸。”
福尔摩斯从椅子上猛地站了起来,眉飞色舞地高呼道:“这是最后一个环节了,我的论断现在算是完善了。”
两位侦探莫明奇妙地望着他。
他满怀自信地说:“我已经掌握了这个案子所需要的每一条线索。当然,有些细节还有待去补充。现在,从锥伯在火车站和斯坦节逊分手起,到斯坦节逊的尸体被发现为止,其间所有主要的情节,我都弄清了。我想把案件的整个过程向你们说明一下。雷斯垂德,你把那两粒药丸带来了吗?”
“是的,”雷斯垂德一边回答,一边拿出一只小小的白匣子来,“药丸、钱袋、电报都拿来了,我原本是想将这些东西放在警察分局的。我拿药丸来纯属偶然,我认为这东西并不重要。”
“请给我吧,”福尔摩斯说,“喂,医生,”他又转向我说,“这是普通的药丸吗?”
这药丸确实非同一般,其外表呈珍珠一样的灰色,小巧滚圆,对着光看几乎是透明的。于是我说:“既透明,分量又轻,我想这些药丸应该能溶于水中。”
“的确如此,”福尔摩斯回答说,“请你下楼去把那只可怜的狗抱上来,行吗?它一直在生病,房东太太昨天就已经请你结果了它,免得它活着受罪。”
我下楼去把狗抱了上来,它目光呆滞,呼吸艰难,的确,它那惨白的嘴唇就能说明,它已活不了太久了。我在地毯上铺了块垫子,然后把它放上去。
“现在,我把这药丸的其中一粒一分为二,”福尔摩斯说着拿出小刀把药丸切开了,“这一半仍放回盒里以备将来使用,另一半我将溶于水里。请看,医生说的不错,它立刻溶于水中了。”
“真有趣!”雷斯垂德以为福尔摩斯在捉弄他,很有点儿生气,“但我丝毫看不出这与斯坦节逊之死有何关系。”
“耐心点儿,我的朋友,请耐心点儿!到时候你就明白这二者之间大有关系呢。现在,我再加点儿牛奶进去,这样味道就好了,狗会立即舔光它的。”
他说着就把杯中的混合液倒入盘子中,放在狗的面前,只一会儿工夫,一盘牛奶就被它舔光了。福尔摩斯认真的态度让我们对即将有令人惊讶的结果出现而深信不疑。但是,过了好一会儿,狗依旧躺在垫子上,吃力地喘息着,并未出现任何特别的情况。很明显,药丸对它没有发生作用。
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了,福尔摩斯一直握着表在那儿紧盯着,可是毫无结果,极端失望和懊恼的神情出现在他脸上。他咬着下唇,手指敲击着桌面,十分焦急。我不禁替他那激动的情绪难过,可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却兴高采烈地望着福尔摩斯,脸上流露出讥讽的神色。
“这绝不可能是偶然的,”福尔摩斯终于站起身来,他烦躁地在屋里走动着,然后大喊了一声,“绝不可能是巧合。在锥伯一案中我就怀疑有某种药丸,现在,它真的出现在斯坦节逊死后的现场,但却竟然毫无用处。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肯定,我的这一系列推论绝无错漏!绝对没有的!但是这可怜的家伙竟安然无恙。哦,对了!我明白了!”福尔摩斯高兴得尖叫起来,他奔到药盒前,把另一粒也一分为二,溶半粒于水中,再加入牛奶给狗舔。这个不幸的小东西还没完全沾湿舌头,四肢便痉挛颤抖起来,接着就像遭雷击一般直挺挺地死了。
福尔摩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他擦了擦额头的汗珠说:“我的信心不够坚定;刚才我就应该想到,如果一个环节与系列推论相矛盾,那这个环节肯定有另外的解释。药丸有两粒,一粒是剧毒,另一粒则完全无毒。在没见到这个小盒子前,我就应该推论出的。这是我的失误。”
我想,福尔摩斯最后讲的这几句话有过于惊人之处,连我都有些怀疑他的神智是否清醒。但死狗明明就摆在眼前,谁又能否认他的推断的正确性?我的思维渐渐活跃起来,开始对案情有了一个初步认识。
福尔摩斯继续说:“这一切听起来似乎过于神秘了,因为你们在刚开始侦查时就没有意识到摆在你们眼前的那条唯一正确的线索的重要性,我却牢牢抓住了这条线索。以后发生的每件事都足以证明我最初的设想是对的,然而这些事件之间也有它必然的逻辑性。因此,那些让你们如坠五里云雾中的事物,对我来说,却是一种启发,并能进一步证实我的推论。所以我想,那些最平淡无奇的犯罪行为常常被神秘的面纱遮掩,虽然它们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然而却隐含着重要的推理依据。如果这桩案子里受害人的尸体是在大路上被发现的,又没有另外一些骇人听闻的情节,那么侦破起来就困难多了。因此,我认为情节越是新奇,反而越有助于解决问题。”
葛莱森像听什么奇谈怪论似的,显得非常不耐烦。此时,他再也忍不住了,说道:“福尔摩斯先生,我们从来没有否认过你过人的天赋,也经常称赞你独特的侦破手段。可是我们现在关心的是,如何尽快捉到凶手,而非夸夸其谈。是的,也许我的做法是错误的,夏朋婕这个家伙是不可能卷入第二桩谋杀案的。而雷斯垂德一味地追踪着他的那个斯坦节逊,现在,他也失败了。你说一点儿这儿,说一点儿那儿,看起来比我们知道的要多。现在,你应该告诉我们的是,你究竟对此案了解多少。你能说出凶手的姓名吗?”
雷斯垂德也说:“我想葛莱森的看法是对的,先生。我们俩都已经尝试过了,也都失败了。从我一走进你的这间屋子,你就多次强调,自己已经获得了足够的证据。现在你依然要继续保守这个秘密吗?”
我说:“如果现在还不能把凶手缉捕归案,那他可能会制造出新的暴行来。”
面对我们的紧紧逼问,福尔摩斯显得有些迟疑不决。他在房子里踱来踱去,头垂在胸口上,紧皱着双眉,他思索问题时总是这个表情。
“不会再有凶案发生了。”他猛地站定,对我们说道,“这是肯定的,你们可以完全放心。你们想知道凶手的姓名,我可以告诉你们。然而,仅仅知道罪犯的名字是不够的,要想把凶手捉拿归案,那可不是件简单的事。不过,我相信我很快就会逮住他。抱歉,对于捉拿之事,我更情愿我自己来安排和处理。你们知道吗?捉拿计划一定得周密,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位非常凶狠、狡诈的家伙。而且有迹象表明,罪犯还有一位和他一样机警狡猾的同伙。只要凶手还没有察觉到有人获得了重要线索,那就有机会捉住他。如果他已经有了怀疑,那他会更名改姓,立刻从这个四百万居民的大都市里消失的。我绝对无意伤害你们两位的自尊心,但是我深信警方绝非他们的对手。这就是我为什么不向你们求助的原因。如果我真的失败了,在没有请求你们协助这点上,我将承担责任,但我早已做好了准备。现在我向你们保证,只要不影响我的全盘计划,到时候,我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你们的。”
对于福尔摩斯的这种保证,尤其是他对于警方侦探的这种轻蔑和嘲讽,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大为恼火。葛莱森满脸通红,雷斯垂德则瞪着一双滚圆的眼晴,眼里闪烁着惊异又恼怒的亮光。但还没等他们反驳,门外传来一阵紧促的敲门声,原来是街头流浪儿的代表,那个微不足道的小维金斯驾到。
维金斯进屋后举手行礼,他说:“先生,请吧,马车已经到了,就在下面。”
“好孩子!”福尔摩斯激动地说,“真不明白你们苏格兰警局为什么不采用这样的手铐呢?”他一边说,一边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手铐来,“看看锁簧多好用,一碰就卡上了。”
雷斯垂德说:“只要我找到可以戴的人,这种老式的同样很好用。”
“很好,很好。”福尔摩斯说着笑了起来,“这个箱子真重,最好让马车夫来帮我搬。去叫他上来,维金斯。”
看福尔摩斯的样子,他似乎是要出门旅行,我禁不住暗自诧异起来,他好像从来不曾对我说起。就在我思考时,福尔摩斯已把仅有的一只小旅行皮箱从房间里拉了出来,急着系上皮带。马车夫也在这时进房来了。
“车夫,帮我扣好这个皮带扣。”福尔摩斯躬着身子在那里摆弄他的皮箱,头也不抬地说道。
马车夫紧绷着脸,不情愿地走向前去。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福尔摩斯猛地纵起身来,只听得钢手铐“咔嗒”一响。
“先生们,”他双目炯炯有神地注视着大家,“让我隆重介绍杰斐逊·侯波先生,他正是杀死锥伯和斯坦节逊的凶手。”
这似乎是发生在一刹那的事,我还来不及思考呢!仅这一瞬间,福尔摩斯胜利的喜悦,他那洪亮的声音以及马车夫茫然、凶蛮的面孔犹如魔术镜头一般交汇在一起,至今仍让我们记忆犹新,感慨万千。那具有神奇力量的时刻,令我们所有人呆若木鸡。紧接着,马车夫发出了一声怒吼,他竟挣脱了福尔摩斯的掌控,向窗子冲去,把木框和玻璃撞得粉碎。就在马车夫企图从窗口跳出去的时候,葛莱森、雷斯垂德和福尔摩斯犹如三只饥饿的猎犬一般,一拥而上,紧紧地把他拽了回来。一场激烈的搏斗开始了。那异常凶狠、狗急跳墙的凶手,一次次地将我们击倒,他似乎有一股发疯的蛮劲。他的脸和手在跳窗时被割得非常厉害,血一直在流,但他的抵抗并没有减缓。直到雷斯垂德猛地掐住了他的脖子,让他几乎透不过气来时,他才慢慢停止了挣扎。即使这样,我们也丝毫不敢松劲,牢牢地将他的手和脚捆绑了起来。
“他的马车在楼下,”福尔摩斯说,“就用他的马车送他到苏格兰警局吧。好了,先生们,”他满脸堆笑,一种自豪感涌上心头,“这个小小的风波,总算告一段落了。现在,对你们的任何问题,我都欢迎,我绝对是有问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