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上午我真忙坏了,身体有些吃不消,所以,到了下午,就感到疲倦极了。福尔摩斯去参加音乐会后,我独自躺在沙发上,想尽情地睡上一觉。刚一躺下,脑子里就充满了各种奇奇怪怪的想法和猜测,怎么也合不拢眼。那位受害者扭曲得像猴子的面容时刻出现在我的眼前,他留给我的印象丑恶极了。我想我还得感激那位凶手,要不是他将有着这样一副长相的人从这个世界上除去,如果哪天让我遇到,说不定我会作呕的。假若相貌真可以表明一个人的罪恶的话,那一定就是说的这位受害人的尊容了。不过,我想,我们还是应当公正地对待这一切,在法律上,被害人的任何过失都不能抵消凶手的罪责。
福尔摩斯曾推断,被害人是中毒而死的,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推断真的异乎寻常。我在记忆中搜寻着,记起福尔摩斯曾经嗅过死者的嘴唇,想来他一定辨认出了某种药味,才会有这样的推断。死者身上既没有伤口,也没有勒痕,如果不是中毒而死,那么死因又会是什么呢?屋内既没发现殴打的痕迹,也没找到死者用来击伤对方的凶器。那地板上的大摊血迹又是怎么回事呢?如果找不出问题的真正答案,我想,这无论对于福尔摩斯还是对于我,要想安然入睡简直是不可能的。虽然关于福尔摩斯是如何思考这桩案子的,至今我还不能猜测出来,但从他那种镇定自若又充满自信的神态可以看出,他对全部案情早已胸有成竹了。
那天,福尔摩斯回家很晚。我相信,他绝不会是因为听音乐会才这么晚回来的。他回来之前,晚饭就已经在桌上摆好了。
“今天的音乐太美妙了。”福尔摩斯说着就坐了下来,“你记得达尔文对音乐的见解吗?他认为,人类在拥有语言能力以前,就有创造音乐、欣赏音乐的才能。也许这就是我们容易受到音乐感染的原因吧!人类原始的岁月,至今在我们心灵深处还遗留下一些模糊不清的记忆。”
我说:“你的见解太抽象了。”
他回答说:“如果一个人想要说明大自然的规律,那他的想象力就必须如同大自然一样广袤无边。你今天有些反常,是劳瑞斯顿路的案子搅得你心神不宁吧?!”
我说:“是的,这个案子的确让我坐卧不安。在经历过阿富汗战争后,我原本应变得更加坚强。尤其在迈旺德那场战役里,我目睹了自己的战友们血肉横飞的惨景,但是当时我并不感到害怕。”
“我早已意识到这一点了,这是一桩非同寻常、略有些神秘的案子,容易引起人们的想象。不过,如果没有这种想象,恐怕也就没有什么存在的必要了。读过今天的晚报了吗?”
“没有。”
“晚报对此案已作了详尽的报道,但却没有提及抬尸体时,有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掉在了地板上。这真是太好了。”
“为什么?”
“瞧瞧这则广告,”福尔摩斯余兴未尽,“今天上午,就是这个案子发生后,我立刻在各家报纸上登了这则广告。”
他把报纸递给我,我看了一眼他手所指的地方。在“失物招领栏”的头条上是这样的内容:
今晨在劳瑞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拾得结婚金戒指一枚。失主请于今晚八时至九时到贝克街221号B华生医生处洽领。
“请别见怪,”福尔摩斯解释道,“广告上使用了你的名字,因为如果用我自己的名字,那些笨蛋侦探中也许有人会看破,他们如果从中插手,我会很麻烦。”
“没关系,”我说,“但是,如果真的有人来认领,可是我并没有戒指。”
“你有。”说着他交给我一枚戒指,“这戒指完全和凶案现场那枚一样,准能瞒过去的。”
“那你预料谁会来领取失物呢?”
“这就简单了,如果那位穿棕色外衣的男人,就是那位穿方头靴子的红脸朋友不亲自来,那他也会打发一个同伙前来的。”
“难道他们意识不到这样做确实太危险了吗?”
“绝对不会的。如果说我对此的推测是正确的——种种迹象表明我的观察没有错,这个人宁肯冒风险,也不愿丢失这枚戒指,我想这枚戒指是他在俯身查看锥伯尸体的时候不慎遗失的,当时他并没有发觉,在他离开这座房子后,才发现戒指弄丢了,于是又急忙返回寻找。这时他才发现,由于自己的粗心大意,忘了把蜡烛吹灭,使得警察已经到达屋内。在这样的时刻,他若出现在这所房子的门口,无疑会受到怀疑。因此,他故意装作酩酊大醉的样子。如果你仔细地想一想:他把这件事情反复思索以后,他可能认为,这枚戒指是在他离开那所房子以后,掉在路上了。结果呢,他自然要在晚报上忙碌找寻一番,希望在招领栏内有所发现,在他看到这则广告后,一定非常高兴,简直是喜出望外,忘乎所以了。他怎么还会去细想这是不是一个圈套呢?也许在他看来,寻找戒指是不可能和谋杀这件事相关联的,这是没有道理的。他会来的,他简直就是迫不及待。我相信,一小时之内准能有消息。”
“他来了之后我们该怎么办呢?”我问道。
“哦,让我来对付好了,你有什么武器吗?”
“我有一支旧式军用左轮手枪,另外还有些子弹。”
“你最好把它擦干净,别忘记装上子弹。这家伙准是一个亡命徒,虽然我可以出其不意地捉住他,不过最好是准备充分一点儿,以防万一。”
回到卧室,我照福尔摩斯的吩咐去准备了。当我拿着手枪出来时,他已离开了餐桌,正在摆弄他那心爱的玩意儿——一把精致的提琴。
我出来时,福尔摩斯有些得意地提高了嗓门:“案情有了进展,我发往美国的回电表明,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相当正确。”
我忙问道:“是吗?”
“我的提琴换上新弦就更好了,”福尔摩斯轻松地解释说,“你把手枪放在衣袋里,那个家伙进来后,你得用平常的心态跟他交谈,别的我来应付。请记住,别大惊小怪,以免打草惊蛇。”
我看了一下表说:“现在八点了。”
“是啊,或许几分钟之内他就要到了。把门打开一点点,很好。将钥匙插在门里边,呵,对了,这是我昨天在书摊上偶然买到的一本珍奇古书,书名叫《论各民族的法律》,是用拉丁文写的,1642年比利时的列日出版的。当这本棕色皮面的小书出版时,查理的脑袋还完整地长在他的脖子上呢。”
“印刷人是谁呢?”
“菲利普·德克罗伊,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书的扉页上写着‘古列米·怀特藏书’,墨迹早已褪色了。这个古列米·怀特是谁我就更不知道了,大概是17世纪一位实证主义法学家吧,你瞧他的书法都带着一种法学家的风格。嘘,我想,是那个人来了。”
随着他的话音,门铃响了。福尔摩斯轻轻地站了起来,把他的座椅向房门口移了移,可以听见女仆穿过门廊,打开门闩的声音了。
“华生医生住这儿吗?”一个语气粗鲁的人问道。我们没有听到女仆的回答,只听到大门被关上的声音,接着是有人上楼的响动。脚步声轻而慢,像是拖着步子在走,我们侧耳听着,福尔摩斯脸上露出惊奇的神色。脚步声缓缓地沿着过道传过来,紧接着是轻轻的叩门声。
“请进。”我大声说道。
应声进来的并不是我们预料中那个凶神恶煞的人,而是一个皱纹满面、步履蹒跚的老太婆。进门时,被灯光骤然一照,有片刻工夫,她好像花了眼。行过礼后,她站在那儿,老眼昏花地瞧着我们,那双痉挛发颤的手不停地在衣袋里摸着。我瞥了一眼我的同伴,他一副怏怏不乐的样子,我也只好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神态来。
老太婆在衣袋里摸索了很久才掏出一张晚报,用手指着我们刊登的那则广告说:“我是为这件事来的,先生们,”说着,她又深深鞠了一躬,“广告上说,在劳瑞斯顿路拾得一枚结婚戒指。这是我女儿赛莉的,她是去年的这个时候结的婚,她的丈夫在一条英国船上当会计,如果他回来时发现她的戒指没了,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我简直不敢想,他这个人平常就性急,喝点儿酒就更加暴躁了。对不起,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晚上她去看马戏,是和——”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问道。
老太婆高兴得叫了起来:“真是谢天谢地,这正是她丢失的那枚戒指,赛莉今晚定会开心死的。”
我拿起一支铅笔问道:“您住在哪儿?”
“宏兹迪池区,邓肯街13号。离这儿很远呢。”
“劳瑞斯顿路并不在宏兹迪池区和什么马戏团之间呀。”福尔摩斯突然问道。
老太婆转过脸去,一双小红眼锐利地瞧了瞧福尔摩斯,然后解释说:“刚才那位先生问的是我的住址。我女儿赛莉住在培克罕区,梅菲尔德公寓3号。”
“您贵姓?”
“索叶。我的女儿姓丹尼斯,她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他在船上是一位很帅气又非常正直的小伙子,是公司里最出色的会计师;但是他一上岸,又玩女人,又喝酒——”
“这是你的戒指,索叶太太,”我依照福尔摩斯的暗示,打断了她的谈话,“这个戒指应该是您女儿的。我很高兴,现在物归原主了。”
这个老太婆嘟哝了一阵,说了些千恩万谢的话以后,便包好戒指,放入衣袋,告辞离开了。她刚出房门,福尔摩斯就立刻起身,跑进他的屋里。几秒钟后,他走了出来,已经穿上了大衣,系好了围巾。他匆忙告诉我:“我得跟着她,她一定是个同党,她会把我带到凶犯那里去的。你别睡,等着我。”福尔摩斯匆匆下了楼。我从窗子向外望去,只见那个老太婆有气无力地在马路那边走着,福尔摩斯在她身后不远处紧紧尾随。这时,我想,如果福尔摩斯的观点是正确的话,那他现在是在深入虎穴。他用不着告诉我要等他回来才入睡,因为在没有听到他这次行动的结果之前,我要想睡觉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出门时已接近九点了,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只好一个人待在房里,抽着烟斗,翻阅一本昂利·穆尔杰撰写的《波亥米传》。十点过去了,我听见女佣人回房睡觉的脚步声。临近十一点了,房东太太从房门前走过,她也去睡觉了。将近十二点的时候,我终于听到福尔摩斯用钥匙开大门的声音。他一进房来,我就从他的脸色看出,这次行动并没有成功。高兴和愤怒一直在他心里进行着斗争,最后还是高兴占了上风,忽然他纵声大笑起来。
“无论如何,这件事不能让苏格兰警局的人知道。”他如释重负一般,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把他们嘲弄得够惨了,这一回,他们绝不肯放过我。相反,即使他们知道了,想借此嘲讽我,我也是不会在乎的,迟早我会挽回我的面子。”
我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哦,我该把情况讲给你听听。那个家伙没走多远,就一瘸一拐地装出脚痛的样子,突然停住了脚步,叫了一辆过往的马车。我向她靠近些,想听听她的目的地;其实我根本用不着这样急躁,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很大,就是隔一条马路也能听清楚。她大声说:‘到宏兹迪池区,邓肯街13号。’当时我还以为她说的是实话。见她上车以后,我跟着跳上了马车的后部——这是每位做侦探的人必须练就的技能,就这样,我们一路未停地到了目的地。快到门前时,我先跳下了车,一个人在马路上闲荡。我眼见着马车停下来,车夫也跳下了车,等他把车门打开时,却并没有人下来。我走到车夫跟前,他正在黑暗的车厢中四处乱摸,嘴里还在骂骂咧咧,说了些我从未听过的‘最好听’的脏话。马车里的乘客早已踪迹全无了,我想马车夫肯定蚀掉了这笔车费,真是活见鬼了。我们去13号询问情况,那里住的却是一位品行端正的裱糊匠,名叫凯斯维克,他从未听说过有叫什么索叶或丹尼斯的人在那里住过。”
我惊异地看着他说道:“你是说刚才那位身体虚弱、步履蹒跚的老太婆居然瞒过了你和车夫的眼睛,在车子前进时悄悄逃掉了?”
“什么老太婆,”福尔摩斯怒气未消,“我们两个才是老太婆,竟然被人家骗了。其实,他是位年轻的小伙子,非常精明能干。不仅如此,他还是位出色的演员,他的表演非常自然,一点儿也看不出破绽。很显然,他发现了有人在跟踪他,因此趁我们毫无提防时溜之大吉。这表明,要想捉住那个人,并非当初我所想象的那么容易。这次作案,肯定不是一个人,罪犯有许多朋友,他们都甘愿为他冒险。呵,医生,看样子,你很疲倦了,去休息吧。”
我的确感到体力不支,有些疲乏了,所以我决定回屋去睡觉。客厅里只留下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火炉边,四周一片静寂。在深夜里,我还隐隐听见他那忧郁的琴声低回。我知道,他仍旧在深思如何解开眼前这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