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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

应当承认,福尔摩斯的理论再一次得到证实,我大吃了一惊,对他的分析能力的钦佩之情也就大大增加了。尽管我心中还存有一些疑虑,担心那是他预先设下的圈套,想捉弄我,让我相信他;但转念一想又搞不懂,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当我抬头望他的时候,他已将来信读完了,一双眼睛露出茫然的神态,但心中却若有所思。

“你究竟是怎样推测出来的?”我问他。

他有些不耐烦地回答道:“推测出什么?”

“你怎么知道他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中士呢?”

“我现在不想谈这些琐碎的事,”他粗鲁地打断了我的问话,稍过了一会儿又微笑着对我说,“对不起,请原谅我的无礼,你打断了我的思路。不过,没关系!你的意思是,你一点儿没看出他曾是个海军陆战队的中士吗?”

“是的,一点儿也没看出来。”

“要回答你的这个问题比较容易,但是要向你解释我是如何知道的,却有点儿复杂。就像如果有人要你说明二加二为什么等于四,你会觉得为难,但你却完全相信这是个毋庸置疑的事实一样。我的眼神不错,隔着一条街就看见这个人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这说明他曾当过海员;同时他走路保留着军人的姿态,还有那一脸的络腮胡子。就这样,我认定他是海军陆战队员。他还存有的一些自尊令他的身上显出支配者的气派,注意到他那副昂首挺胸、挥动拐杖的姿态了吗?从他的面部表情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沉着稳重的中年人,所有这些让我判定他曾是个中士。”

我情不自禁地喊道:“了不起!太了不起了!”

“小事一桩,不值一提。”福尔摩斯说得很轻松,但从他的表情看,我想,他对我的惊叫和我流露出的钦佩之情感到很高兴。“不过,我刚才也弄错了一件事,还在为没有罪犯担心,——您瞧这个!”说着他把刚送来的那封短信放到了我的面前。

我刚扫了一眼,就禁不住惊叫起来:“这太可怕了!”

“的确有点儿非同寻常,”他显得很镇定,“请你大声地把信念给我听一听好吗?”

下面就是那封信的内容: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天夜里,布瑞克斯顿路拐角的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桩凶杀案。今天凌晨两点左右,我们的巡逻警察看见了房间里的灯光,鉴于平时这所房子无人居住,所以巡警产生了怀疑。巡警走过去时,发现房门大开,空荡荡的前室中有一具男尸。这具尸首衣着整齐,口袋里有几张名片,上面印着“伊瑙克·J.锥伯,克利夫兰,俄亥俄,美国”。现场既无被抢劫的迹象,亦未发现致死的证据。屋里虽有几处血迹,但未发现死者身上有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屋,令人费解,我们深感此案棘手。如果您能屈驾在十二时以前亲临现场,我将在那儿恭候。在未得到您的回复前,现场一切均将维持原状。如果您不能莅临,请务必将详情奉告,若能得到您的指教,实在是荣幸之至。

特白厄斯·葛莱森上

我的朋友说:“葛莱森是伦敦警察厅中首屈一指的名人,他和雷斯垂德都应该是那一群蠢货之中的佼佼者。两个人都很机灵,精力充沛,可是,他们十分循规蹈矩,而且彼此间明争暗斗、钩心斗角,就像一对卖笑的妇人一样相互猜疑和妒忌。如果他们两人都插手这桩案子,那一定会有很多有趣的事发生。”

我对他的若无其事感到愕然。“需要立刻雇辆马车来吗?我想你一分钟也不能耽搁了,这可是十万火急的大事。”我焦急地问。

“可是我还没有决定是否要去呢。我很懒,我是说当我的懒劲儿上来的时候。反之,我也有非常敏捷的时候。”

“为什么,这不正是你所盼望的机会吗?”

“老弟,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我真的接了这起案子,我敢打赌,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一定会把全部功劳据为己有。这仅仅因为我是个非官方人士。”

“可是现在分明是他有求于你呀!”

“是的,因为他知道我胜他一筹,即便是当着我的面他也会承认的;但是面对第三者时,他宁愿割掉他的舌头,也决不肯承认这个事实。不过,事到如今,我们还是要去瞧瞧的。说不定我还可以单干哩——一个人破案,多惬意啊!除此之外,我可以嘲弄他们一番。准备一下,我们走吧!”

他很快地披上了大衣,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与他压抑时的无动于衷和消极冷漠形成了鲜明对照。

“戴上帽子。”他说。

“我?你希望我也一起去吗?”

“对啊,如果你方便的话。”

一分钟后,我们坐上了一辆马车,匆匆忙忙地驶往劳瑞斯顿路。

那天上午阴霾多雾,所有的屋顶上都笼罩着一层灰褐色的帷幔,很像下面泥泞街道的反照。我的同伴似乎心情很好,兴致也很高,一路上喋喋不休地大谈意大利克里莫纳出产的提琴以及斯特莱迪瓦利提琴与阿玛帝提琴之间的区别,我一言不发,一想到即将看到的那令人抑郁的案件,再加上这沉闷的天气,我就开心不起来。

不得已,我还是打断了福尔摩斯关于音乐的谈话,我说:“你似乎不太关心眼前的这个案子。”

“什么证据都没有,我们如何去想?”他答道,“在没有掌握充分证据之前就作出推断是极大的错误,这会误导思路的。”

“你应该很快就能获得材料了,”我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前面,“若是我的判断没错的话,这里就是布瑞克斯顿路,那里就是出事的房子。”

“正确。停车,伙计,快停车!”在离那所房子还有一百码左右时,福尔摩斯就坚持要下车,剩下的一段路,我们是步行过去的。

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笼罩着一种恐怖的不祥气氛。离街沿稍远的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住着人,两幢空着,案发现场就是其中的一幢空屋。空屋的景况显出几分凄凉,几张写有“招租”字样的纸贴在尘封的玻璃上,有点儿像眼睛上的白膜。每幢房屋前都有一小片花园和街道隔开,小花园中都是些长势相当差的植物,一条黄色泥石小路穿越其中;昨夜的大雨将四处弄得泥泞不堪。花园四周有约三英尺高的矮墙,墙顶上安着木栅。此时,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察正倚墙而立,周围有一小群好事者,正伸长脖颈向内张望着,想看看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却徒劳无功。

我原本以为福尔摩斯会马上走进小屋去着手调查。可他似乎一点儿也不着急,那种若无其事的姿态在目前这个环境中显得有点儿装腔作势。他在人行道上来回踱步,漫不经心地注视着地面、天空、对面的房子以及围墙上的木栅。经过一番仔细观察后,他慢腾腾地沿着那条小路,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沿着路边的草地向前走去,目不转睛地观察着小径的路面。有两次他停下脚步,有一次竟露出了笑容,并满意地喊出声来。潮湿的泥地上面有许多脚印,但是由于警察曾经在这里来回地踩过,我看不出他能从中发现什么。然而,他那敏锐的观察力我早已领教过了,我确信他肯定能够从中得到他想得到、而一般人看不到的东西。

在这所房子的门口,一位手拿笔记本,头发浅黄,肤色白皙的高个子向我们迎来。他热情地紧握住我同伴的手说:“你能来真是太好了,现场所有的东西都维持着原样。”

“除了这个!”我的朋友指了指泥泞小道说,“即使有一群水牛从这里走过,也不会弄得这么糟。毫无疑问,葛莱森,你肯定已经有了你自己的结论,否则,你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的。”

“我在屋里忙碌着,”侦探没有正面回答问题,“外边的事托付给雷斯垂德先生了。”

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略带嘲讽地扬了扬眉说:“有你和雷斯垂德这两位大人物在场,第三者就没有什么可发现的了。”

“是,该做的我们都做了。”葛莱森带着明显的得意口吻,“但这个案子似乎有些古怪,我知道你会对它感兴趣的。”

“你没有坐马车来吗?”福尔摩斯问他。

“没有,先生。”

“雷斯垂德呢?”

“他也没有,先生。”

“那我们到屋里去看看。”

福尔摩斯忽然转换了话题,说完大踏步走进房内。葛莱森跟在后面,表情有些惊讶。

通过一条短过道就是厨房,过道的木板地面上全是灰尘,在其左右各有一道门,其中有一扇显然关了好几个星期了;另一扇是餐厅的大门,也是惨案发生的地方。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紧跟其后,心情异常紧张。这全都是因为那具死尸。

这间屋子很大,呈正方形,由于没有家具陈设,因此显得格外宽敞。墙壁上糊着廉价的花纸,有些地方已经起了斑斑点点的霉迹,还有几处脱落下垂,露出里面黄色的灰泥墙底。门对面有一个华丽的壁炉。壁炉柜是用白色的仿大理石做的,炉台的一端放着一段红色蜡烛。屋里只有一个窗子,异常污浊,因此室内光线非常昏暗,到处都蒙上了一层黯淡的色彩。加之屋内尘封的积土,这种压抑的感觉更深了。

这一切是我后来才看到的。这之前,我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可怕的、横卧在地板上的尸体上,只见他一双眼睛凶狠地瞪着褪了色的天花板,四十三四岁,中等个头,宽宽的肩膀,一头黑鬈发,并蓄着短而硬的胡子。他身穿厚厚的黑呢礼服和背心,下身则是一条浅色裤子。一顶崭新的礼帽掉在他身旁的地板上。死者双拳紧握、两臂伸开、下肢相互交叠着。他那僵硬的脸上露出一种恐怖的神情,看上去像是愤恨。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狰狞凶恶的面孔,加上他那龇牙咧嘴的怪状,再加上他那低削的前额、扁平的鼻子和突出的下巴,看起来真像一个样子奇怪的扁鼻猿猴。因为职业的原因,我曾经见过各式各样的死尸,但都不及伦敦市郊大道旁这所黑暗、污浊的屋子里所见的更令人胆寒。

雷斯垂德站在门口,如往常一样瘦削,他向我们打招呼。

他说:“这桩案子肯定会引起轰动的,先生。我也算是处理过无数案件的老手了,可从未见过这么离奇的案件。”

“还是没有什么线索吗?”葛莱森问道。

雷斯垂德应声说:“没有,一点儿也没有。”

福尔摩斯走近死者,跪下来仔细地检查。

“你们肯定这尸体上没有伤痕么?”他一边问,一边指着四周的血迹。

“肯定没有。”两个侦探异口同声地答道。

“那么,也就是说,这些血迹是另一个人的喽,如果我们把它当作谋杀案看,这也许是凶手的。这一幕使我想起了1834年乌得勒支地方的范·坚森死时的情景。葛莱森,你还记得那桩案子吗?”

“记不清了,先生。”

“我建议你最好把这个旧案重读一下,要知道世界上原本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都在重复前人做过的事。”

他一边说话,一边在死者身上这里摸摸,那里按按,或者解开死人的衣扣仔细检查;或者凝神思索,眼里又出现了那种茫然的神情。他检查得很迅速,但又是出人意料得细致和认真。最后,他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看了看死者发光的皮靴和靴底。

他问道:“尸体完全没有动过吗?”

“除了进行必要的检查外,我们什么也没动过。”

“现在可以安葬他了,”他说,“没有什么需要检查的了。”

葛莱森将早已安排好的四个抬担架的人招呼过来,把死者抬了出去。死尸被抬起时,有一只戒指滚落到地板上。雷斯垂德连忙把它拾了起来,很仔细地观看着。

“一定有女人来过。”他喊道,“这是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

说着,他把戒指拿给大家传看。那是一枚朴素的金戒指,但无疑是新娘戴的。

“我的天啊!”葛莱森对大家说道,“情况更复杂了,这个案子原本已够扑朔迷离的了。”

“是吗?”福尔摩斯反问了一句,“搜搜那衣袋吧,说不定这东西可以使案情简单化哩。”

“早就搜过了,先生,都在那儿,”葛莱森指着最后一级楼梯上的那一小堆东西说,“一只金表——97163号,伦敦巴洛德公司制;一根又重又结实的爱伯特金链;一枚金戒指,上面刻着共济会的会徽;一枚金别针,上边有虎头狗的脑袋,狗眼由两颗红宝石精制而成;俄国名片皮夹,里面印着克利夫兰·伊瑙克·J.锥伯的名片,与前缀和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只有些零钱,总计七英镑十三先令。一本袖珍型薄伽丘的小说《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名字。此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锥伯的,另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

“信是什么地方的?”

“河滨路美国交易所,交收信人亲启。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是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出发的日期。很显然,这个倒霉的家伙正打算回纽约去。”

“你们调查过斯坦节逊这个人吗?”

“调查过了,先生。”葛莱森回答道,“案发后我就到各家报馆刊登了广告,还派人去美国交易所打听情况了,只是现在还没有得到消息。”

“你们和克利夫兰方面联系过了吗?”

“是的,今天早上给他们发了电报。”

“电报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只讲了这件事的详情,希望他们提供有助于调查的情报。”

“那些关键性问题的细节,你没有向他们提及吧?”

“我有意地问了一下斯坦节逊的情况。”

“就这一点儿吗?莫非没有一个问题是这桩案子的关键性问题?你不想再拍个电报给他们?”

“我想,我在前一封电报中已说得很清楚了。”葛莱森明显有些生气。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正想再说什么,雷斯垂德从外屋进来了。我们和葛莱森谈话的时候,他还在前屋里。此时,他扬扬得意地搓着双手。

“葛莱森先生,”他说,“我刚才发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如果不是我仔细地检查墙壁,它可能被忽略。”

这位小个子说着,眼睛闪闪发光,显然是在极力抑制因为胜过了他的同僚而产生的自鸣得意之感。

“来,到这边来,”他说着匆匆回到前屋,因为尸体已被抬走,屋子里的空气似乎清新了许多,“好,就在这儿!”

他在靴子上顺势划燃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着墙壁。

“看到了吗?!”他得意地说。

前面我曾提到墙上的花纸有许多地方已经剥落,正是在这个墙角上那片已剥落的花纸里面,露出了黄色的粗糙墙面。上面用血红色的字母胡乱拼成了一个词:

拉契(RACHE)

“有什么看法吗,各位?”雷斯垂德高声问,犹如马戏团演员在夸耀自己的把戏一般,“我认为,它被人忽略了,这是个最黑暗的角落,谁也没有想着要到这个地方来看看。这分明是凶手蘸着死者或者自己的血写下的。看,这里还有血顺墙往下流的痕迹呢!所以,无论如何这绝对不会是自杀。那么为什么凶手要选择这个角落写呢?请看壁炉上这段残存的蜡烛,当时它是燃着的,也就是说,这个墙角应该是最光亮而不是最黑暗的地方。”

“你现在才发现这个字,又有什么意义呢?”葛莱森不以为然地说。

“什么意义?噢,这意味着写字的这个人是想写下一个女人的名字‘瑞契儿’(Rachel),但由于受到干扰没来得及写完。记住我刚才说的话,等到结案的那天,你一定会发现有个名叫‘瑞契儿’的女人与此案有关。福尔摩斯先生,我承认你是绝顶聪明能干的,现在你们尽可以笑话我,但最终会明白的——姜还是老的辣。”

福尔摩斯哈哈大笑起来,这可激怒了这个小个子。福尔摩斯说:“很抱歉,先生。你的确是我们几个人中第一个发现这个血字的人,功劳自然该归你。正如你前面所说的,我们由此可以看出,这字必定是昨晚惨案中另一个人写的。此刻我还没有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如果条件允许,现在我就要立刻进行检查。”

说着,他迅速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巨大的圆形放大镜,然后在房间里来回移动。他一会儿站着,一会儿停下来,一会儿又跪下,还有一次居然趴在了地上。他忘我地投入了这项工作,口中念念有词,不时地低声咕哝,惊呼叹息,有时还吹起了口哨,那口哨声似乎表明已有什么东西触及到了他的灵感,使他得到了某种鼓舞和希冀。我在一旁静静地观察着,有一瞬间竟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它们在丛林中奔来跑去,狺狺狂吠,一直到嗅出猎物的踪迹才罢休。此时的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他在那儿检查了二十多分钟,小心翼翼地测量着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这些细微的东西,我是一点儿也看不出什么名堂来。间或他也用卷尺测量一下墙壁,或者非常细心地从地板上某个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的尘土,并把它放在一个信封里。接下来,他就用放大镜反复地检查墙壁上的血字,仔细地辨认、分析每一个字母。直到最后,他似乎很满意了,于是就把卷尺和放大镜装进了衣袋里。

他微笑着说:“有人说‘天才就是具有永无止境的吃苦耐劳的精神’,这个定义一点儿不贴切,也不中肯,但用在侦探这个职业上倒还适用。”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一直好奇地看着这位业余同行的一举一动,显然他们至今也没有明白,就像我最初不明白一样,福尔摩斯的每个细微动作,都有着确定的实际目的。

“先生,你的看法如何?”他们两人齐声问道。

“如果二位真需要我的帮助,那我有可能会夺走两位在这个案子上所该建立的功勋了。”我的同伴回答道,“你们的工作现在进展得很顺利,任何人都不便从中插手。”他说这话时,满含嘲弄的味道。稍顿了一会儿,他接着说:“如果你们能把自己侦查的近况随时告诉我,我也愿意尽力协助你们。现在我想和发现这具尸体的警察谈一谈。你们能将他的姓名、住址告诉我吗?”

雷斯垂德翻了一下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栾斯,现在已经下班了。如果你现在就要找他,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46号去。”

福尔摩斯记下了他的地址。

“医生,咱们走吧,现在就去找他。”福尔摩斯招呼完我,又回过头去对那两位侦探说,“我可以透露一点儿有关这桩案子的情况,也许对你们有帮助。这无疑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身高六英尺多,正值中年。从他的身材来看,脚似乎小了一点儿,穿着一双粗皮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人一同乘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辆车用一匹马拉着,那匹马有三只铁蹄是旧的,右前蹄的铁蹄是新的。凶手很可能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仅仅是几点迹象,但是这些对于你们两位也许有点儿帮助。”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面面相觑,眼睛里显露着一丝怀疑。

雷斯垂德问道:“按你的说法,如果这个人真是被谋杀的,那么谋杀是如何进行的呢?”

“毒死的。”福尔摩斯白了他一眼,就大踏步向外走去。“呵,还有一个问题,雷斯垂德,”他走到门口时忽然又掉过头来说道,“在德文里‘拉契’是复仇的意思,因此就别再花费苦心去找寻什么‘瑞契儿小姐’了。”

说完这番话后,福尔摩斯和我转身离开了,只剩下那两位侦探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 U7x+0Poskc/zEqWcRLL4hOZ7xCShnly6N3r7mV5mJMjVirJjK/d6YC+WXLQ4dZ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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