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寓所不久,我们就接到了一个书面通知,要求我们在周四出庭做证。可是,到了周四那天,我们已经用不着去做证了,因为侯波被传唤到另一个世界的法庭上去了,在那里,他将受到一次最为公正的审判。原来,就在他被捕的当晚,他的动脉血瘤终于迸裂了。第二天早晨,狱卒发现他躺在监狱的地板上安静地死了。他的脸上带着满意的微笑,好像他死的时候,觉得不虚此生,完成了他要完成的事业。
第二天傍晚,我和福尔摩斯在闲谈中又提起了这件事,福尔摩斯说:“如果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知道这个人已经死了,他们一定会气疯的。想想看,两个侦探抓住了一个濒临死亡的人,这有什么值得吹嘘的呢?”
“在抓住罪犯的过程中他们究竟干了多少有意义的工作?至少我没有看出来。”我说。
福尔摩斯尖锐地批评道:“在这个世界上,你做了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样才能使别人相信你做了多少,做了些什么。”停了一下,他又轻松地说,“管他呢,世事本来如此。不过我是不会忘掉这个案子的,它虽然并不扑朔迷离,但其中却包含着一段非常精彩、感人的故事,有几点倒是应该引以为戒的。”
“你说此案并不复杂!”我情不自禁地高声喊道。
“除了有点儿令人感动之外,我并不认为它能用‘复杂’这个词来描述。”福尔摩斯平静地说。看到我一脸的不解和惊疑,他接着说道:“你想,在没有其他目击者的情况下,只是经过一点儿平常的推测分析,竟轻松地在三天之内捉到凶手,这还不能说明案子简单易破吗?”
“这倒不假。”我说。
“记得我曾对你说过,凡是那些看来非常奇怪的事物,它们往往都不能构成障碍,反而会成为一种线索。要解决这类问题,最重要的是能用向前推理的方法。这种方法很有用也很容易,但是实际上人们并不常用它。日常生活中,它的用处很大,但也常常被人忽略。假如五十个人能从各个方面综合推理,那么,用分析的方法,只要一个人就够了。”
“你的这些话真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我说。
“我很难指望你能弄明白这些纯粹的理论,让我尝试着以事例来把它说得更浅显一些吧。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当你把一系列零碎事件告诉他后,他就能运用自己的思维把这些事件联系起来,经过思考,得出各种可能的结果;但是,也有少数人是这样的:你只告诉他结果,他就能通过他的潜在意识,推测出产生这个结果的种种过程。这就是我所说的‘回溯推理’,或称‘分析法’”。
“哦,原来是这个意思。”我说。
“我们刚刚解决的这个案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除了知道结果,其他一切要全凭推测。现在我给你说一下推理的详细步骤吧。让我从头说起好了。你很清楚,我们是步行到那里去的,在进行侦查之前,我没带任何的主观思维,我首先从街道上的痕迹入手,因为那里有一辆马车碾过的痕迹,从下雨的时间推断,可以确定这痕迹一定是在夜间留下的。从左右车轮之间的距离可以推断这应该是一辆出租的四轮马车,因为在伦敦大街上奔跑的那些出租四轮马车比那些私人马车的车轮距要狭窄一些。
“这算是我观察到的第一个收获。当我走到花园的小路上时,发现这是一条泥土路,在下雨后是特别容易留下痕迹的。无疑,你觉得这条路已经被人践踏得一塌糊涂,可是我这双经过锻炼的双眼觉得每个痕迹都有它的意义。侦探学中,脚印这个分支最重要,但也常常被人忽略。幸运的是,我一向非常重视这门学问,经过锻炼它已成了我的第二天性。我看到警察们沉重的靴印,更看到了那两个在其他人前面、最先经过花园的脚印,这一点并不难解释,因为从一些地方可以看出,他们的脚印被后来的脚印践踏覆盖,模糊难辨了。这就是第二个环节,从这个环节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批人只有两个,一个非常高大,从他的鞋印长短和他迈出的步子可以推算出来;另一个人的衣着应该比较华丽,从他小巧精致的鞋印可以粗略地估计。
“当我走进屋子以后,这一大胆的推断立刻就得到了证实,因为那位穿着一双考究鞋子的先生就在那儿躺着。如果说这是一桩谋杀案的话,那么凶手只能是与他一同进来的那个个子高大的人了。死者身上没有伤痕,可是从他脸上那恐惧、紧张的表情来看,我相信他事先已经知道自己将要面临什么样的命运。如果他是死于心脏病或其他突发疾病,脸上决不会有那种紧张、恐惧的表情。于是我嗅了一下他的嘴,有一点儿酸味。因此,我得出结论:他一定是被迫服毒而死的。这一点,还可以从他脸上那种忿恨和恐惧中得到证实。我正是不断淘汰那些不合乎常理的可能而最终剩下正确结论的。强迫服毒这种作案方法在犯罪年鉴中并不是一件新闻,对毒物有一点儿研究的人都会立刻联想到发生在敖德萨的多尔斯基一案和发生在茂姆培利耶的雷叶里那一案。
“再谈谈为什么会是谋杀这个问题。显然,案犯谋杀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抢劫财物,因为死者身上还存留有许多值钱的东西。那么,还有就是政治性的谋杀和情杀,我当时比较偏重于情杀这种可能。因为在通常的政治性暗杀之中,凶手一旦得手,便会立即逃走,然而这件谋杀案却违背了政治性谋杀案的常理,凶手在屋子里到处留下他的足迹,这表明他在现场待了许久,所以这一定是仇杀案,因为只有仇杀案的凶手才会这样处心积虑地施以报复。从墙上的血字看来,这显然是凶手在故弄玄虚,聪明的人一看就会明白。这样,我对前面的推断更有把握了。待到发现那枚戒指后,这一推断就完全可以确定了。显然,它出现在这样的场合,除了凶手欲利用这个戒指来唤起被害者对某个已死的或没有在场的女人的回忆之外,很难作出其他的解释。对于这个问题,我曾问过葛莱森,他拍给克利夫兰警察局的电报中是否问及锥伯过去生活中有没有什么突出的问题,或许你还记得,他回答我说没有什么问题。
“后来,我对这间屋子又进行了一番更为仔细的搜索,得出的结果使我更加肯定凶手是一个高大的人。同时,我还发现了一些细节,比如印度雪茄的烟灰,长指甲在墙上刮出的痕迹等等。由于找不出一丝凶手与死者搏斗的迹象,这使我相信,地板上的血是凶手由于过于激动而流的。我发现,只要有血迹的地方,就有那个人的脚印。显然,一般的人很少会在情绪激动的时候流这么多血,于是,我大胆推测,他很可能是一个身体强壮、精力旺盛的赤面人。以后的事实证明,我的大胆推测是非常正确的。
“从凶案现场出来,我决定再去做一件曾被葛莱森疏忽的事,我给克利夫兰的警察局长拍了一个电报,请求他查寻一下有关伊瑙克·锥伯的婚姻状况。他在回电中说,锥伯曾经控告过一个叫杰斐逊·侯波的旧日情敌,说这个人意欲加害于他,他还请求过法律保护。我一下子理清了所有条理,剩下的事便是计划怎样抓捕凶手了。
“我最后断定,那个和锥伯一起走进那屋子的人绝不是别人,而正是那个马车夫。因为我从街道上显现出的一丝痕迹可以看出,那匹驾车的马曾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里随便地、自由地走动过,如果有人驾车是决不会出现这种情形的。如果车夫没有到屋子中去,这样大雨滂沱的时候,他不躲在马车里,他又到哪儿去了呢?就算还有另外一个凶手存在的话,他会在这样一个不可靠的第三者面前进行蓄谋已久的谋杀吗?这未免太不合情理了。还有一点,那就是,一个人想要在伦敦追踪另外一个人,难道还有比做马车夫更好的方法吗?在思考了这些问题之后,我便得出了我认为是不可辩驳的结论,杰斐逊·侯波便是这个马车夫。于是,我认为有必要马上到伦敦出租马车的车夫当中去找这个杰斐逊·侯波。
“如果他是个马车夫,那么他就没有理由就此停手改行。情况正好相反,站在他的角度想,如果突然改行很可能更引起别人的注意。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他还会干老本行。当然,我也考虑到了他会不会在这里仍用他的真名这个问题,但我相信,在这样一个人地生疏的国家里,他根本没有必要去隐瞒他的姓名。于是,我把一些街头流浪儿集合起来,组成我的一支侦查分队,派他们到伦敦的每一家马车出租公司去打听,直到他们找到这样一个人为止。这些小孩子真的很不错,让他们办事既方便又快捷,你一定还记得吧。不过,对于斯坦节逊也被同一个人所谋杀,我确实感到有些出乎意料。这种意外的事情无论如何是难以避免的。你也已经知道,我找到了两枚药丸,我早就推知一定会有这样的东西存在。你看,这每一个情节都有逻辑将它们串联起来,整个案子就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逻辑链条。”
“真是太伟大了!”我激动地喊道,“你不应该让这些东西埋没在你的脑袋中,你应该把它们公之于众。你想把这个案件发表出去吗?如果你不愿意干的话,我来替你做。”
“你爱怎么干就怎么干吧,我亲爱的先生!先看看这个!”他说着递给我一张报纸。
这是当天的一份《回声报》,我看到,其中有一篇报道是叙述我们正在谈论的这个案子的,报上是这样记载的:
由于侯波突然暴毙在狱中,因而社会人士将很快失去一件耸人听闻的茶余饭后的谈资。侯波是杀害锥伯和斯坦节逊两位先生的嫌疑犯,虽然,我们从有关当局了解到一些情况,得知这是一件由时隔二十多年的桃色事件所引发的报复性杀人事件,其中还牵涉到自由爱情与摩门教等一些复杂问题,但是这个案件的内幕实情,可能将永远不能揭开了。据悉,两个被害者曾经都是摩门教徒。他们与凶犯侯波同样来自盐湖城。如果说这个案件没有其他意义的话,至少可以非常突出地表明我国警方破案的神速,它将使那些外国违法分子引以为戒,他们最好不要把他们的纷争卷到大不列颠这片神圣的国土上来。神速的破案应完全归功于苏格兰警局的知名警探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两位先生,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了。据悉,凶手是在一位叫福尔摩斯的私人侦探的家中被抓获的,福尔摩斯在这次侦破中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这位幸运的私家侦探在如此高明的两位侦探的教诲之下,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就。又据悉,这两位警官将荣膺某种奖励,以作为对他们业绩的表彰。
福尔摩斯大笑着说:“看来我对现实还是有一番正确的认识啊!华生,你看,我们对血字的研究成果,却给他们带来了荣誉和奖赏!”
我回答说:“没关系,这些事实我都记在笔记本中,我会把它们公之于众的。既已破了这个案子,你也应该感到满足了,罗马守财奴所说的话还是非常有用的:
‘笑骂由他去,我自为之;
有家藏万贯,唯我独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