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会越规逾矩。
我们还是直接摊开来说吧,不做无用的抵赖。确实,有些人逾矩的次数少些,我们钦佩有加。但没有人能保证一辈子都不耍一些滑头。毕竟世上条条规规太多,一一遵守难免有违人性。
对于重大规矩,大多数人不敢越雷池一步,如抢劫、纵火、强奸、谋杀等,但是我们时不时会违反一些轻微的社会规范,比如我们会撒谎、闯红灯、私拿办公用品、报假税、违章掉头、奉承老板、搞婚外情、吸食软性毒品等。比如,这本书的两位作者都承认,上述错事至少做过一半。
为什么要越规逾矩呢?原因很简单:逾矩让我们在免于付出应有成本的情况下同等受益。美国国家游泳队队员卡尔利·吉荷说:“几乎100%的精英竞技游泳运动员都在游泳池里小便过,对此有人会矢口否认,有人会坦然承认,但每个人都干过。” 为何?毕竟在训练中途停下来上卫生间太麻烦了。
我们的祖先也经常逾矩。我们是怎么知道的呢?证据之一便是我们的大脑会为识别逾矩行为做出特定的调整。 例如,当把人们放在一个可以进行作弊的场景中解答抽象逻辑题时,答题者的解题能力就会大大提高。这是进化心理学的一大结论,经夫妻搭档的研究团队勒达·科斯米德斯和约翰·托比推广后,现已广为人知。
当然,倘若我们祖先的大脑需要进化,以提升对于逾矩行为的识别能力,那是因为其同伴时不时想行骗逾矩,而其同伴也是我们的祖先。于是,祖先[和原人们(protohumans)]便深陷进化军备竞赛之中,无法自拔,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行骗逾矩行为层出不穷,行骗逾矩侦察辨识能力也更上一层楼。
人类大脑做了调整之后,也会帮助我们顺利行骗和逾越规范。不论是偷窃、偷腥或撒谎,逃脱惩罚最简单的方法便是隐匿行踪。大脑对此类逾矩行为会做出特定的调整反应,比如高度警惕他人的目光,尤其是聚焦到自己身上的目光。我们能很快觉察到人群中盯着我们的目光。 数十次的反复实验表明,被注视着的实验者逾矩概率相对较低——即使注视着他们的目光来自漫画。 人们身处相对敞亮的灯光下(相对于昏暗的灯光而言), 或是联想到上帝正目睹一切时,逾矩概率也更低。
影响逾矩行为的因素中,也许羞耻感及因羞耻而引发的种种相关行为更为重要。当被他人发现自己的行为不检时,一种恼羞成怒的感觉就会油然而生,此时羞耻感就出现了。 我们在羞耻之时,比如沦为丑闻主角时,就会掩面低头,甚至避免和外界有任何接触。正是因为我们害怕羞耻,我们才不会违规逾矩,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掩盖痕迹,避免东窗事发。
但需要留意的是,如果我们过多关注逾矩者如何掩过饰非,我们将忽视一种有趣的逾矩方式:公开逾矩。
想想以下两种不同的逾矩场景:
1. 考试作弊。考试时,你溜进厕所,偷看手机上的答案。
2. 在公众场合喝酒。在美国的大部分地方,公众场合喝酒是违法的。对此,长久以来的对策是将酒瓶裹在棕色纸袋中。
在第一种场景中,你的目标很简单:不让监考老师发现你作弊。老师向来公正,要成功作弊,必须尽可能谨小慎微。
然而,在公众场合喝酒的动机则隐晦多了。把酒瓶藏入纸袋根本糊弄不了所有人,尤其糊弄不了警察。如果警察想以在公众场合饮酒之名立案,他们大可径直走过来,闻闻你鼻息间的酒精味,然后逮捕你或发传票。但警察通常懒得为难你。
原因何在?
这便是本章所要研究的一个谜团:为何人们只需稍花心思便能顺利逾矩?再次声明,这并不适用于所有形式的逾矩行为。一旦牵扯到人命时就另当别论了。但在多数情况下,一点点粉饰,用些许无花果叶,便可以让公正的天平失衡。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热衷于将逾矩行为上升到道德的高度加以讨论。但是,我们在本章和本书余下的部分继续谈论逾矩这一行为时,一定不能分心。行为规范自有其应该谈论的时间和场合。但是,我们希望本书不做任何道德评判,这样我们才可以坦然承认自己的坏习惯和动机,而不用责备自己尚未达到理想的标准。我们需要在本书中认识真实的自我,而非理想的自我。
此外,根据不同的道德标准,部分违规行为也谈不上“错误”,例如,人们常举的一个例子是软性毒品的使用问题。不论吸食毒品是对是错,大部分地方都视之为逾矩行为,吸毒者仍需躲躲藏藏。因此需要再次声明,我们不做道德评判。我们关注的是人们如何违规、如何逃避规则,而非他们的行为究竟是善是恶,或规则是否公正。
在著名的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装》中,两个刚进城的骗子主动提出要为国王做一件奢华的新装。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什么“新装”,但他们告诉国王,只有愚蠢无能的人才看不见新装。为了体现自己的智慧,皇帝佯装看到了新装,一众随从也是如此。凡是见过“新衣”的人都说:“多么华美的衣裳啊!”最后,皇帝在镇上巡游时,突然有个小孩直言不讳地道出了真相:“皇帝没穿衣服!”顷刻间,谎言不攻自破。如果一个天真的孩童看不见衣服,那就说明衣服根本不存在。众人这才回过神来:原来自己上当受骗了。
要理解这个童话故事以及我们接下来要说的内容,重点是理解公有信息这一概念。 信息要在特定群体中成为公有信息,仅仅让每个人都知晓并不够。每个人还要知道其他人也都知道这个信息,而且还要确信其他人也知道自己知道这个信息,以此类推。简单而言,公有信息是“公开的”或“显而易见的”信息。
政治科学家崔时英在其著作《理性的仪式》( Rational Ritual )中,借助电子邮件的功能解释了公有信息这一概念。 假如你在邀请朋友参加聚会时同时使用了“发送”和“抄送”的功能,则这个信息会成为公有信息——因为每个收件人都可以看到其他收件人。但如果使用“密送”功能发送,虽然每个收件人仍会得知聚会的信息,但这并非公有信息。我们将这类通过“密送”方式传播的信息称为私有信息。
公有信息和私有信息产生的效果截然不同。在《皇帝的新装》中,镇上的人都知道国王被愚弄了,但重要的是,这一信息尚未公开。每个人都看到皇帝一丝不挂,但同时每个人都不知道其他人是否相信骗子的谎言——于是,没有人愿意冒着被视为傻子的风险说出实话。然而,当天真的孩童说出每个人内心的想法之后,特意保持缄默的默契被打破了。于是,真相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从私有领域涌向了公共领域。
公有信息就如同公开向大众宣布,而非私下告诉某个个体。如同一个同性恋者完全公开其性取向,而非处于未出柜的状态(即使其他人都怀疑他/她是同性恋);如同每个人都安然觉察到尴尬的气氛(甚至还可以一笑了之),而非悉数有意视而不见。公有信息指完全“记录在案”的信息,每个人都可以公开获取或谈论。
或者还可以换一种思维。低调或保密的唯一标准为:信息的知情人数。事实上,保守秘密的标准有二:知情人数,以及公开度 或共有度。秘密可以广为人知,但并未公开——如未出柜的同性恋者的性取向,或是皇帝一丝不挂这一事实。
逾矩的关键在于谨慎。为了逃脱惩罚,必须保密,不让他人发现真相。有些情况只会涉及保密这一个维度,例如考场上作弊的唯一标准是不让特定的人,即监考老师发现。相反,你在大街上喝酒,什么人知道或有多少人知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该行为的公开程度。这也是为何一个薄薄的褐色纸袋却能让结果有天壤之别的原因。
如果你肆无忌惮地举着一瓶开了盖的啤酒招摇过市,警察很可能就会找你麻烦。因为此刻你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不仅让警察发现了,而且所有路过的市民也有目共睹,这其中不乏一本正经的道德纠察队、易受影响的孩子以及忧心忡忡的家长。警察忽视偷偷摸摸在公开场合喝酒的人尚可蒙混过关,但若对堂而皇之在大庭广众之下喝酒的人也视若无睹,则必定会招致猛烈的批评,因为在场的所有人都会指责他玩忽职守。褐色纸袋并不能瞒过警察的眼睛,但却为其提供了恰如其分的借口,使其免受来自公众的严厉谴责。
“票!我要票!有要出票的吗?!”
美国约有一半的州认为黄牛交易是非法的,尤其是未经授权在音乐会或运动赛事入口处公然倒票的行为。 这也是为何倒票者不按常理,嚷嚷着买票来招揽生意的原因,毕竟买票是完全合法的。如同将酒包裹在褐色纸袋中一样,这一行为也糊弄不了执法者,警察和现场安保人员对发生在自己眼皮底下的交易都心知肚明。但这些倒票者对这极易被识破的伪装行为却屡试不爽,从中谋利。这又很好地证明了,只要谨慎一点儿即可蒙混过关,免受道德谴责与法律制裁。
注意,专业的规范执行者,例如警察、教师、人力资源经理等,其工作职责都是确保人们遵守规范,因此他们都具备强烈的合规动机。尽管如此,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他们往往疏于监督,懒得自找麻烦。面对轻微的违规行为,有时仅是考虑到可能随之而来的繁重文书工作,警察便可能就此作罢。
与此同时,对我们这些非专业人士而言,执行规范的动机便更微弱了(详见第3章)。我们可能要与同伴乃至上司对质,同时我们又缺乏官方赋予的执行权。如此看来,执行规范对我们这些普通人而言似乎并无益处,稍不留意,我们便会陷入麻烦之中。
执行规范不仅需要发现违规行为,还要对该行为提出成功的指控,与其他群体成员对所发生的罪行进行一致指控。例如,尽管联邦探员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托尼·索普拉诺是黑手党,但他们完全相信自己的直觉。同理,尽管你确信老板剽窃了你的创意,但你必须要能说服你老板的老板,相信这一点。通常而言,现场目击者很容易发现犯罪行为,但要说服其他远离犯罪现场的人就困难多了。
对于潜在的逾矩者而言,我们可能从中汲取的教训便是:任何阻碍执法(或控诉)的行为都能提高逃脱惩罚的概率。此时就需要谨小慎微了。谨小慎微有多种具体方式:
● 借口。可作为信手拈来的托词或不在场证据。
● 谨慎交流。保持低调。
● 打擦边球,而非直接逾越规范。
● 微妙行事。在重视个人名誉的社会里,公开侮辱他人足以挑起暴力事件。相反,如果以含蓄的方式为之,避免过于明显,则通常不会带来麻烦。
这些技巧都遵循一个原理,即避免违规逾矩行为全面升级为公有信息,加大指控的难度。
下面让我们详细分析这些技巧。
1527年,英国国王亨利八世38岁,急需一个儿子继承王位,但其与西班牙裔的凯瑟琳王后婚后一直无子,而他能生育的时间也所剩不多了。宫里人尽皆知,亨利八世想迎娶年轻的安妮·博林为妻。不幸的是,亨利与凯瑟琳的婚姻受前任主教特许生效,现任主教也无意将他们的婚姻改判为无效。
国王需要的便是一个言之有理的托词,以掩盖其真实意图。在与凯瑟琳成婚近20载后,国王突然“发现”凯瑟琳在新婚当夜并非处女,二人的婚姻随后被宣布无效。
该托词本身着实蹩脚拙劣,但鉴于亨利八世的国王身份,托词无须过于言之凿凿,他手中的权力足以让多数人臣服。亨利八世借这一托词与罗马天主教决裂,并引发了英国的宗教改革,借英国教会新主教之手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托词可以有效地绕开违规的禁区且适用范围极广。借合理的解释,表明清白,加大指控难度。托词无须糊弄所有人,只要表面够合情合理,看起来有人会上当即可。
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托词。烟草店把吸烟器具如烟斗、烟枪、电子烟等统统以“烟具”的名义兜售;经理“自愿”辞职,因为希望“有更多时间陪伴家人”;酒店会提醒顾客在扔掉旧毛巾前要“考虑环境”,但究其根本,重点并不关乎环境,而关乎成本。但若直接要求客户为酒店节约运营成本,就违背了酒店“客户至上”的原则。为了掩盖其真实目的,只好找一个托词。
共谋,[动]共同制订秘密计划,以达到某种违法或不良目的。
英语中“ conspire ”(共谋)一词的来源很巧妙,前缀源自拉丁语“ com- ”,意为“共同”,后面的“ spirare ”意为呼吸。
想象一下,有两个贵族正在密谋暗杀国王。他们鬼鬼祟祟地在皇宫的某个过道会合,交头接耳密谋着行动计划,他们打算“同呼吸,共命运”。他们低声交谈着,隐隐约约地提到什么“计划”之类的东西,而完全没有提到“刺杀国王”之类的直白字眼。他们匆匆结束会面之后就分别离开了。
这两个贵族在谈话时为何如此谨慎?首先,他们不希望引起他人的注意。倘若有人看见他们在窃窃私语,他们也希望没人听到他们谈话的声音。倘若真有人听到了他们的声音,他们也希望没人听清具体内容。倘若有人听清了具体内容,他们则希望被听到的内容语义含糊。再退一步讲,即使他们的谈话被某人偷听到并搞明白了意思,他们也仍希望该计划只是私有信息,而不是扩散开来,成为公有信息。
想象一下,两个在城堡巡逻的士兵碰巧听到了这两位贵族的对话。二人都怀疑其中必有阴谋,但或许他们都曾受到国王的虐待,所以听了对话后反而暗自窃喜。他们不会公开支持这一叛国图谋,但鉴于图谋叛变的贵族轻声细语,二人因此可以假装没听到。相反,倘若这两个贵族公开高谈阔论,密谋就成了两个士兵间的公有信息,他们可能不得不逮捕密谋者。
如果陈述者谨慎而语,对话含蓄隐晦,内容含糊,陈述者十有八九准备保守秘密,避免其泄露出去,以逃避责罚。这是通用的经验之谈。具体形式包括:
● 肢体语言。点点头,不经意的一瞥,意味深长的微笑,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友好地碰一下手臂。通常而言,由于第三方难以解读和引用,所以肢体语言比口头言语更具隐秘性。崔时英在《理性的仪式》中写道:“使眼色的意义在于其他人不清楚其中的含义。” 我们将在第7章深入探讨肢体语言。
● 隐晦交流。使用语义晦涩的词,在保证目标听众可轻易领会的前提下,将居心叵测的窃听者拒之门外。这也是为何人们创造并使用大量俚语,用以指代不良的、引人质疑的,或是非法的行为。类似“约炮”(一夜情)、“420”(大麻)、“玩一把”(赌博)这样的暗语数量激增,部分原因是想先人一步,逃避当局(父母、警察,或好事之徒)的检查。
● 巧妙的潜台词。绕着弯儿说话,含沙射影,旁敲侧击,这样既能传递信息,又留有足够的语义回旋余地,事后还可以矢口否认。例如间接性威胁:“你这漂亮的脸蛋要是出了事,就可惜了。”或是提议不良行为,如谈及嫖娼时:“想找找乐子吗?”抑或是谈及毒品:“想玩得嗨一点儿吗?”
● 象征。伊迪丝·沃顿在小说《伊桑·弗洛姆》中巧妙地用晚餐中的泡菜和甜甜圈来隐喻主人公之间的性爱关系。如果用得恰当,隐喻能团结力量,对抗腐败政权。如果一个反抗运动与某种特定颜色挂钩,人们可以身着同样颜色的衣服,以支持反抗运动。这样既能对抗统治阶级的打压,又能保护自己。
● 非正式语言。通常而言,言语越正式,信息越有可能口口相传,越可能被“记录在案”。反之,非正式言论则经常不会被“记录在案”。
即使只有两个参与者,上述技巧仍然适用。想象一下:一个男人在数次约会之后,向女方提出了做爱的请求。 如果他公然问道:“今晚共度良宵怎么样?”这会让双方尴尬,此后发生的一切都会难以推责。但如果问得委婉一点儿:“今晚要不要过来看看我的蚀刻版画?”双方都相当清楚提议的真实含义,但关键是双方的想法并没有上升至公有信息的地步。男方并不清楚,至少无法完全确定,女方是否接收到了他的性暗示。
但还有一个问题:若双方各自都领会了这一提议的含义,为何还要考虑其是否为公有信息呢?为了再现这一场景,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一群人坐在舞台的边厢里,急切地想听到约会中的情侣的对话。这对情侣就是在这群观众面前进行了隐晦交流,意在交换信息——提出发生性关系,同时给出答案,但是不希望该信息成为公有信息。真实的观众也罢,假想的观众也罢,都是如此。他们都无须刻意提醒自己面前有一群假想观众。人们为了保留颜面,在苦练数年之后才学会了既能表达隐晦的信息,又不失颜面。
我们还可以用假想的观众来模拟一下其他违规场景,无论观众是偷听或是通过某种方式间接了解到了现场信息。假设有一个犯罪团伙的老大对手下说:“照顾一下那位朋友。”这时,他面对的观众是日后可能会对他或他手下进行审问的执法人员。当然,采用这种含蓄的语气说话,他所说的话也可能会被手下误解。一些“格杀令”可能未被执行,而一些无心的话语却会被意外地解读为杀人灭口的命令。这就是在黑暗地带做生意的代价。
现实生活中的规范存在许多灰色地带,边界模糊。这是因为,制定出人人满意的标准是不可能的。维特根斯坦曾提出这样一种著名的论点:永远无法用清晰的语言定义“游戏”。这亦适用于所有复杂的文化概念,包括规范。
灰色地带正是越规逾矩者试探边界点、打擦边球并挑战极限的地方。例如,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有规定,对播出有伤风化节目的电视台征收罚款。但究竟如何定义“有伤风化”?在雅各贝利斯诉俄亥俄州案中,最高法院法官波特·斯图尔特拒绝定义“淫秽”一词,他声称“我看到的时候自然认得出来”。正是因为缺乏准确的定义,绕过规则打擦边球便成为可能。
《宋飞正传》以屡屡挑战电视节目的尺度而出名。在这个声名狼藉的节目的其中一集里,人们比赛谁能保持最久不手淫。巧妙的是,节目始终未出现“手淫”一词。该话题是如此展开的:
(乔治缓缓走入镜头,看起来郁郁寡欢)
……
杰瑞:怎么了?
乔治:我被老妈逮着了。
杰瑞:“逮着”?逮着你做什么了?
乔治:是这样……我当时一个人……开车经过我父母家,把车还给他们,我进去待了几分钟。房里一个人也没有——应该都工作去了。我看到我妈买的一本《魅力》杂志,便随手翻了起来……然后,就这样自然而然地……
这算不算得体?“我看到的时候自然认得出来。”如果运用这一标准,便很难对上述情况做出判断,因为这还得取决于审查员如何看待对话中暗示的行为。
其他我们乐于打擦边球的规范包括着装规定、消极怠工、私下调情、在小社会团体中玩弄权术等。
人们喜欢关注名人和拥有权力的人,原因之一便是想看他们是如何逃脱责罚的。史蒂夫·乔布斯经常对员工出言不逊,这是出了名的。约翰·肯尼迪的情妇数量之多,远远超出历史学家们所能确定的数量。 辛普森被怀疑杀人却无罪获释。
我们有时会自我安慰,苛刻的首席执行官和风流的总统我们望尘莫及。但至少就逾矩行为而言,二者间的差距大多仅为逾矩程度上的不同。名人或许可以违反重大规范而不担责(有时甚至是谋杀),但平凡如我们也能逾越边际规范,而不受罚。
我们会自吹自擂、偷懒怠工、在背后散布谣言、说人坏话。我们也会坑队友、奉承领导、暗送秋波、私下调情、玩弄权术、利用他人以达一己之私欲。总之,我们是自私的,但还没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只是距最高行为规范还有一点儿距离。
但我们当然不会四处张扬自己自私的一面,不会在完全公开的场合八卦或偷懒。(即使肯尼迪也不敢在杰奎琳面前放肆,只敢在门窗紧闭的私密场所出轨。)自吹自擂时,我们会尽量伪装得委婉谦虚。我们不会直接说出自己的智商或工资,因为这在旁人看来是粗鄙无理的。但如果智商或工资实在太高,值得一吹,我们便会寻找其他办法让他人知晓——例如故意夸大其词,或是入手抢眼的奢侈品。我们会借他人名气,谦虚地抬高自己。我们会穿上突显身材的衣服来炫耀好身材,或让他人充当我们的发言人介绍一番,替我们吹捧自己。
在陷入诸如教堂、办公室,或同伴之间的小规模权力之争时,我们也会动用类似的谨慎策略,为己谋利。我们试着培养盟友,削弱对手力量;我们沽名钓誉,不想承担失败的责任;我们为能从中得利的政策摇旗呐喊,置集体利益于不顾;我们说着漂亮话迎合他人。当然,我们不会公开表达。我们不会向对手直言:“我现在就在拼命损害你的利益。”我们往往以为每个人着想为由,掩盖我们的真实动机。
逾矩而不受罚需要耍点儿小聪明,这有助于解决第3章最后提出的问题:如果规范的目的是减少竞争,那么人类还要硕大的脑袋何用?合理的解释之一是:规范往往只需部分执行而已,所以我们仍需要硕大的脑袋来搞清楚如何逃避规范。事实上,规则逃避者和规则执行者深陷与对方的智力之争(就如猫鼠游戏一般),而这促使彼此不断提升智力水平。
下一章将着重讨论一种尤为巧妙的行骗方式:自我欺骗。这也有助于解决本书的核心困惑:为何我们对自身的一些动机毫无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