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写过几篇稿子,赚过一点儿小钱,我甚至没准儿有时会动一动这样的心思:我本人要比那些居高临下之人眼里的我更为出色。不过,在略微追溯了一番我的路径(这习惯纯属无事生非,因为我走过的路并不算太长)之后,我把乔治·考威克气喘吁吁、忧心忡忡地跑来找我帮忙的那个晚上,算作我真正的起点。他写的东西比我多,赚过的小钱也比我多,不过在我看来,有时他会错过几个抖机灵的机会。不过,在那天晚上,我只能向他表示,他从来都不会错过一个做好事的机会。他请我替那份专门刊登学究文章的周刊《中点》——因其出刊时间位于每周中点而得名——备一篇稿,原先这稿约是他接的,现在他把文章的素材用一根结实的绳子扎成一捆,放在我桌上,我不禁一阵狂喜。我扑上去抓住了这个机会——抓住了那部作品的第一卷——至于我的朋友何以有此诉求,我没怎么留心他的解释。这份活儿显然适合我来接,有什么样的解释会比这一条更关键呢?以前我写过休·维里克,但是没有一个字发在《中点》上——在那里,我主要是炮制一点儿跟女士和小诗人有关的零碎。这是维里克的新小说,试读本,无论这本书对他的名声能起到多大或者多小的作用,我反正是当即明白,这事对我的名声能产生怎样的影响。非但如此,虽说我向来是一拿到他的书就要先睹为快的,但眼下我有了个特别的理由,恨不得马上读到他的作品:我收到了一份请柬,下周日去布里奇斯,简恩斯太太的便笺里提到维里克先生也会来。我正年轻,能见到像他这样有名的人物,难免激动,难免天真地相信,在这样的场合,必须好好显摆一下,我对他的“近作”是了然于胸的。
考威克本来答应给它写一篇书评,到头来却连读一遍的时间都没有,他被一则消息折腾得六神无主——一转念的工夫他便做了决定——要搭夜班邮船去巴黎。他收到一封来自格温德琳·埃尔梅的电报,回复他前一封表示想飞奔过去施以援手的信。对于格温德琳·埃尔梅,我已有所耳闻。我从未见过她,却也有点儿概念,大致说来,只要她母亲一死,考威克便能娶她。那位老太太眼下似乎颇有可能成全他:从国外回来的路上,因为在气候或者某种“疗法”上出了点糟糕的岔子,她突然病倒。她的女儿孤立无援,惊恐万状,急着赶回家,又害怕路上遇险,于是接受了朋友的帮助,而我却暗自相信,恐怕埃尔梅太太一看到他就能缓过来。至于他自己确信什么,那几乎是昭然若揭了,反正他相信的事显然跟我相信的事不一样。他给我看过格温德琳的照片,他说她算不得漂亮,但很有意思。她在十九岁那年出版了一部三卷本长篇小说——《内心深处》,他在《中点》上写过十分精彩的评论。对于我现在的跃跃欲试,他深表谢意,并且担保我们在谈论的那家杂志也会同样满怀热忱;末了,他一只手扶在门上,跟我说:“你当然没有问题,你知道。”他看出我多少有点儿迷糊,就加了一句:“我的意思是,你不会犯傻吧。”
“犯傻——对维里克!对于他,除了感叹聪明绝顶以外,我还能有什么想法?”
“呃,这不就是犯傻吗?‘聪明绝顶’到底是什么意思?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你得尽力懂得他。不能因为我们俩如此交接,就对他不利。请按照我谈论他的方式谈论他,如果你能做到的话。”
我踌躇片刻。“你的意思是,他在这些人里绝对是老大——诸如此类?”
考威克几乎在哀号了。“哦,你知道,我一般不会这样给他们排座次的,在艺术的婴儿期才会来这套!可他给我如此罕有的愉悦,那感觉——”他沉吟片刻——“有某种东西。”
我又困惑起来。“那感觉,请问,是什么?”
“我亲爱的朋友,这就是我想让你说的呀!”
甚至在他砰的一声关上门之前,我已经拿起那本书,准备把那种感觉说出来了。我读着维里克的书熬到半夜,考威克也不可能有我这么上心。维里克聪明绝顶——我坚持这一点,不过他在这些人里怎么也不能算是老大。不过,我在文章里并没有提及这些人。我颇为自得,觉得这一回应该是摆脱了艺术的婴儿期。“不错,”他们在办公室里热烈宣告,当那一期出版时,我觉得我有了与那位大人物会面的资本。这事给了我一两天的信心——紧接着信心又坠落。我想象过他津津有味地读我的文章的画面,但是,如果考威克都不满意,那维里克本人又怎么会满意呢?我真的琢磨过,有时候,爱慕者的热情甚至比写作者的胃口还要显而易见。无论如何,考威克从巴黎写来了一封郁郁寡欢的信:埃尔梅太太缓过来了,而我根本就没有说出维里克给了他怎样的感觉。
二
布里奇斯之行让我洞察更深。就我当场亲眼所见,休·维里克委实教人无从揣摩,以至于我不禁为自己事先对此缺乏思想准备而汗颜。即便他看来情绪不错,也并不是因为他读过我那篇文章;事实上,我相信在那个周日上午,他根本就没读过——尽管《中点》已经在三天前出街,并且,我确信它就在某张镀金桌子上的那个傲气而挺括的期刊花园中怒放,这张堆满期刊的桌子看起来有点儿像是车站里的杂志摊。他给我留下的印象就是如此,所以我很想让他读一读。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的手鬼鬼祟祟地给杂志原先或许不够理想的位置做了点儿修正,挪到既引人注目,又不显得太刻意的地方。实话说,我甚至还观察了一下我的这番动作有没有什么效果,然而直到午餐时分,看来还是白忙了一场。
此后,在我们一群人闲庭信步之际,我有半个小时都跟在这位大人物身边——或许多少也是用了点儿花招的,他的和蔼可亲让我越发蠢蠢欲动,我对他做出了如此特殊而恰当的评论,真不希望他对此一无所知。而他似乎并不渴望什么恰当的评论;相反,在他的话语中,我捕捉不到一丁点儿愤愤不平的怨言——反正凭着我涉世不深的阅历,没有一点儿能让我听出端倪的信号。最近对他的赞誉越来越多,正如我们在《中点》中指出的那样,看到这些好评令他脱颖而出,真是一桩快意之事。他当然不算流行,但我断定,他之所以总是和颜悦色,原因之一恰恰是他的成功并不取决于作品是否流行。从某种角度看,他也算领风气之先,至少评论界骤然加速,奋力赶上他的步伐。我们终于发现他是多么聪明,而他就此失去了神秘感,只能随遇而安。我在他身边漫步,恨不得告诉他,世人揭开了他神秘的面纱,而我在其中起了多少作用;有那么一瞬间,要不是同行的某位女士在他另一侧的手肘边抢到个位置,以某种较为自私的劲头向他倾诉,我也许已经把这事儿做成了。真叫人沮丧:我几乎觉得她这是故意跟我本人作对了。
就我本人而言,确乎有一两句话掠过舌尖,关于在适当的时间用适当的词语之类,不过,事后想起,我庆幸这话没有讲出口,因为当我们回到屋里,聚在一起喝茶时,我发现刚刚没跟我们一起出门的简太太 正伸长胳膊挥舞着《中点》杂志。她刚才闲来无事,随手拿起来,发现了那一篇,顿时兴高采烈。我看得出来,某些男人做了便是错的事情,若是换到女人身上,常常倒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实际上,她是把我自己没能办到的事给做成了。“这里有几条小小的、甜美的真理,值得一说,”我听到她如此宣称,并把杂志塞给壁炉边一对神情茫然的夫妻。休·维里克跟我们一起散完步之后,上楼去换了衣服,他刚刚再度露面,简太太就把杂志从那对夫妻手里抢了回来。“我知道你向来是不看这类玩意儿的,不过这回你确实需要看看。你还没看过?那你一定得看。此人确实懂你,抓住了我一向的感觉,你知道的。”简太太眼波流转,那眼神确乎想把她一向的感觉传递出来,可她还是加了一句,说她终究难以表达。而杂志上的那个人用某种震撼人心的方式表达了出来。“就看看这里,还有那里,我画过的地方,看看他是怎么把那感觉提炼出来的。”她果真把我文章里最亮眼的部分标出来给他看。如果说,当时我多多少少被她逗乐的话,那么维里克本人就完全可能被她逗得乐不可支。当着我们所有人的面,简太太想要大声读几句,维里克顿时就表现出他有多么忍俊不禁。他和和气气地从她手里抽走了那本杂志,就此打消了她的念头——无论如何,我喜欢他用这一招。等他换礼服时,他会把杂志带上楼,顺便看一看。半小时之后,他果然这么做了——当他回自己房间的时候,我看到杂志就拿在他手里。就在那一刻,为了让简太太开心,我跟她提起,我就是这篇书评的作者。我断定,我确实让她开了心,但是,也许,不像我原先期盼的那么开心。既然这位作者“只不过是我而已”,那么事情就显得没什么了不起了。这么一来,我岂不是非但没有替自己增光添彩,反而使这篇文章为之失色吗?这位太太反正向来是一惊一乍的。这不要紧,我唯一在意的是,维里克此刻待在卧室的炉火边,那文章会让他作何感想。
晚餐席间,我一直留心着蛛丝马迹,试图想象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更为愉悦的光彩。然而,让我失望的是,简太太并没有给我一点儿可以证实的机会。我本指望她会得意扬扬地在餐桌上大呼小叫,当众问他,她有没有说错。宴会的场子很大——还有一些从外面来的人,不过,我以前还从来没有见过有哪张餐桌长到连简太太都招呼不过来的地步。正当我在认真寻思,这回碰到了一张长得仿佛无穷无尽的桌子,恐怕是要剥夺我的机会了,坐在我边上的客人,一位亲爱的女士——她是教区牧师的妹妹博伊尔小姐,健壮而刚硬——灵光一闪,拿出非凡的勇气向维里克发问,后者坐在她对面,但不是正对面,所以他回答的时候,两个人的身体都只能向前靠。她不事矫揉,直接打听他对简太太的“歌颂”作何感想,文章她已经读过了——只是没有把文章跟坐在她右侧的客人联系在一起。我竖起耳朵听他的回话,他嘴里塞满面包,轻快地接口,答案让我呆若木鸡:“哦,过得去吧——反正就是那套胡说八道呗。”
维里克说话的当口,我们四目相对,好在博伊尔小姐的大惊失色掩饰了我的惊讶。“你是说,他的说法并不公正?”这位了不起的女士说。
维里克笑出了声,我很高兴我居然也能跟着一起笑。“这文章很迷人。”他回答我们。
博伊尔小姐的下巴往前伸,横跨了半张桌布的宽度。“哦,你可真够深邃的!”她穷追不舍。
“像海一样深!我想宣告的是,这位作者看不出——”恰在此时,一盘菜从他肩上传过来,我们只能等他拿好自己的那份菜再说。
“看不出什么?”我的邻座继续追问。“什么都看不出。”
“天哪——真蠢啊!”
“一点儿都不,”维里克又笑起来。“没人能看到。”
有位离他较远的女士跟他搭讪,博伊尔小姐便又坐回原位,跟我说话。“没人看得出一点儿东西!”她兴高采烈地宣布,对此,我只能回答说虽然我过去也常常这么想,但是,无论如何,现在我反而用这种想法来证明自己具有某种惊人的眼力。我没有告诉她这篇文章是我写的,我还看到简太太在桌子的另一头忙忙碌碌,没有听到维里克刚才说了什么。
饭后我处处避开他,因为我得承认,他在我眼里显得既残忍又自负,他流露的真实想法也让我痛苦。“那套胡说八道”——那可是我敏锐而精巧的研究成果!对他钦佩之余,难免略有保留,就因为如此,他心里便怨恨到这种地步吗?我原以为他为人沉着,而他也确实足够沉着,表面如同坚硬的抛光玻璃盒子,里面装着精致而无用的虚荣心。我着实气恼,唯一聊以安慰的是,既然没人能看出什么来,那乔治·考威克也跟我一样被关在了门外。不过,在女士们散去之后,这点安慰并不足以让我以得体的仪态——我是说,穿着一件斑点外套,哼着小曲——走进吸烟室去。我多少有点儿沮丧地走向卧室,却在过道上又撞上维里克先生,他刚刚又上楼换了衣服,此刻正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他正哼着小曲,身穿一件斑点外套,看到我那瞬间悚然一惊,猛地收住了那股子得意劲儿。
“我亲爱的年轻人,”他嚷起来,“能找到你真是太好了!刚刚晚餐时跟博伊尔小姐的一番话,怕是伤到了你,这实在不是我的本意啊。仅仅半小时之前,我才听简太太说起你便是《中点》上那篇小小的评论的作者。”
我并不同意,说这事也伤不到我的骨头,可他一路跟我到门口,手按在我肩膀上,好心好意地想摸摸我有没有骨折。他听说我上楼来是想就寝的,便恳求我允许他跨进门来跟我聊几句,说说他先前对我的文章作如是评价,究竟是什么意思。显然,他确实怕我受到伤害,而我一旦体察到他的担忧,一切在我眼里似乎突然就有所不同了。我那廉价的评论顿时飞入虚空,即便是我那文章里的精华,在他本人的光环辉映之下,也显得平淡无奇。他当时的形象此刻依然历历在目,他就站在我房间里的小地毯上,在壁炉火光的映照下,他那件斑点外套,精致而清朗的脸庞,都熠熠生辉,闪烁着某种急欲对年轻人表达善意的渴望。我不知道他起初想说什么,但是我估计,看到我为之释然的样子,他颇受触动,进而兴奋起来,将心底深处的言语调动到唇边。就这样,他很快就跟我说了那些话,事后我才得知,这话里包含了以前他从没跟任何人说过的意思。对于他这番慷慨的冲动,我一向有公允的看法:那纯粹是出于后悔,因为他无意中怠慢了一个地位比他低微的文人,而且还是一个正对他褒奖有加的文人。为了有所弥补,他才会与我平等对话,并且出于我们同样最为珍视的理由。时间也好,地点也好,那份意料之外也好,都加深了这样的印象:没有比他这一招更有效的办法了。
三
“我不太懂得怎么跟你解释,”他说,“正是因为你给我写的书评颇有点儿智慧,正是因为你那非同俗流的敏锐,才会激发那种感觉——对我而言,这也有一段长久的渊源,请你相信我——出于一时冲动,我跟那位好太太说了那样的话,你听来自然不入耳。报纸杂志我是向来不看的,除非有人塞给我,这一篇便是如此——塞给我看的总是最好的朋友!不过我以前有时候也会看看——十年前吧。我敢说,一般而言,那时的文章要蠢得多。无论如何,在我看来,那些文章都完美地错过了我小小的主旨,不过,无论是轻拍我的背还是给我的小腿踢上一脚,都是同样值得赞赏的。无论何时,我若是碰巧朝它们瞥上一眼,它们总是照样光彩夺目——我是说,照样美妙绝伦地抓不住要点。你没抓住,我亲爱的朋友,虽然你的自信无与伦比。你聪明绝顶,你的文章也十分好看,但这些却没有让事实发生一丁点儿变化。恰恰是因为跟你们这些冉冉上升的年轻人在一起,”维里克笑道,“我才最深切地感到自己有多么失败!”
我怀着热切的兴趣听他讲,他说得越多,我的兴趣越是浓厚。“你失败——天哪!那么你所谓的‘小小主旨’,到底是什么呢?”
“在经过多年劳碌之后,我难道非得把这一点告诉你不成?”这句亲切的嗔怪——诙谐而夸张——蕴含着某种意味,使得我这个一向狂热追求真理的年轻人脸涨得通红,一直红到头发根。如今我跟以前一样懵然无知,不过,在某种程度上,我已经对自己的愚钝习以为常了。然而,在那一刻,维里克那欢乐的语调却让我在自己眼里,或许也在他眼里,成了个罕有的大傻瓜。那一刻,我正准备嚷起来:“啊,对啊,别告诉我——为了我的面子,为了我们这一行的面子,不要说!”而他却径自往下说,他的举止神态表明,他已经看穿了我的心思,至于我们是否终有一天能把面子找补回来,他自有看法。“说到我那小小的主旨,我的意思是——我该怎么说呢?——就是那个特别的原因,我之所以要写书,主要就是为了这个。每一个作家不是都有这样特别的原因吗?那个让他全神贯注的东西,若不是要努力达成这个目标,他根本就不会去写作,那是他真正的激情,对他而言,唯有在这部分,艺术的火焰才燃烧得最为激烈。对,就是这样!”
我思忖片刻——也就是说,我跟着他,保持着一段恭敬的距离,几乎上气不接下气。我给迷住了——你可以说轻而易举,不过,无论如何,我可不打算丢盔弃甲。“你的描述当然很美,可你描述的东西却并未因此变得清晰可见。”
“我向你保证,你一旦恍然大悟,它就会清晰可见。”我发现,我们这个话题充满魅力,在我同伴身上也激起了与我一样强烈的情感。“无论如何,”他继续说,“我能代表自己说话:在我的作品中,总有那么一个观念,要是没有它,我对整个工作都不会有一丁点儿兴趣。它是作品最好、最完整的内涵,它能在作品中得以贯彻,我认为,这胜利应该归功于持久的耐心和巧妙的设计。这话我应该留给别人说;可是偏偏没人能把我们正在聊的话题准确地说出来。我那点小小的花招,从一本书延伸到另一本,至于其他种种,相对而言不过浮于表象而已。我那些书,叙述的顺序也好,形式也好,结构也好,或许总有一天会让内行的人看出门道,发现将它们合在一起,就能完整地体现作品的内涵。所以它自然是评论家们应该去寻觅的东西。我突然觉得,”我的客人微笑着补了一句,“它甚至应该是评论家们必须找到的东西。”
这似乎确实成了一种责任。“你管它叫‘小花招’?”
“这只是我的谦辞而已。究其实质,这是一个精巧的体系。”
“你相信你已经把这种体系建构出来了?”
“我建构这种体系的方式,便是我平生聊以自慰之事。”
我踌躇片刻。“难道你不觉得自己应该——稍稍——向评论家施以援手吗?”
“施以援手?我的每一笔每一画,不都是在施以援手吗?我对着他茫然的面孔,大声吼叫着我的意图。”说到这里,维里克又笑出了声,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表明他的话并不是冲着我个人的面相。
“可你说到了内行。既然如此,那要成为内行,总得有个先入门的过程吧。”
“天啊,除此之外,所谓的批评还能是什么呢?”这话恐怕又让我脸红了,可是我也找到了抵挡的办法:我不断重申,就一个普通人的认知而言,他对于那“一线真谛”的描述未免太过粗疏,难以理解。“那是因为你从来就没窥见一二,”他回敬我,“但凡你看到一眼我们正在谈及的要素,它马上就会实实在在地占据你整个视野。对我而言,它就像这个壁炉上的大理石一样清晰实在。更何况,评论家可不是什么普通人:如果他是的话,那么请问,他跑到邻居的花园里忙活什么呢?你本人就绝不是一个普通人,你们所有人‘存在的理由’ 是——
你们都是抓得住精妙奥义的小精灵。如果说我的头等大事是一个秘密,那也只是因为它本身就是个秘密——这项令人惊叹的事业将它塑造成了一个秘密。我不仅从未采取过一丁点儿预警措施来保守这个秘密,而且做梦都没想过会出现这样的出人意料的局面。但凡我有所预料,我就没有心思再继续下去了。事实上,我自己也是在完成作品的同时,才渐渐明白过来的。”
“现在你很喜欢它?”我斗胆问道。
“我的作品?”
“你的秘密。一回事。”
“你既如此猜测,”维里克答道,“就证明你和我一样聪明!”在这话的鼓励下,我说他显然已经与那个秘密难舍难分了,而他也承认,如今这确实成了他生活中的一大乐趣。“我活着,几乎就是为了看看它到底会不会被人发现。”他看着我,仿佛在发起一项半开玩笑的挑战,他眼睛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向外窥视。“不过我也无须担忧——没人发现得了。”
“你把我整个人都点燃了,以前我可从未这样过,”我宣称,“你让我下定决心,做不到,毋宁死。”紧接着我又问:“这是什么圈内人士的机密吗?”
这话让他面色一沉——他伸出一只手仿佛要道晚安。“啊,亲爱的朋友,这事儿可不是用廉价的新闻语言就能描述清楚的。”
我当然知道他喜欢吹毛求疵,可是我们这番话聊下来,我也能感觉到他多少暴露了一些心事。我心有不甘——紧紧抓住他的手。“那我就不用这种说法好了,”我说,“最终我会在文章里宣告我的发现,不过,我敢说,如果不用这个词儿,那我还得下好多苦功夫。话说回来,为了让我快点度过这场‘难产’,你就不能给朋友一点儿线索吗?”此时我觉得自己放松多了。
“我为整个作品付出的努力清晰可见,给过线索啦——每一页,每一行,每个字母。那玩意儿就像笼中的小鸟、钩上的鱼饵、鼠夹上的奶酪一般具体。它塞在每一卷里,正如你的脚塞进你的鞋。它统治着每一行,它挑选了每个词,它给每一个字母i画上那个点,它给每一个逗号找到合适的位置。”
我挠挠头。“这种东西究竟存在于文体中,还是观念中?是一种形式的要素,还是情感的要素?”
他再度宽宏大量地握了握我的手,我顿时觉得刚才的问题粗糙浅陋,我对概念的区分显得可怜巴巴。“晚安,亲爱的孩子——别操心这事了。不管怎么说,你确实很像一个研究员。”
“是不是有一点儿小聪明反而会把这事儿搞砸?”我还是不肯放过他。
他犹豫了一下。“呃,你的身体里有一颗心脏。心脏是一种形式的要素呢,还是情感的要素?我的主张是,在我的作品中,迄今还没人提到的东西就像是生命的器官。”
“我明白——这是关于生命的观念,某种哲学。除非,”我热切地接着往下说,一个也许更让人快乐的想法冒出来,“某种你在文体中设计的游戏,某些你在语言中追求的东西。也许是对字母p的使用偏好!”我说着说着便信口开河起来。“papa(爸爸),potatoes(土豆),prunes(西梅)——诸如此类?”他得体地由着我胡说,只是表示我没有选对字母。不过他已经不觉得这事有什么意思了,我能看出他渐生倦意。然而,还有一句话我非得追问一下。“你能不能,执笔在手,亲自把它清清楚楚地写下来——给它命名,为它修辞,将它条分缕析?”
“哦,”他近乎热烈地叹了口气,“如果我是你们这些‘执笔在手’的家伙,就好了!”
“毫无疑问,这对你会是个很好的机会。可是,为什么,就因为我们这些家伙没做你自己也做不到的事,你就要鄙视我们呢?”
“做不到?”他瞪大了眼睛。“在这二十卷作品里,难道我没有把这事做到吗?我用我的方式做到了,”他继续说,“走你的吧,别用你那套方式。”
“我们的方式真是无比艰辛呢。”我有气无力地说。
“我的方式也一样!我们各选各的路。谁也不用强迫谁。你不想下楼抽根烟吗?”
“算了。我想把这事琢磨透。”
“那么明天早上你就要揭穿我,让我‘一丝不挂’了?”
“且看我能做点什么吧,我睡觉的时候也要琢磨琢磨。不过还有一句话,”我继续说,此时我们已经离开了房间——我又跟着他沿着走廊走了几步,“这不同凡响的‘整体意图’,我是按照你的说法——这是我能引诱你对此做出的最生动的描述——也就是说,总体上看,它是一种被掩埋的珍宝?”
他脸上闪着光。“好吧,就这么说吧,尽管这话也许不应该我来说。”
“胡说!”我笑起来,“你明明对此深感自豪。”
“呃,我本不想告诉你,不过这份喜乐确实发自我的灵魂!”
“你是说,它是稀世绝美之物?”
他再次犹豫了一会儿。“全世界最美妙的东西!”我们打住了,他扔下这些言辞,便离我而去,然而,我的目光仍然热切地追着他来到走廊的尽头,于是他转过头,一眼看见我困惑的脸庞。见状,他热诚地,其实在我看来是近乎不安地摇摇头,挥挥手指。“放弃吧——放弃吧!”
这并不是挑战——这是满含父爱的忠告。假如我手头有他的某本书,我就会把近来满怀信仰、忙忙碌碌的过程再重复一遍——我会彻夜研读他的作品。凌晨三点,我还是睡不着,进而想起,他对简太太而言是如何不可或缺,于是我拿起一支蜡烛,偷偷下楼。却发现整栋房子里看不到一行他的作品,反正我找不到。
四
回到城里,我狂热地把他的书都收齐了;我按着顺序把每本都单独挑出来,挑灯夜读。如此这般,我度过了发疯般的一个月,有几件事在这段时间里接连发生。其中之一,也就是最后发生的那件,我不妨先提一提,就是我听从了维里克的忠告:我扔掉了我那荒唐的企图。此事我确实无能为力,事实证明这样做满盘皆输。不管怎么说,正如他自己察觉的那样,我一向都是喜欢他的,眼下的情形,只不过是我那乍现的灵光和徒劳的心血损害了我的一腔热爱而已。我非但没能一鼓作气,挖出整体意图,而且还发现,就连以前那些能让我乐在其中的次要内涵,都消踪匿影。他的书甚至不再像以前那样让我入迷,这一番寻寻觅觅令我愤懑不已,以至于我没法对它们再抱有什么好感。没有新添什么乐趣,反而减少了种种快意。因为自从我没法参透作者的暗示之后,我当然就认定,原先我以职业的眼光来感知这些作品,如今为了维护体面,这一套是再也不能拿出来说事了。我一无所知——人人都一无所知。真丢人,不过我能忍——现在最多是让我有点儿气恼而已。到头来这事甚至令我厌倦,于是我把我的困惑归咎于——我得承认这想法有悖情理——维里克耍了我。被掩埋的珍宝只是个恶作剧,所谓的整体意图是荒诞不经的装腔作势。
不过,在此期间,最重要的一件事是我把自己的这番遭遇告诉了乔治·考威克,这个消息让他颇为震撼。他终于回来了,可不幸的是埃尔梅太太也回来了,因此,在我看来,他的婚礼尚属空中楼阁。我在布里奇斯经历的逸事让他激动不已。这种说法与他的感觉完全吻合,从一开始他就认为,维里克的作品里含有某种用眼睛无法看透的东西。我说,把书印出来,就是特意为了让你用眼睛看的,他立马就指责我因为深感挫败而心怀不满。我们俩的交往,历来就是这么愉快而自由的。维里克跟我提到的那一点,恰恰就是他考威克想让我在书评里表达的东西。我提议说,既然如今我已经提供了帮助,他一定准备自己来畅所欲言了吧,而他坦白承认,他还得有更深入的理解,才能着手做这件事。当初要是他来给这部新作写评论,他会说,在这位作家的叙事艺术的最深层面,显然还有某些特质有待解读。我连这样的暗示都没有,难怪作家并不觉得受到了褒奖!我问考威克,关于作家所说的他那精美微妙的奥义,他究竟作何感想,考威克的回答无疑是激情满怀的:“这可不是说给俗人听的——这可不是说给俗人听的!”他已经抓住了什么东西的尾巴,他会努力拽,把它整个拽出来。他不放过维里克与我的这番奇怪的密谈的所有细枝末节,把我说成是最走运的那种人,同时又列举了半打问题,说真希望我当时能机灵一点儿,能把这些问题提出来。然而,在另一方面,他又不想知道太多——那会破坏静观其变的乐趣。当我们俩见面时,我的乐趣尚未丧失殆尽,但彼时我已经能预见那结果,而考威克也看出我已窥见端倪。至于我,同样也看出他马上要干的一件事,就是冲出门去,把这个故事讲给格温德琳听。
在我跟考威克谈话之后的第二天,我惊讶地收到一张来自休·维里克的便条,他说起在一本杂志上偶然看到一篇我署名的文章,不由得想起我们在布里奇斯的会面。“我兴致勃勃地读完,”他写道,“由此回忆起我们在你卧室壁炉边的愉快的对话。进而,我开始琢磨自己有多么冒失,非要把可能会对你造成负担的知识压在你身上。如今冲动已过,我简直无法想象当初何以如此激动,居然一反常态。以前,无论把话题扩展到怎样的程度,我都从来没有提过我那个小秘密,而且以后我也永远不会再说起这个奥秘了。偶然间,我对你直言相告,那份坦率远远超过以前此事进入我的游戏时所达到的程度,以至于我发觉这个游戏——我是说玩游戏时享受的乐趣——因此而蒙受巨大的损失。简而言之,如果你能听懂的话,我把我的娱乐活动搞砸了。我真的不想透露给任何人,我相信你们这些聪明的年轻人管那个叫‘要诀’。这当然是一种自私的焦虑,我告诉你这一点,也许这说法对你有点价值。如果你乐意迁就我,就不要把我透露的事情再说给别人听。就当我精神错乱好了——这是你的权利;但是不要把个中缘由告诉任何人。”
这番交流还有下文,次日一早我就斗胆驱车直奔维里克家门。那些年他住在肯辛顿广场的一栋朴实的老房子里。他马上接待了我,我一进门就发现,我并未丧失逗他开心的能力。他一看见我的面孔就笑起来,因为我脸上的表情无疑显得颇为不安。我太轻率了——我后悔不已。“我已经告诉别人了,”我喘着粗气说,“而且我断定,那人已经转告他人!更何况,那是个女人。”
“就是你告诉的那位?”
“不是,另一位。我相信,他肯定已经告诉了她。”
“这对她能有什么好处——对我也一样!女人永远也弄不懂这些的。”
“没错,可是她会走到哪儿说到哪儿:她要做的,就是你不愿意它发生的事情。”
维里克思忖片刻,不过并没像我担心的那样惊慌失措,在他看来,既然伤害已经造成,那就是他应得的。“没关系——别担心。”
“我会尽力,我向你保证,不让我们俩谈的事情再扩散出去。”
“很好,你尽力就好。”
“同时,”我继续说,“乔治·考威克得到了这个要诀,就他而言,倒是真有可能会有所收获的。”
“那可就是个大日子了。”
我跟他说起考威克有多么聪明,对维里克是多么欣赏,对我这件逸事又是抱有怎样浓厚的兴趣。我并未渲染我们各自的判断有多大分歧,只是提到我的朋友已经认定,在某些特定的事情上他要比大多数人都看得深远。他就和我在布里奇斯时一样热血沸腾。而且他正在跟那位年轻女士相爱,也许这两位凑到一起,能把某些疑问解开。
维里克似乎为之一动。“你是说他们快要结婚了吗?”
“我敢说迟早会有这一天。”
“那可能对他们有点好处,”他只好承认,“不过我们得给他们一点儿时间!”
我说到我又狠下了一番功夫,也承认处处碰壁,于是他又翻出以前的忠告念叨起来:“放弃吧,放弃吧!”他显然认为我在心智上并不具备从事这番冒险的条件。我待了半小时,他生性善良,可我不得不说他的情绪很不稳定。他曾一时兴起便畅所欲言,也曾一时低落便懊悔不已,如今又换了一种情绪,开始变得无动于衷。如此反复无常,使得我越发相信,关于那个“要诀”的事,其中并无太多玄机。但我还是想法让他回答了几个问题,尽管他显然很不耐烦。在他本人看来,毫无疑问,那个让我们不胜迷惘的东西,明明是清晰可见的。那玩意儿,我猜想,就藏在最初的规划中;宛若波斯地毯上的一个复杂的纹样 。当我使用这个意象时,他表示高度赞赏,而他自己则用了另一种说法。“它就是那根线,”他说,“把我的珍珠穿起来的那根!”他之所以要给我写那张便条,是因为他真的不想给我们一丁点儿帮助——我们之间的这种相处方式完美到无从触及。他早已养成习惯,心安理得地听天由命,所以如果要破解这魔咒,那只能靠它自身的某种力量,不攻自破。如今,他在这最后一次会面时的样子仍历历在目——因为此后我再也没跟他说过话——他就是那种独步游戏禁地、确信安全无虞之人。我移步走开,心里不禁纳闷,他自己又是从哪里搞来“要诀”的呢?
五
当我跟乔治·考威克说起维里克给我的告诫时,他的反应让我觉得,只要对他审慎应对的能力稍有怀疑,就几乎对他是一种侮辱了。他当时确实马上转告了格温德琳,格温德琳回应热烈,这种态度本身就能保证她必会谨言慎行。如今他们俩的所有心思都用来研究这个问题,这种消遣方式何其珍贵,他们根本不舍得与众人分享。他们似乎本能地抓住了维里克关于娱乐性的高见。不过,尽管他们在智力上颇为自负,但我在此事上可能提供的进一步线索毕竟唾手可得,他们还不至于骄傲到对此漠不关心。他们确实具有“艺术气质”,而我的这位同人一碰到艺术问题便能让自己如此兴奋,这一点也给我带来新鲜的震撼。他时而称之为文学,时而称之为生活,归根结底都是一回事。从他的话里,我现在似有所悟,他同时也要代表格温德琳讲话。话说埃尔梅太太的境况一有好转,好歹给了女儿一点儿空闲,他便特地安排,把我介绍给她。我记得,在八月里的某个周日,我们相聚在切尔西区的一座拥挤的房子里,我不禁再次嫉妒起考威克能有这么一位心气相通的朋友。那些我永远不会跟他说的话,他却是可以跟她说的。其实她这人毫无幽默感,她把脑袋歪向一边的样子很好看,她是那种你想——那个词儿怎么说的——就是你想要“搅乱”的人,这种人靠自学就能掌握匈牙利语。她没准儿跟考威克就是用匈牙利语来交谈的;她跟他的朋友说话,极少用英文,这一点让人印象深刻。考威克后来告诉我,我显然并不乐意把维里克跟我说的话一五一十都讲出来,这让她颇为不悦。我承认,我觉得我已经对那番指示有过深思熟虑:难道我没有判定,这全是白费工夫,必将找不到出路吗?他们对这些话如此重视,让我好生气恼,弄得我的怀疑好像成了什么有毒的东西。
这说法看起来不太友善,也可能因为我看见一个只能带给我懊恼的实验却让别人深深着迷,便觉得受到了侮辱。我被排除在外,周围寒气逼人,而他们却置身于傍晚的壁炉边、灯光下,忙于追踪捕猎,可那号角明明是我吹响的。他们做的事情跟我一样,只是更刻意更善解人意——他们从头开始,把作者细细研读。这事急不得——考威克说——未来就在他们眼前,作品的魅力只会越来越大。他们会一页一页地读他,就像读一部经典名著,将他慢慢吸入肺腑,让他整个沉淀下去。若非深陷爱河,我想,他们是不太可能像上足了发条这般亢奋的:可怜的维里克的内涵给了他们无穷无尽的机会,好把他们年轻的脑袋凑在一起。然而,它代表了考威克特别乐于钻研的那类问题,勾引出他那种特殊的、富于洞察力的耐心,如果他活下去,就会给出更震撼人心、想必也更富有成效的例子。用维里克的话说,他至少是那种“抓得住精妙奥义的小精灵”。我们始于争论,但我很快就看出,若非我稍稍出手相助,他这番昏头昏脑的热情必会饱受挫折。他会像我一样,闻到误导的气味就跳起来——看到新的光便拍手称快,然后眼看着翻飞的书页掀起一阵风,将烛火吹灭。我告诉他,维里克平平无奇,只是个疯子,怀抱着某种癫狂的理论,认定莎士比亚的内涵晦涩神秘。对此,他答道,如果我们听到莎士比亚本人说自己晦涩神秘,那他会马上接受这种说法。至于现在这件事,情况完全不同——我们别无凭据,只有“不屑一顾先生”的话。我马上反驳,说看到他连维里克先生的话都如此重视,真是目瞪口呆。于是,他说他想知道我是不是把维里克先生的话当成了谎言。我当时郁郁不乐、心灰意懒,其实本来并不打算说得这么过头,可还是坚持说,在相反的情况得到证实之前,我会将它视为过于深情的想象。我得承认,我并没有说出——当时我还不太知道——我的所有感想。在内心深处,用埃尔梅小姐的说法,我是颇为不安的,也是抱着某种期望的。在我仓皇失措的状态的核心——因为我那出于习惯的好奇心在灰烬中生生不息——是一种尖锐的直觉,觉得考威克也许终究会从哪里突围而出。他为了替自己的轻信辩护,反复强调:从很久以前开始,他在研究这位天才时,就捕捉到些许不知就里的气味和线索,微弱的音符似有若无地飘过。这正是难得之处、迷人之处:它是如此完美地契合我所报告的内容。
尽管有几次我回到切尔西的那座小房子,但我敢说,我去的两个目的是同等重要的,既打听埃尔梅小姐的母亲的病情,也想知道关于维里克有什么进展。在我的想象中,考威克就像一位棋手,眉头紧锁,一言不发,在需要灯光照明的整个冬天里,低下头盯着棋盘,运筹帷幄。我的想象逐渐填满整个画面,挥之不去。一个如幽灵般的身影出现在桌对面,淡淡的轮廓勾勒出一位生性和蔼、胸有成竹却也略显疲态的对手——他靠在椅子上,双手插在口袋里,俊朗优雅的脸上挂着笑容。紧跟在考威克身后的是个姑娘,起初她看起来苍白而消瘦,多看几眼以后渐渐觉得她颇为秀美,她靠在他肩上,紧盯着他的一招一式。他抓起一颗棋子,攥在手里,在棋盘的某个小方格上方盘旋了一会儿,然后失望地长叹一声,又把棋子放回原位。见状,那位年轻女士不安地稍稍变换姿势,以某种拼尽全力且相当诡异的方式久久凝视对面那位轮廓模糊的对手。早在此事刚刚开始时,我就问过他们,若是能跟维里克亲密接触,会不会有助于他们大功告成。鉴于情况如此特殊,我当然有理由把他们介绍给维里克。考威克立即回答,在他准备好祭品之前,实在无意靠近祭坛。他完全同意我们的朋友的说法,追猎既是出于乐趣,也是为了荣誉——他要用自己的来复枪,把野兽撂倒。我问他,埃尔梅小姐是否也热衷射击之道,他思忖片刻之后说:“不是,我真是羞于启齿,她其实想铺设陷阱。若能见他一面,她什么都愿意;她说她想再讨一条线索来。对于此事,她实在有些病态了。可是她得恪守规则——她不能见他!”他加重语气补了一句。我猜想他们是不是在这个问题上吵过几句——这种疑虑并没有被他打消,因为他只是一再对我嚷:“她对文学的热情高得难以置信,你知道——真是异想天开!”我想起他说过她以斜体感知,用大写思索。“哦,待我将他的谜底揭开之时,”他还说,“你知道,我就会去敲他的门。我宁愿如此——请你相信我。我要听他亲口说出来:‘你是对的,我的孩子,这回你做到了!’他将给我这位胜者加冕——戴上批评界的桂冠。”
与此同时,既然在伦敦生活,就难免有不少与这位杰出小说家不期而遇的机会,他确实躲开了好几个。不过,随着维里克无限期离开英国——据报上说是去南方,原因与他太太的健康有关,她已经因病退隐很长一段时间了——这个危险也消失了。布里奇斯的会面之后,已经过去了一年——还不止一年,可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我想,内心深处,我是深感羞愧的——我不愿意让他想起,尽管我无可救药地错过了他的要旨,但“思维敏锐”的名声还是很快压得我不胜负荷。这一层顾虑给我惹来不少麻烦,弄得我不敢踏进简太太的房子,甚至,当她出于好意,不顾我向来礼数不周的毛病,第二次暗示我、邀请我去她那美丽的宅院时,我也只能拒绝。有一回,我注意到她在维里克的陪同下出席一场音乐会,而且也确信他们都看到了我,可我还是溜之大吉,没跟他们狭路相逢。那一次,我走在雨中,一路上被雨水溅湿,只觉得我别无选择,即便如此,我记得我当时对自己说,这样做很难,甚至未免残忍。我非但失去了那些书,而且也失去了这个人:对我而言,书和书的作者都已经给毁了。我也知道哪种损失最让我遗憾。毕竟我爱人,还是胜于爱书。
六
在我们的朋友离开英国之后,又过了六个月,素来以文字为生的乔治·考威克签下一纸合同,打算写一部书,而为了完成这项工作,他得离开一段时间,还得踏上一段艰苦的旅程——他居然会接受,这可真让我吃惊。起因是他的姐夫当上了一份外省大报的编辑,而这份外省大报,出于某种天马行空的心血来潮,构思了把“特派专员”送到印度去的计划。特派员在如今的“大都会报刊”上渐成时尚,而前面提及的这份报纸一定是觉得,它在人们心目中留下的“乡下小弟”的印象实在是太久了。当一名记者动静不小,考威克并不善于此道,可这是他姐夫的事情,而且,当某项任务并非他所长时,反而恰恰会成为他欣然接受的理由。他打算赶超“大都会报刊”,他严阵以待,防止笔下学究气泛滥,费尽心机地糟蹋文字的品味。没人知道——那些违反原则的事儿都是他自愿的。除了报销他的生活费用之外,他还会得到一笔合适的酬劳,我发觉自己也能帮上他的忙,帮这本平平常常、有利可图的书,做出看起来还说得过去的安排——找了家平平常常、有利可图的出版社。顺理成章地,我做出了这样的推断:他明显是想赚点钱,而这跟他想与格温德琳·埃尔梅共结连理的愿望并非没有关系。我知道,她的母亲之所以反对,主要是因为他资产匮乏,也没有什么能赚大钱的手段。然而,说来也巧,上次我见到他时,随口说了句什么,牵扯到他和我们那位年轻小姐分手的问题,他着重强调的话吓了我一跳:“啊,你知道,我和她根本没订过婚啊!”
“就是没有公开吧,”我答道,“因为她母亲不喜欢你。可是,我一直以为,你们私下里是有默契的。”
“呃,也算有过吧。不过现在没有了。”讲到这里他便打住了,只说埃尔梅太太居然又能站起来了,这可真是非同寻常——我猜想,这话指明了一个道理,私下达成的默契几乎百无一用,除非医生也入了伙。我擅自做了更为缜密的推断,想来那姑娘多半已经用某种方式疏远他了。好吧,即便他会因此转变性情,比如妒火中烧,那也不太会妒忌到我头上。真要是那样的话——且不说这个假设有多么荒唐——那他就不会一走了之,反而让我们俩有机会在一起。我们任性地虚掷了他走之前的那段时光,没有提那被掩埋的宝藏,从他的沉默里——我那矜持克制的腔调就是从他那里学来的——我能得出一个尖锐的结论。他的勇气已经一落千丈,他的热情也和我一样烟消云散——至少他把这样的表象留给我去揣摩。并不仅仅是他做不到的问题;一旦他明确承认失败,也许会让我得意扬扬,这种可能性是他无法面对的。他其实没必要害怕的,可怜的家伙,因为那时我已经觉得没有一丁点儿得意的必要了。实际上,我并没有指责他垮掉,我觉得这一点足以表明我的宽厚,因为一想到他已经放弃这场游戏,我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感觉到我对他有多么依赖。如果考威克一溃千里,我就永远不会知道真相了;如果连他都没用的话,那任何人都不会有用。实际情况并不是我已经没了求知欲,渐渐地,我的好奇心不仅又开始作痛,而且已经成了绵延于朝朝暮暮的熟悉的折磨。毫无疑问,在有些人看来,这样一种折磨,并不见得会比疾病给人带来的痛苦更为自然,话说回来,毕竟我自己也不明白,我有什么必要在这种情况下提到他们。无论如何,在与我这件逸事扯得上关系的那几位——不管正常与否——看来,文学是一场关乎技术的游戏,而技术就意味着勇气,勇气则意味着荣誉,荣誉意味着激情,意味着人生。押在桌上的赌注是一种特别的东西,而我们的轮盘赌就是不停旋转的思绪,但是我们围坐在绿色的赌桌周围,像蒙特卡罗的冷血赌徒一样聚精会神。如此说来,格温德琳·埃尔梅,那一张苍白的脸庞和那一双全神贯注的眼睛,正是那种你会在“机遇殿堂” 里遇上的纤瘦女子。在考威克离开的那段日子里,我意识到,她的行为生动地诠释了这个比喻。我得承认,她全身心浸淫于写作艺术的方式过于奢侈。她显然受困于自己的激情,在她面前,我觉得自己几乎毫无热情。我又拿出了《内心深处》——那是一片沙漠,她置身于其中便迷失了自我,不过,她同时也在这沙漠里挖出一个精美的洞穴——更惊人的是,考威克把她从这洞里拽了出来。
三月初,我收到她发来的一封电报,于是我马上赶到切尔西区,她见到我劈头就是一句:“他懂了,他懂了!”
我看得出,她的激动是如此深切强烈,所以她指的一定是那件天大的事。“维里克的观念?”
“他的整体意图。乔治的电报是从孟买发来的。”
她把电报在那里摊开,虽然简洁,却力重千钧。“我已发现 。浩瀚无边。”仅此而已——为了省钱,他没有署名。对她此时迸发的情感我感同身受,可我自己挺失望的。“他没有说那是什么。”
“他怎么能说呢——在一封电报里说吗?他会写下来的。”
“可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你是问他怎么知道这是真货?哦,我相信,等你亲眼看到,就会知道了。‘凭步态便足以证明她是女神!’ ”
“埃尔梅小姐,你给我带来这样的消息,真是大好人啊!”——我格外兴奋,极尽言辞。“不过,想想看,在毗湿奴 的神殿里找到我们的女神!多么神奇啊,置身于那样迥然不同、异常强烈的诱惑中,乔治居然还能一头钻到那件事里去!”
“他并没有钻进去,我知道,是那事情自己浮现的,六个月来他庄严地将它抛在脑后,如今它就像一头母老虎从丛林中跃出,向他扑过去。他随身没有带一本书——每一页都被他,就像我一样,记在心里。它们在他心里共同作用,直到某时某地,当他的心思完全不在这上面时,它们所有高超复杂的机关,都突然形成唯一正确的组合。地毯上的花纹悄然浮现。他知道结局终究会这样呈现,这就是真正的原因——你完全无法理解,不过我想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了——他之所以去,我之所以同意他去,就是为了这个。我们知道这样的变化会有用——不同的想法,不同的场景,会带来必要的触动,带来神奇的震撼。我们周密地、绝妙地盘算过。所有的元素都在他脑中盘旋,只须一次新鲜而强烈的经历带来的‘震撼’ ,它们就会碰撞出火花来。”反正她本人是火花四溅了——她脸上真的在发光。我结结巴巴地念叨了几句关于无意识精神活动的词儿,而她只管接着自己的话头说:“他会直接回来——这事成了,他就回来了。”
“你是说,去见维里克吗?”
“见维里克——也来见我。想想吧,他会告诉我什么!”
我犹豫了。“说印度的事儿吗?”
“胡扯!说维里克啊——说地毯上的花纹。”
“可是,照你的说法,这事儿当然应该写在信上才对。”
她思索的样子就像是一个灵感勃发之人,我不禁想起很久以前考威克跟我说过,她的面孔耐人寻味。“既然它‘浩瀚无边’,那也许一封信都写不下呢。”
“也许是写不下,如果那尽是些浩瀚无边的蠢话。假如他没有抓住那种能够塞进一封信的东西,那他就没有抓住真谛。按照维里克本人对我的说辞,这‘花纹’恰恰是能塞进一封信的。”
“好吧,一个小时前我给乔治发了电报——就两个词儿。”格温德琳说。
“我是否能冒昧地问问是哪两个词儿?”
她犹豫不决,不过最后还是说了出来。“好人儿,写信。”
“好!”我嚷道,“我得让这事定下来——我要给他拍一样的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