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复兴时期的法律学者,如安德烈·蒂亚居伊想要通过研究人的动机与局限,从而缓和社会的严刑峻法。在这里,蒙田效仿前者,对战争年代的男士们表达了深切担忧。]
曾听到一位亲王、杰出的将领说过,一名士兵不能因丧失勇气而被处死。他在用餐时听到德·韦尔万领主一案,后者因献出布洛涅而被判处死刑。
因软弱造成的错误与因恶意造成的错误,中间有巨大的差别,这样说实在是有道理的。恶意是我们有心鼓动自己违背天性形成的理智规则。至于软弱,不妨也拿天性来自我辩护,说是它造成了我们这样的不完美和缺陷,以至不少人想到,只有违背自己良心做事才可以加以责备。这条规则,使一部分人形成这样的看法,反对对异教徒和无信仰者使用极刑,同样认为律师和法官不必承担无知渎职的责任。
但是,说到懦夫行为,最常见的惩罚是当众羞辱。据说这条规则最早是由法学家夏隆达斯提出的,在他以前,希腊法律以死刑处分临阵脱逃的人。夏隆达斯只是罚那些人穿上妇女服装在广场中央坐三天,指望他们羞愧后恢复勇气,还能入伍打仗。“与其让男人血流在地上,还不如让他血涌到脸上。”(德尔图良)
从前,罗马法律对逃兵也是判死罪。据安米阿努斯·马西利纳斯的叙述,在帕提亚战役中,有十名士兵冲锋时转身往回跑,朱利安皇帝先把他们逐出军队,后来据说依古法处死。然而另一次,有人犯了相似的罪过,他只是处分他们跟囚徒一起待在辎重部队。罗马人对在卡尼战役中逃跑的士兵,还有在同一场战争中随同执政官法尔维乌斯吃败仗的士兵,惩罚再严也不至把他们处死。
然而有一事必须提防,羞辱使他们失去颜面,不但会使他们冷漠无情,还会将他们变为敌人。
在我们祖辈那个时代,弗朗杰领主当过德·夏蒂永元帅的副官,受德·夏巴纳元帅派遣,取代杜·吕德大人当富恩塔拉比亚总督。他把富恩塔拉比亚拱手让与西班牙人,因此被废除贵族称号,他与他的后代都被贬为平民,要缴人头税,不准入伍当兵。这一严厉的判决是在里昂执行的。后来纳索伯爵带军队开进吉兹时,城里的全体贵族都遭到类似的惩罚;后来其他类似的事也复如此处理。
然而,如果无知与懦夫行为过于恶劣或明显,超出了一般的程度,那时就有理由把它看成是确凿的证据,说明当事人的狡猾和恶意,并以此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