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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从前有一个男人,他有三个儿子 ,全由他的妻子一胎所生,分不清谁排行第几,就连助产士也分不清。这位父亲将死的时候三个孩子年纪尚幼。他在临死前把他们叫到病榻前嘱咐说:

“孩子们,我没有置办过也未继承得什么不动产,所以我一直都在考虑给你们留下点什么有意义的东西。经过慎重的考虑,我花钱给你们每人置办了一件新外套,就在这儿。我要告诉你们,这外套有两大奇功,一是如果仔细穿着,它可以一直不破不旧,伴随你们终生,二是它们可以随着你们的身体一起长大,增长增宽,永远适合你们的身材。来吧,在我临死前让我看着你们把它穿在身上。喔,很好。记住,孩子们,要仔细穿着,还要经常刷洗,保持干净。在我的这份遗嘱里有如何穿着和保护这件外套的详细说明。你们必须严格遵守,以免受到我列出的每一项疏忽或违反条规的惩罚。所有这些都与你们未来的命运息息相关。我还要你们真正像亲兄弟那样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和睦相处。只有这样你们才会兴旺。”

故事讲到这里善良的父亲就死去了。三个儿子便一同开始追寻他们的未来。

恕我不和读者絮叨在这以后最初的七年当中他们三位都有哪些经历,唯一需要提及的就是他们都信守了父亲的遗言,把外套保管得非常妥善。他们周游了几个国家,遇到过几个巨人,还杀死了若干恶龙。

说话间他们都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于是都来到城里,和那里的女人们谈情说爱,其中他们最为中意的有三位女性,在当时都享有很高声誉。她们是女公爵、女郡主和女伯爵 。在和她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们这三位冒险家遭到了极大的冷遇。三人睿智的头脑马上就猜到了其中的缘由,于是通过学习这座城里的良好风尚,他们很快就有所改进。他们写书、集会、作诗、吟唱、交谈、不言不语。他们酗酒、斗殴、嫖娼、野宿、骂街、擤鼻涕。他们参加戏剧的首演,出没于巧克力屋 ,殴打看守和警察,躺在货物上,获得喝彩。他们诈骗出租马车夫,拖欠店主的钱款,还睡他们的老婆。他们杀死镇长,把乐师从楼梯上踢下去,在财主家蹭饭,在赌场闲荡。他们谈论从未去过的沙龙,谈论与从未谋面的绅士一起进餐,装作与某公爵夫人耳语,其实一言未发;他们把洗衣女工随手写的字条说成高雅的情书;他们有意做出从豪门庭院走出的假象,其实从未进去过;他们在sub dio 受到皇室隆重接见;他们把一家公司的职员熟记于心,将其作为谈资在另一家公司高谈阔论。更主要的是,他们长期与那些在议院里沉默寡言却在咖啡屋里高谈阔论的议员团保持着接触,靠每天晚上拾人牙慧参与政见。他们还被一大群弟子包围着,争着抢他们的施舍。这三兄弟还学得另外四十项诸如此类的本领,毋庸一一赘述。其结果是他们成为城里最知名的才艺大师。但这仍然不够,上文提到的那三位女性还是对他们置之不理。要说清其中的原委,我须征得读者的原谅和耐心,且让我先说另一段重要故事,这是当时那位作家没有讲清楚的。

就在这一时期,出现了一个新派组织,其纲领声名远播,尤其是在上流社会的体面人中尽人皆知。这个组织崇拜一种偶像。这偶像,如其教义所言,通过一种制造工艺每天都能造出人来。他们将这偶像置于房屋的最高处,位于一个三英尺高的祭坛上,身姿与波斯皇帝十分相似,他坐在那里,双腿在身下交叉。此神的识别标记是一只鹅。 据此有学者推测,他的真身来自朱庇特神殿。在他的左面,祭坛的下方,地狱似乎正敞开着,以获取他创造出来的动物。为避免此种情况发生,他的几位牧师每隔一小时就将一些尚未被赋予生命的造物,或团块,有的甚至是已有生命的完整肢体扔进去,而那可怕的深渊立刻贪婪地将它们吞噬。这景象令人毛骨悚然,不忍目睹。那只鹅也位于稍逊一等的神圣所在,或称deus minorum gentium 。它前面摆放的祭品是一种每小时喝一次人血的动物。它在国外十分有名,据称是埃及猴科动物所喜爱的。每天有数以百万计的这种动物被宰杀,以满足此神的口腹之欲。那个偶像还被作为帆桁和针 的发明者加以崇拜,究竟是作为海员的守护神还是有什么其他神秘的名目,一直尚不十分清楚。

对此神的崇拜者还有其自身的一套信仰体系,所依据的基本原则如下:他们认为宇宙是一件大衣服,笼罩一切,认为地球被空气笼罩,空气被星星笼罩,星星被primum mobile 笼罩。看看我们地球上的世界,你就知道那是一件完整而时尚的衣服。那被称为大地的不就是一件绿色的精制上衣吗?那大海不就是它的丝光马甲吗?再看看万物的创造,你就会发现大自然的神工是如何雕饰恋爱中的植物的。再观察山毛榉的树冠是如何被漂亮的假发装饰的,白桦树又是如何穿上白缎子紧身上衣的。归根结底,人类自身何尝不是一件精巧的衣服,或带有各种装饰的完整套装呢?至于人的身体,那更是毋庸赘言,分析一下他们是如何获得思想的,你会发现他们全都是在按部就班地完成一件衣服。无需多言,难道宗教不是一件斗篷,诚实不是一双在泥土中磨破的鞋,自爱不是一件大衣,虚荣不是一件衬衫,良心不是一条裤子,虽然遮挡着淫荡和肮脏,却随时会因此种目的而滑落吗?

若这些postulata 都被承认的话,接下来我们就该分析那些被世人误称为套装的造物缘何成为真正最高等的动物了,或者,说得高雅一点,理性的动物,或人类。要说其中的原因,很明显,难道他们不是活的、会动的、会说话,还会从事其他一切与人有关的活动吗?美貌、智慧、风度和教养难道不是与他们密不可分吗?一句话,我们所看到、听到的都只有他们。难道不是他们在街道上行走,充斥于国会、咖啡屋、剧场和妓院?的确,这些被俗称为套装或衣服的动物,据一些文字记载,还有其他一些称谓。如果谁的服饰是一条金链,一件红色长袍,一根白棍,一匹骏马,那他就被尊称为市长大人。如果谁将貂皮或其他毛发装饰于某处,我们就称他为法官,如果谁能将纯亚麻衬里和黑缎子联系在一起,我们就称他为主教。

这一职位中的其他一些,主体虽然基本相同,但在一些细节方面更为精致。他们提出,人是综合了两套衣服的动物,其中的一套来自自然,另一套来自上天。也就是肉体和灵魂。灵魂是外在的衣服,肉体是内在的衣服。后者是ex traduce ,前者则是每天生成的外延。他们还通过经文对此予以证实,因为我们的存在、活动以及生命都发生于其中。此理同样可用哲学证实,因为他们所有人都在所有人之中,所有人也都在其个体之中。他们还说,如果将二者分开,将会发现肉体不过是一具没有知觉的令人厌恶的尸体。从各种征兆看,外在的衣服必定是灵魂。

这套宗教体系还有另外几条附属教义,令人津津乐道。特别是,人的思维也正是其中的佼佼者以此种方式演绎而成。刺绣是纯粹的智慧,镶金边是和谐的谈话,金饰带是巧妙的应答,蓬松的长假发是幽默,沾满粉末的外套是善意的玩笑——实现所有这些都需要足够的谋略和精妙的技巧,需要有远见的安排,以及严格遵循时代风尚的要求。

以上对哲学和神学之精髓的扼要总结,是我付出大量心血、阅读和汇集古代作家思想的成果;所采用的似乎是一种与从古到今任何其他血肉体系都截然不同的思维模式,而所为并非仅仅取悦或满足读者的好奇;乃是为了令其对故事下文的来龙去脉了然于心,并了解在那久远的过去人们的处世态度和观点,这样才能更清晰地认识那时人们的所作所为。因此,我建议读者用极大的专注反复细读我的此番叙述。现在我且放下这一话题,仔细收拢故事的主要线索继续讲述。

鉴于上述观点的普遍流行,以及在宫廷和城市的所有高雅场所都奉为行动的准则,我们这三位冒险家在如此处境中有些不知所措了。因为,一方面他们所看中的那三位女士,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过她们的名字,永远都处于时尚的最前沿,憎恶所有不及她们的人,认为他们一钱不值。另一方面,他们父亲的遗嘱又说得非常清楚,只要遗嘱上找不到支持或肯定的,不得在衣服上增加或更改一丝一毫,否则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再看看父亲所留给他们的衣服,真乃是上好的布料精心缝制而成。其精细程度让人绝看不出任何缝合的痕迹。但同时它又十分简朴,几乎没有任何装饰。就这样,在他们来到城里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肩章出现了——简直满世界都是肩章——没有佩戴肩章就休想走近三位女士的ruelles 。“那个人没有灵魂,”人们会惊呼,“他的肩章在哪儿?”三位兄弟很快就从痛苦的经历中发现了他们的迫切需要。走在大街上横遭他人四十次的轻蔑羞辱;如果他们去戏院,看门人就会把他们带到十二便士区;如果叫渡船,船夫会对他们说:“我坐在前面。” 如果他们去酒吧,店员会大叫:“伙计,我们这儿不卖麦芽酒。”如果去见一位女士,在门口接待他们的男仆会说:“请留言。”身处如此尴尬的境地,他们连忙求助于父亲的遗嘱。他们一遍又一遍地细读,却始终找不到任何有关肩章的内容。究竟该怎么办?何去何从?——服从是必须的,但肩章似乎也非常必要。经过长时间的考虑,三兄弟中较为有学问的一个说,他想到了一个折中办法。确实,他说,遗嘱中没有提到肩章,totidem verbis 没提肩章。但是他推测其中包含类似的意思,或totidem syllabis 。这一解释立即得到其他二人的赞同。于是他们又开始在遗嘱中寻找。但是也许是晦气使然,整个遗嘱中连第一个音节也没有找到。沮丧之余,最初提议的那位兄弟又鼓起勇气说:“兄弟们,就算我们在totidem verbis和totidem syllabis都没有找到,但是还有希望。我敢保证,我们用tertio modo ,也就是totidem literis 一定能够找到。”他的这番话又得到另外二人的赞许。于是三人开始了新一轮的仔细寻找,果然很快就找到了S,H,O,U,L,D,E,R这几个字母 。但是有意和他们作对的晦气再次从中作梗,他们竟然找不到K 。这可把三人难坏了。但是那位挑头的兄弟(从现在起我们该给他取个名字了)又有主意了。他说字母K是一个新近出现的不合法的字母。讲究学问的时代都不用这个字母,古代文献中就更没有了。固然,他说,单词Calendae 在Q.V.C. 有人在书写时会用K开头,但那是错误的。在更为规范的正式文件里它都是以C开头的。因此可以说,在我们的语言里让“肩章”的“章”带有K这个字母是一大错误。因而从现在开始他会注意把所有的“章”字都拼写成以C开头。到此,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肩章明明白白是jure paterno 。于是我们这三位先生都戴上了最大最炫的肩章。但是,人的满足感持续的时间总是有限的,在那个追逐时尚的年代自然也不例外。肩章在风行了一段时间过后,我们必须承认它开始落伍了。因为从巴黎来了一位先生,衣服上装饰着五十码长的金饰带,完全符合当下月份的正宗宫廷时尚。于是两天后社交场上出现的所有男人身上都被金饰带包裹了起来。任何敢于不佩戴金饰带就出门的人都遭人厌弃,自然也不会受到女士的青睐。在如此严峻的情势下,我的三位骑士又当如何呢?他们在肩章的问题上已经有一个污点了,而在求助遗嘱这件事上,除altum silentium 以外什么也没有出现。但肩章毕竟是一个模糊的、轻微的、不确定的污点。而这金饰带则十分明显是一个未经允许的改动,aliquo modo essentiae adhaerere 。因此需要得到明文规定的支持。但是此时的那位上文提到的有学识的兄弟读了Aristotelis dialectica ,尤其是读了de interpretatione 精彩部分,教导读者要从某一事物以外的一切事物中寻找这一事物的意义。这就如同演说《启示录》的讲解员,对其文字内容虽然一窍不通却仍然可以成为先知。兄弟们,他说,要知道遗嘱是duo sunt genera ,口头的和书面的。不错,我们面前的遗嘱手稿上虽然没有提到金饰带,也没有与之有关的规定,但是si idem affirmetur de nuncupatorio, negatur 。还记得吗,兄弟们,在我们还小的时候,有一个人曾经说过,他听到爸爸的朋友说,他如果知道他的孩子在任何时候能得到足够的钱买金饰带的话,他一定会支持他们买。哦,上帝!另一个兄弟大叫起来,千真万确!的确是这样,第三个也随声附和,我记得清清楚楚。于是他们轻松得到了教区里最大的金饰带,行走起来的绅士风范大为光艳。

这样的时尚生活过了没几天,一种火红的绸缎衬里又出现了。布店老板很快就把衬里的样式送到三位绅士面前。尊敬的阁下,他说,我的康威殿下和约翰·瓦尔特先生都在昨天晚上用同样的布料做了衬里,明天早上十点以前我就能做好,剩余的布料连给我夫人做一个针垫都不够。于是三人又开始翻看遗嘱,因为眼下的事情依然需要得到认可。在正统作家笔下,衬里是外套的主体。他们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任何与此有关的现成文字,只找到几句父亲要他们注意防火的忠告,还告诫他们在入睡前要熄灭蜡烛 。这些内容,尽管目的明确,也非不言自明,但从整体上看还不具有构成命令的分量。因此,这位有学识的兄弟说,为避免更多的踌躇,并不让难堪的局面再度出现,我记得还曾见过带有附录的遗嘱,附录肯定是遗嘱的一部分,与之具有同等效力。现在我考虑我们面前的这份遗嘱,因为还缺少一个附件,所以尚不完整。因此我要在合适的位置巧妙地把它加上——对此我早有考虑——那本是我们祖父的看门人所写。谢天谢地,其中他讲了很多有关这种高雅颜色绸缎衬里的内容。这番话立即得到其余二人的赞同。于是按照遗嘱附件的技术要求,一卷老羊皮纸被附在了遗嘱上。绸缎衬里也就顺理成章地做上了。

次年冬天,镶边缝纫商协会雇用了一个演员,为的是上演一出新喜剧。他身上的衣服到处都镶着银边。自然,由于当地的良好传统,这很快就成为了时尚。这三个兄弟又开始在遗嘱中搜寻。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他们居然找到这样一段文字:我严格要求我的三个儿子不得在他们的所述外套上镶银边……违者将受到处罚。至于处罚的内容,因为过长恕我从略。一阵沉默之后,那位我们已经几次提到的博学的兄弟又发话了,他说自己很擅长批评,曾发现有一位不知姓名的作家提到,那份遗嘱里的“镶边”一词实际上还可以解释为“扫帚”。因此他提出,显然需要对这段文字增加注释予以澄清。对此兄弟中的一个却表示不赞同,因为按照语言的规范,“银”这个词在与之搭配的“扫帚”释义下无法正常理解。但得到的回答是,应该从神话和寓言的意义上来理解这个词。可他仍旧不同意,进而还解释了父亲禁止他们穿带有镶边衣服的原因——是担心这样显得不自然、莽撞。但不等他说完,那位兄弟就反唇相讥,指责他对神话出言不逊。毫无疑问,神话是非常有用和重要的,不应对其吹毛求疵或刨根问底。总之,此时父亲的权威已大打折扣。这一折中办法再次成为任凭他们把衣服镶满银边的合理依据。

过了一阵,一个古老的、沉寂多年的时尚又复活了,那就是印度妇女儿童的肖像刺绣。三兄弟都清楚记得,父亲一直都非常讨厌这一时尚。为此他在遗嘱里写了好几条,以强调他对刺绣的极端厌恶,以及他对自己儿子们违反此条规定的强烈诅咒。尽管如此,三个儿子的外套上还是不出几天就夸张地展现出了这一时尚。他们的理由是,刺绣的图案已和当年或父亲遗嘱所指的大不一样。此外,他们也并非在父亲严令禁止的意义上穿着它。因为刺绣是好的传统,对公众有巨大的好处,所以对遗嘱中的这些强硬条款显然需要作一些于我有利的解释,应该cum grano-salis 地理解。

由于在那个时代,时尚不断更替,这三兄弟厌烦了为层出不穷的破例不断找借口。于是他们下决心:哪怕冒再大的风险也还是要顺应潮流,三人经过商议,一致决定将父亲的遗嘱锁进一个结实的小盒子,带出希腊或意大利(究竟是哪一个记不清了),不再为研读它而劳神费心,只在他们认为适当的场合才提一下父亲的权威。结果没过多久又出现一种带有无数小斑点的衣服式样。其中的大部分点是银色的。对于这些斑点,有学者声称,ex cathedra 。而他们应该清楚记得,那完全是jure paterno 。确实,这一时尚所显示的比遗嘱中直接提到的内容更多一些。但是作为父亲的共同继承人,他们有权为公众利益,totidem verbis ,增加若干条款,哪怕这并不能从遗嘱的字面意思推导出来,否则multa absurda sequerentur 。有了这一规矩,在下一礼拜日他们来到教堂时,外套上都布满了小斑点。

我们上文多次提到的那位博学的兄弟,在整条街以及邻近的街道上成为首屈一指的学者,以后发制人闻名于世,并得到某位大人物 的垂青,还受邀到他家做客,并成为他孩子们的老师。在那位大人物死后,他正是靠一贯严守父亲遗嘱的做法,通过转让将其财产过户到自己及后代的名下。在他占有的领地上,他让乡绅靠边站,并让自己的两位兄弟接替了他们。 kMnccKHwznzbG5ZtNNbYMY2QbPbVBRIsfr9BmyM64DxBJCW0sZV6hXdVOMnej0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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