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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

这个系列的主题是“无法用语言准确表达”,而这篇演讲题为“工艺”,因此,我们认为演讲者想要讨论文字运用技巧——作者的工艺。但是“工艺”这个词应用在文字上,多少有些矛盾和不和谐。平时,每当我们困惑不解时就求助英文词典,但是这次它却加深了我们的困惑。词典上说“craft”这个单词有两个含义:第一个含义是利用材料制作实物——比如,锅、椅子、桌子。第二个含义是诱骗、狡猾和欺诈。现在我们对文字知之甚少,知道的只是——虽然文字不能制造任何实物,但是它却可以分辨真伪。所以,讨论文字关联的技巧就要把两个相互矛盾的概念结合起来,这样大概就可以形成能被博物馆收藏在玻璃罩后面的珍奇宝贝一样的东西。因此,我们有必要更改演讲题目,也许可以换成另一个——文字漫谈。去掉题目的演讲,就好像被砍掉脑袋的母鸡,一直绕圈跑,直到最终死掉——人们把这种人称为母鸡杀手,把这种行为称为无起始演讲的过程或循环。然后让我们回到原点,文字无用。幸好这点众所周知,无须证明。举个例子,当我们去乘地铁,在月台等车,前方悬挂着一块亮灯的招牌,上面写着“经过罗素广场”。我们看到这些文字,自己不断重复,试着表达出脑海中真实的印象:下一列车将经过罗素广场。我们以“经过罗素广场,经过罗素广场”这样的速度一遍又一边地重复。然后一说出来,这些文字就混在一起开始变化。我们发现自己重复说着“一切都消失,消失……树叶枯萎凋落,雾气弥漫。有人出现……”突然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已经到了国王十字车站。

再举个例子。我们对面的车厢上写着“不要探身窗外”。开始,通过阅读可以了解实际的意思,也就是表面的意思;然而不久,我们坐下来,再读这些文字,发现它们开始混合变化。我们开始说“窗,是的,就是窗——在失掉了的仙域里引动窗扉 ”。不知不觉,我们就已经探身窗外;去寻找在异邦的谷田里因想家而落泪的露丝 。这样做不是被罚二十磅就是脖子被折断。

如果非要证明,以上的两个例子已经证明了文字天生无用。如果我们坚持并强迫它们违背本性变得实用,将会付出代价。代价就是我们会被文字误导和愚弄,就好像脑袋被重重地打了一下。文字总是用这种方式愚弄我们,因为它们试图证明本性如此,不愿变得实用,只愿意表达一个简单的意思而非许许多多的不同含义——它们总是这样做。好在我们终于开始直面这个问题。我们开始创造另一种语言——一种可以完整优美地表达实用信息的语言,即符号语言。某位无名氏在米其林饮食指南中留下了对酒店的评价——不管这位无名氏是男是女,还是无人知晓的神秘力量——我们所有人都要感激他对符号语言的强大灵活的运用。如果他想告诉我们这家酒店一般,另一家不错,还有一家最好,他要怎么做呢?不需要文字;文字会立刻让人联想到灌木丛、撞球台、男男女女、缓缓升起的月亮和夏天海面上成片的水花——都是些美好的事物,但与主题无关。他选择用符号表达:一个三角,两个三角,三个三角。这就是他表达的,也是他需要表达的。贝德克尔借用了符号语言,并进一步使之成为一种高雅艺术。当他想表达一幅画很好,他给一颗星;如果非常好,两颗;如果对他来说是无与伦比的杰作,就会有三颗星在页面上闪闪发亮。符号语言就是这样。星星和匕首之类的符号简化了整个艺术批评和文学批评——当有人想进行简化的时候。但是这意味着作家需要在写作中同时使用两种语言;一种在现实中使用,一种在作品中使用。当自传家需要表述一个实用必要的事实,比如说,奥利弗·史密斯念大学,并在1892年获得第三名,他会在图五上画一个空心的圆圈。当小说家需要告诉我们约翰按响了门铃,不一会儿女仆打开了门,说“琼斯夫人不在家”,考虑到我们自身,他会更愿意运用符号而不是词语传达这个令人讨厌的信息——也就是说,在图三上写一个大写字母H。因此我们可以期待有那么一天我们的自传和小说都变得简洁有力。同时,用文字标注“不要探身窗外”的铁路公司会被处于不高于五磅的罚款,理由是没有选择正确的表达方式。

到那时,文字就会变得毫无用处。我们可以研究文字另一积极的特质,也就是表达真理的能力。通过查阅多部字典,我们发现至少有三种对真理的解释:上帝的绝对真理、学术真理和普遍真理(通常真实可信)。但是分别考虑三种真理要花费很长时间。那么就让我们把想法简单化,因为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语言最能经受时间变幻,所以语言是最真实的。建筑物会倒塌,甚至地球也终会毁灭。一切不过是沧海桑田,过眼云烟。但是如果运用恰当,文字好像可以永存。那么接下来,我们要问的是,应该如何恰当运用文字?我们说过,文字不表达实用信息,因为实用信息是只能表达一件事的信息。然而文字的本性就是表达多件事。以“经过罗素广场”这个被认为无用的简单句子为例,它除了表面含义,还包括了很多隐藏义。“经过”这个词暗示了事物的转瞬即逝,也就是时间的流逝和人事的变迁。“罗素”这个词暗示了树叶的沙沙声和光滑地面上的短裙,还有贝德福公爵宅第和英格兰一半的历史。最后,“广场”这个词让涂满石灰、轮廓分明的广场形象映入眼帘。因此,最简单的一句话也能唤醒想象、记忆、视觉和听觉——阅读的时候这一切都结合在一起。

然而,尽管它们结合在一起——哪怕这结合也是无意识的,一旦我们察觉到这些暗示,并加以强调,它们就变得不真实,我们也变得不真实了——我们变成了专家、文字游戏者、短句发现者,而不是读者。阅读的时候,我们要让隐藏义继续隐藏着、暗示着,不去挑明,任由它们游离,彼此沟通,好像河床上的芦苇。但是那句话里的词——经过罗素广场——毫无疑问都是非常基本的词。这些词不通过打字机而直接来自脑海。它们奇怪诡谲,充满力量,可以暗示出作者自身的一切,他的性格,他的外貌,他的妻子,他的家庭,他的房子——甚至壁炉前地毯上的猫。文字为什么要这样做,怎么做的,如何防止它们这样做?没有人知道。它们不以作者的意志为转移,总是和作者的意志相反。当然没有作家希望读者看穿自己的古怪秉性、个人隐私和怪癖。但是真的有作者,这里不是指打字员,可以做到完全客观吗?通常不可避免地,我们都会通过作品了解作者本人。文字具有如此强大的暗示作用,它们常常会把一本糟糕的书变成一个可爱的人,或是把一本好书变成一个我们很难原谅的人。即使是历史悠久的文字也具有这种能力;全新文字的暗示非常强烈,让我们感受不到作家的本意——而只是看到这些文字,听到这些文字。这是我们对在世作家的评价显得异常善变的原因之一。从某种程度上说,只有作家离世,他的文字才可以不受作家本身的影响,变得纯粹。

可以说,这种暗示的力量是文字最为神秘的属性之一。无论谁,哪怕只写过一句话,都会清楚或模糊意识到这一点。文字,或者说英语,自然而然地充满了回响、记忆和联想。多少世纪以来,它们出入于人们的唇齿之间,在住宅、街道和天地中穿梭。这也是今天书写文字的主要困难之一——它们包含了太多含义和记忆,缔结了许多著名婚姻。比如说,“殷红”这个词——谁会在用这个词的时候忘记随之而来的“一碧无垠的大海 ”?当然,很久之前,当英文还是一门新的语言时,作家可以创造新词。现在创造新词也十分容易——每当我们看到新事物或者产生新的感受,新词就涌到唇边——可是我们不能这样做,因为文字有它的历史。不能在一门历史悠久的语言里使用完全新鲜的词,这一点显而易见却又有些神秘,因为词不是独立存在的个体,而是文字的一部分。如果不是句子的一部分,就不是一个真正的词。文字彼此相关,当然了,只有伟大的作家才会把“殷红”和“一碧无垠的大海”联系在一起。新词和老词的结合会对句子造成致命的打击。为了恰当运用新词,必须要创造一门新的文字;毫无疑问,我们将成功,但那不是当务之急。当务之急是我们能运用现在的英语做些什么。我们怎么把老词用新的顺序组合起来让它们重获新生,光彩再现,吐露真言,这才是问题所在。

如果谁能回答这个问题,他就有资格获得世上任何一顶荣誉的桂冠。试想,如果写作可教可学意味着什么?每本书每份报纸都说实话,创造美。然而,教授文字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障碍和困难。因为即使此刻有百余位教授在讲授过去的文学,千余位批评家在评论现在的文学,成千上万的年轻男女要参加学分最高的英语文学考试,事情并没有发生改变——四百年前没有授课、批评、教学,我们比那时写得更优美,读得更明白吗?我们现在所处的乔治时期的文学比维多利亚时期的文学好得多吗?事实如此,我们应该责备谁呢?不是教授,也不是评论家,更不是作家,而是文字。该责备的是文字。在所有事物中,文字最为不羁、自由、不受束缚、无法教授。当然,你可以捕捉文字,进行分类,并按照字典里的字母表排列顺序。然而文字不在字典里,在脑海中。如果你想证明这个,只要想想我们需要用文字表达情绪的时候总是找不到合适的表达就清楚了。虽然有字典,字母表中有大概五十万个词任凭我们使用,但是我们能灵活运用吗?答案是不能,因为文字不在字典里,而在脑海中。再看一遍字典。毋庸置疑,没有比《安东尼和克里奥佩特拉》更辉煌的戏剧;没有比《夜莺颂》更优美的诗歌;除了《傲慢与偏见》或是《大卫·科波菲尔》之外小说都是外行的粗糙拙劣的作品。秘诀就在于找到正确的词语,并将其恰当排列。但我们就是做不到,因为文字不在字典里,而在脑海中。怎么让它们进入脑海呢?就像千人千面,文字也多种多样,不一而终,有的大相径庭差别迥异,有的一见如故和谐融洽。文字的确不像我们总是被仪式和会议束缚。贵族文字可以和平民结合。只要英语愿意,它可以嫁给法语、德语、梵文和黑人语。实际上,为了保护“她”的名誉,不要去探究亲爱的英语“母亲”的过去。因为“她”实在经历了太多次结合。

这种文字的漂移无法改变,根本无法制定相关规则。我们所能规定的就是一些微不足道的语法和拼写原则。当我们在幽深漆黑偶有光亮的洞穴边缘向内窥探文字的住处——脑海——我们能说的就是它们喜欢人们在运用前先去思考和感受,但不是思考和感受它们,而是别的。文字高度敏感,极易感到不自在。它们不喜欢被别人讨论纯洁与否。如果有人想创造一个纯洁的英语社会,文字就会创造出一个不纯洁的英语社会来表示抗议——也就是现代英语中反常的语言暴力,这是对文字清教徒的反抗。它们还高度民主,相信每个词都有自己的优势,没学问的词和有学问的词一样好,粗俗的词和高雅的词一样好,在它们的社会里没有阶级或地位之分。文字不喜欢被用钢笔划出来,个别考察。它们结合起来形成句子、段落,或是整篇文章。它们讨厌变得实用功利,讨厌在公共场合发表演讲。简而言之,文字讨厌任何把它们和单一含义结合起来或运用它们表达单一含义的行为,因为其天性善变。

也许这才是文字最令人惊奇的地方——它们渴望变化。为了表达捕捉到的不同真实而变得多种多样,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因此同一句话在这个人看来是这个意思,在那个人看来是那个意思;这代人觉得难以理解,另一代人觉得一清二楚。正因为这种复杂特殊性,文字才得以生存。我们这一代人中没有伟大的诗人、小说家,或是批评家,原因之一可能就是我们限制了文字的自由。我们只固定使用一个实用含义,这个含义可能会帮我们赶上火车,也可能会让我们通过考试。然而当文字被禁锢,它们就收起了翅膀,默默死去。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像我们一样,文字需要隐私,从而自由自在地活着。当然文字喜欢我们在运用前思考和感受;但是它们更喜欢我们稍事休息,哪怕只是片刻的无意识。我们的无意识成就了文字的隐私;我们的黑暗就是文字的光明……我们的思考停下来,世界垂下黑暗的面纱,此时把文字温柔地召集起来,促成它和完美意象之间的闪婚,成为永不褪去的美好。但是,不——今晚不会发生。小家伙们闹脾气了,它们开始惹麻烦,不听话,装聋作哑。它们到底在低声说些什么呢?“时间到了!安静!” qpBGqNoOYfhGv4pBl1dLQDspBWyZcbu5WWPD/OSiVPnaW22Q5Z0tXNr6OUwrg9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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