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年龄和个头都还很小的时候,有一天在伦敦金融城里迷路了。某某(某某的魂灵啊,我忘记你的名字了,请原谅!)带我去观赏圣吉尔斯 教堂的外景,作为对我的隆重款待。我脑子里满是许多与那座宏伟的宗教建筑有关的浪漫想法,并且坚信:各种乞丐在工作日都装作瞎子、跛子、肢体残缺者、聋哑人或有其他身体疾病者,可每到周日就抛开伪装,换上节日盛装,到他们庇护人的殿堂来参加圣仪。我约略认为,班姆菲尔德·摩尔·卡鲁 的现任继承人会在这种场合担当俗人委员一类的角色,坐在一个高高地挂着红帘子的厢席里。
时值春季,我这些稚嫩的念头随着季节抽出了新枝,搞得我的父母和保护人都头疼不已。于是,某某主动提出带我去看看圣吉尔斯教堂的外景。(我如今猜测)他们认为,那样很可能就会熄灭我的幻想之火,让我的头脑清醒过来。早饭之后,我俩出发了。我至今记得,某某那天的打扮很醒目:下穿质地良好、乳白色的条绒马裤,打着高帮斜纹布绑腿;上穿缀着闪亮纽扣的绿色外套,戴着条蓝色围巾,露着一圈极大的衬衫领子。我现在认为,那时他肯定(跟我一样)刚从肯特郡的蛇麻草地上走出来不久。但当时我将他奉为时尚之典范、礼仪之楷模—简直就是现世的哈姆雷特,只不过没有后者那棘手的家务事罢了。
我俩边走边聊,满意地观赏了圣吉尔斯教堂的外貌。尖塔上那面飘扬的旗子尤其让人激动不已。现在推想,我们随后就沿着河岸大道 走向了诺桑伯兰府 ,去欣赏府门顶上那尊闻名遐迩的狮像。我记得很清楚,总之,就在我满怀敬畏和赞羡地仰望那头大名鼎鼎的动物时,某某不见了。
我迷路了!惶恐倏地攫取了我幼小的心灵。今日回想,那骤然惊惧仍历历如昨。我敢肯定,即便我那时发觉自己是在北极迷了路,而不是迷失在那条雄狮傲视之下的狭窄、拥挤、令人不安的街道上,心中惊悸也不过如此。然而,我边哭边沿街奔跑了几个来回,就将乍现的恐惧抛在了脑后。随后,我怀着一种凄凉的自尊感走进了一个庭院,在台阶上坐下,开始考虑如何度过一生。
我相信,我幼小的脑子里根本没有想到要问路回家。或许那时的我还很喜欢迷路后那种凄凉的自尊感呢。但是,我如今切实地相信,当我为未来规划宏大蓝图时,根本就没有注意到那最简短、最显见的人生道路。我猜,我当时只有八九岁,还非常幼稚。
我兜里有一先令零四便士,小指上戴着一枚白镴戒指,戒指上镶着一小块红玻璃。这件首饰是我的爱恋对象在我生日那天送给我的。我俩发誓要结婚,但也预料到双方家庭将会阻碍我们的结合。她(当时六岁)属于卫斯理宗,我则虔信英国国教 。就在我生日那天,我的教父—他是个既懂得自己职责所在又能履行职责的人—送给了我半克朗 ,我花得还剩下这一先令零四便士。
有这些宝贝在身,我决定去碰碰运气。我想,我一旦发了迹,就驾着六匹马拉的大车回家去娶我的新娘子。想着这幅胜利的图景,我又哭了几声。可很快我就擦干眼泪,出了庭院,按计划踏上了征途。我的计划是:首先(作为某种仪式)前往市政大厅看看那对巨人像 ,从他们身上汲取力量,相信自己的冒险可能会一帆风顺。如果这一招落空,就转而到金融城里转转看能否寻到威廷顿 [1] 式的发财机会。如果这一招也失利,就去参军当鼓手。
于是,我开始一路打听着去往市政厅。我当时莫名其妙地认为,“市政厅”就是“石造的”厅,或“有巨石的”厅。我非常精明地觉得,如果我打听通往巨人像之路,会被人笑话,所以就不能提巨人像的事。我至今记得,只剩我孤身一人时,街道显得多么宽阔无边!房屋显得多么高大!一切都多么威严而神秘!到了圣殿关石门 前,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看了半个小时,但还是没看完就继续前进了。我在书上读到过,圣殿门顶上放着许多示众的人头。因此,这个石门虽然是件威严的建筑杰作和实用典范,但似乎也是个凶恶的古老地方。我最终离开那里之后,呀!一下就看到了圣邓斯坦教堂上的巨人像 !那些亲切的怪物敲钟的情形,谁看到后还能走得开呢?在他们几次敲响一刻钟的当儿,我到那家玩具店看了看—在我写下这篇文字的此刻,这家玩具店还在那儿,只是已面貌一新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我从那个迷人的地方脱身,来到了高高耸立的圣保罗大教堂 前。我怎么能错过它那伟岸的穹顶呢?怎么才能将目光从它的金色十字架上移开呢?去市政厅看巨人像的路途真是遥远啊,而且行进速度很缓慢。
终于,我来到了他们面前,满怀恐惧和崇敬地注视着他们。他们看上去比我预想的要和蔼些,总体说来脸色比较灿烂,可是非常高大。我估计他们的底座大约有四十英尺 高,要是他们下来走在石板路上,会是两个庞然大物。我思考着这些,对着两个巨人出神(我估计,孩童们见到他们大抵都会如此的)。尽管知道这些雕像并非血肉之躯,我仍旧认为他们有生物特征—例如,他们知道我在那儿,并在偷偷地注意我。我累极了,就钻到马高格下面的角落里,躲过了他的视野,睡起了觉。
一个大觉之后,我突然惊醒了,感觉那两个巨人好像在咆哮,却转而发现原来是金融城的喧闹声。周围一切如故,与我睡前一模一样:豆茎啦、仙女啦、公主啦、龙啦,统统都没有,也没见任何新的人生转机。我饿了,就想去买些食物回这儿来吃掉,然后继续按计划寻找威廷顿式的发财机会。
我坦然自若地在面包店买了一便士的面包卷,可在好几家美食店前探头探脑地徘徊了一番,却未能鼓足勇气进门。最后,我在一家美食店的橱窗里看到一堆熟香肠,旁边的标签上写着:“日耳曼小鬼,一便士”。这下,我知道想买什么了,就勇敢地走进去说:“请问你们能不能卖给我一个日耳曼小鬼?”他们卖给了我。我兜里揣着那根纸包着的香肠回到了市政厅。
两个巨人仍然待在那儿,偷偷地假装没有注意我。于是,我就在另一个角落里坐下来,眼前只有一条竖着耳朵的狗。是条黑狗,一只眼上面有一撮白毛,脚爪上有一块块白色和褐色的杂毛。它想和我玩耍:它围着我蹦来跳去、在我身上蹭鼻子、从我身旁窜过、摇头晃脑地假装倒着跑,显得友善而滑稽,仿佛它根本不计较个人形象、只为逗我开心似的。那时,我看着这条狗,想到了威廷顿,感到机会就要来了。我不断地说:“嘿,小狗!”“可怜的家伙!”“好狗狗!”,逗引着它。我满意地认为,此后它就永远成为我的狗了,并会帮我谋求发财之道。
这让我感到了宽慰(迷路后我不时地会哭一鼻子),就将那个日耳曼小鬼香肠从口袋里掏出来,准备吃午餐。我先咬下一小口扔给狗,它向那侧一扑就吞吃掉了,就像吞药片似的。我咬第二口的时候,它紧盯着我的脸,等着我再扔给它一块;而我这时在考虑该给它起个什么名字。我觉得,在此情此景之下,“美妙运气”这个名字不错,含义很丰富。如今回想,我那时正为想出了这么个好名字而得意非凡,可“美妙运气”却开始极其凶狠地朝我狂吠起来。
我奇怪地想:它怎能这么没羞没耻?可它才不管这一套呢,反而吼叫得更凶了。它嘴里淌着口水,眼睛闪着红光,鼻子湿漉漉的,脑袋使劲地歪向一边,一边冲我吠叫,一边围着我在石铺地面上鬼鬼祟祟而充满恐吓地转悠,最后突然嗖地一下咬住那个日耳曼小鬼,从我手里扯出去,叼着它跑掉了。它再也没有回来帮我谋求发财之道。我现在已经四十岁了,从那一刻至今,再也没有见过我忠诚的“美妙运气”。
我非常孤独。与其说那是由于我失掉了好吃的日耳曼小鬼香肠(当时我还没听说过有加了大量胡椒粉的马肉这种美食),不如说是因为“美妙运气”那么残忍地令我失望。我曾相信,它除了不会说话,会作出一切友好的举动;没准它甚至也能学会说话呢。我又哭了一会儿,心想:如果我的爱恋对象跟我一块儿迷路该多好,她能和我做伴儿呀。不过,我马上就想到,她可不能参军当鼓手,于是就擦干眼泪,吃掉了面包。从市政厅出来后,我遇到了一个卖牛奶的妇女,就从她那儿买了一便士的牛奶喝掉了。吃喝之后,我的精神头又来了,就开始在金融城漫游,寻找威廷顿式的发财之道。
如今我每次进金融城,都悲哀地感到自己真是个有文化的可怜人。可那时,我只是个迷路的孩子,在那里游逛的时候,想到大英商界和金融城市长,心中满是崇敬。如今在那里游逛的时候,我会嘲笑那些庄重的礼服,并愤慨地认为,金融城市政府是当今世上最严重的恶作剧之一。孩提时的我哪里会懂得今日金融城里那总是遭遇失望的无数大众?他们总是希望在那里遇到个伙伴、得到些钱,却总是希望落空。孩提时的我哪里听说过那个大好人、金融城里的朋友?他要为那么多的人做那么多的事;他要让这个人担任国内的某个职务,让那个人担任国外的某个职务;他要搞定这个人的债权人,为那个人的儿子谋个生计,并确保另一个人拿到酬金;他要“投身于”这家伟大的股份制企业中去,要进入那家人寿保险公司的董事会;然而,他从来不做这些预报了的事情。孩提时的我哪里会了解那个号称是绅士、摩西宗阿拉伯人 和其他人的朋友的人?他通常出现在各种赛场上,主要居住在红狮广场一带;他无法减少纸币的总量,身边却恰巧放着一桶醒目的上等雪利酒、一只梳妆盒和一幅提香 的《维纳斯》,难道拥有这些物品的他乐意补足差额?孩提时的我哪里会听说那个人呢?在那个单纯的时代,他向那些一脸严肃的秃顶人士吐露机密(这机密从未碰巧证明有丝毫的正确性),后者又神秘兮兮地在饭桌边把这秘密透露给了屏息以待的听众。没有。我是否已懂得他是个可怕的贪婪的家伙、不值一提的骗子、一个纯属虚构的名人?没有。我是否听说过他与金融市场上的资金紧绌有关、与统一公债的沉闷状况有关、与黄金出口有关、与众人面前的拦路石—小麦的度量单位蒲式耳 —有关?没有。我对下面这些名词的意思可有丝毫概念?—假公济私、操纵市场、伪造账目、虚构红利、美化事物等。丝毫都没有。我难道没有发现,哈德逊先生本人不正明摆着是头瞪着眼的死金牛犊吗?无从发现。在我眼里,金融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商场,遍地都是宝石、贵金属、大酒桶、大捆包,充满了荣誉、慷慨、进口水果、进口香料。每位商人兼银行家都是菲茨沃伦先生 和水手辛巴德 的复合体。每当风向适合航往巴巴里,而且船长也在家,史密斯、佩恩和史密斯 就会将家仆们(包括那名坏脾气的厨师)召集起来,让他们备好自己的船上用品。格林和哈利法克斯 二人曾在钻石之谷中经历了巨大困难。霸菱兄弟 见识过了大鹏鸟蛋 ,并随沙漠商队旅行过。罗思柴尔德 曾坐在巴格达的市场上售卖各式各样的货物;一位戴着面纱、骑着驴子的女士爱上了他,她来自苏丹 的后宫。我就这样在城里漫游,就像一个梦境中的孩童。我盯着那些英国商人,坚定地相信一切都那么神奇,心中溢满激昂之情。我走近府第,又远离府第—走进庭院和小广场,又走出庭院和小广场。我隔着缝隙窥视一下账房外的走廊,然后跑掉。我那羞怯的脚步声单调地回荡在南海公司总部的庭院里。我接着逛到了奥斯丁修会中,好奇地想,过去那些修道士怎么会喜欢这个地方呢?我就这样一直在游逛,不停地凝视着那些英国商人,不厌其烦地浏览着那些商号。为了说清各个地方,我编造了这些故事,并虔诚地相信它们,正如我虔诚地相信金融城本身。我至今尤为清楚地记得,当我发现自己来到了皇家交易所 ,看到那些坐在船只海报下面衣着破烂的人时,我内心认定:他们是财迷精,将全部家产都投到了船上,去买金砂或类似的东西,此时正等着各自的船长回来告诉他们将要起航了。我观察到,他们都在大声嚼着脆饼干。我觉得他们那么做是为了预防晕船。
到处游逛是件开心事,但却仍旧没有产生威廷顿式的结果。市长官邸里正在准备午餐,我隔着一个装有窗栅的厨房窗子偷偷朝里望去,看到了那些戴着白帽子正在忙碌的男厨师。我的心开始咚咚跳起来,盼望着市长大人,或者市长夫人,或者他们的某个女儿、年轻的市长千金,会从楼上的某个房间朝外看,并命人把我带进去。可是,什么都没发生。我这样窥视了一段时间之后,一名厨师朝我喊道(窗子开着):“小子,走开!”我吓了一跳,看到他长着黑黑的络腮胡子,我立刻就乖乖地走开了。
随后,我来到了东印度大楼,问一个小孩那是什么地方。他不作回答,只是做鬼脸,并拉扯我的头发,整番举动毫不文雅、毫无礼貌。我对东印度大楼十分崇敬,这可能让詹姆斯·霍格爵士 本人非常满意。我毫不怀疑地认为,它是地球表面上最卓越、最高尚、最清廉,事实上最公正无私、在各方面都最惊人的机构。我那时已懂得誓言的内涵,差点发誓说东印度公司就是一整块完美无瑕的贵橄榄石。
那些去印度的男孩子们,一到印度就开始抽起形如翻卷的拉铃绳的烟斗来,而毫不感到难受。他们的结局就是脚上头下地栽进某个雕花玻璃糖罐里。一路想着这些,我来到了那些赴印装备店。在那里,我读到了奔赴印度的年轻人必备物品的各类清单。我看到“一对手枪”这一条时,想到:能够踏上赴印征程是一桩多大的幸事!但这里仍然看不到哪个英国商人有将我带回他家的意思。只有一个烟囱清洁工例外—他打量着我,好像认为我很适合他那一行,可我赶紧跑开了。
一整天我都深受男孩子们的折磨。现在想来,尽管我当时并没有冒犯他们,但他们不是追着我转过街角,就是把我逼进门口的死角,非常野蛮地对待我。有个男孩子兜里装着半截黑铅笔,就在我白帽子的帽顶上写上了他母亲的名字和(他声称的)地址:“布劳斯夫人·沃平区烟草塞街木腿道”。那字迹我怎么也擦不掉。
我记得,在遭受这般迫害之后,我在一个小小的教堂墓地里休息了一会儿。我考虑了整个事件,觉得如果我和我的爱恋对象能够立刻被埋葬在那儿,就会让我得到解脱。可是,在打了个盹、喝了点水、吃了个小面包,特别是看了一幅画之后,我又精神抖擞了。
如今想来,我那时肯定是游荡到了古德曼菲尔德剧院或者邻近的什么地方。那幅画上画的是某出戏里的一幕场景,附近的某家剧院正在上演这出戏。不过,那家剧院现在已经没了。那幅画使我想去那家剧院看看那出戏。威廷顿计划显然无法实现了,我于是决定:看完戏后,一路打听找到军营,敲开营房的大门,告诉他们我知道他们想招鼓手,而我就是去当鼓手的。我想那时肯定是曾听人说过,而我自己也相信,每个军营大门后面都有个兜里装着一先令 的哨兵在日夜值守。我还相信,要是哪个男孩被人以任何方式成功劝诱而同意参军,立即就会当上鼓手,除非他的父亲交纳四百英镑的赔偿金。
我找到了那家剧院。它的外貌我记不清了,只记得剧院的正面用土黄色草草地涂着两个显示忠诚的词首字母“G.R.”。我跟一大群人一起在楼座门外等着开门。那群人中大部分都是水手,他们和身边的其他观众一样,都来自社会底层。他们的言谈不堪入耳,但我对其糟粕不甚了了,所以也没有产生令我堕落的恶劣影响。我至今都在怀疑,与这类群体过从多久就能带坏一个受过我这样教育、像我这般纯洁的孩子?
无论在楼座门外还是在剧院之中,每当我发觉有人注意我的样貌,就假装在寻找某个带着我来却跟我分开了的大人,并对那个想象中的人物点头微笑。这个办法很有效。我手里攥着枚六便士的硬币,准备交费。门开了,门闩吱嘎乱响,人群中的妇女一阵尖叫,我像一根稻草那样,跟着人流前进。我那枚六便士硬币被收费处那鸽巢似的洞口飞快地吞了进去。在我眼里,那洞口就像个嘴巴。我爬上了观众较少的上层楼梯,(像所有别人那样)一路狂奔,要占个好位置。我到达楼座后端时,那里还没几个人。那些座位看上去高得可怕,活像是一组跳台,要将我头朝下抛入楼下的正厅里去。在极度惊恐之中,我紧紧抓住了一个座位。然而,有位带着个年轻女伴的和善面包师向我伸出了手。于是我们三人一起翻过座位,来到了第一排的角落里。面包师很喜欢他的女伴,整晚看戏期间都不停地亲吻她。
我刚刚坐好,突然有件事重重地压在了我的心上,极其可怕地折磨着我的心灵。我得把它讲清楚。那晚是一场义演—那位喜剧演员的义演。他又矮又胖,长着一张非常宽大的脸,戴着一顶(我那时觉得)有史以来最小最可笑的帽子。为了让他的朋友们和观众满意,这位喜剧演员宣布,他先骑着一头驴子唱支幽默的歌曲,然后再把这头非凡的驴子作为奖品,颁发给抽中大奖者。所有获准入场的池座观众和楼座观众都有机会参加这次抽奖。我交那枚六便士硬币的时候,得到了一个号码—47号。如果这个号码被抽中,我就会赢得那头驴子,那到底该怎么办呢?!我一想到这儿,就冒出了恐惧的冷汗。
想着我可能出现的好运气,我浑身战栗。万一47号被抽中,我将根本无法隐瞒该号码属于我这一事实,因为我让面包师看了这个号码,更何况我的困窘也会立即表明被抽中的是我。然后,我想象着自己被叫上舞台,领取那头驴子。我想象着,当全场的人看到大奖落到了我这样一个小家伙的头上,会发出怎样的一阵尖叫!我该怎么把驴子牵出剧院呢?—他肯定不愿意走。要是他大声叫唤起来,我该怎么办?要是他尥蹶子乱踢,我会落个什么下场?要是他驮着我倒退到舞台门里去,赖着不出来呢?我感到,如果我赢得了这头驴,那位喜剧演员一俟我走近就会把我放到驴背上去。然后,要是我把他带出了剧院,该对他做什么呢?我该怎么喂养他?把他拴在哪儿?我一个人迷路已经够糟的了,而带着一头驴迷路就是一场天大的灾难,大到超出了我的想象。
第一段戏演完了,可我的脑海里忧惧盘旋,根本无法安心赏戏。海船上场了—海报上将它称作一艘真正的战舰—庞大的船体在巨浪滔天的大海上剧烈颠簸着。即便这么恐怖的风暴场面也不能令我忘掉那头驴。水手们拿着望远镜和喊话喇叭在船上东倒西歪地到处乱跑(他们在那艘战舰上显得非常高大),看上去真是一幅可怕的画面。同样可怕的是,舵手很可能已经无可避免地背叛了船员们,因为他一边喊着“我们迷路了!快上救生艇!快上救生艇!雷电击中了主桅!”,一边在我眼皮子底下将主桅从插槽里拔出来,扔下船去。然而,在那头驴子引发的恐惧面前,就连这些震撼人心的情节都显得苍白无色。后来,那个(极好的)好水手得到了好运,那个(极坏的)坏水手从一块形状奇特、貌似折梯之类东西的岩石上跳入了海中。甚至在这时,我仍在泪眼婆娑中看到了那头驴子的可怖身影。
终于,那一刻到来了。小提琴手们开始演奏那首幽默曲子,那头令我无限畏惧的动物咔嗒咔嗒地出现在舞台上,背上驮着那位喜剧演员。我根据驴蹄发出的声响推断,他新钉了掌。他身披彩带(我指的是驴子),坚持要将尾巴对着观众。喜剧演员就从他背上跳下,转过身来,倒骑在驴背上,在雷鸣般的掌声中连唱了那首歌曲三遍。在此期间,我一直害怕得焦躁不安。池座中有两个面色苍白、身上溅满街中泥污的观众受邀起身,到舞台上去监督抽签过程,其他观众对他们报以一阵哄笑。这时,我本可乞求他们、恳求他们对我大发慈悲,不要抽到47号。
不过,我的痛苦很快就解脱了。一位坐在我身后的先生的号码被抽中了,就下楼去领奖。他穿着法兰绒短上衣,戴着条黄色围巾,在风暴刮起之前就吃掉了两条炸鳎鱼和所有衣袋里的坚果。这位先生似乎很熟悉那头驴,在他出场之前就认识他,而且对他的一系列活动都兴趣盎然。用一个好理解的词儿来描述他吧—他几乎是凑在我的耳边,自言自语地“赶”着那头驴。每当驴出了什么差错,他就说:“过雷(来),小驴宝贝儿。过雷(来)!”他试图骑上驴背,可被摔在了地上,逗得观众们(包括我本人)开怀大笑。不过,等他再站起来,却娴熟地骑着驴子下台了,而且不久就十分平静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盘桓已久的沉重忧惧涣然冰释,我平静了下来,踏踏实实地欣赏了其余的表演。我记得,那出戏里面有不少舞蹈场面,有带着镣铐跳的,有在玫瑰丛里跳的。有一场舞蹈中,舞者旁边有一个美若天仙的小姑娘,跟她一比,我的爱恋对象黯然失色、平凡无奇。在最后的一场戏中,她又出现了,这次扮作一个男孩(戴盔穿甲),数次被剧中其他人物所保护。我如今在一定程度上认为,当时的剧情是:一个男爵想把她淹死,但数次被那位喜剧演员、一个鬼魂、一只纽芬兰犬和一口教堂大钟阻止。此外,我如今只记得,我当时很纳闷那个男爵打算去哪里;还有,他在一阵火星儿中到了那儿。火星儿熄灭的同时,灯也全熄了。这让我感到,整出戏—船啦、驴啦、男男女女啦、美若天仙的小姑娘啦,一切一切—都是一个引爆了的奇妙烟花,爆炸过后,只余尘灰与黑暗。
我出了剧院来到大街上时,天色已经很晚。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大雨倾盆。人群四散之后,我一个人孤单地走着,记忆中那个鬼魂和那个男爵的面目非常丑陋。我感到难以名状的孤寂。此时,我的小床和那些亲爱的、熟悉的面容才第一次浮现在眼前。白天里,我从未想到过家人会多么悲痛,从未想到过我的母亲,从未想到过任何别的事情。我只是在自我调整,以适应所处的境遇,并到处寻找发财机会。
我意识到,如果一个男孩只会哭泣、只会到处乱跑,嘴里嚷着“哎呀,我迷路了!”,那么他根本不可能想去当兵。我放弃了一路打听去兵营的念头—或者说,那个念头离我而去—开始到处乱跑,最后发现了一个在岗哨上值班的巡夜人。如今回想,我很惊诧,他当时竟然还醒着。我倾向于认为,他是身体太虚弱,无力喝醉酒了。
这位可敬的人士将我带到了最近的哨所—说是他带着我,实际是我带着他。因为回想起我们二人那时在雨中穿行的情景,肯定形成了一幅画面,恰如一幅幼儿牵着老人的小插图。他吓人地咳嗽着,每走近一面墙时,都要靠上去歇一会儿。我俩终于到达了哨所—一个寂静慵懒的温暖地方,四壁上挂着几件大衣和拨浪鼓状的物件。他们派一个患有麻痹病的人去寻找我的家人,我随后就靠在炉火边睡着了,好大的一觉!等我醒过来,映入眼帘的是我父亲的脸。这就是我那次迷路的全部经过。我小时候,他们常常说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现在想来,他们说得没错。或许我还是个与众不同的大人。
记忆中的某某啊,原谅我带给了你忧虑吧!即便是现在,每当我站在那尊雄狮的下面,都会看到你仓皇地沿着大街奔来跑去,听不进去别人的安慰。从那时至今,我曾多次迷路,而且游逛得越来越远。但愿我那些次迷路带给别人的烦恼,少于我这次迷路带给你的烦恼!
(牛云平 译)
[1]
指英国民间故事《迪克·威廷顿和猫》中的主人公迪克·威廷顿。迪克是个孤儿,听说伦敦金融城里连街道都铺满了黄金,就去那里谋求发财之道。他失望地发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他又冷又饿地蜷缩在一位富商菲茨沃伦先生的府第前睡着了。仁慈的菲茨沃伦先生发现了他,还雇他当了洗碗工。迪克因为住处经常有老鼠出没,就挣钱买了一只猫来驱鼠。一天,菲茨沃伦先生要远航到某个港口去做黄金生意,就问他的家仆们是否愿意送给他些什么东西带上船。迪克极不情愿地把自己的猫送给了他。菲茨沃伦先生一直待迪克很好,但他家的厨师却非常凶暴,迪克忍无可忍,决定逃跑。可他要逃离金融城的时候,却听到城里圣玛丽勒博教堂的钟声敲响了,似乎在说:“威廷顿你不要慌,三次当上大市长。”于是,迪克返了回去,发现菲茨沃伦先生的船已经返航了。北非巴巴里国王的王宫里老鼠猖獗,迪克那只擅长捕鼠的猫就被高价卖给了巴巴里国王,迪克从此成了有钱人。他开始与菲茨沃伦先生合伙做生意,后来又娶了菲茨沃伦先生的女儿爱丽丝,而且最终像钟声预言的那样,三次成为金融城的市长。
这个民间故事的原型是理查·威廷顿(Richard Whittington,约1354—1423),一位中世纪英国商人、政治家。少年时,威廷顿作为幼子,因无权继承父亲财产,被送往金融城学做绸布生意,很快成长为一名成功巨商,并与英国王室来往密切。他数次被任命或选举为金融城市长,并成为国会议员和伦敦地区司法长官。同时,威廷顿热心公益,生前、身后都大笔捐助了医疗、卫生、监狱、图书馆、教堂等事业。——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