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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夜行记

数年前,我因心事烦扰,曾短暂失眠。连续几晚,我都整夜在街上巡游。倘若我只是虚弱地躺在床上尝试各种入睡方法,也许得很长时间才能克服病症。所幸我用了一种积极疗法,很快就战胜了失眠症:刚躺下就起床、出门,日出时再筋疲力尽地回家来。

那几晚,我从做业余流浪汉的亲身经历中颇长了些见识。为了挨过长夜,我到处游荡,因而懂得了那些有着同样遭历的夜巡人,他们一年到头夜夜都这般度过。

时值三月,天气潮湿、阴冷。太阳到五点半才会出来,从午夜十二点半之后,夜幕就显得漫长无限。而我,就在此时投入暗夜。

在我们流浪汉心目中,大都市的躁动不宁及其入睡前的翻腾滚动乃是首批娱乐节目之一。它的表演要持续两个小时左右。待到那些营业到深夜的酒馆熄了灯,侍者将店里最后一批吵闹不休的醉汉推到了街上,我们一下就少了许多无眠的同伴。不过,此后我们会遇到一二车辆和三两行人。幸运时,还能骤然看到一名警察咔咔地疾行而来,随之就是一场打斗。但这种消遣通常都难得一见。草市街 是伦敦市管理最差的地方,除了草市街上、自治区 的肯特街周围,以及老肯特路的部分路段,别处都一派寂静,罕见激烈事件发生。可是,伦敦好像在效仿它的居民似的,在断气前总要抽搐、抖动几下。一切似乎都已安静下来,可要是有一辆出租马车嘎嘎地飞驰而过,随后肯定还会出现五六辆。流浪汉们甚至观察到,那些酩酊醉客好像也带着磁力,彼此相吸:每当我们看到一个醉汉晃晃荡荡地朝某个商店的百叶窗走去,就知道,不出五分钟,另一个醉汉必会晃晃荡荡地出现在他面前,两人不是兄弟般地搂在一起,就是仇人般地大打出手。这类普通的醉鬼通常是些胳膊纤瘦、毛发蓬乱、唇色青灰的金酒酒徒 。我们偶尔也会遇到另一类样貌较为体面、身着脏污丧服的醉汉。这类醉鬼十分罕见,二者的比例是五十比一。街道经历夜晚,也经历白天;有些普通人会意外得些财产,也会意外畅饮一番。

这些忽隐忽现的火花最终渐渐消退、慢慢熄灭—清醒生活的最后几粒真正的火星儿从某个很晚才收的馅饼摊或烤土豆摊飘落—伦敦市就会随之沉入梦乡。此时,流浪汉满心向往的就是有同伴存在的迹象:一个亮灯的地方、一点儿动静,以及表明还有人在活动—不,哪怕只是还醒着—的任何事物。流浪汉的眼睛在寻找窗户里的光亮。

雨声滴答,走过大街小巷的流浪汉不停地走啊走啊,眼前除了错综无限的街巷,一无所见。只是偶尔会在某个转角处看到两个警察正在交谈,或是一名警官或巡官正在关照他的部下。夜间,有些时候—但这种时候极少—流浪汉会注意到,有个人头正鬼鬼祟祟地从前面不远处的门口朝外窥视。走上前去就会发现,有个人正紧贴着门站得笔直,试图藏匿在门口的暗影当中,显然没有跟别人作伴儿的意思。流浪汉和这位先生像着了魔一般,在可怕而适时的沉默中彼此从头到脚打量一番,而后一言不发、满腹狐疑地各自走开。滴答、滴答、滴答,雨水从壁架和墙顶上滴落,从管子和喷嘴上溅落。不久,流浪汉的身影就投在了通往滑铁卢大桥 的石铺路面上。在流浪汉心目中,去滑铁卢大桥花半便士 对收费员道声“晚安”,顺便瞥一眼他身旁的炉火,这是很值得的。那旺盛的炉火、漂亮的厚大衣、上好的羊毛围脖,加上收费员本人,看上去令人备感舒适。此外,他精神饱满、头脑清醒地将一枚枚半便士铜币放到跟前的金属桌子上,发出嘎啦嘎啦的声响,就像一个公然对抗黑夜及夜幕下所有忧思的挑战者,毫不介意黎明在即,令人备感愉悦。桥上阴郁可怖,所以桥头处很需要这样鼓舞人心的事物。我巡游的那些夜晚,还没人用绳子把那个被剁成碎块的人缒下桥栏。他还活着,且那时已经极适宜地安睡着,无梦相扰,不去忧虑自己的结局。但泰晤士河显得十分骇人:两岸的建筑被蒙裹在漆黑的寿衣里;河面的反光宛似发自水底深处,恰如自杀者的幽灵正擎着它们在指示自己溺死的地点。狂野的月亮和云团躁动不宁,好像罪人在床上辗转难安。伦敦市的巨大阴影似乎沉沉地压在泰晤士河上。

大桥和两座大剧院的间距不过几百步之遥,所以过桥便是剧院。夜晚的剧院,灯火尽熄、黑暗狰狞,人面消失、虚席连片,犹如两口巨大的枯井,荒凉死寂。此时此刻,这种种物事当中,除了尤里克的骷髅 ,恐怕没有一样能够自知自觉。某夜,教堂尖塔在三月的凄风冷雨中敲响四点时,我穿过其中一片宏旷荒漠的边界,进到了里面。我手拿一盏昏暗的提灯,沿着熟悉的路径,摸索到了舞台跟前,隔着乐池向对岸的虚空望去。此时的乐池犹如一个瘟疫猖獗期挖下的宽大墓穴,对岸则像一个辽阔而阴沉的洞穴,枝形吊灯如同其他物什一样已然僵死,在雨雾弥漫的空旷里,触目可见的只有层层的裹尸布。我的脚下便是我上次看戏所在的地方。上次在这里,我观看了那不勒斯的农民们不顾沸腾而来的火山岩浆在葡萄树间跳舞的场面。而现在,这里趴着一条粗蛇般的消防水龙。它警惕地匍匐着,一俟吐着信子的火蛇窜出就会即刻飞扑过去。一个幽灵般的守门人举着黯淡的奠烛在远处的楼座区一晃而过。我退步上了舞台,将灯举过头顶,照向卷起的幕布,只见那幕布不再是绿色,而变成了乌黑色。往上是一个黑暗的穹顶,其中模糊地现出一具船只残骸的模样,上面还带着帆篷与绳索。我想,我的感受可能恰如一个潜水者在海底的感受。

凌晨时分,大街小巷已经了无动静。我去新门监狱 转了转,找到了些可供沉思的素材。我摸了摸监狱那粗糙的石墙,想象了一下睡梦中的囚犯,然后隔着布满尖钉的便门望了一眼门房,看了看值班狱卒映在白墙上的火光和灯光。这个时间也很适合在那扇邪恶的欠债犯之门外面逗留。门紧紧地关着,比任何别的门关得都牢。对许多人而言,这扇门就是死亡之门 。在那些乡下来客冒险使用一英镑伪币的时期,多少不幸的男男女女—其中许多人都很无辜—面对着可怕的基督教圣墓堂的尖塔 ,被绞死在刑台上,离开了这个矛盾重重的无情世界!我怀疑,如今的夜晚,那些老经理人懊悔的幽灵有没有重访英格兰银行的营业室?或者,那营业室里是否如同老贝利街上这个衰落的刑场一样寂静?

接下来很轻易地就能走到英格兰银行,一路哀悼着美好的旧时代、叹惋着罪恶的现时代,于是我就这么做了。我还像真的流浪汉那样围着英格兰银行游荡了一圈,考虑了一下里面的财富,也考虑了一下银行外那些守着火炉打盹儿的值夜卫兵。随后,我去了比林斯格特鱼市场,希望能遇到些赶早市的人。但事实证明,我去得太早了。所以我就越过伦敦大桥,下到萨里区一侧的泰晤士河边,穿行在大酒厂的楼房间。酒厂里煞是热闹,那弥漫的烟汽、谷物的气味以及肥壮的货车马匹在食槽前吃草时发出的咯吱声,都是我绝妙的同伴。在它们中间待过之后,我感到精神抖擞、心情焕朗,于是再次上路,奔向下一个目标—老王座法庭监狱 ,而且决定在到达监狱墙下时,想一想可怜的贺拉斯·肯齐和人患干腐病。

人患干腐病是一种怪病,病因不明。它将贺拉斯·肯齐送进了老王座法庭监狱,又从那里将他脚前头后地送了出来。肯齐正值盛年,相貌堂堂、家境富裕、性格和善,深受朋友们欢迎。他的婚姻门当户对,儿女健康漂亮。然而,他却像某些漂亮的房屋或漂亮的船只那样,患上了干腐病。人患干腐病的首要外部症状表现为下述倾向:偷偷地东游西荡、不明所以地站在街角处、有人碰上就说要四处走走、到处溜达而不是待在一处、不做具体事情而打算在明天或后天履行各种抽象的责任。如果有人发现了这些外部症状,通常都会将其与以前的某种模糊印象联系起来,认为病人只是生活得有点痛苦。观察者无暇反复琢磨这些现象,进而怀疑病人是否患上了可怕的“干腐病”。等病人的面貌变得有点邋遢、衰败,可实际又并不贫穷、肮脏、中毒或患病,他才会发觉:病人感染的是干腐病。随后,病人会在早晨散发出烈酒的气味;之后,挥霍钱财;之后,日夜都散发出烈酒的气味;之后,对一切都满不在乎;之后,四肢震颤、嗜睡多梦、困苦潦倒,最终粉身碎骨。染病者的症状与染病木材的症状一般无二。干腐病的扩散速度如同高额复利计息法,根本算不过来。一旦发现一块木板感染了该病,那么整栋房屋就要完了。这情况就发生在不幸的贺拉斯·肯齐身上,他不久前刚靠一笔捐款得以下葬。熟人们还没说完“他的家庭那么富有、生活那么舒适、前途那么光明—可是,唉,真让人担心,他竟沾染上了干腐病!”这句话呢,哎呀!他就整个地被干腐病吞没,变成了一抔坟土。

那静寂的狱墙与这个极普通的故事有着紧密的联系。在那些流浪的夜晚,离开老王座法庭监狱之后,我接着就去伯利恒皇家医院附近逛逛。这样做的部分原因是,它就在我去往威斯敏斯特 的沿途;另有部分原因是,我脑海里有种对黑夜的奇想,只有看着伯利恒医院的墙壁和圆顶,这想象才能发挥到极致。我的奇想是:到了晚上,睡梦中的正常人难道和精神病人有什么两样吗?在生命中的每一晚,我们这些在医院外面的人都会做梦,这难道不正和医院里面的精神病人多多少少地情形相似吗?在夜晚,我们难道不正像他们在白天那样,荒谬地以为自己同大大小小的国王与王后、皇帝与皇后,与各式各样的名人显要有着关联吗?到了夜晚,我们难道不正像他们在白天那样,将事件、人员、时间和地点混成一团吗?我们有时为自己的纷乱睡梦所扰,对吧?我们有时急于说明或解释这些梦境,正如他们有时急于说明或解释自己在清醒时的幻觉,对吧?上次我在某家同类医院中遇到了一位精神病患者,他对我说:“先生,我经常会飞起来。”我有些羞愧地想,我也会飞—在晚上。在同一家医院,一位女患者说:“维多利亚女王常常来与我共进午餐。我和女王陛下身着睡袍,吃的是桃子和通心面。王夫殿下也盛情驾临。他穿着陆军元帅制服,是骑着马来的。”我想起自己曾(在夜晚)多次举办了盛大的皇室宴会,餐桌上放着数不清的美味佳肴,我在那尊贵的场合多么举止得体、气度非凡!想起这些,难道我能不羞愧得脸红吗?真奇怪,那全知的伟大主人将睡眠称为每一天生命的死亡,却未将睡梦称作每一天健全心智的精神错乱。

这样想着,我已将伯利恒皇家医院抛在了身后,再次朝泰晤士河走去。片刻之间,我便到了威斯敏斯特桥上,用一双流浪汉的眼睛贪赏着英国国会的外墙。我知道它是一所完美的庞大机构,并且深信:所有的周边国家和未来时代都会对它赞羡备至。但如果国会的工作效率也偶尔提高一下,也许就更好了。我拐进了旧宫院 ,在皇家法院待了十五分钟,低声念叨着这些法院令多少人无法入眠,令那些不幸的原告感到深夜是多么悲惨、可怕。接下来的十五分钟,阴郁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成了我的好伙伴。教堂里那些黑暗的拱门和立柱中间埋葬着多少杰出的亡者!每一世纪的来客都超拔无匹,令上一世纪叹为观止。实际上,在那些流浪的夜晚,我甚至还去过一些公墓。守墓人定时在墓地中巡逻,并转动一个指示器那磨得光溜溜的手柄,指示器就会记录下他们触动手柄的时间。一个古老的城市埋葬着数量多么惊人的亡者!倘若他们在生者入眠时全都死而复生、出来活动,所有的街巷里、道路上该拥挤到什么程度!生者要想出门来,会连插针的缝隙都找不到。这是一幕多么骇人的景象!不仅如此,连城外都会弥山遍野、密密麻麻,全是那无量数的亡者。只有上帝才会知道,这支连天匝地的大军向外周绵延到多远。

深夜时分,教堂的钟声突然敲响,流浪汉会误认为是同伴来了,发出一声欢呼。然而,在这死寂的中夜,你会分外清晰地听到,声波一圈一圈地荡漾开来、扩散出去,渐远渐轻,或许(像哲人所言)一直淡入那无尽的太空。这时,你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更深邃的孤寂感随之袭来。有一次,我离开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后,转弯朝北走去,到达圣马丁教堂那巨大的台阶下时,三点的钟声恰好敲响了。突然,一样东西从我脚前站了起来,同时发出了一声孤独无依的叫喊。它是受到了钟声的惊吓而叫起来的,那种叫声我闻所未闻。我再向前一步就要踩上它了。我们相对而立,彼此惊惧。原来是个眉毛浓密、长有髭须的年轻人,约有二十岁。他一只手紧攥着披在身上的几件破衣烂衫,从头到脚都在颤抖,牙齿咔咔作响。他紧盯着我—是迫害者?是恶魔?是鬼魂?管我是什么呢—就像一只受惊之犬,那哀号着的嘴巴似乎要向我猛咬。他一边尖叫、准备扑咬,一边后退。我想给这个凶恶的可怜人一点钱,就伸出一只手去安抚他,按住了他的肩膀。可他一下就甩掉了外衣,扭身闪开,恰如《新约》中的那个年轻人 。我独自站在那里,手里拎着他的褴褛衣衫。

逢集的早晨,考文特花园市场 就成了流浪汉的好伙伴。一辆辆装满了卷心菜的大马车就像是在举行盛会:菜农家的男人们和儿子们就睡在马车底下;这一带人家的凶犬看管着整个市场-花园地区。然而,就我所知,在这里鬼鬼祟祟地游来荡去的孩子乃是伦敦市最糟糕的夜景之一:他们在筐子里睡觉,为争抢被抛弃的禽畜杂肉而打斗,一看到任何可以下手偷盗的东西就飞奔而去,钻到拉车和手推车下躲避巡警;他们总是光着脚跑在这个露天市场的铺砌路面上,阵雨似地发出沉闷的啪啪声。你不由得开始比较:那些人们竭力改良、精心照顾的土地出产的农产品会逐渐腐烂,所有这些(除了被人驱赶之外)无人关心的野孩子显然也在逐渐腐烂,这是多么怪异、多么令人心痛的现实!

在考文特花园市场附近,有家很早就开的咖啡馆,那是流浪汉的又一个伙伴,而且是个温暖的伙伴,这就更好了。咖啡馆还供应大块的面包。面包是那个头发蓬乱的汉子在咖啡馆的一间内室里做出来的。他此时还没穿外套,也没太睡醒,在给顾客送来面包和咖啡之后,就坐在隔扇后面又睡着了,鼾声时塞时通、千变万化,很快就进入了梦乡。这家咖啡馆是弓街 附近最早的建筑物之一。一天凌晨,我游荡进了咖啡馆,在桌边坐下来,边喝咖啡边思考着接下来往哪去。一个男人走了进来。他身着鼻烟色的高领长大衣,脚上穿着鞋子,头上戴着帽子。我深信,他此外什么都没穿。他从帽子里拿出一大块凉的肉馅布丁。布丁非常大,把帽子撑得鼓鼓的。为了取出布丁,他把帽子的衬里全都翻了出来。肉馅布丁显然是这位神秘顾客的标志。他一到,睡意蒙蒙的汉子就端上来一品脱 热茶、一小条面包、一套大刀叉和餐盘。汉子离开隔间后,这位主顾就直接把布丁放在桌面上,不是拿刀切开它,而是掌心朝下一下刺穿它,就像刺死一个不共戴天的仇敌;之后抽出刀来,在袖子上擦擦,然后用手指撕碎布丁,统统吃掉。这个吃布丁的人是我夜游期间遇到的最像鬼怪的人,至今记忆犹新。我只去过那家咖啡馆两次,两次都看到他直挺挺地大步走进来(应该说,他刚从墓穴爬出来,随即就要回去),取出布丁,刺穿它,擦擦利刃,消灭布丁。其身形令人联想到灰白色的死尸,但那张马脸分外绯红。我第二次看见他时,他嘶哑地问那个爱打盹的汉子:“今天晚上我的脸红吗?”“嗯,很红。”汉子直言不讳。那幽灵就说:“我母亲就是个贪杯的红脸女人。她进了棺材之后,我使劲看了看她,就变成了红脸膛。”不知怎地,那个肉馅布丁自此变得令人作呕,我就再也不去跟他碰面了。

不逢集或者想换换路线时,我就到火车站去。凌晨的邮车到站时,这里会热闹一番。但像世间的大多数伙伴一样,它只能陪我一小会儿:站台灯突然亮起来,搬运员从栖身处冒出来,出租马车、手推车吱吱嘎嘎地到达预定地点(邮局的大拉车已经到位)。最后,铃声响起,火车随即哐哐响着到站。但没有乘客上下车,也没行李可搬运,于是所有车、人都迅速散去。这些火车邮局有着巨大的网络,仿佛是拖着网在国土上打捞尸体。它们的车门倏地打开,喷出一股煤油灯的臭气、一个疲惫的职员、一个穿着红大衣的警卫,以及他们装满信件的背包。火车引擎喘息着、呻吟着、大汗淋漓,像是在边擦额头边诉说:“瞧我这一路跑的!”不到十分钟,灯火尽熄,我又成了孤单的流浪汉。

不过,此时,附近的大路上有人赶着牛群走来了。牛儿(通常都会像牛儿那样)想拐进石墙之中,挤进铁栏间那六英寸宽的空隙,(也通常都会像牛儿那样)低下头去,将货物抛向想象中的恶犬,给它们自己及其所有忠诚的看护人惹来一大堆多余的麻烦。此时,清醒的煤气灯也知道白昼将至,神色开始暗淡下来。大街上已经出现了三三两两的劳动者。夜间,醒时生活随着最后一个馅饼摊的最后一点火花而熄灭;现在,它则随着街角处第一批早点摊的炉火而复苏。这样,白昼的步伐越来越大;最后,它一个飞跃,来临了。而我也已身疲体倦,能够入睡了。在此时转身回家的路上,我曾认为,在夜晚那真正的荒原上,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茕然游荡,乃是伦敦最无趣的事情。而今我意识到,情况并非如此。我本就十分清楚,各式各样的罪恶与不幸都在何处,如果我乐意,就会找到它们;但我选择了规避,故此在无数漫长的街道上,我的流浪才能那般形单影只。

(牛云平 译) mKFNsWw/lzHWCH3R6eH1Bfwm6KenXXbV9LmRLCARGe45XpZOZq+G555qfibT8f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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