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谈引导理性和探求真理的方法》(以下简称《谈方法》)一书中曾简单探讨过有关上帝和人的头脑的问题。该书是于1637年用法文出版的。当时我无意深入探讨这两个问题,只是简单地介绍了一番,为的是从读者的反应中了解该如何展开进一步的探讨。我一向认为这两个问题非常重要,应该不止一次地去探讨;而在解释这两个问题上,我采取的方式又很新奇,不同于往常,因此我认为在一本法文书里详细探讨这两个问题,也没什么帮助,因为大家都能看懂,以免天赋不如我的人会以为他们应该效仿这一做法。
在《谈方法》里,我曾请凡是在我的书里看出什么值得反驳之处的人,费心把这些地方告诉我,但是,关于我书中谈到的问题,只有两点异议值得一提。我想在确切地解释这两点异议以前,简短地介绍下异议的内容。
第一个异议是:人类大脑反思自身,把自身看作思维之物,但不能由此推断大脑的本性或实质仅仅在于它是思维之物,“仅仅”这一词就把其他凡是有可能说得上也是属于灵魂的东西都排除掉了。我对这个异议的回答是:在那种情况下,我并不想按照问题的实质(因为那时我还没有谈到问题的实质),而仅仅是按照我自己的思路,把它们排除了。所以,我的意思是:我除了只知道我是一个在思维之物,或者说我是一个具有思维能力的东西之外,我那时还没发现有什么东西是属于我的本质的。不过接下来,我将指出我是怎么从我不知道别的什么东西属于我的本质这个事实,推断出事实上并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是属于我的本质的。
第二个异议是:从我心里有一个比我完满的东西的观念这个事实不能得出结论说这个观念比我完满,更不能说这个观念所代表的东西存在。我的回答是:“观念”这个词在这里的意思是模棱两可的。它一方面可以被理解为实质性的,它本身是我的理智的一种活动,在这个意义上,不能说观念比我完满。或者,它可以被理解成意向性的,是观念所代表的事物,即使不能认定这个事物存在于我的理智之外,但就它的本质而言,它却可以比我完满。然而如何仅仅从我心里有比我完满的一个东西的观念这件事,就推断出这个事物的真实存在,接下来我将具体说明。
除了这两个异议以外,我还看到两篇长篇大论的文章。这两篇文章用无神论者的共同论点攻击我的结论,而不是攻击我所作的推理。由于这一类论据对于能正确理解我的观点的人不能产生什么影响,同时也由于很多人的判断违背常理,愚昧不堪,他们宁愿相信对事物先入为主的看法,不管这种看法有多么不正确、多么不合道理,也不愿相信后来才了解到的反驳,尽管反驳很准确而且真实可靠。在这里我不想对这些异议进行答辩,以免成为第一个解答这些异议的人。我想简要地说,所有由无神论者提出的反对上帝存在的东西,或者是因为错误地把人类的感情归因于上帝,或者就是自以为掌握了强大的能力和高妙的智慧,这样我们就能决定和了解上帝能做什么或者应该做什么了。因此,只要我们知道我们人类的头脑被认为是有限的,而上帝却被认为是无限的,不能被掌握的,他们的观点就不会给我们带来任何困难了。
现在,在理解了大家的意见之后,我再重新回到关于上帝和人的头脑的问题,同时也回到整个第一哲学的开端,但我既不希求普遍的认可,也不希求大量的读者。事实上,除非人们愿意并且能够和我一起进行严肃认真的沉思并且能够使思维脱离感官和偏见,我绝不劝人们读我的书,同时我也知道这样的读者为数不多。至于那些不屑于考虑我的论据的逻辑和内在联系并经常断章取义的人,他们读了我的书也不会从中获益。尽管他们也许会找到机会对很多地方吹毛求疵,但他们也不可能轻易就提出意义重大,值得回应的反驳观点来。
然而,我甚至不能保证使这些剩下的读者们在初次阅读我的书时,能在方方面面都满意,我也不会自大地认为我能够预见到读者们所面临的所有问题。因而,我将在《沉思录》里首先阐明,正是按照这种想法,我终于认识了一些显明的真理,以便试试看我是否也能通过同样的理由让别人相信这个真理。在此之后,我再对那些博学多才的人提出的异议进行答辩。《沉思录》在出版前就寄给他们作评论了。他们提出了那么多各种各样的异议,我敢说别的人很难再提出什么更重要、没有涉及的反驳了。因此,我想重申,请读者们在费心看过所有那些异议和我对那些异议所作的答辩之后,再对《沉思录》这本书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