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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作为一种推销手段,必须具备“推销能力(selling power)”和“记忆价值(memory value)”,使人听到或读到广告后能产生购物的欲望,并不易遗忘。要达到推销的目的,广告的语言必须是有强烈“说服力(persuasive power)”的“鼓动性语言(loaded language)”,它能左右人们的生活方式,具有明确的物质目标(秦秀白,1987:197)。任何一则广告均有其预期的受众和效果,目的在于通过特定方式使得所传播的信息操纵、影响或改变受众行为。常见的广告包括:报刊广告、电视和无线广告、露天广告、交通广告、橱窗和销售点陈列广告、展览会和商品交易会广告、邮件广告、电影广告,等等。广告文本特指广告作品中的文字部分。广告大师李奥·贝纳说:“文字是我们这个行业的利器,文字在意念表达中注入热情和灵魂。”由此可见,广告文本在广告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语言文字在一则广告中所占比例,本章将广告文本分为纯文本类广告和媒体类广告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