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宏观经济波动机制的研究目的在于提出合理的宏观调控决策依据与方法。根据前文分析,结合我国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本文试做初浅探讨。
在正反馈过程中,供给问题与需求问题、总量矛盾与结构矛盾、长期发展与短期均衡、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的各种矛盾往往密切交融。特别是对于我国当前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这“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这种矛盾更加高度重合、彼此互动、关系复杂,特别是即使正确方向的调整也可能诱发正反馈机制,导致矛盾复杂化。这意味着,一方面宏观经济迫切需要合理的主动干预,围绕潜在经济增长率而尽可能缩小宏观经济波动幅度;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很难准确把握各种不同影响因素及其权重、直接设定合理的调控目标,确定相应的调控工具组合。目前,有关潜在经济增长率与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建议的大量、激烈的争议正是缘此而生。
就本文的分析逻辑看来,首先,“区间调控稳预期”的目标是尽量用好现有增长机会、体现改革成果,并为改革创造良好条件;而“改革红利促发展”的任务则是破除障碍,不断创造供给改善的新潜力、新机会。两者互为支撑且互为条件。片面强调“区间调控”、忽视“改革红利”将步入旧凯恩斯主义的窠臼;而认为只要坚持改革促发展的正确方向,就似乎可以放任经济增长速度自便的观念,则未免受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或奥地利学派影响太深——忽视调整过程中可能伴生的正反馈机制,将人为增加困难,并可能在目标游移中不断反复“折腾”。因此,“区间调控稳预期、改革红利促发展”两手并重、长短结合,是当前宏观经济政策和科学方向,不应非此即彼或厚此薄彼地“选边站”。成功过渡到“新常态”是一种需要我们努力的愿景,而非理论和事实上的必然。
那么,当前是否需要调控、如何调控,才能达成政策目标而不适得其反呢?或者说,我们将依据何种方式来判断、锚定、实现合理的区间进行调控呢?
价格体系变动与正反馈机制关系密切,并根据不同波动起源有其明确特点。
在总需求扰动引起的正反馈过程中,资本品、消费品价格同向变化,扰动是否存在将直接、明确表现为价格水平的波动,而抵制了这种价格水平的波动也就会直接抑制这种扰动本身。此时价格水平既是决定是否需要调控的依据、也是直接的调控对象和调控是否适宜、成功的标识。
在总供给变化引起的正反馈机制中,总体价格水平运动反映着两种矛盾的作用力量。在供给改善的过程中,既有供给改善本身引起的成本与物价下降力量、也有因资本收益与国民收入水平提升而来的总需求增长引起物价上升力量;在供给恶化的过程中则相反。此时,总体价格水平的波动标识着两种力量的相对强弱。如供给改善过程中出现价格水平上升,则表明总需求增长已经成为波动的主导力量;而供给恶化过程中出现的价格水平下降,则表明总需求下降则是主导力量。这都亟须调控,以免因总需求变化的自我强化而继续激化矛盾 。而且,此时的总体物价水平变化,是总需求波动及其导致的正反馈效应已经成为主导力量之后的反映。因此,调控可能已经较迟。我们还需要、也可以从相对价格的变化中提前捕捉决策信息。譬如,在供给恶化过程中,即使总体价格水平仍保持相对稳定,但若资本品价格下降、而消费品价格上升 ,则正如本文所论证的,这种相对价格本身变化将足以进一步强化悲观预期,引发宏观经济加速向下的正反馈机制——启动调控已经迫在眉睫。这种总体价格平衡下的相对价格波动说明,未来预期的悲观情绪已经体现在更为敏感的资本品价格上,调控已经无须迟疑。
因此,在供给变化时,不仅总体价格水平变动情况仍然是重要的决策依据,而且相对价格的波动态势,则可能是进一步争取调控先机的很好指标。同时,若正反馈机制未得到有效抑制,则相对价格变动将会继续,并最终将导致资本品与消费品价格的同向变化。即,总体物价水平的波动。因此,价格体系仍然既是调控的决策依据、也同时是调控是否到位的重要标识。
在现实世界,各种扰动因素相互交织而且供给变动本身会伴生需求波动,我们通常难于事前迅速、准确地判断扰动的原因、不同因素的影响权重。此时,以总体物价水平、相对价格水平的变动作为调控决策依据、效果观察标识更为必要。在价格体系相对稳定时:偶发性需求扰动将因此被很好地抑制;供给改善的效应将会逐步释放、带来应有的经济增长成果,而不会导致过度投资;供给恶化带来负面影响将被缓和的方式消化,迎来新的机会、而不致因过度调整再人为增加困难。价格体系的相对稳定,一方面体现了适度调控措施的结果,有效限制了调整过程中可能伴生的正反馈机制及其干扰;另一方面又保留了市场适度响应实际变动因素、进行必要自发调节的灵活性。此时,经济人将通过相对稳定的体格体系获得更高质量的市场信号,及时做出更为合理的微观决策,而且还因正反馈机制受到抑制而不会受到重大干扰;国民经济将在“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的协调配合中实现高效运行,更接近主流学派的诉求目标。以此作为宏观经济的决策依据和调控效果的观察指标,既可免于因无所作为而导致的正反馈机制干扰,也能免于堕入因信息不充分而主观锚定不当调控目标的陷阱 。
如前表所示,从 2012 年到现在,我们的总体物价水平相对稳定、但资本品_消费品的相对价格却在小幅持续下降。这意味着宏观经济在大致平稳中潜伏、积累着可能加速下滑的风险。去年 9 月,我国PPP指数首次转正、并在 11月超过CPI指数,资本品-消费品相对价格持续降低的趋势发生变化。与此同时,规模以上企业的利润增长速度有所提高,这表明PPI指数提高中的成本增加因素已经得到消化,经济形势开始好转 。但是,这里转变能否持续还有待观察和小心呵护,以保持查对稳定的宏观环境,进一步支持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化,实现良性互动。
同时,根据本文的分析,我们还须注意以下两个事项:
房地产市场在具有金融投资属性的同时,也直接是产业关联度极高的实体产业,无论在金融市场、还是在实体经济都有着举足轻重的重大影响。房地产价格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必将导致全盘皆输的结果。而保持房地产价格相对稳定具有诸多优点:一是可以自发挤出房产投机需求,显现市场真实需求,并有利于兼顾、平衡已购房者与待购房者的利益。二是剔除土地资源使用中的大量投机现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反映其真实价值,从而显化“土地财政”的真实状况。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政府负债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先行的“度”也将获得有效衡量。三是避免对金融市场、实体经济产生重大冲击,引起正反馈效应。四是随着深化改革过程中的国民经济发展,国民收入与储蓄水平将逐步提高,它们与房地产价格之间的落差也将逐步缩小,逐步“在发展中解决问题”。鉴于金融与房地产投机存在“一夜暴富”的可能和过度投机、诱发宏观经济波动的内在冲动,建议在避免打击真实交易需求的同时,限制过度投机现象。建议提高短期证券与非自住房交易的相关税收而降低长期证券投资和自住房交易的税负。
中小企业的充分发展是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鼓励创业创新,从而解决我国诸多经济发展失衡现象的必要前提。我国现行金融体系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先天不足,必须大力发展“草根金融”,只有通过更高程度市场化条件下的充分竞争和市场细分,进一步畅通国民经济运行的毛细血管,才能使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成为可能。否则,金融资源难以为广大中小企业所用,反而会形成金融“堰塞湖”,人为导致资本市场的过度投机,使资源成为“祸根”,造成货币政策进退失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