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要素主要解决会计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哪些会计信息以及如何提供这些信息的问题。只有对会计要素作出科学严格的定义,才能为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奠定坚实的基础。所以,要充分理解并掌握会计要素的定义、特征,认知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和分类。
会计对象就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即能够用货币表现的交易或事项,而企业中能够用货币表现的交易或事项是大量的、各种各样的。会计如果不对交易或事项进行分类,以流水账的形式进行记录,就难以分类提供会计信息,由此提供的会计信息也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因此,为了实现会计目标,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就必须对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做进一步的、具体的分类和界定,将其中经济特征相同的交易或事项加以归类,冠以简要的名称概括,就形成了不同的会计要素。会计要素也称为会计报表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按其经济特征进行的基本分类。只有通过会计要素及其增减变动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才能使会计对象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有机地联系起来,使会计信息更好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因此,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会计有六大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这三个要素构成了资产负债表的内容,从静态角度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称为资产负债表要素或静态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这三个要素构成了利润表的内容,从动态角度反映企业某一时期的经营成果,称为利润表要素或动态要素。
企业为了进行会计核算,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将错综复杂的经济交易或事项划分为六大会计要素,既有利于依据各个会计要素的性质和特点对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分别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又可以为合理建立会计科目体系、编制会计报表提供依据和基本框架结构。
会计工作都是围绕着上述会计六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来展开的。因此,必须明确各会计要素的内涵和特点。
1.资产的定义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必要的物质条件表现为货币资金、厂房场地、机器设备、原材料等。这些货币资金、厂房场地、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统称为资产,它们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此外,资产还包括不具有物质形态但有助于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和对其他单位的投资等。因此,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资产的特征
根据资产的定义,该要素具有如下特征:
(1)资产能够直接或间接地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是资产的本质特征。资产必须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如货币资金可以用于购买所需的商品、支付各种费用、偿还债务或用于利润分配;厂房场地、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可以用于生产经营过程,制造商品或提供劳务,出售后收回货款;对外投资可以获得利息、股利或利润。如果某个项目没有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那么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如企业持有的霉烂变质的原材料、库存商品,没有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就不再确认为资产。
(2)资产是为企业所拥有的或控制的。企业拥有资产,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使用或处置,就能够排他性地从资产中获取经济利益。有些资产虽然不为企业所拥有,但企业能够支配这些资产,同样能够排他性地从资产中获取经济利益。如对于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来说,虽然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由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租赁期结束时,企业有优先购买该资产的选择权;在租赁期内,企业有权支配该资产并从中受益。所以,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应视为企业的资产。如果企业不能拥有或控制资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那么就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如对于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来说,企业不能控制它并从中受益,故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不应视为企业的资产。
(3)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是指企业已经完成的交易或事项,具体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及其他交易或事项。只有企业在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形成的各种资源才是现实的资产,如已经完成的机器设备购买交易会形成企业的资产;而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将会形成的资源,则不是现实的资产,如企业制订计划准备购买一套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但实际购买行为尚未发生,则不会形成企业的资产。
3.资产的确认条件
符合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可以确认为资产。
(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里讲的“很可能”是指发生的可能性超过50%的概率。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环境瞬息万变,与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或者流入多少带有不确定性。因此,在确认资产时,还应与对经济利益流入的不确定性程度的判断结合起来。只有当其包含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并同时满足其他确认条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否则,不能将其确认为资产。如企业为了推销产品将产品销售给了暂时根本没有付款能力的客户,并且货款收回的可能性很小。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已经将产品提供给了客户,也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对客户的应收款项,即债权)。
(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只有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资产确认的其他条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否则,企业不应加以确认。在实务中,企业取得的许多资产都发生了相应的支出,即构成这些资产的成本,如企业购买原材料、购置房屋和设备等,只要实际发生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如已经取得了购物发票),就可认为符合资产确认的可计量条件。如果某资源的成本或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则不能将其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如一些高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如果其与企业签订了服务合同,并且合同规定在一定期间内其不能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这些技术人才的知识在规定的期限内预期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这些技术人才的知识难以辨认,同时企业为形成这些知识所发生的支出难以计量,故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仅需在报表附注中做相关披露。
4.资产的分类
资产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类,比较常见的是按照流动性和按有无实物形态进行分类。
(1)资产按其流动性不同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等。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为非流动资产,如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这里所说的营业周期,通常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如材料),到完工产品销售出去实现货币资金流入所经历的期间。一般企业的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即这类企业产品的生产周期一般不会超过一年,在一年内可以多批次地组织生产。但也存在营业周期超过一年的情况,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出售为目的而兴建的房屋、航空制造企业制造的飞机等,其产品的生产周期往往超过一年,因而这类企业可以将产品的生产周期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2)资产按其有无实物形态可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等属于有形资产,因为它们具有物质实体;货币资金、应收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属于无形资产,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在会计核算中,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理解,仅将专利权、商标权等不具有物质形态,能够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资产称为无形资产。
1.负债的定义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如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筹资、赊购材料都会形成企业的负债。负债反映的是企业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索取权,也称为债权人权益。
2.负债的特征
根据负债的定义,该要素具有如下特征:
(1)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现时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
1)法定义务通常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照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履行的责任,如企业向其供应商赊购原材料产生的义务,就属于法定义务。因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产生的义务,如企业按照税法要求缴纳各项税费的义务也属于法定义务。
2)推定义务通常是指企业在特定情况下产生或推断出的责任。如甲公司是一家化工企业,因扩大经营规模,到美国创办了一家分公司。如果美国尚未针对甲公司这类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制定相关法律,则甲公司的分公司对在美国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不承担法定义务。但是,甲公司为在美国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自行向社会公告,宣称将对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进行治理。甲公司为此承担的义务就属于推定义务。
(2)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这是负债的本质特征。负债作为一种现时义务,企业不能回避,大多数情况下是在未来某一时日通过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来偿还,也可以通过新的负债或转化为所有者权益来了结,但最终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如企业赊购一批原材料,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此时企业形成一笔负债“应付账款”。该笔负债在未来某一时日需以“银行存款”来偿还,这时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如果企业当时没有以“银行存款”偿还,而是从银行取得一笔“短期借款”来偿还应付账款;当时并没有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但当“短期借款”到期时,企业必须予以偿还,同样会引起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负债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作为现时义务,负债是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产生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将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确认为企业的负债。如短期借款是因为企业接受了银行贷款而形成的,再如应付账款是因为企业赊购商品或接受劳务而形成的。如果企业计划借款但还没有接受银行贷款,则不会产生短期借款这项负债;再如企业计划赊购产品但在赊购商品或接受劳务之前,相应的应付账款并不存在,所有这些都不会构成企业应当承担的现时义务。
3.负债的确认条件
符合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可以确认为负债。
(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与确认资产一样,负债的确认应当与对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不确定性程度的判断结合起来。在确认负债时,只有当其包含的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并同时满足其他确认条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否则,不能将其确认为负债。如对于公司因购买业务而形成的应付款项而言,如果公司所购买的商品完全满足合同要求,同时没有其他例外情况发生,公司就需在合同规定的未来某一时日履行所承担的义务,支付这笔款项。这时,公司因购买业务而形成的应付款项所包含的经济利益就很可能流出企业。
(2)未来流出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只有与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的计量,并同时满足负债确认的其他条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否则,不能将其确认为负债。在考虑负债确认条件时,要求与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的计量,但并不意味着不能进行估计。如某公司涉及的一起诉讼案尚未结案,根据以往的案例审判结果判断公司很可能败诉,相关的赔偿金额也可以估算出一个范围。此时,就可以认为该公司因未决诉讼承担的现时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估计。但如果该公司不能对相关的赔偿金额做出可靠的估计,即使公司因未决诉讼承担的义务满足负债确认的其他条件,也不能作为企业的负债予以确认。
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仅需在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4.负债的分类
负债按其流动性(偿还期的长短)不同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清偿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等。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为非流动负债,如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1.所有者权益的定义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剩余索取权,在会计上也称为净资产。
2.所有者权益的特征
根据所有者权益的定义,该要素具有如下特征:
(1)所有者权益是一项永久性投资。除非发生减资、清算或者分派财产股利,企业不需要将所有者权益归还给投资者。如所有者权益中的实收资本是投资者投入企业的本金,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的来源,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相一致。如果擅自减少,改变注册资本或抽逃资本,就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2)企业清算时,只有在清偿所有的负债后,所有者权益才返还给所有者。按照法律规定,在企业清算解散时,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债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即企业先偿还负债,如有剩余财产,才能分配给投资者。因此,所有者享有的权益体现为剩余权益,这是所有者权益的基本特征。
(3)所有者凭借其拥有的所有者权益能够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投资者不但能够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还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享有其他权利;而债权人无权过问企业的生产经营,也无权分配企业的利润,只享有到期收回债权本金和获取利息的权利。
3.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条件
因为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以它不可能像资产、负债那样可以单独确认,其确认主要依赖于其他会计要素,尤其是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所有者权益金额的确定也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如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产,在该资产符合企业资产确认条件时,也相应地符合了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条件。
4.所有者权益的分类
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其中,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统称为投入资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统称为留存收益。
1.收入的定义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收入的特征
根据收入的定义,该要素具有如下特征:
(1)收入是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的,而不是从偶然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商业企业购销商品活动、金融企业从事贷款活动、工业企业制造和销售产品等。企业所进行的有些活动并不是经常发生的,如工业企业出售作为原材料的存货,虽然不是经常发生的,但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因此,工业企业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出售原材料的收入属于日常活动的收入,应该确认为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的租金收入,对外投资获得的投资收益在实质上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也应确认为收入。明确界定企业的日常活动,目的是为了将收入与企业在非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利得区分开来。有些交易或事项虽然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故其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属于收入,应计入利得,如工业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净收益。
(2)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负债的减少或者二者兼而有之。收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形式多种多样,既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增加,如产品销售收入实现时增加银行存款、形成应收款项;也可能表现为负债的减少,如产品销售收入实现时减少预收的货款;还可能表现为二者的组合,如产品销售收入实现时,部分冲减预收的货款,部分增加银行存款。
(3)收入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企业取得收入本身能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但收入与相关的成本费用相配比后,有可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也有可能减少所有者权益。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流入不符合收入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例如,企业从银行借款,尽管也导致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但该经济利益流入不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而是使企业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这种经济利益的流入就不应确认为收入,而应确认为负债。
(4)收入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收入引起的经济利益流入应当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但引起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流入并非都是收入。如企业所有者向企业投入资本引起的经济利益流入也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但该经济利益流入来自投资者,并不是在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因而,对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确认为所有者权益中实收资本的增加。
3.收入的确认条件
符合收入定义的经济利益流入,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可以确认为收入。
(1)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经济利益不可能流入企业,或者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小于不能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则收入不能加以确认;而能够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的情形,基本上可以认定为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如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销售商品的价款。而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收回,主要根据企业以前和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或从其他方面取得的信息,或从政府的有关政策等方面进行判断。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为销售收入。如企业根据以前与买方交往的直接经验判断买方信誉较差;或销售时得知买方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亏损,资金周转十分困难;或在出口商品时,不能肯定进口企业所在国政府是否允许将款项汇出等,在这些情况下,企业应推迟确认收入,直到这些不确定因素消除。
(2)经济利益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收入能否可靠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能够可靠计量是指必须具有可以证明收入已经实现的可靠证据,如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开具的发票等,都可证明经济利益的流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即可确认为收入。反之,如果收入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就不应确认为收入,如销售过程中由于某种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在新的售价未确定前不应确认收入。
4.收入的分类
收入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类,比较常见的是按照企业所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和按照收入在企业日常活动所处的地位进行分类。
(1)收入按照企业所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提供收入和资产使用权让渡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是指企业通过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这里的商品包括企业为销售而生产的产品和为转售而购进的商品。企业销售的其他存货,如原材料、包装物等也视同商品。
2)劳务提供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比如,企业通过提供旅游、运输、咨询、代理、培训、产品安装等劳务所实现的收入。
3)资产使用权让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让渡资产使用权实现的收入。比如金融企业对外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企业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等。
(2)收入按照在企业日常活动所处的地位不同,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经常性活动实现的收入。在正常经营条件下,主营业务收入在企业收入总额中占有较大比重,并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较大影响。不同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所包含的内容各不相同。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实现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咨询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咨询服务实现的收入,安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安装服务实现的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属于企业日常活动中次要交易实现的收入,一般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较小。不同行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也不同,如工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对外销售材料、提供非工业性劳务、出租固定资产和包装物、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取得股利)或债权性投资(取得利息)等所取得的收入。
1.费用的定义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2.费用的特征
根据费用的定义,该要素具有如下特征:
(1)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为了获取收入,必然要耗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如工业企业生产销售产品、金融企业从事存贷款业务等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属于费用。因此,从本质上看,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垫付的资金,费用的发生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但这种流出可以从企业当期收入中得到抵补。明确界定企业的日常活动,目的是为了将费用与企业在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损失区分开来。有些交易或事项虽然也能使企业发生经济利益的流出,但不属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故其经济利益的流出不属于费用,如工业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净损失。再如企业对外投资或购买固定资产发生了经济利益的流出,甚至是很多金额的流出,但此类流出并不是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企业进行该类交易或事项的目的是为了在将来获得经济利益,至少在经济利益流出的当期不会产生经济利益的流入,故不作为费用处理,而是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资产的成本。
(2)费用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减少、负债的增加或者二者兼而有之。费用的发生形式多种多样,既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减少(如计提机器设备折旧费减少固定资产、用货币资金支付广告费);也可能表现为负债的增加(如计提银行借款的应付利息、应付给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还可能是二者的组合,如用货币资金缴纳部分税金及附加,同时承担债务。
(3)费用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费用在本质上是企业资产的一种减少,最终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如用银行存款支付行政管理部门办公用品费,该笔经济业务引起银行存款减少,管理费用增加,管理费用最终要减少所有者权益,所以应确认为费用。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经济利益流出则不应确认为费用。例如,企业偿还银行的借款,尽管也导致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但该经济利益的流出会使企业的负债减少,并不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减少,就不应确认为企业的费用。
(4)费用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费用引起的经济利益流出必然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但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经济利益流出却不一定都是费用造成的。如企业向所有者分配股利或利润也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但该经济利益的流出是企业将实现的经营成果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分配活动,导致的是企业利润的减少,而不是企业费用的增加,故不应将其确认为企业的费用。
3.费用的确认条件
符合费用定义的经济利益流出,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可以确认为费用。
(1)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出企业是费用确认的基本条件。如果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则在满足其他条件时才能确认费用;如果经济利益不是很可能流出企业,或者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小于不流出企业的可能性。那么,即使满足其他确认条件,也不能确认为费用。
(2)经济利益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导致企业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费用的分类
按照费用与收入的关系,费用可分为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
(1)营业成本是企业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成本。营业成本按照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在企业日常活动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可分为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在其主营业务活动中产生的成本,属于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匹配的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在企业的全部费用中所占比重较大。如工业企业在销售产品后确认的已售产品的成本就属于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在开展其他业务活动中产生的成本,属于与其他业务收入相匹配的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在企业的全部费用中所占比重较小。例如,工业企业在销售积压材料、出租包装物后确定的材料或包装物本身的成本就属于其他业务成本。
(2)期间费用是指企业当期发生的不能计入产品成本而直接计入所发生会计期间损益的各种耗费。期间费用需要定期归集并从当期收入中扣减,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管理费用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职工工资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等)。销售费用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发生的除营业成本以外的各项费用(如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固定资产折旧费、职工工资薪酬、业务费等)。财务费用是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如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等。
另外,费用还包括企业向国家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费用等。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开展营业活动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根据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所得,采用适用的税率计算确定的税金。缴纳企业所得税会引起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是企业的一种主要费用。
1.利润的定义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反映的是企业的经营业绩情况。利润体现了投资者收益,是吸引所有者投资的动力和根源。企业实现的利润不仅是反映企业经营成果资金运动的动态形式的一个基本指标,而且是衡量评价企业经营成果与管理效率的最综合的尺度。
2.利润的特征
根据利润的定义,该要素具有如下特征:
(1)利润的金额取决于收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或损失的差额;
(2)利润的本质属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3)利润应当进行分配,如为亏损则应当予以弥补。
3.利润的组成内容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其中,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日常活动中实现的收入与产生的费用之间的差额,即营业利润,反映了企业进行日常活动创造的业绩。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最终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营业外收入)和损失(营业外支出),反映了企业非日常活动的业绩。利得会增加企业的利润总额,而损失会减少企业的利润总额。
企业生产经营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努力扩大收入,尽可能地降低成本和费用,努力提高企业盈利水平,增强企业的获利能力。企业只有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才能为投资者提供尽可能高的投资报酬,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