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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江苏省居民身体充实度指标的跨人群比较研究

身体充实度是以体重、相对体重、体脂率等为代表的反映人体机体组织密度的体质指标。此类指标可以通过骨骼、肌肉、脂肪等重量的综合变化反映人的生长发育情况。本研究将幼儿、儿童与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四个人群作为综合考察对象,以2000年江苏省国民体质监测结果作为横断面研究的切入点,探讨从3岁到69岁人体生长发育各阶段江苏省普通居民身体充实度指标的基本变化特征、评价及其影响因素。由于在2000年青少年学生体质监测中皮褶厚度类指标只是作为某些年龄段的选测指标,因此为了便于跨人群的比较研究,我们将舍弃体脂类指标,只选择体重、克托莱指数、BMI指数这三项各人群共有指标作为分析对象。

一、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根据整群随机抽样原则从13个省辖市抽取的江苏省3~69岁普通居民共61 754人,其中男性30 954人(城市17 516人,农村13 438人),女性30 800人(城市17 223人、农村13 577人)。除19岁组来自全国统招大学生外,其余均为本地居民。年龄段划分:3~19岁每1岁为一个年龄段,20~69岁每5岁为一个年龄段。

(二)分析指标

体重、克托莱指数、BMI指数和体重达标率。

(三)监测器材和测试方法

监测器材的统一配置、体质监测的现场组织和测试方法均按国家体育总局《200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手册》和教育部《200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工作手册》实施。

(四)数理统计方法

使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对组间差异显著性进行F检验、T检验和卡方检验。

二、结果与分析

(一)均值随年龄的变化特征

1.体重

如图1-7(图中年龄19代表19~24岁,25代表25~29岁,依此类推,下同)所示,男女体重曲线均呈现“1—2—1—1”的特征,即一个快速增长期、两个相对稳定期、一个缓慢增长期和一个缓慢下降期。男女分别在17岁和16岁之前为快速增长期,平均年增长3.2 kg和2.9 kg。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期间男女又各有一个更快的突增期,男子在12~15岁之间,平均年增长约5.0 kg;女子在9~12岁之间,平均年增长约4.2 kg。此后男子在17~19岁之间、女子在16~19岁之间处于相对稳定期,各年龄之间无显著性差异( P >0.05)。20岁之后男女均进入较缓慢的增长阶段,这一阶段男子到35岁就基本结束,女子则持续到50岁,此后男子在55岁前、女子在60岁前均处于第二个相对稳定期,各年龄段间差异很小或无显著差异。男子在55岁之后,女子在60岁之后体重均值开始缓慢下降,直至69岁。

比较体重曲线的男女差异,12岁之前男女差距较小,其中11和12岁两年龄段男女无显著差异。但从13岁开始,男女差距明显加大,25~29岁前后差距达到最大,相差13 kg左右。35岁之后差距又有所缩小,这是因为这以后男子体重基本停止增长,而女子体重继续保持增长的缘故。

图1-7 体重变化的年龄特征

2.相对体重(克托莱指数和BMI指数)

克托莱指数[体重(g)/身高(cm)]表示每单位身高的体重,即用体重与身高的比例关系来反映人体充实程度。它的曲线走向与体重基本类似(图1-8),但由于在进入成年后身高的稳定性要强于体重,基本停止增长并缓慢下降,因此克托莱指数曲线在20岁之后上升幅度(斜率)要小于体重曲线。

图1-8 克托莱指数变化的年龄特征

BMI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 2 )]也是通过与身高的关系来反映身体充实度,只不过它受身高的影响比克托莱指数小,而且与皮褶、围度类指标的相关程度也比较高,能够更敏感地反映体型的胖瘦程度。BMI指数曲线与体重曲线差异相对较大,主要表现为男女3~8岁间变化不大,9岁以后持续增长,在经过17~19岁这一相对稳定期后,男子到50~54岁达到峰值,然后下降;女子则持续增长到69岁。总体上男子高于女子,但12~16岁间男女无显著差异,以后差距加大,35岁以后差距缩小,55岁以后女子超过男子。(图1-9)

图1-9 BMI指数变化的年龄特征

3.影响我省居民身体充实度均值的城乡因素

总体上看三项充实度指标城市均显著高于农村( P <0.001)。体重除男子19岁、女子17~39岁城乡无显著差异外,其余各年龄段城市均高于农村;克托莱指数除女子17~39岁之间外,其余男女各年龄段城市均高于农村;BMI指数男子除19~29岁城乡无显著差异外,其余城市均高于农村,女子15岁前农村低于城市,15~19岁城乡无显著差异,20~34岁农村略高于城市,其后无显著差异,50岁以后城市又高于农村。(图1-10到图1-15)

可见我省居民身体充实度指标城市总体高于农村,且这种差异男性比女性更明显。

4.讨论

(1)从幼儿到儿童青少年时期(3~17岁)正处于人体生长、发育的最重要时期,骨骼、肌肉、脂肪的生长都较快,因此这一阶段,各项充实度指标增长幅度均较大。在这期间,男女又分别有一个突增期,是因为进入了青春发育期(我省女子在10岁左右,男子在12岁左右)。由于女子比男子早2年左右进入青春期,在女子首先开始发育后的2年左右时间里,男女各指标比较接近,有的指标(如BMI指数)女子甚至略超过男子。但一旦男子开始发育,就以更快的速度增长,并明显拉开与女子的距离。进入成年期后,由于骨骼的生长已基本停止,体重的增加主要靠肌肉和脂肪的作用,尤其是脂肪的增长相对加快,因此这段时期,身体充实度指标会继续增长,但幅度会有所减缓。女子的增长持续期之所以长于男子,可能是因为在进入中老年阶段后女子体脂的增量较大且持续时间较长。图1-9显示,55岁之后女子BMI指数甚至超过了男子,这较突出地反映了这一特点,也说明同体重和克托莱指数相比,BMI指数能更敏感地反映人的体脂含量和胖瘦状况。

(2)这三个指标的城乡比较结果显示,我省城市和农村在综合发展水平上的差异以及由此引起的营养状况和卫生保健上的差距对我省城乡不同人群的身体充实度指标有着较为明显的影响。我省城市居民身体充实度状况同农村居民相比总体占优,这是因为其享有相对优越的经济生活条件和营养保健水平。青壮年农村妇女与城市女性的差距缩小,可能与城市职业女性比较注重减肥瘦身而农村妇女较多参加体力劳动有关。

图1-10 男子体重的城乡比较

图1-11 女子体重的城乡比较

图1-12 男子克托莱指数的城乡比较

图1-13 女子克托莱指数的城乡比较

图1-14 男子BMI指数的城乡比较

图1-15 女子BMI指数的城乡比较

三、对我省居民身体充实度状况的评价

(一)评价标准的确定

由于目前没有适用于各人群的克托莱指数评价标准,而公认的BMI指数评价标准只适用于成年人,因此为便于跨人群的比较分析,我们采用身高标准体重评价法来评价体重达标情况。由于根据2000年国民体质监测结果所制定的标准尚未出台,我们采用《中国国民体质监测系统的研究》(国家“八五”科技攻关项目研究课题)所确定的评价标准将我省居民的体重状况分为偏轻、稍轻、正常、稍重、超重5个等级。但在下面的分析当中,将会在需要的时候将这5个等级简化为偏轻、正常、超重3个等级,即把前两个和后两个等级各合并为一个等级。

依据此分类标准,我省居民的体重总体达标情况见表1-21。由此可见,多数居民(69.5%)达到正常标准。但男性稍重和超重的比例超过女性,各比女性超出1.7个百分点。

表1-21 我省普通居民体重的总体达标情况(%)

χ 2 检验: P <0.001。

(二)体重分等的年龄特征

从图1-16、图1-17中可以看出,男女各年龄段体重正常的比例都在50%以上。但男女在20岁之后体重正常的比例均有较显著的下降,男子都降到了62%以下,女子则全部降到了63%以下。至于超重比率,男子3~5岁和9~12岁均超过10%,经过13~14岁这一较低阶段,15岁开始又达到10%以上,并逐步上升,到20岁之后全部达到20%以上,最高点在35~39岁,达28.1%。女子在19岁之前也有两个超重高峰期,一个在3~6岁,均在12%以上;另一个在13~16岁,均在10%以上。经过17~19岁这一较低阶段,20岁以后又全部达到10%以上,50岁以后则均在20%以上,最高点在65~69岁,达25.6%。从体重偏低的情况来看,男子5~6岁(分别为19.9%和25.4%)和13~14岁(分别为29.0%和20.1%)较为严重;女子则在9~11岁(均超过14%)和20~34岁(均在22%以上)比较严重,其中25~29岁达到了32.4%。而不论男女,进入老年阶段后两极分化现象都较严重,偏轻和超重的比例都超过了20%。

图1-16 男子体重各等级分布的年龄特征

图1-17 女子体重各等级分布的年龄特征

(三)体重分等的城乡特征

如表1-22所示,男子城乡差别较为明显,城市居民超重比率超过农村居民9.3个百分点,而农村居民偏轻比率则超过城市居民4.2个百分点;女子城乡差异没有男子那么大,城市居民在超重和偏轻的比率上都略超过农村居民。

表1-22 体重分等的总体城乡差异(%)

χ 2 检验:男、女 P <0.001。

上表只反映了城乡差异的总体特征,如果分人群详细考察幼儿、儿童青少年、成年人和老年人各自的城乡差异特点,我们会发现幼儿和老年人城乡分野相对较为明显,无论男女,均体现城市超重比率显著高于农村,而农村偏轻比率显著高于城市的特征。老年人尤其突出,城市超重比率男女分别比农村高12.7和10.7个百分点,而农村偏轻比率男女分别比城市高15.3和13.4个百分点。儿童青少年的城乡差异比较显示,无论男女,城市超重比率均显著高于农村,但偏轻比率城乡之间相差并不大。成年人的城乡差异男女呈现不同特征。男子城乡差别显著,城市体力劳动者和城市非体力劳动者分别比农民高出6.6和9.5个百分点,而城市非体力劳动者又比城市体力劳动者高出2.9个百分点,偏轻比率则呈相反趋势;女子差异则较小,农民和城市体力劳动者的超重比率略超过城市非体力劳动者,而偏轻比率亦呈相反趋势。(表1-23到表1-26)

表1-23 幼儿体重分等的城乡差异(%)

χ 2 检验:男、女 P <0.001。

表1-24 儿童青少年体重分等的城乡差异(%)

χ 2 检验:男、女 P <0.001。

表1-25 成年人体重分等的城乡差异(%)

χ 2 检验:男: P <0.001,女: P <0.01。

表1-26 老年人体重分等的城乡差异(%)

χ 2 检验:男、女 P <0.001。

(四)讨论

我省大部分居民体重处于正常范围,虽有超重和偏轻的情况,但均不占多数,说明从总体上看,我省居民的身体充实度状况正常。

体重超重和偏轻现象的发生受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体育锻炼量的大小、营养状况、膳食结构和疾病情况均能对其产生影响。成年人(20岁以后)体重超重的比例明显增加,既与成年阶段脂肪生长加快有关,也有工作后事业或家庭压力加大,缺乏锻炼的因素。而儿童青少年阶段的超重现象则更多地与营养过剩或升学压力所致的运动不足有关。同时青春期发育前后的生理变化也会对体重的不正常变化产生一定的影响。我们注意到男女青少年体重偏轻比例较高的阶段均发生在男女性开始发育后的一两年左右(如女子在11~12岁,男子在13~14岁),可能是由于青春发育期人体生长主要以四肢骨骼为主,而肌肉和脂肪的发育相对放缓。另外成年女性偏轻比例较高,可能与多数职业女性有意识追求减肥效果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群体体重正常的比率最低,而偏轻和超重的比率均较高,这显示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尤其值得关注。

上文显示,总体来看,城市居民超重比例和农村居民偏轻比例相对较高,这与城乡整体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上的差异有关。成年人中城市非体力劳动者的超重比例要远大于体力劳动者,说明职业特点对体重状况也有很大影响。非体力劳动者较多的案头工作时间和更重的事业压力使其相对缺少运动。成年人中女性的城乡差异没有男性那么大,显示女性在进入学校和职业环境之后,决定她们体重状况的不仅有城乡生活水平的差异,还有因对自身性别角色的社会认同而对身材的特殊要求。而幼儿和老年人男女城乡差异都较显著,恰恰表明这两个阶段除城乡发展水平不同因素影响外,其他社会环境的影响因素都较小。

四、结论

我省儿童青少年时期是身体充实度指标增长最快的阶段,其中青春发育期速度最快。到成年期后继续保持增长,但速度有所减缓。男子体重和克托莱指数在35~54岁基本保持稳定,以后有所下降;BMI指数则持续增长到50~54岁才开始下降。女子充实度指标在成年期的增长时间要长于男子,体重和克托莱指数的增长持续到50岁,在59岁之前都处于相对稳定期,以后有所下降,BMI指数则持续增长到69岁。

同农村居民相比,我省城市居民身体充实度指标总体占优,这与城市居民拥有相对优越的经济生活条件有关。但青壮年农村妇女与城市女性的差距缩小甚至超出城市女性,原因可能在于城市职业妇女比较讲究减肥瘦身而农村女性较多参加体力劳动。

我省男女性幼儿超重比率都较高,而在青少年阶段男女性超重较严重的阶段分别在9~12岁和13~16岁。成年阶段是又一个超重比例较高的时期,尤其在中年后更是如此,且男性同女性相比更为严重。老年人体重正常的比例最低,而超重和偏轻的比例都较大,提示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值得关注。

我省体重达标情况城乡差异比较显著。总体来看城市的超重率和农村的偏轻率都较高,但幼儿和老年人的这一趋势更明显。成年人女性体重达标情况的城乡差异不如男性那么明显,体现了城乡发展差异和女性个人性别角色定位的双重作用的效果。 1iBdL6AOrC0iIU2vNm9ciJANNn+chwuph1Ggi0cFQfbDabhvOWNj5pvpA8o2GE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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