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观念有一个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具有时代性和阶段性的特征,与之相对应,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对象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
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应该从人类农业文化的创造、记忆和未来发展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与生物通过遗传密码把物种的生物特征传递给后代一样,文化遗产涉及把人类各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特征传递给后人。如果说生物借助基因保证了生物的多样性,那么,人类则通过文化遗产保证了文化的多样性。
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人类在改造自然时产生的一种特殊的遗产类型,它寄托了人类对大自然的崇敬、因地制宜的智慧和日夜劳作的辛勤,是人类和自然和谐相处的见证,是地域文化的杰出代表。
保护我国农业文化遗产的目的既是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的需要,更是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需要。
我国农业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和价值来自于中华民族农业文明的长期发展,无论是有形农业文化遗产还是无形农业文化遗产,无论是以“固态”还是“活态”形式留存的,无论是以单一形式还是系统形式存在的,都包含了农业文化的创造过程,或是由农业文化直接创造,或是由农业文化赋予它新的意义。
因此,农业文化遗产保护是个系统工程,我们要保护与传承的是包含了“农业文化基因”的各种各样的农业文化遗产。因此,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应是一个综合系统,包含多方面内容,其中既包括完整的农业生态—经济—社会—文化复合系统,也包括农业遗址、农业物种、农业工程、农业景观、农业聚落、农业技术、农业工具、农业文献、农业特产、农业民俗等具体农业文化遗产类型;既包括“固态”的农业文献、农业遗址及文物,也包括“活态”的农业景观(农业生产系统)、农业聚落和农业民俗等。这些由农民世代创造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持了农业生产的和谐与平衡,是人类活动与自然之美完美结合的典范。
2004年4月,由中国农业博物馆承担的“中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启动,这是文化部、财政部发布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第二批29个试点项目之一。该项目以贵州从江和威宁的两个典型村落为样本,保护的农业文化遗产包含各种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农业文化遗产,主要通过对传统农业社会的文化特征、地域文化的结构要素、民族文化的形成与交流、农耕文化与信仰习俗、行为习惯、价值取向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
该项目以典型村落为样本,保护对象包括各种具体类型的、物质和非物质的农业文化遗产,以及承载它们的活动空间,它们是以农业文化遗产综合体系形式存在的,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生态—经济—社会—文化复合系统。显然,该项目为探索“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对象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