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全国上下对于清政府统治日渐离心之际,清廷于1911年5月间先后宣布三项大失人心的政治措施,包括依照预备立宪的进程,决定成立“皇族内阁”,实行中央集权于皇族之手;颁布铁路国有化政策,将川汉、粤汉两线取消商办,收归国营;并向英、美、德、法四国银行团贷款,借外债以偿还川汉、粤汉铁路之款项。 上述措施完全无视其时全国汉民族意识之觉醒,以及宪政思想之勃兴 ,故引起汉人高级官僚、立宪派及地方士绅以至各阶层民众之强烈不满,群起反对,清朝皇室无异于自掘坟墓 [1] ,各地反政府之浪潮,此起彼伏,尤以长江流域最为突出。时长江流域上游之四川一省,反对铁路收归国有,省内绅民组织“保路同志会”,进行反政府之斗争。 中下游革命党人则开始重组革命力量,密谋起义。是年7月,湘、浙、闽党人宋教仁(1882—1913)、谭人凤(1869—1920)、陈其美(1878—1916)及潘祖彝等组织中部同盟会,计划发动长江革命。 [2] 9月湖北地区以新军为主体的“共进会”及“文学社”亦达成协议,决定联合发动两湖革命 [3] ,长江流域由此革命风云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