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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清季革命党人的活动

孙中山于革命成功后,论其所倡导之革命,乃凭借“立党、宣传、起义”三者而得以成功。此即建立兴中会、同盟会,联络海内外志士,出版报刊,宣扬革命,终以三民主义及五权宪法为号召,继之以起义,“求此主义之实现,必先破坏而后有建设”。 其中暴力手段,为达至革命目的不可或缺者,包括恐怖活动、武装起义及军事政变。而恐怖活动则具暗杀、绑架、爆炸三者。 [1] 本章乃以辛亥革命时期之武装起义、暗杀活动及其策动基地作为对象,透过城市革命的视角 [2] 进行探索,藉此加强对辛亥革命始末及本质之认知。 1o6auZftODyl2aeDL3zIDhHBUsOqLNjRA/nfnUfiIGWXEhVTLNWM+7KPT64mzc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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