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是银行以信用方式吸收社会闲置资金的筹资活动。存款是银行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银行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银行吸收存款,可以把社会闲散的资金聚成巨大的货币资金,通过银行信用中介作用,把资金贷放给流通和生产部门,从而对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进行有效调节。
存款是银行经营资金的主要来源,没有存款就不能贷款,也就不能有银行,因此,存款业务始终是银行最重要、最有意义的经营活动。银行作为信用中介,必须通过存款业务来集中社会闲置的资金,先使自己成为全社会最大的债务人,然后才能成为全社会最大的债权人。同样,银行作为支付中介,也必须以客户的存款账户为前提,才能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实现货币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所以,存款是银行经营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存款规模的大小是银行资金实力强弱的主要标志,也是制约贷款的决定性因素。
银行吸收的存款种类繁多,为便于管理,通常把吸收的存款划分以下几类:
1.按照存款的对象可划分为单位存款和储蓄存款
①单位存款是指银行吸收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单位的闲置资金的存款。
②储蓄存款是指银行吸收城乡居民个人的资金形成的存款。
2.按照存款的稳定性可划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①活期存款是指存入时不确定存期、可以随时存取的存款,其利率较低,包括单位活期存款和居民活期储蓄存款。
②定期存款是指存款时约定存期、到期支取的存款,其利率较高,包括单位定期存款和定期储蓄存款。
3.按照存款的币种可划分为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①人民币存款是指单位及城乡居民等存入的人民币款项形成的存款。
②外币存款是指单位或及城乡居民的外币款项所形成的存款。
银行账户一经开立,银行就必须加强对账户的管理,监督开户单位正确使用账户。
1.银行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账户和个人银行账户
存款人以单位名称或商号开立的银行账户为单位银行账户;存款人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账户为个人银行账户。个人银行存款账户是由存款人申请,经银行确认的可以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储蓄存款账户;单位银行存款账户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允许在多家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开户实行双向选择
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的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3.实行开户许可证制度
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凭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核发的许可证办理。
4.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账户进行逃废债务、偷逃税款和违法犯罪活动。
5.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保密
对单位银行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对个人银行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吸收存款业务涉及各个单位和个人,政策性强,业务量大,牵涉银行和客户双方的经济利益。因此,在组织和办理存款业务核算过程中,银行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账户,加强柜面监督
银行要按规定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账户,分析账户资金的收付情况,加强柜面监督,严禁将账户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对于储蓄存款账户,也要加强管理,严防冒领、诈骗、盗窃,以保证储蓄存款的安全。
2.准确、及时地办理存款业务,提高服务质量
银行在办理存款业务时,应当做到手续简便、迅速及时、方便客户;按照支付原则和账务处理程序的要求,准确、及时地传递会计凭证,处理有关业务,以保证存款业务核算质量。
3.发挥银行反映和监督职能,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各单位、各部门的经济活动,可以通过银行所核算的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的资料得到反映,对企业的资金使用进行必要的监督,保证单位或个人对存款的支配权。对单位存款应坚持“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除国家有专门规定外,禁止银行代任何单位或个人扣款,禁止银行擅自停止存款人对存款的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