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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全省教育均衡发展的经济社会与政策环境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江苏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重生态、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新常态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稳定、稳中有进,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保持在合理区间,综合实力再上新水平,结构调整实现新进展,发展质量有了新提升,改善民生方面取得新成效。

教育发展方面,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教育“十二五”规划纲要,坚持以教育现代化为统领,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迈向新台阶,教育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位于全国前列,为“十三五”期间全省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教育均衡发展的经济、社会与政策背景

2014年,全省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基本态势,主要指标稳定增长,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各项公共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一)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2014年,江苏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5088.3亿元,比上年(59161.80亿元)增加了5926.5亿元,增长8.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81874元,较上年(74516元)增加7358元,增长8.4%,如表1-1所示。

表1-1 2014年江苏省经济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整理自江苏省统计局《2014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江苏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33.14亿元,增长10.12%。其中,财政经常性收入为6269.69亿元,比上年增长10.22%;税收收入完成6006.05亿元,税收占比达83.04%,创金融危机以来历史新高。与此同时,财政支出也实现快速增长,全省当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8472.45亿元,增长也高达8.64%。江苏省雄厚的财政收支水平,为全省教育事业的协调均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2014年,江苏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主要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等)总投入1671.68亿元,比上年增加95.12亿元,增长6.03%。全省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7.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1%,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全省100个县(市、区)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认定,成为全国率先启动和首个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全覆盖省份。职业教育主要质量指标列全国第一,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主要指标在全国名列前茅。在2014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中,江苏特等奖、一等奖以及获奖总数均位居全国第一。

(二)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教育需求不断增加

江苏省各级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生建设,2014年,江苏省继续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扎实推进民生幸福工程,不断改善人民生活。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33.14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72.45亿元,公共财政支出75%以上用于民生保障,省级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80%,各级财政对社保、医疗、教育等支持、补助标准继续提高。

与此同时,江苏省政府还积极实施和推进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完善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与覆盖面,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如表12所示,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抽样调查,2014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173元,比上年增长9.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46元,较上一年度(32583元)增加了1763元,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58元,较上一年度(13598元)增加了1360元,增长10.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1348元,比上年增长10.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3312元,增长11.8%。

表1-2 2014年江苏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情况

数据来源:整理自江苏省统计局《2014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此外,2014年,江苏省城市人口急剧增长,农村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截至2014年末,全省城镇化率为65.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城乡差距持续缩小。伴随着全省城镇化和人口规模的增长,学龄儿童总数持续增加,省内有限的教育资源出现阶段性供给不足,城乡教育事业也出现了发展不均衡等问题。2014年,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164元,较上年增长6.9%,伴随着全省人民消费能力与消费水平的提升,居民教育需求将不断提高且更加多样化,对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也进一步加大。

(三)财政投入持续加大,教育均衡显著提升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才发展规划要求,2010年9月,江苏省制定并颁布了《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各级政府落实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建立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保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中央核定的比例,确保全省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GDP增长比例。随后,江苏省在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江苏省政府明确提出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确保教育经费符合“三个增长”法定要求;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教育债务化解控制机制,加强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强化经济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教育财政投入持续加大,教育均衡显著提升。

教育财政投入方面。2014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明确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社会教育,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改革完善考试招生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2014年,全省公共财政支出8472.45亿元,当年公共财政教育支出1485.19亿元(包括教育事业费、基本建设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7.53%,比上年的17.55%下降0.02个百分点。有10个市和17个县(市)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比较上年有所下降。与此同时,2014年,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2080.09亿元,比上年增长4.72%;全省地区生产总值65088.3亿元,比上年增长8.70%;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低于同期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98个百分点。

教育均衡发展方面。江苏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的重中之重。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按照教育部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名教师,巩固拓展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努力实现全省教育事业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的新跨越,依法保障适龄学生接受良好教育,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并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完善全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2014年,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认定江苏省接受实地督导评估和复查的县(市、区)基本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评估标准(100个区县在2015年6月全部评估完成)。至此,江苏省成为继上海、北京、天津三个直辖市之后,第一个实现所辖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的省,这是继1996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之后,江苏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全省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

二、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政策以及取得的成果

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方面,2012年1月,江苏省正式颁布《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为建立健全“县级统筹、县乡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以县域为单位整体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全省幼儿园规划建设难、办学运转难等问题正逐步得到根本性解决。随后,江苏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率先颁布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将学前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省政府与全省13个省辖市政府及所有区县政府签订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责任书,全省学前教育改革进入全面快速发展、均衡发展的新阶段。

为了促进全省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2011年,江苏省财政下达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共计3.6亿元。苏州、常州、宿迁等七市已全面建立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泰州城区、淮安市淮安区等一批地区也建立了200—700元不等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同时建立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资助制度,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畴。从2011年起,江苏省财政设立了专项奖补经费,用于支持各地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当年省财政下达该项目奖补经费3200万元。为帮助弱势儿童入园,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总数的10%。依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2012年,江苏省已开始实行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

2014年,江苏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21.5万平方米,组织对22个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和400多所省优质园进行评估,扶持建设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全省共有幼儿园5072所,同比增加350所;招收幼儿85.32万人,同比增加1.06万人;在园幼儿234.13万人,同比增加2.32万人;专任教师11.59万人,同比增加0.91万人,学前教育均衡化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以及取得的成果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方面,2012年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36号),正式颁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作为全省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设标准和评估依据,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和各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这是继江苏省政府2010年颁布《关于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又一重大举措。《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包括普及巩固与机会均等、规划布局与办学条件、师资配备与教师素质、素质教育与学生发展、教育管理与经费保障共5个一级指标、30个二级指标。指标的设计始终坚持“均衡”的方向,对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均衡、骨干教师均衡配置并按比例流动、公办学校控制择校生比例、就近入学均衡编班、实施义务教育质量和学业负担监测评价、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设计了具体项目,进一步推动全省县市区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为了促进全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江苏省政府统筹优质教育资源,从硬件和软件方面加大对教育发展薄弱地区的资助力度。在缩小各地区间硬件差距方面,江苏重点面向苏北38个扶贫攻坚县,投入200多亿元,各地配套资金2000多亿元,用于农村学校食宿条件改善、经济薄弱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攻坚等项目。此外,江苏着力推进留守儿童学校和特殊学校建设,现全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6%。在缩小地区间软件差距方面,省政府要求从源头上提高教师素质,从而均衡各地区义务教育发展。“十二五”期间,江苏通过“千校万师支援农村工程”“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等项目促进城乡教师交流,切实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2014年,江苏建立了“编随人转、岗随人动”的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交流比例达15%以上。

2014年,江苏省新增24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认定,全省累计有89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认定。2014年,全省小学4023所,招生88.89万人,在校生471.48万人,专任教师27.02万人;初中2077所,招生61.77万人,在校生185.20万人,专任教师17.48万人。全省建成17个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建设小学特色文化项目36个、薄弱初中课程项目44个。全省启动2014—2018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改薄工作,研制《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进一步推动了全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四、高中教育均衡发展政策以及取得的成果

高中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方面,2010年9月,江苏省制定并颁布了《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各级政府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努力做到高中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在发展高中教育的过程中,坚持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提升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到2015年,全省所有高中达到优质高中标准。随后,2012年1月,江苏省颁布《江苏省“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要求各级政府推动普通高中多样优质发展,加快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整体水平,加大星级高中创建力度,确保2015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都达到三星级以上办学标准。各级政府在“十二五”期间,要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积极扶持民办普通高中发展,扩大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试点,大力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扩大高中学生政府奖学金资助比例,切实保障全省高中教育均衡发展。

为了促进全省高中教育的均衡发展,2012年,江苏省建立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填补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空白,实现了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江苏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公办普通高中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加快化解普通高中基本建设债务。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生均支出14642元,比上年的12788元增加1854元,增长14.50%。普通高中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生均支出3442元,比上年的2792元增加650元,增长23.28%。

近年来,江苏省高中教育现代化建设不断深入,星级高中评估制度不断发挥着有力的导向、激励、服务作用,推动着普通高中从标准化、规范化向优质化、多样化和均衡化方向发展。2014年,全省共有普通高中567所,招生31.98万人,在校生103.42万人,专任教师9.65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9.0%,全省当年新增三星级高中7所、四星级高中6所。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三星级以上优质高中占普通高中的比例达到83.1%,其中,常州市96.9%、南通市96.2%、无锡市92.9%、镇江市90.5%,优质率达80%以上的市还有泰州市、淮安市、连云港市、苏州市、南京市,全省高中教育事业呈现出区域均衡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中等职业教育均衡发展政策以及取得的成果

中等职业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方面,2014年10月,江苏省政府颁布《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对市域内中等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布点进行优化整合,对区办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实行省辖市统一管理,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现代化、均衡化发展。与此同时,《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要求各级政府落实中职与普通高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数大体均衡的要求,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本科高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比例稳步提高。中等职业院校与普通高中毕业生拥有同等升学机会,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立交桥”逐步完善,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中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此外,江苏省政府还进一步完善了中等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为了促进全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均衡发展,2014年11月,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关于提高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的通知》(苏财教〔2014〕217号),规定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省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年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提高到6000元(含免学费补助),其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基本标准不低于1000元。各地制定的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不得低于省定基本标准和目前实际投入水平,并视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将纳入《江苏省市县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综合奖补办法》(苏财规〔2014〕31号)考核范围,对于未达到省定标准要求的地区,省财政将在以后年度扣减其奖补资金额度。2014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生均支出9885元,比上年的9737元增加148元,增长1.53%。其中,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支出9968元,比上年增加482元,增长5.08%;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生均支出3416元,比上年的3180元增加236元,增长7.44%。其中,普通中等职业学校3489元,比上年增加319元,增长10.08%。

近年来,江苏省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协调、均衡发展,较好地满足了江苏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2014年,全省共有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260所,其中,普通中专174所(五年制高职32所,中等技术学校133所,五年制高师校9所),成人中专29所,职业高中57所。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共招生23.44万人,其中,普通中专17.40万人,成人中专2.22万人,职业高中3.82万人;在校生72.36万人,其中,普通中专54.00万人,成人中专6.19万人,职业高中12.17万人;专任教师4.33万人,其中,普通中专3.03万人,成人中专0.14万人,职业高中0.99万人,其他机构0.18万人。目前,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均衡发展,职业教育主要质量指标位列全国第一。

六、高等教育均衡发展政策以及取得的成果

高等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方面。2010年9月,江苏省制定并颁布了《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结构,实现高等教育资源均衡分布。规划纲要中要求各级政府将高校布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调整高校设置,使每个省辖市至少拥有一所普通本科高校和多所高职院校。发挥高水平大学的辐射牵引作用,加大“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对苏中、苏北高校和高职院校的对口支援力度,促进高等教育均衡发展。随后,2012年江苏省“十二五”教育规划中继续要求,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区域布局。大力发展苏北地区高等教育,探索独立学院到苏中、苏北市县办学的多种形式,支持地方中心城市举办综合性大学。

为了促进全省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2011年12月,《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建立高等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省建立市、县属高校财政投入水平考核奖补机制,对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达到规定要求的给予适当奖补,加大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配套力度,促进高校优质、协调、均衡发展。2014年,江苏省地方普通高校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生均支出15728元,比上年的14837元增加891元,增长6.01%。其中:普通本科17843元,比上年增加1417元,增长8.63%;高职高专12864元,比上年增加386元,增长3.09%。省属高校为16022元,比上年增加975元,增长6.48%;市县属高校为14311元,比上年增加270元,增长1.92%。地方普通高校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生均支出6941元,比上年的8501元减少1560元,比上年下降了18.35%。其中:普通本科7838元,比上年减少1440元,下降15.52%;普通高职高专5726元,比上年减少1622元,下降22.07%;省属高校为7088元,比上年减少1893元,下降21.08%;市县属高校为6235元,比上年增加88元,增长1.43%。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各类高校坚持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相协调,初步形成了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教学型大学和高职高专院校协调发展,研究型人才、应用型和高技能人才均衡发展的格局,办学特色日益彰显。2014年,全省现有普通高校134所,独立学院25所,成人高校9所,民办二级学院14所。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共招生49.40万人,同比增加0.65万人,其中:研究生招生4.91万人,同比增加0.11万人;普通本科招生25.06万人,同比增加0.61万人;普通专科招生19.43万人,同比减少0.07万人。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184.93万人,同比增加1.89万人,其中:研究生在校生15.07万人,同比增加0.48万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69.86万人,同比增加1.41万人。普通高校专任教师10.45万人,同比减少0.38万人。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累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和研究生315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学生192万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全省高校申请专利30049项、授权14297项,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占全省获奖总数一半以上。 iizU+KJRX2zpgGdBV5NWQkq6GdOVRKo/8Q5kQsuT5VPT7tpt58yrccORfI8/u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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