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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生,高尔斯密,与中国文化
1931

范存忠

(一)

二百年前——或则说得准确些,一七三一年——巴黎有个神父,叫做都赫德(Du Halde),告诉人家,要做一部《中国通志》。过了四年,《中国通志》出世,共四厚册,分述历史,地理,政教,风俗;又节译了五经,四书,诏令、奏章,戏曲,小说,以及医卜星象之书。都神父没有到过中国,又不懂中文;不过他是巴黎耶稣会的编辑,从一七一一年起至一七四三年止,所有国外天主教徒的通信,都由他整理出版。他的通志,大部分就是根据于那些通信。这部书的好处在于繁博,坏处也在繁博,可以说是“博而寡要”。但是在二百年前的欧洲,大家认为这是一部关于中国的空前绝后的著作。 [1]

一七三五年九月,伦敦出版的《缙绅杂志》上有一段说:

都赫德神父费了二十多年做这部书。他常同中国的耶稣教士通信;这部书的大半取材于通信,加上别的书上的记载,非常新奇详备。篇首地图,更觉可贵,当为各书之冠。 [2]

过了两个月,《缙绅杂志》上又说:

第一个讲中国的是威匿斯人马哥孛罗,他曾经走遍中国的大部分。他的《游记》发表于十三世纪末年。当时读者,以为是小说,而不是实录;他们不信亚洲东部,隔着许多野蛮种族,会有文明大国,有学术、有工商,所行的古法遗制,与沙龙“雅典法家”,李渴格斯“斯巴达法家”,牛玛“罗马王”的同样完善。但是到了十五世纪,欧洲人,尤其是热心的教士,深入中国,消息传来,才知马哥记的不是假造。从前人怀疑的给他们一一证实。于是风气大变,对于东方的记载,非常信仰。去中国游历的,往往住不上一二个月,就信手著书,读者奉为至宝。种种谬误见解,流传至今。……例如李明神父的《中国现状新记》,虽属有趣,却非实录,更及不上都神父的详审。 [3]

伦敦出版界见了这部《通志》,认为有利可图,当时就有两位书店主人争着要去翻译。一位是发行《缙绅杂志》的凯父(Cave),再有一位是以印刷出名的滑次(Watts)。凯父就发售译本预约,并且在《缙绅杂志》上大为《通志》宣传。滑次请了一位翻译大家白乐克斯(Brookes),加紧工作,将《通志》节译,订成四册,在一七三六年出版,大受批评家界赞许,五年之内,印了三版。凯父见了,不免眼红,在《缙绅杂志》上大肆攻击,说译者谬误百出,又将原文任意删削,以致上下都不能连贯。滑次不服,印了传单,竭力辩护。凯父又在《缙绅杂志》上讽刺滑次;同时宣言,为表章文化起见,要把《通志》全部译出,目价特别公道;除了印刷铸版纸张之外,不取读者分文,另制金牌奖章,值金五十镑,任凭王家学会分配,为鼓励学术文艺之用;至于售书余利,统由首先定书之一千户平分。 [4]

这段公案,约翰生博士(那时他不是博士;人家送他博士学位是三十年后的事。但为称谓起见,不妨仍之。)全都知道。他对于中国,本来早就发生兴趣。一七三三年,他译《阿白西尼亚游记》——这是他的处女作——对于中国的工艺,非常恭维。一七三七年左右,凯父请他撰述《缙绅杂志》,那时凯父正为《通志》与滑次闹意见,他对于《通志》也发生兴趣。晚年,他的门徒鲍士伟(Boswell)要读中国书,博士就劝他翻翻都赫德。他又说起凯父翻译的笑话一则。他说:

葛先生(Green)与哥先生(Guthree),一位是爱尔兰人,一位是苏格兰人。他们两个大着胆去翻译都赫德的《通志》。葛先生说哥先生不懂英文,哥先生说葛先生不懂法文。两人就着手翻译。书成,中有一条说“新月二十六号”。但是二十六号晚上,月形已亏,那有新月可见?他们的错处是把“九”字(Neuvième)译成了“新”字(Neuve)。 [5]

那位葛先生的生世,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了。不过我们知道哥先生。哥先生,同白乐克斯一样,是当时有名的编辑大家,与约翰生同为《缙绅杂志》的撰述,那时议会秘密,不准消息外传,凯父差哥先生往议会偷听一切,告诉约翰生;约翰生就在阁楼上,凭空结撰,著为小人国议会记录,按月在《缙绅杂志》发表,议员演讲规模德摩西尼斯风格,洋洋洒洒,风传一世。

《缙绅杂志》上有不少论中国的文章。这些到底与约翰生有多少关系,我们无从确定。他在那杂志上发表的零碎文章当然不少。晚年,他屡次要编个著作目录,因生性太懒,杂务太多,生时从未出过一部“文存”,此事终未办到。三十年前,有位学者,立愿遍读《缙绅杂志》,寻出约翰生的文字。但是那杂志篇幅太多,字体太小,印刷太坏,尘埃满架,只得废然而返。杂志上的文章不署名,约翰生又很少提起他的早年文字。他给凯父的信里,有一处提起“中国故事”,可是信上又不著名年月日。 [6] 但是,你要是同我一样有闲工夫,去翻翻大家不读的《缙绅杂志》,你就会找到不少好东西。从一七三六年起至一七三八年止,杂志上载着十一条“中国故事”,记的是严父,慈母,孝子,烈女,忠臣一类的东西。 [7] 那时凯父正在刊印《中国通志》,为广告计,常把译文先在杂志上发表,并请约翰生润饰。你要是将这些故事,同单行的译本对照,就会发现约翰生的手迹。约翰生写文,喜用抽象字,拉丁文,长句,排调,在文章上自成一派。高尔斯密说过,要是请约翰生做小说,小鱼口中也会说出大鱼的话。不错,他早年的著作里,有不少“大鱼的话”。《缙绅杂志》上的中国故事,有几处累赘万分,好似出于博士的大手笔。

但是这些是推测之辞,佐证太少,谁也不敢断定。我们确实知道的,是约翰生在《缙绅杂志》上做过的两篇中国的文章。就中有一篇已经收入他的全集。其余一篇,虽未收进他的集子;他的门徒鲍士伟早已提及,并且在思想上,风格上证据确凿,无从怀疑。第一篇文章是在一七三八年七月发表的。 [8] 一开头就竭力恭维中国。约翰生说,读了都神父的《通志》,使人发生两种感想,一种是满意,一种是惊讶。使人满意的是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使人惊讶的是中国人的政治制度。约翰生自己是个道学家;读了《通志》上的格言,觉得是圣贤遗训,通之四海而皆准。他又生当乔治第二时代,痛恨当时宫廷腐败,见了《通志》上讲的贤人政治,不由得心悦诚服,叹为不可及。特别是他惊讶的是中国的御史制度;中国政府在形式上是君主专制,但是君权处处受谏议官制裁,所以在精神上可以说是民主共和。约翰生认为这一点值得英国人注意。那时,英国首相华尔浦(Robert Walpole)专政,箝制舆论,反对党报纸每被封闭。一时做政治文章的白吉尔(Budgell,阿狄生的表弟,后来发了疯,自沉泰姆士河),如吉斯德菲尔德(Lord Chesterfield)等,讥议朝政,往往用中国人的议论,有时竟以为英国应当采用御史制度,设立谏议大夫。约翰生生来是个建各屏党人(Jacobite),他做《小国人议会纪闻》时,往往有意无意的为反对党张目。他做文章论中国政治,当然心目中针对着英国政治。从前有位罗马人,为了要讽刺罗马人,做过一本书,绝口称道日耳曼人。约翰生赞许中国政府,当然不纯是为凯父的书做宣传,也许为了要暗示英国政府的黑暗吧。

凯父的《通志》译本,从一七三八年起陆续付印,至一七四一年年底出版,共两大册,比滑次的书好多了。凯父自己竟说译本的印刷,版本,插图等等,都在原本之上。一七四二年——那时全书出齐——约翰生又做了一篇文章,在《缙绅杂志》六月至八月三期上发表。这篇文章分三节:第一节叙中国历史系统,第三节叙《通志》篇目,最有趣的是第二节内的《孔子传》。这篇小传的体例,同他的《诗人列传》一样,先叙事实,次述思想,最后依次论列孔子之书。约翰生的叙述,大体依据《通志》;不过《通志》上的八大页,他缩成了八大行,又比《通志》动人。通篇没有什么惊人语,但是在那平铺直叙中间,处处夹着严正而带有幽默的案语。例如,《传》上说,孔子在陈绝粮,而弦歌不辍;约翰生批道:“孔子善于克己,这些挫折当然算不了什么;因为他既能不享乐,自能不怕苦的。”又如,孔子说:“未闻好德如好色者也”;约翰生批道:“这句话真到万分,又是严重到万分。”又如,孔子对门人说:“未知生,焉知死?”约翰生叹道:“这一句话就是叫你怎样好好的死。” [9] 约翰生,同孔子一样,不爱谈身后事。有一回,他的门徒鲍士伟问生死之道,他老先生气极了,一阵子狂吼,把鲍氏骇倒。鲍氏在《约翰生传》上说:“我问他,临死时要不要硬着心肠,他发着脾气道:‘不必,不必,老兄,让他去。人死算不了什么。死的行为不重要,只一霎时,什么都了。’” [10] 平心而论,约翰生的性情,有些同孔子学者相像。他是个好古敏求之士,最喜欢平正切实的论调(自然,平正的有时变为平凡),不爱作翻案文章。他疏解孔子的话,初看似笨,其实非常中肯。自然,我们不能希望他对于孔子有深刻的了解,因为他生在二百年前。但是。博士到而今,恐怕也要学学时髦,跟着人家去“疑古”,跟着人家去“打妖”“捉鬼”,跟着人家骂“孔老二”,打“孔家店”了。

约翰生对于中国的兴趣,多半出于偶然,他偶然同《缙绅杂志》发生了关系,才做了几篇文章,后来他脱离了凯父的豢养,忙着去编字典,校订莎士比亚,做《诗人传记》,晚年出了名,又忙着交际谈天,对于东方之学,也就淡然忘之。不过在一七五七年,为了吃茶问题,同人家闹意见,又做了一篇有趣的文章。那时,有位汉迥博士(Jonas Hanway),是个大慈善家,你要是到西敏寺去,可以看见人家替他立的碑石,说他曾经立过一所孤儿院。但是现代人只记得他老先生的古怪脾气;据说,他是第一个人,撑着雨伞,在伦敦街上走(那时见男人用雨伞,就要发笑,以为有妇女气)。他的《茶说》是一篇很古怪的文章。他看见英国各地,上自王公,下至仆役,都爱喝茶,不觉大吃一惊。他认定武夷、龙井、雀舌、小种,工夫,蔼春种种,都与健康有碍。他统计茶叶输入,在十八世纪初年,每年约七十万磅,到了中年,就超过一百二十万磅。他说,英国有七万个娱乐场,要是这七万家有三分之一买茶,饮茶的每十人害死一人,那么每年死亡七百七十七人,二十年后,英国人口须得减少六万!他又说,女子饮茶,其害更大,所以禁茶须从太太小姐们做起。他于是乎提议,凡戒茶女子,由政府奖励,并建立铜像石像(不是金像银像;因为,他说,这些别有用处),以表扬她们福国利民的举动。 [11]

这篇文章同时给约翰生与高尔斯密两个人看见。高尔斯密看了不高兴,却只说饮茶是人们正当的享受,用不着那样大惊小怪。 [12] 约翰生就老实不客气把汉迥博士痛骂一顿。他说,他自己就是饮茶大家;书间喝茶吃饭,晚上喝茶解闷,夜半喝茶忘忧,早起喝茶提神,二十年来,茶炉子简直没有冷过。 [13] 约翰生说的也许有些过火,不过他的喝茶是有名的。晚年,他住在屈太太(Mrs.Thrale)家里,最喜欢喝茶谈天,谈话上了劲,往往不住的狂饮。屈太太有时装着笑脸说,博士的茶也该喝够了;博士回头一笑,说再喝一杯何妨,说罢啯啯作牛饮。有一次,他同鲍士伟上北方游历,路过爱丁堡,宿鲍氏家,人家慕博士名,纷来拜候,他就老脾气发作,多烦鲍太太倒了半天的茶。

就在那一年——一七五七——约翰生又写了几段关于中国的东西,也是出于偶然。约翰生的朋友章伯史(Wm.Chambers)做了一部《中国建筑,家具,衣饰,器物图案》。那时中国的建筑园艺等等,在欧洲已极风行(这一段掌故容待专篇叙述);不过一般人对于中国工艺没有真正的了解,往往把中国式与峨特式混为一谈。章伯史,幼时在瑞典东印度公司供职,至少到过广州一次,曾把见过的建筑式样记下,后来就收入他的《图案》内。这本书里绘的有厅堂,宫殿,寺院,器玩,服饰,后附一文,专论园艺。《图案》出版,风行全欧,有许多史家就把十八世纪中国式之流行归功于(或罪)章伯史。据说,章氏的稿本曾经送给约翰生看过。约翰生看了高兴;他说,这部书不用增改,只须在序言上加上几行,章氏就请他写了两段。 [14] 下文译的是约翰生的文章:

要称赞得当,是件难事。中国的学术、政治,工艺,已经有人竭力颂扬,可见新奇的最易引人注意,而尊敬自会扩大而为羡慕。

我绝不愿附和人家,把中国的好处说得过火。我以为中国人的伟大和聪明,只是就他们与邻近各国人比较而言,自然不能与西欧的古人或今人相提并论。但是,他们是个显著而奇特的民族,值得我们注意。他们和其他文明各国隔绝,却能不靠人家的榜样,做出他们的式样,创造他们自己的艺术。

从这几节里,我们就可以充分认识约翰生和当时人的闭关思想。他们相信,中国有的不比欧洲的好,不过东方的自有东方的意味,不妨拿来开开玩笑。约翰生自己也缺少世界眼光;他老先生一肚子偏见,很像一座万里长城,把他的目光与域外隔绝。他住惯了伦敦,就觉得伦敦以外,什么东西都没有多大价值,他不说过的么?——要是你厌倦了伦敦,就是厌倦了生命。在他一个人编的大字典上,他说雀麦在英吉利是马吃的,在苏格兰是人吃的。他看不起苏格兰人,外国人自不用说了。鲍士伟的《约翰生传》上记着一段可笑的谈话:

约翰生道,“东印度人是野蛮人”(那时说东印度人,意思里是包括东方人全部)。鲍士伟解析道,“先生,你得除了中国人”。约翰生道,“不,老兄。”鲍士伟问道,“他们不是有美术么?”约翰生答道,“他们有的是土器。”鲍士伟又问,“他们的单音文字,先生以为怎样?”约翰生答道,“他们没有字母,别的国家有的,他们没有。”鲍士伟分析道,“他们字量多,学术也比人家高明。”约翰生道,“华文简陋,学术研究,只得比人家困难;好比用石刀砍树要比用斧子费力啦。” [15]

约翰生有一副怪脾气,与我们的老先生相近;就是:他谈话时,往往先有结论,才找证据,有时证据不完全,他就摆出霸道,大吼一声,硬把人家压倒。上面引的是个例子。当然,他老先生在心平气和时,对于中国未必有多少偏见。但是,我们看,十八世纪后期谁都谈中国了,他老先生反而绝口不谈。那时,他的门徒加立克(Garrick)在戏台上排演中国戏,轰动一时,他没有讲过半句话;他的朋友卜赛(Percy)翻译了《好逑传》,读给他听,他没有讲过半句话;那位建筑师章先生为公主奥奇斯德在伦敦附近经营一个植物园,修饰孔子堂,又起了一座十层高的滚龙宝塔,一时传为美谈,他也没有讲过半句话;后来那位章先生又发表了一篇东方园艺论,规模马哥孛罗的笔意,几乎把中国说到天上去,他更没有讲过半句话。在这一方面,他好似个时代的落伍者;他再也不能像他在《虚荣诗》(TheVanity of Human Wishes)上所说的:

让远大的眼光,瞻顾

人类,从支那到秘鲁。

(二)

那时——十八世纪中年——中国东西已经非常时髦;园艺,建筑,戏曲,小说,正如上文所说,都染了中国的色彩。在一七六〇那年又发现了一件文学史上很可纪念的事。那年一月十二号,伦敦新出一种报纸,叫做《公簿》(Public Ledger)。据报馆主人牛伯兰(Newberry)在发刊旨趣上说,这报纸与普通报纸没有什么不同,大体注重工商消息,至于文艺美术只是余兴。过了十二天,《公簿》报上载着一段荷兰通信,印在后幅,不易引起人家注意。信上说,有位中国河南人来到伦敦。过了五天,报上登载通信一则,说是那位中国人写给他的荷兰朋友的。又过了三天,又载通信一则,说是那位中国人写给他的北京朋友的。这些通信,报馆记者认为无甚重要,都用小字印出。但是下次的通信,上标“第四函”;以后每次通信,改用大字印出,且有醒目的标题,有时竟载在报纸的第一张上,可见这些东西已经引起了读者的兴趣。有一位女读者,看了高兴,写信给《公簿》记者说:

《公簿》记者:前天爸爸同几位客人谈起了你们出的报纸。当时,我一听见《公簿》两个字,也就淡然置之;我以为你们的报纸仿照簿记的格式,枯燥无味。那知出我意料之外,你们的报纸刚合我的胃口。我把报纸从头翻阅,看到不少好东西,尤其是你们的中国人,使我心服。

这些通信是高尔斯密(Goldsmith)写的。高尔斯密早年落拓,自从都柏林的三一大学毕业之后,东奔西走,找不到职业。一个人无聊,溜到法兰西,荷兰,比利时,身边带了一个几尼(合中国钱二十元左右),口吹短笛,几乎踏遍欧洲大陆。回到伦敦时(一七五六),年近而立,却依旧寒酸,他的天才,人家不知道,自己更不知道。他先去教书,教书不成做校役,做校役不成学药业,学药业不成才学做文人。他给《每月论评》做书评,但是他的文章都要给书店老板太太改削。做了几个月,老板嫌他懒惰,他嫌老板(尤其老板太太)小气,又投到别的一家书店,做了一篇《欧洲文艺现状》,封面上不署姓名。他也编过《蜜蜂周报》,也许因为锋芒太露,销路太少,出了几期就停版。刚巧牛伯兰的《公簿》出世,高先生以为机会来了,不妨尝试。牛伯兰要的是稿纸,高先生要的是钱。他就在《公簿》报上写了一百二十三封《华人通信》,自己再也没有想到因此得了大名。

《华人通信》是高尔斯密的“创作”。但是外国文学里的“创作”,都不是天上掉下地上冒出来的东西;高先生写的那些小品文章,也不纯是自出心裁。欧洲文学史上有一类叫做“探子文学”(Spy Literature),其起源在十七世纪后期。最早的是马拉那的《土耳其探子》,假托一位土耳其人,用通信体批评法国社会。有人把它从法文翻译成英文,在英国文学上发生很大的影响。伦敦有位茶馆老板就跟着做了一部《伦敦探子》,专写伦敦下流社会。到了十八世纪初期,孟德斯鸠写了一部久享盛名的波斯人通信,立德而敦爵士(Lord Lyttleton)又把它改译为英文。这时,英国文学里外国“探子”渐渐多了,有红印度人,阿拉伯人,阿墨尼亚人,也有不少中国人。阿狄生的《旁观报》里有中国人;狄福的《鲁滨逊漂流记》里有中国人;蒲伯的《蠢人》(Dunciad)诗里有中国人;乔治第二时代的反对党的“小报”里有不少中国人——只少了假托中国人的通信。好了,一七四〇年左右,服而太的朋友达尔鸟公爵(Marquis d' Argens),攻击耶教,主张思想自由。就陆陆续续出了一部《中国人通信》,英国也有不少译本。过了十六七年,华而浦(Horace Walpole)讽刺当时政潮,写了一封《中国人通信》,可以说是英国文学史上中国人通信之始。 [16] 高尔斯密的“创作”上溯马刺那,步武孟德斯鸠,近继华而浦与立德而敦,集“探子文学”之大成。

在作风上,高尔斯密与华而浦的关系,要比他与旁人的关系密切些。华而浦是乔治第二时代首相的公子,是当时的赏鉴大家。他做过诗,做过小说,虽则没有多少成就。他又当过议员,却没有讲过半句话。但是在巴黎伦敦的交际场中,他有相当的声望。他住在伦敦,觉得都市生活无聊,就在离伦敦不远的草莓山上(Strawberry Hill),盖了一所别墅,所有建筑都是模仿中世纪的峨特式(Gothic),有时有意无意的混入中国式。别墅里收罗了不少中国古玩,他的金鱼池也就叫做“北洋”。他对于中国本来早就发生了兴趣:在剑桥读书时,抛了正课不看,常常翻看着都赫德的《中国通志》。后来又做了两篇辩护秦始皇的文章,并且要学秦始皇,把欧洲考订疏证之书整个儿烧去。他的《中国人通信》,在一七五七年五月印出,说是苏何从伦敦写给他的北京朋友李奇的,用中国人的口气批评英国的人情风俗,尤其是当时政党政治。他写那封信只费了一个半钟头,可见他也有“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本领。他的文章,轻巧,流畅,动人,印出之后,立刻风行,据他自己说,在两个礼拜内消了五版。下面译的几段,讲的英国党争的丑态,——当然,有许多话,与别的“党国”也没有什么不合:

我说过,他们(英国人)是不易了解的:他们不但与中国人不同,与别的欧洲人也不同。我说过,他们有普通的见解;其实不然,他们只有普通的名义。在政治上,从前有两党,现在变了三系,每系只有一些党的名义与色彩。在这里(伦敦),每天可以听到不少话,一般人都爱闲话,不管它的性质如何。要是一个政客,一个部长,或是一个议员,古怪一些,不把消息宣传。人家要听的是新东西,谎话同真话一样是新闻呢。……

前几天,英王把内阁解散,却不待组织新阁就溜到乡下去了。李奇老兄,英国到底不是中国。……你也许听了要觉得奇怪,据一位可靠的朋友报告,英王没有权柄选择内阁,同我们没有权利选择皇帝一样。他现已离开伦敦,一等内阁成立,人家给他一个报告。现在这三系正在磋商条件,设法妥洽;妥洽之后,英王只得同意。 [17]

华尔浦的文章对于高尔斯密的《中国人通信》多少有些影响;华而浦的李奇也就是高尔斯密的李奇。不过高尔斯密对于中国的兴趣不是给华而浦引起的。在欧洲回国之后,他曾有漫游东方的计划。他曾写信给东印度公司要求录用。一七五八年,东印度公司派他做医生助手。他写信给人家说起这件事,津津有味。那个缺分,他说,薪水并不大,每年只有一百磅,但是额外有钱,每年至少可挣一千磅,把这些存放经商,可得年利两成。他是穷鬼,又是生性好动,这件事当然使他十二分高兴。可是他没有去。他为什么不去,我们不甚知道。有的说,他中途变更了计划;有的说,那时东印度局势不稳,不便让他去。但是我们可以肯定,他东游计划不是说着玩的。一七六一年,浦忒爵士(Lord Bute)当政,他上个条陈,要到东印度去调查乳精染料等等制造。这个消息给约翰生听到,就给高尔斯密大开玩笑。 [18] 其实高尔斯密也未必有此调查计划,他为了要到东方去,不得不说上那些乳精染料等等不相干的话。至于东方游历的愿望,不但高尔斯密有,就是约翰生也有。晚年,他得了养老金,就慨然长叹;他说,要是他年纪轻十岁,一定往君士坦丁去学阿拉伯语。有一次,鲍士伟说起中国的万里长城,他听了非常高兴:

有一次谈到远游,他(约翰生)特别高兴。他说,游历可以扩大胸怀,提高声望。说到去中国看万里长城时,他尤其起劲。我(鲍士伟自称)就乘这机会说,要是没有儿女照顾,我一定去长城走走。他说,“老兄”你要是能去,你的儿女声望也就提高了。你的好奇心会使人家对于你的儿女另眼看待;因为后人总得想到他们的老子是见过长城的。这不是开玩笑的话,老兄。 [19]

一段有趣的谈话![这段话引了后人注意。你如果有机会到伦敦去,不妨到古虚街口(Goucher Square)约翰生故宅;那里三层楼上,靠近扶梯,有个镜匣,中置长城砖一块,是一位英国人带去的。我很懊悔没有把那个人的姓名记住。]可惜约翰生,鲍士伟,与高尔斯密都没有到中国来。不然,英国文学上一定很有显著的影响。要是他们见了沈归愚、纪晓岚,至少要同卡埃色林(Count Keyserling)见了辜鸿铭、沈子培一样有趣。十七八世纪中,英国人到中国的并不多,而到中国的多半是军人,商人,浪人。十七世纪末年,腾碧安船长(Captain Dampier)周游世界,经过香港、广州,归后写了一部游记,风行全欧。但是书中叙至中国,特别疏略。那位船长是个老实人,就说他自己不懂中国事情,只在广州附近买了一些猪,牛,鸡,鸭等等实用东西。一七四二年安森大将(Admiral Anson)也到广州,归途劫了一艘西班牙商船,在伦敦上岸,有三十辆金银货币,一时军乐齐奏,全市若狂。但是,他的游记(不止一种),叙至中国,肆口漫骂,所记山川形势,多半抄袭李明的《中国现状新记》。这些书当然不值约翰生、高尔斯密一读。高尔斯密曾经在《华人通信集》上说过:送一个人到外国游历。与国家体面有关。这个人,第一须有哲学头脑,通晓人情;第二,肚子里须装满了零零碎碎的知识,遇事能够应付;第三,身体要好,当得起疲乏,自然,高氏自己是具有这三项资格的。可是他的东方游历的计划,终究是个梦想。《华人通信》可以说是他的梦想之寄托。

《华人通信》里的主人翁河南人李奇,不是军人,也不是商人,是个哲学家,是个中国的老先生。他外貌沈着如中国人,动作稳健如中国人,言语简要如中国人,有时平凡无趣也很像中国人;只是他同高尔斯密一样富于幽默,在中国老先生中算是少见的,我们可以说,他受了高先生的影响;也可以说,高先生受了他的影响。《通信》的序言上说,从前有个骑兵同他的马发生了一种特殊的交情;通常那匹马背了骑兵走,但是有时骑兵自己也背了那匹马走。高尔斯密同李奇,一而一,二而一,我们不能断定谁是骑兵,谁是马。李奇那位老先生虽说是中国人,却无老先生的头巾气,又无新学家的夸大狂,在思想上,动作上,言语上,可以说是具有世界眼光的人。后来那些通信印成单行本时(一七六二),也就改名为《世界公民》(The Citizen of the World)。这“世界公民”的话,东方人说过,西方人(从苏格拉底到阿狄生)也说过,高尔斯密又引了孔子的话为根据:“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20]

(三)

《世界公民》(就是《华人通信》)的故事很简单。河南人李奇本是朝廷命官,因性好游历,跟了洋商出关西行,绕道至伦敦,由黑衣人铁白斯等道游各处。朝廷见他擅离职守,下令撤职查办,又把他的家室籍没。他的儿子星伯由奇友福鸿(大礼官)帮忙,出国避难,流落至波斯,被没为奴。那时有英国女子才丽丝也在波斯遭劫,与星伯遇,一见钟情。波斯酋长迫英女为妾。女与星伯密谋,逃出,途中相失,先后到伦敦。后来发现那位才小姐就是奇友黑衣人的侄女,即与星伯结为夫妇。《世界公民》里通信共一百二十三封,有的是福鸿写给李奇的,讲的是中国朝廷的故事;有的是李奇写给星伯的,讲的是安平乐道一类的话;有的是星伯写给李奇的,讲的是他的波斯浪漫史;但是多半是李奇写给福鸿大礼官的,讲的是英伦见闻。

这是《世界公民》的大线索。此外还有不少零零碎碎的故事,大概带着有讽世意味。有的是略有历史的根据的,如孟子,老子,墨子的故事;有的是向壁虚造的,如白老鼠作乱,走方郎中卖药,麻粉,老黄想发财等等。就中最有趣的是庄子“大劈棺”故事。高尔斯密根据中国传说,只在末段略略点染,显出他天生的谐趣。原文(见都赫德《通志》)结局本有一段感慨语,说的是人生如梦,万事皆空,“恩爱夫妻不到头”的话。高先生把它完全删了,自己接上一段。他说,庄周见汉西(原名田氏,汉西是高氏造的)自杀,不忧不泣,依旧镇静,就把自己睡过的棺材铺好了给她睡。她本来以为庄子真的死了,设酒张乐,预备再嫁。她死后,那个哲学家就利用那付喜筵,当晚同一家寡妇结婚。他们俩知道各人有各人的短处,犯不着斤斤较量,婚后装聋作哑,过着太平的日子。

不过《世界公民》不是一部小说,不以故事为骨干。这一百二十三封信好比一百二十三颗珠子,那故事只是连缀这许多珠子的丝线。我们要注意的,不在故事本身,而在故事中表现的中西文化之间的关系。我们要注意的,是高尔斯密对于中国的概念和他的理想的中国人(李奇)关于英国的观察。高尔斯密所知道的中国,大体根据都赫德的《通志》(凯父的译本)。那时欧洲人关心中国的,可以约略分为考据,义理,词章三派(这是个曾国藩分析古文学者的办法,我们不妨借用)。考据派可以居尼斯(Joseph de Guignes)为代表;义理派可以约翰生为代表;词章派可以居易忒(Thomas S.Gueullette)为代表。考据派闹的是中国人种西来之说:有的主张中非同种,相信中国是埃及人的殖民地;有的主张中欧同种说,中国的伏羲就是圣经上的诺亚。 [21] 这种假古董,高尔斯密(同服尔太一样)根本反对,在《世界公民》上说了不少玩笑的话(第八十九函)。那些人放着可靠的中国书不读,干那支离破碎的事,也合该给人家痛骂。词章派做的是当时风行的“东方体”。“子虚子”,“乌有先生”,“无是公”等等成为时髦的名词。有人听了庄周变蝴蝶,蝴蝶变庄周的话,就凭着想象做了许多“中国故事”。波斯王可以变成蚤,狗,女孩子,蜜蜂,促织,耗子,最后变成个中国的老爷! 修词造句也学中国人的滥调,用了一大套正喻,反喻,侧喻,隐喻。描写女人的美,一定要说“眉如春山,眼如秋水”,“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高尔斯密作文主张简静,恨透了“东方体”的啰嗦(《世界公民》第三十三函)。但是对于义理派,他似乎有相当的同情。他是十八世纪的人!十八世纪的人,也同罗马人中国人一样,骨子里总脱不了一点道学的成分。《世界公民》上有不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话。孔子讲的中庸之道,以及孝弟忠信礼义廉耻的话,那本书里面全有(参看第四十四函,第四十七函,第六十八函,第九十五函等等)。自然,高氏不是研究孔子的专门学者,往往在孔子的话里混入了佛家道家的话,他又只知道抄都神父的书,不加融化,所以《世界公民》上一大批格言里,没有半句警语。近代读者觉得这些东西沉闷可怕,都以不读了之,也算是辜负了作者的苦心了。

其实,高尔斯密也不是治义理之学的人。他是东方朔淳于髡一流人物。能于平凡中找出风趣来。他的李奇也同他一样。他在伦敦,到过西敏寺,圣保罗,戏园,游艺场,文人俱乐部,看见形形色色,就说了不少打趣的话。他看到男人戴的假发,女人穿的长裙,心下忍不住要笑,——尤其是女人的长裙。他说,欧洲人每笑中国女子的小脚,其实他们女人的长裙同样可笑。她们(欧洲女子)拖着大幅的东西,进退既不方便,转折更觉费力,好像一阵鳄鱼受了刺激,须得慢慢的把尾巴掉过来,绕个大大的圈儿。在他写给福鸿大礼官的信上有一段说:

老实对你说罢,福兄,这里的女子丑的可怕;我简直看也不要看,他们和中国美人没有什么同的;欧洲人美的观念与我们的两样。我一想到东方美人织巧的双趺,怎会有眼睛看那大足盈尺的女子?我再也忘不了我家乡南府的美人。她们的脸多么润,鼻多么短,眼多么小,唇多么薄,齿多么黑(这些是高氏的谬见,我并没有译错);实山顶上的雪比不上他们两颊的滢澈,她们的眉毛同关西铅笔的画线一样细。那种女子完全不同。人家看见的,想象的,都是红颊,巨眼,怪白怪白的牙齿,再加上一副男人的脚,很像真的用了去走路的。……

接着又说:

这里大部分的女子备两张面孔:一个是为睡觉用的,一个是给人家看的。前者通常为丈夫和家里人装的;后者为客人的欢喜装的。家常面孔是怪难看的,出门面孔略微为好些,这个常在梳妆室里做成,同大镜,水盒,胭脂盒商议了半天,才决定当日的打扮。

《世界公民》里有两封很有趣的信;一封是英国女子写的,一封是中国女子写的,讲的是做爱求婚的一类的话。我们先看那英国女子白琳妲写给夏绿蒂的信:

要是这样下去,我的宝贝夏绿蒂,我想那少佐总得占了胜。他是无可抵抗的人,这是无疑的。他穿的漂亮,又是干净,活泼,会敷衍人家;我敢发誓,他同蒙公爵的意国灰獒一样有趣。我初次见他在辣纳拉(Ranelagh,是游戏场),他出足了风头;他不可无辣纳拉,辣纳拉不可无他。第二天,他递进名片来问候,要陪了妈妈与我去听音乐。他瞪着两眼毫不客气的张。他脸上有种说不出的东西,使我看了欢喜,好似看了一副好牌。第三天早上,他又来问候;你知道,那尖钻鬼儿向我们母女做爱。佣人得得的去开门,我的心儿怦怦然跳了,我真的以为他要把这屋子震倒,这是无疑的。他的马车引到窗前,他的佣人穿着最好看的号衣。他有无限的风趣,这是无疑的。那天,妈妈化了一个早晨的妆头;我却和衣半解。你知道,我很自然;他进来时,我毫不慌张。妈妈也装着同我一样镇静;但是我见她不由得红着脸。老实说,他是最勾人的小鬼儿,他和我们在一起时,我们笑个不休;我从未听过那末多的趣事。起头,他看错了妈妈,以为是我的姐姐,妈妈笑了;后来,他看错了我的皮色,以为是脂粉,我笑了;最后,他开了鼻烟匣,掏去一个像片,我们全都笑了。他赌牌很坏,却很喜欢赌,输了又不着急,我见了心动。我整整的赢了一百付,却失去了我的心。我不用同你讲,他仅是个义勇队的少佐,我是你的,宝贝夏绿蒂。

白琳妲

我们再看那中国女子伢娪写给伢伢的信。讲的是同样的事情,只是格调不同。伢娪是旧式的闺秀,在礼貌上不许同男客人在一起,只许在屏风后面瞧。

爸爸一定要那少佐出聘银一,二,三,四百两。才准我送他一束生发。啊,我恨不得那位官官手头上有钱,交给爸爸。官官是山西全省最大方的人。他初次到我家拜客,——天呀,他同爸爸打躬作揖,停了又起,退了又进,不知做了多少回!大家总以为他背熟了仪礼十七篇。走进大厅时,他就很得体的拱了三回手,爸爸不愿人家比他更体面,就拱了四回手;官官见了,又拱起手来,如是者有几分钟之久,客气到了万分。我仍是躲在迴屏后面,靠了屏孔觑看。少佐知道我在那儿,因为爸爸告诉他的,我恨

不得把我的弓鞋给他看看。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男客人。我敢发誓,我的伢伢,我的三魂真的飞去了。他真好看;他是全省最漂亮的人!因为他又矮又胖,又穿的时髦。他头上剃的光光的,只顶上有一束长发,结成个怪好看的大辫,拖至脚跟,稍上盘着一束黄玫瑰。他一进屋,我就知道他满身薰了花香。他的眼睛,——啊,他的眼睛真是无可抵抗。他老是瞪着墙面发呆,我相信任何意外事不能扰乱他的尊严,或转移他的目光。静默了两个小时,他唤来几个歌女,给我开怀。一个歌女唱了一会,同他走进别室,留了几分钟。我以为他去了。他真是个讨人喜欢的东西。但是他没有去;他一回来,歌唱又作,他又瞪着墙壁发呆,不到半点钟,他又带个歌女下去。他真是个讨人欢喜的东西。

辞别时,礼貌又作。爸爸要送他出门;但是官官发誓,宁愿天翻地覆,不愿劳爸爸一步,所以爸爸也就随和了。他出门,爸爸走去看他上马。在那儿他们又打躬作揖了半天,谁都不愿先走,后来还是少佐占了胜。他走不上百步,爸爸又冲出去喊道,“马上大吉”;少佐见了,要爸爸进了门才去。他一到家,就差小厮送来许多彩蛋,有二十来钟颜色。我敢说,他的阔绰使我心动。我家现正和配八字,大有希望。我最怕的是,他将来讨了我,成坐了密不通风的彩舆到他家去,他初次见到我面孔,也许把我推进原轿,送回给爸爸。但是,我要打扮得着实漂亮啦。妈妈和我正在忙着预备嫁衣。我新近买了一顶新凤冠,冠缨齐鼻,那个卖凤冠飘带的竟是个没良心的骗子,所以我也欺瞒了她。你知道,这次是公平交易。媱伢白。

高尔斯密对于中国到底有些隔膜,这封信上有许多话好像有意打趣中国人,其实因为他自己对于中国的习惯没有真确的了解。但是这个我们不能怪他,因为当时人对于中国人的观念非常薄弱,就是高尔斯密自己听了也觉得好笑。《世界公民》上说,那位河南人李奇到了伦敦引起非常的注意;人家见了他,好比见了海牛海马。有一次,某太太请他去。他一进门,看见他的屋子园林,全是仿照中国式样布置的。那位太太见了他,就从沙发上站起来道:

啊!难道这位先生不是生在英国的?怪不得他的模像上充满着妙不可言的气味。我的天老爷,这外国人的面貌迷住我们了!看他的额角多么阔!我要他穿了中装给大家看看(那时李奇穿着西装)。先生,请你转过身来给我看。啊,那里有游浪的气味。当差的,拿一盘碎牛肉来,我一定要看他怎样喫。嘿,先生,你带筷子来没有?看你夹了牛肉,颤颤的送进嘴去,多么有趣。……(第十四函)

又有一次,人家请他吃饭,他要了一盘牛肉,引起了满座惊讶。一位太太问,中国人也会吃牛肉?中国人吃的是燕窝,熊掌,鱼翅,从来不吃牛肉的。于是大家窃窃私语,以为他不是中国人!(第三十三函)

这些是打趣英国人的。《世界公民》里有不少打趣英国人的文章,可以说是全部书里最有趣的东西。有一次,黑衣人带了李奇到圣保罗大寺去看做礼拜。一进门,只见黑压压的挤满一堂,那教士正在抽着梦也似的调儿循例朗诵。李奇向四面一张,觉得没有一个诚心做礼拜的。有的窃窃私语,有的嗅着鼻烟,有的同女朋友丢眼色,有的竟倒在垫上,昏昏睡去,也许因为夜里打牌没有合过眼。只有一位老女人在长旗杆子后面不住呻吟,似乎听了牧师布道,非常感动。后来,黑衣人告诉他,她是住在院内的聋子。

李奇也到过当时的“笔会”,认识一位子虚博士,一位施先生,和会长斜眼先生。他进门时,之间会员齐集,正在高声辩论。一位穷诗人要读他的新诗,可是大家不赞成,会长说,这个须得照章办理,就叫书记先生把会章读出。会章上说,“凡诗人,演说家,批评家,或历史家,愿读他的著作,须得纳费六便士,方准开卷,每小时加纳一先令,该款由会员评分,以为报酬。”诗人听了,不觉吃惊。但是往外一望,看见两个外客(李奇与黑衣人)在座,不便显出穷酸的样子来,于是迟疑了一会,就照章纳费了。他先说明诗的结构,然后拉了调儿朗诵。

他读诗上了劲,没有注意了听众。听的人点头,揪眼,缩肩,窃笑,表示万分鄙夷。读后,诗人向大家征求意见。但是大家同声道好。一位指天发誓,说这首诗不可及,又一位说这诗太好,又一位鼓着劲,用拉丁语叹道,“可爱极了。”末了,诗人对主席斜眼先生说,“让我们听听你的意见。”斜眼先生叹道,“我的意见!”说时,从诗人手中取了诗稿,继续道,“不瞒你,这首诗同我所见过的杰作一样好,我想(这时把他诗稿折好,塞进诗人的口袋),这首诗发表,你可得名。从这一节可以知道大作一定非凡。请你收好,我们不用麻烦你了,我们全部满意了,十二分满意了。”诗人一再要拿出诗稿,主席一再阻止他。诗人只得勉强坐下,他花了钱,买到了这许多好话。(第三十函)

《世界公民》里这一类的文章还多着呢。最有趣的是关于铁白斯及当铺太太的几篇,与狄更斯的《滑稽外史》同样有名。只是那些东西与中国无涉,不用详细讨论,有兴趣的人不妨自己去看。高尔斯密,我在上文说过,是个滑稽家,不是学者。他自称博士;其实他的博士学位同许多人的博士学位一样可疑。当时人有意惹他,说约翰生是大博士,他是小博士,他听了当然不甚痛快。约翰生也常常说他的坏话。他说,高先生记性太坏,脑袋里留不住多少东西。十八世纪的文人最重视口才,约翰生自己就以谈锋出名。高氏什么东西都会,只不会谈话,貌又不扬;老是给大家开玩笑,闹得他一肚子气。但是他会做文章;他的散文,在十八世纪,别创一格。人家写的有许多太支蔓,太尖利,太少个性。他写的是阿狄生一派的小东西。约翰生说过,学做文章的应日夜读阿狄生。其实约翰生自己何尝学到?他的长处在谈话,不在文章。他的文章装满了智慧,反觉笨重,坚涩,累赘,平凡,沈闷,没有阿狄生的清圆流利。但是“大博士”学不到的,都给“小博士”学到。高尔斯密的文章有阿狄生的清新,却比阿狄生自然。他又是爱尔兰人,有天赋的机警与幽默;什么东西,经他点染,都有特殊风趣。就是约翰生自己,处处吹毛求疵,也还佩服他有点铁成金的本领。Nullum quod tetigit non ornavít.

高尔斯密穷苦时(其实他一身穷苦),曾经说过一段有趣的话。他说,现在什么人都不认得我,连织毛巾的与做鼻烟匣子的也不来奉承。但是,总有一天——他对他的朋友说,我希望你活上一二百年,看见那一天——总有一天,他说,那些大学学问家要替我出气,把我的著作校订,疏证,批评。他又说,要是我的著作传到鞑靼或支那,也会有相当的影响。他们也许会说(许我打着文言的调儿):

奥利佛,高尔斯密,生于十八世纪,享年百有三岁。尔时,万流景仰,如日方中,盖欧洲之孔仲尼也。早年著作,都不署名,久经散佚,学者惜之。所著欧洲近代文艺,幸能流传,贵重可拟钻石。是书论学问之道,以为蠢者非儒,而儒者多蠢。其持论渊深,大率类此。 [22]

高尔斯密预料的大体上真是不错。近代人研究他的生活和著作的,一天多如一天。在欧美——尤其在法国和美国——有不少专家,把他的著作考订,疏证,批评。就是在我们中国,也还有人知道他的《威克裴牧师》与《诡姻缘》。我们从未说他“生于十八世纪,享年百有三岁”一类的模糊影响之谈。我们知道他的脾气好,又会做文章,虽则我们不承认他是欧洲的孔夫子。

二十一年二月。

原文载于《金陵学报》1931年第1卷第2期

[1] J.B.du Halde, Description de la Chine (Paris,1735),4 vols,English versions:Richard Brookes, The General History of China (London,1736,1741),4 vols,Green and Wm.Guthree, Description of China (London,1738—41),2 vols.

[2] Gentleman's Magazine ,V,563.

[3] Ibid. ,V,668.

[4] Ibid .,VI,353,470.Cf.John Nichols,Literary Anecdotes of the Eighteenth Century,V,44-45.

[5] James Boswell, Life of Johnson (Ed.G.B.Hill,New York,1891),I,103.

[6] Ibid .,I,158.

[7] Gentleman's Magazine ,VI,470-71,758;VIII,149-50,304,563;VIII,179-82.

[8] Ibid .,VIII,365.

[9] Ibid .,XII,354-55.

[10] Boswell, op.cit. ,II,122-23.

[11] Jonas Hanway, An Essay on Tea (London,1757),246.

[12] Oliver Goldsmith, Works ,(ed.J.W.M.Gibbs),IV,273.

[13] Samuel Johnson, Works (Oxford,1825),VI,21.

[14] Ibid .,III 386.

[15] Boswell, op.cit .IV,216-17.

[16] M.P.Conant, The Oriental Tale in England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 (New York,1908),155-225.

[17] Horace Walpole, Works (ed.Mary Bury,London,1798),I,202-3.

[18] James Prior, Life of Goldsmith (London,1837),I,384.

[19] Boswell, op.cit .,III,305-6.

[20] A.L.Sells, Les Sources francaises de Goldsmith (Paris,1924);H.J.Smith, Oliver Goldsmith's The Citizen of the World (New.Haven,1926).

[21] Henri Cordier, Histoire généraJe de la Chine ,I,Ch.1.Cf.Chevalier de Ramsay, The philosophica1 Principles of the Natural and Revealed Religion (London,1748).

[22] Goldsmith, Letters (ed.K.C.Balderston),38-40. 96H83aP0e9IJaEPoY/iJXs/XcAD0+jqcqGSosMyOmB5dBSLMTIFvlrT3v8N4U1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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