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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时代的抒情诗
1947

柳无忌

(一)

英国的抒情诗在十六七世纪有个兴盛的时代。此后,在浪漫运动勃起的十九世纪初叶,虽也有拜伦(Byron),雪莱(Shelley),济慈(Keats)几个天才诗人,贡献不少的抒情杰作,然而那时的诗尚没有莎士比亚时代抒情诗那样的灿烂眩目,那样的像春花怒放,那样的普遍风尚。

我们可把一五七九年《牧人日历》( Shepherd's Calendar )出版后到一六二五年傅莱琦(John Fletcher)死去的五十余年,划分为伊丽莎白朝抒情诗的时期;此后的七十五年,属于十七世纪的范围内。伊丽莎白朝在英国历史上是一个荣誉的朝廷,空前而绝后,差可与之比拟者,只有十九世纪的维多利亚时期。这是个长久的安定与太平,在国内人民既得安居乐业,在国外又战胜了称霸海上的西班牙军舰,激励起不少的爱国热忱。在文学方面讲,这是英国戏剧全盛的时期。莎士比亚的作品已超过年代而永生了。其他一群才子,如马橹(Marlowe)、韦勃斯特(Webster)、鲍芒(Beaumont)、傅莱琦等,也都扬名剧史,更不用说当时文坛上的权威者班·江生(Ben Jonson),他的戏剧、诗歌与文学批评,肇始了英国的古典主义。从前被教士从礼拜堂内赶出来的戏剧,现在竟能得到王后的宠顾;散在伦敦各处的戏院,亦时患客满。就在那些戏剧里面,许多短的抒情诗歌,如宝石般一颗颗地在里边闪耀着。

当这位崇信新教的女王初即位时,因为许多反对派的朝臣都纷纷退隐或被逐,朝廷上的风雅颇有衰微的象征。但是,不久,在女王朝代全盛的时期,文风又勃兴起来,管弦丝竹,粉饰了太平。伊丽莎白女王自己曾用十四行体写过诗,连在宫内的妇女们,也都满口的“优菲体”(Euhuism),文质彬彬地用华丽的辞藻来谈话。一代的文人如李雷(Lyly)、庇尔(Peele)等,都被优养在宫中;当牛津、剑桥两大学演剧的时候,女王还亲自去参观。在她统治下的五十年中,英国的文化,尤其是文学,渐渐地从荒芜中开花结实,开始了以后数百年的荣华。

(二)

在一五五七年,英国诗史上一个重要的纪念日,出版了英国第一部诗选《陶特尔诗丛》( Tottel's Miscellany ),里边搜集了英国初期抒情诗的收获。这些作者,不是王公大臣,也是伯爵子爵,以及投在他们门下的一些文人。这就是讲,在伊丽莎白朝以前做诗的人大部分是贵族或朝臣,于无聊时闲弄着笔墨的一班“宫廷作者”。所以,这时抒情诗的起源,不在民间,而在朝上;不在本国,而在一些朝臣贵族所景仰的意大利与法国。

在伊丽莎白朝初年,这种趋势依旧存在着。可是到了后来,渐渐地英国人也知道应用本国的文化,把英国固有的精神和色彩灌入文学里去。“宫廷作者”固然继续写作,但同时另一批从“民间”起来的文人,却正在努力创造更伟大的文学。除了席特奈(Sir Philip Sidney)与鲍芒外,当时大部分的作家都是平民出身。他们有的献身宫阙宦籍,如李雷及史本塞(Spenser)等;有的卒业大学后,靠卖文以糊口,如马橹与纳喜(Nashe)等,过着浪漫堕落的文人生活;有的家境穷困,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但经过了长期的挣扎与努力,也能蜚声文坛,成为伟大的作家,如莎士比亚的祖父是个农夫,班·江生的继父是个瓦匠,岱干(Dekker)流落在伦敦,穷得不能还债,被拘禁在监狱内多时。这种种例子,证明英国的文学,从伊丽莎白朝起,经过了一个重要的转机,已不是贵族朝臣的专利品,而渐趋于普遍及民众化了。

(三)

现在我们提出几点,说明五十年中抒情诗的大概趋势。自从一五七九年史本塞的《牧人日历》出版后,一时诗风所趋,此后的十年充满了叙述牧人田舍生活的作品。庇尔与李雷的剧本中都有几首抒情诗,歌唱牧人的生活;席特奈的《阿开狄亚》( Arcadia )是部浪漫的田舍小说,在当时影响极大;马橹的那首《热情的牧童赠爱人歌》更是脍炙人口。我们可以讲,自一五八〇年至一五九〇年的十年中,是牧诗的全盛时代,席特奈的诗有真诚的情感,史本塞的诗有崇美的庄严,可作那派诗的代表。

此后的十年,一直到十七世纪初,要算十四行诗,一称桑籁体Sonnet,最流行的时期了。这诗体从意大利及法国传来,在《陶特尔诗丛》里,就有几首十四行体的作品。但是第一个写作连锁体的十四行诗(Sonnet cycle)要推《阿斯绰夫尔与斯泰拉》( Astrophel and Stella )的作者席特奈。这部作品在一五九一年问世,出版后誉满诗坛,成为十四行诗组的滥筋。此后最有名的作品有莎士比亚的《桑籁体集》,史本塞的《爱情的纪念》( Amoretti ),丹尼尔(Daniel)《狄利亚》( Delia ),藤恩(Donne)的《神圣的桑籁体》。莎翁的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诗,经了不少学者的研究推敲,仍不能断定它们所歌颂的对象是女人还是男子,但这无损于诗的本身的美丽。席特奈把他的情人斯泰拉歌唱得不朽,斯泰拉是个假名字,有“星”的意义,但据说她确有其人,而且是个已婚的贵妇,但是我们何必去穷究诗人的私生活呢?《爱情的纪念》是史本塞的情诗一束,除了独有的韵脚外,尚有与别的连锁体一点不同的地方,这部诗是献给他新婚的夫人的。在上面讲的几部十四行诗内,多少有点恋爱故事的痕迹在里边。另有一派诗人,专门赞叹女人的美丽和她们的铁石心肠;诗人因为得不到一些温柔的安慰,害得痛哭流涕,一泣一唱了!这派作品可把丹尼尔的《狄利亚》与掘莱登(Drayton)的《意念的鉴镜》( Idea's Mirrour )作为代表。除了歌咏爱情的诗外,还有所谓宗教桑籁体。那些作者不写爱情,而写神圣的宗教观念,如藤恩的《神圣的桑籁体》;但宗教诗后来就不甚流传了。当时连锁体的十四行诗确是多得可以车载斗量,可是大多数都是些情诗或无病呻吟的歌唱,它们的题材与思想范围极狭小。

伊丽莎白女王卒于一六〇三年,她的朝代结了,可是当时的诗风却继续流传下去。在她死前的数年,英国文坛上出现不少诗选,尤其是短的抒情诗选。大约因为那时的诗风很盛吧,爱读诗的人较多,于是以前的手抄本一变而为印刷物,广为流传。《陶特尔诗丛》代表亨利八世(King HenryⅧ)朝的诗人作品;这时期出版的几部诗选,如一六〇〇年的《英国的海里康》( England's Helicon ),一六〇二年的《诗丛》,都是代表伊丽莎白朝的诗歌。这种诗选一方面表示读者对于诗的兴趣已增加,一方面又给那些穷途潦倒的文人一个糊口的机会。

在十七世纪的最初十年中,有一个新颖的趋向值得注意。那就是乐谱的流行。当时的人爱好歌唱,作为一种交际的技能,高尚的家庭娱乐。有许多诗因此谱成音乐,备读者歌咏。这样渐渐地诗与音乐相互混合,使作者于推敲字句的意义外,又要留心音调方面的和谐,使读者非但于字句方面感到诗的美丽,并可在耳中辨出诗的节奏。此种要求增进作者音调方面的努力,而同时也藉了音乐的助力使诗更为民众化。当时乐师中最有名的是坎品(Campion),他是音乐家又是诗人,他的歌曲既有温柔的情感,复有和谐的节奏。

其他许多有名的歌曲,则可在戏剧中找出,如上面已述及的。剧作家如李雷,庇尔,岱干,韦勃斯特,傅莱琦,班·江生,尤其是莎士比亚,都在剧中插入美妙的短歌,在上演时由伶人唱出。如李雷的《爱神和我的女郎》,莎士比亚的《在绿荫的树底》,《号鸣,朔风呀号鸣》,《这是情郎呀伴着情女》等等,班·江生的《赠西丽亚》诸歌,都是从剧中取出的一些最好的抒情诗。

文学史上的年月本来只是一个标记,把一六二五年定作伊丽莎白时代抒情诗的末年,也不过作为一个阶段的结束而已。在那年,十七世纪恰好过去了四分之一,前代的文风渐渐地沦于消沉。一般的文人名士,都已风消云散,当时的抒情诗歌,也可告一段落,直至下一时期的海瑞克与赫伯特(Herbert)诸人出来,歌唱着他们的轻松或虔诚的歌曲,才造成所谓十七世纪的抒情诗。

(四)

藤恩可说是一位介于伊丽莎白朝与十七世纪中间的诗人。从他的年岁来说,他是班·江生的同时代者,比莎士比亚仅小八岁,十足是个伊丽莎白时代的作家。但是就诗体及诗的内容而论,他却是属于后一个时代的。十七世纪的英国诗人,除了最伟大的密尔敦(Milton)自成一家外,可以分作三派。第一派的首领就是藤恩,他领导着所谓玄学诗派(Metaphysical School),他们作品的内容,或有抽象的哲学意味,或有浓重的宗教气息。藤恩自己在晚年就是个有名的教士,圣保罗大礼拜堂的副教长(Dean of St.Paul's Cathedral),以说道名重于一时。他的后继者如赫伯特、克勒晓(Crashaw)等,都是宗教的虔诚信徒。赫伯特是英国教堂的一个忠实诗人,他写出神圣的美丽,他的诗集《庙宇》( Temple )富有道德的严肃性。相反的,克勒晓却是一个道地的天主教信徒,他把人们对于男女间的私情移为宗教的爱情,歌唱一些极富天主教热忱的诗歌。这派作家还有一个特点,他们好用奇怪僻异的字,或夸张的比喻,往往为一字的推敲煞费苦心。他们不免犯着过于矫揉造作的毛病,以致所作诗往往意义隐晦,不易理会,更因此失去了抒情的成分。但他们用字有时亦甚巧妙,如藤恩的《黎明的一刻》。此外赫伯特的《德行》一诗,亦不失为美好的名作。

史本塞派诗人的成就比较最不彰著。除了勃朗(Browne)与魏善(Wither)以外,尚有傅莱琦兄弟(Giles Fletcher及Phineas Fletcher)二人,亦为史本塞的摹仿者。他们都曾写作牧歌,讽喻诗,并且采用史本塞在《仙后》( Faerie Queene )中发明的诗节以写作叙事诗。《牧人日历》与《阿开狄亚》重复在这些诗人的作品中获得了回忆。

以纯粹的抒情诗而论,这时期的第三个诗派,可称之为江生诗派,流传下来最丰富的遗产。这派诗人自命为“江生的儿子”,当他们年轻的时候,都曾用惊奇与尊崇的心情在伦敦酒店内聆听着这位文学权威者的谈吐。海瑞克(Herrick)是江生派的最重要诗人,除了密尔敦以外,他与藤恩可以说是十七世纪诗人中最杰出的两位了。他是在英国南部达文州(Devonshire)的一个牧师,但是这位牧师在讲道外,也好写作诗歌。他的诗集分二部,后部是宗教诗歌,而前部(比宗教诗多五倍)却是世俗的诗,歌咏着男女爱情,自然景物,与乡村的风俗习惯。他的人生观不全是基督教的,却带着一些古希腊的乐天派色彩,相等于“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的观念。他有一诗写给青年的姑娘,劝她们及时行乐,诗的首句是“趁今日且采玫瑰蕊”。这代表了他的人生哲学。有人曾把海瑞克比作李白,也因为他们的诗都琦艳轻盈,飘渺若仙,令人百读不厌。与海瑞克同属于江生诗派的是一些保王党诗人(Cavalier Poets):凯瑞(Carew)、萨克令(Suckling)与劳芜莱斯(Lovelace)。他们都是贵族或廷臣,以吟诗为娱乐,把来消磨着他们的时间。他们象江生一样,写作时刻意求工,侧重辞藻与形式,他们的小诗尤其精练纯熟,完善可爱。那些作品所缺乏的是一种热烈与真挚的情感。

他们度着欢愉的生活,享受着尘世的娱乐,并写作好诗。

(五)

超然于这三个诗派之外,巍然自成一代大师,与伊丽莎白时期的莎士比亚和史本塞并尊为英国最伟大的诗家,是密尔敦。他是英国史诗唯一的重要作者,他的《失乐园》( Paradise Lost )可以说是但丁的《神曲》以后一部最有名的史诗杰作。密尔敦也曾写着诗剧与长篇抒情诗。在短的诗歌方面,他的作品不多,成就亦不大。他只遗下了几首十四行诗;但是这些虽在量的方面甚为薄弱,却有着崇高的品质。密尔敦的十四行诗,与席特奈的一样,是意大利体。但是与席特奈不同,更与伊丽莎白时代的连锁十四行诗的作者不同,他打破这类诗的传统,不再歌咏爱情与美女,而是以一些日常的题材充实着诗的内容。像华治华斯(Wordsworth)所说的,在密尔敦的手中十四行诗变成了一声号角,从那里他吹出了鼓舞灵魂的音调。一种严肃的气氛缠绕着密尔敦的十四行诗,使它们成为崇巍的文学作品。

另一个清教诗人是马梵尔(Marvell),密尔敦的好友。他爱好在自然的神秘典籍中学习着。他对于自然景物的欣赏与思维为后代浪漫时期的湖畔诗人开辟了一条途径。他有爱国的热忱,表现在他的诗内。有时他也写情诗,使读者想到了海瑞克,正如他早年的诗有玄学派的气息,又把他与藤恩连贯起来。但是,在后人记忆中永久留住的,他是克朗威尔(Cromwell)时代一个拉丁文秘书的助手,而那个拉丁文秘书就是密尔敦。

(六)

在其他各方面,尤其在散文,史诗,喜剧,十七世纪的文学显然与上一时代的文学不同。但是就抒情诗而说,则当时的诗歌传统依旧是承接着伊丽莎白时代而来的。江生与史本塞在十七世纪诗坛上的影响极大,许多诗人接受了他们的衣钵,标树旗帜,颇为盛极一时。所以把十七世纪抒情诗归并在莎士比亚时代抒情诗之内,并不是过分牵强。这两个时期的小诗有着连贯与融会的地方。

但是它们也并不全是相似。正如它们有时交错衔接,它们有时亦各趋殊途,各有显著的特点与互异的精神。简单地说起来,伊丽莎白朝抒情诗的灵感是天然的,自发的,由内心涌现而出。那是诗歌最繁茂的时期,充溢着饱满的生动力,造成一个新鲜的世界。因此在女王统治下的英国被称为“歌唱的巢窝”。到了十七世纪,这种生动丰溢的灵感渐渐地趋于枯凅,人们已不再如上一个时代那样的纯朴天真,内战以及政治宗教的斗争在社会上罩盖着一层黑暗的阴影,使人们失去了自然的生活乐趣,沾染着更深的世故。一般人的心境变得严肃了,偏狭了;而同时更袭来一个坚强的反动,或则激发成一种颓废的尽情娱乐的心理,或者用抽象与玄学的观点来体会人生。这样,十七世纪的诗歌失去了伊丽莎白时代的那种灿烂的光荣与洋溢的泉源。

这并不是说,十七世纪的抒情诗并没有优点与脍炙人口的作品。且不提密尔敦的十四行诗是一些经典的诗歌,就是海瑞克,藤恩,赫伯特,与凯瑞等人的几篇名诗,也都在英国诗坛上放着异彩,如一颗颗辉煌的珍珠。他们试着写作新体的诗,产生出变化无穷的各式各样的抒情短诗。海瑞克的《赠紫兰花》与《水仙吟》清新纤巧得可爱。考莱(Cowley)写作歌颂歌(ode),回复到古希腊的诗体,为后代诗人创出一个新的园地;他又摹拟希腊诗人阿难克里昂体(Anacreontics)作诗,如那首有名的《乐天者之歌》。他与海瑞克以及藤恩,对于新诗体的尝试方面都有着不小的贡献。

十七世纪的抒情作品,倘使加以一翻精心的选择,足以与伊丽莎白朝的诗歌相媲美;而此集中所译录的两个时代的四十余首抒情诗的精华,实在可以说是英诗宝库中最珍贵的一部分了。

原文载于《莎士比亚时代抒情诗》,大时代书局,1947年 ppQs/P/P3CQ6Odf/JavFIBNgc+JoJU7I0zkmALILtGXf0ayfDZPYqw8QSi5klD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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