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的发明和发展与电影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而电影与动画都有一个在技术层面上的共同之处。它们都是把影像记录在胶片或磁盘上,并且是以每秒 24 格或 30格的速度播放出来。但他们还有一个非常不同之处,即在它们记录影像的方式上,前者是用摄像机去收录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景物,后者却是以绘画、雕塑或在虚拟的磁性空间中创造一种艺术的仿真景物。在这些景和物中,既有自然世界的翻版,又有非自然世界而拟造的“存在”。因此,动画中的影像在“动”的过程中也就产生了自己独特的视听语言特点,这使得动画语言更具有主观性和表现意味。它可以增加许多在现实中不可能实现的想法,并加以实现。它更富有创造力和想象力,可以实现电影实现不了的镜头画面,因为它本来就不是真实的。动画片可以用创造动态视觉的手段表现一切奇迹,由于动画片的假定性形象使得动画片中的奇迹具有特殊的感染力—升华了的观赏态度产生的积极接受心理。例如传统的二维动画,出现在银屏上的是艺术家们用铅笔画出的场景和活灵活现的形象,在记录真实动态方面将它们与摄像机作比较,显然是处于下风的。但它们是利用绘画特性表现了真实,这种艺术性的真实又是摄像机不可及的,如:动画片中的米老鼠、孙悟空等大都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动”的。这中间有许多是我们人类十分熟悉的动作,但也有许多的动作是真实生活中不曾存在的。那是动画艺术家们通过对自然生活的提炼并加入自己的想象力所创造出来的艺术动作,而每一个艺术动作都是一种“独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