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的发展历史很长,从人类有文明以来,透过各种形式图像的记录,已显示出人类潜意识中表现物体动作和时间过程的欲望。法国考古学家普度欧马(Prudhommeau)在 1962 年的研究报告指出,两万五千年前的石器时代洞穴画上就有系列的野牛奔跑分析图,是人类试图用笔(或石块)捕捉动作的尝试。其他如埃及墓画、希腊古瓶上的连续动作之分解图画,也是同类型的例子。在一张图上把不同时间发生的动作画在一起,这种“同时进行”性的概念间接显示了人类“动着”的欲望。达·芬奇有名的黄金比例人几何图上的四只胳膊,就表示双手上下摆动的动作。十六世纪的西方更首度出现手翻书的雏形,这和动画的概念也有相通之处。
动画的(也是所有电影的)故事开始于十七世纪阿塔纳斯·珂雪(Athanasius Kircher)发明的“魔术幻灯”。所谓“魔术幻灯”实际是个铁箱,里面放一盏灯,在箱的一边开一小洞,洞上覆盖透镜。将一片绘有图案的玻璃放在透镜后面,经由灯光通过玻璃和透镜,图案会投射在墙上。魔术幻灯流传到今天已经成为一种放映工具—投影机。18 世纪末,魔术幻灯在法国风行起来,戏法越变越多,因为灯光的关系,影子可以互溶,加上一些小道具,调整透镜就可以弄得满室阴气森森,鬼影幢幢。
中国唐朝发明的皮影戏,是一种由幕后照射光源的影子戏,和魔术幻灯系列发明从幕前投射光源的方法、技术虽然有别,却反映出东西方不同国度对操纵光影相同的痴迷。皮影戏在十七世纪被引介到欧洲巡回演出,也曾经风靡一时,其影像的清晰度和精致感,亦不亚于同时期的魔术幻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