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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阴阳”思维的基本思想内容和主要应用意义

中国哲学学者公认,老子在中国思想史上首次将“阴阳”升至哲学范畴层次,用此表达世界万物均由相生相克之对应元素组成(高亨,1943;杜国钧,1987),特别是老子可能对《周易》中诸卦内含阳爻(连线)和阴爻(断线)的哲学进行概括(黄钊,1985)。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阴阳”思维的基本思想来自《周易》,经由《老子》,传至《易传》。此外,“阴阳”思维与“道”思维密切相关。《易经》(含《易传》)明确指出,“一阴一阳之谓道”。庄子也说,“《易》以道阴阳”。笔者自1994年开始研究“阴阳”,对“道”与“阴阳”的关系理解为“道”之本原本体性由“阴阳”两基本元素所构成,而“道”之本原规律性由“阴阳”消长变化所代表。这是因为“道”是天人合一,为主观与客观对立统一,特指天地万物与人类社会同源同理同构同存,可用庄子“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观点表达;天地万物“阴阳”消长变化为该同源同理同构同存所呈现的普适规律。西方近来开始关注“阴阳”,因为现有的思维方式无法解答复杂问题提出的挑战。(Smith & Lewis,2011)未来的研究定会在此领域产生令人惊喜的突破性成果,而中国本土研究在这方面应该领军世界。(Li,1998,2008,2012a,2014a)

作为“道”的最为本原的规律,“阴阳”思维可用相生相克这一主题具体表达。笔者曾在1998年发表的英文论文中明确指出(Li,1998),“阴阳”思维具有三大规律性维度,即整体性、动态性与对立统一性。该三大规律性维度共享同一主题,即相生相克即为阴阳平衡的理念。笔者当时尚未读到高晨阳教授在1994出版的学术专著《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研究》,但笔者与他各自独立地意识到“阴阳”思维的三大规律性为其核心内容。高晨阳教授的用词是“系统整体观”“系统过程观”和“系统和谐观”。此外,彭凯平和他的导师理查德·尼斯贝特于 1999 年发表的英文论文也独立得到类似的结论(Peng& Nisbett,1999)。因此,学者达成共识,认为三大规律性维度为“阴阳”思维核心内容的结论基本成立。此外,在以上学者当中,笔者特别强调“阴阳”思维的主题是以相生相克为原理的阴阳平衡,而这与阴阳五行学说密切相关。

然而,直到研究“阴阳”十多年以后,笔者才清晰地认识到“阴阳”思维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根本区别。笔者在2008年发表的英文论文(Li,2008)中阐述“阴阳”思维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三大区别。第一,黑格尔的辩证法首先假定矛盾的双方可以并且应该各自独立存在,相互对应,互为参照,但矛盾的一方不包含另一方。“阴阳”思维则认为,矛盾的双方可以并且应该相互对应,互为参照,但他们永远不能分离,不能各自独立存在;矛盾的双方彼此相互包含,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第二,黑格尔的辩证法假定矛盾的双方可以并且应该向对方完全彻底并且是无条件地转化。“阴阳”思维则认为,矛盾的双方可以并且应该相互转化,但该转化只能是部分并且是有条件的。第三,最为关键的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最后假定矛盾双方可以并且应该在更高层次上通过扬弃而达到矛盾的根本解决,因此矛盾是可以并且应该得到解决的。在这一点上,黑格尔的辩证法与亚里士多德的“非此即彼”的形式逻辑取得一致,共同否定矛盾存在的必要性和永久性。然而,“阴阳”思维则认为,矛盾的双方可以并且应该永远共存,矛盾不需要在更高层次上通过扬弃加以解决。没有矛盾就没有“道”;没有“阴阳”消长,也就没有天人同一(既同源同理同构同存)这一世间最为本原的规律。

由上可以看出,中国思维与西方思维有着根本区别。笔者感到尤其悲哀的是,迄今为止,中国学者大多尚未意识到中国思维与西方思维的根本区别,包括“阴阳”思维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根本区别。绝大多数的中国和外国的学者都将“阴阳”思维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混为一谈,将两者通称为“既此又彼”逻辑(both/and logic),与亚里士多德的“非此即彼”逻辑(either/or logic)形成鲜明对比。然而,“阴阳”思维既不同于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也不同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阴阳”思维是亚里士多德形式逻辑与黑格尔辩证逻辑的整合和超越。因此,笔者将“阴阳”思维称为“非此又此,非彼又彼”逻辑(either/and logic)。这如同唐代禅宗大师青原行思(他是禅宗六祖慧能大师的五大弟子之一)提出参禅的三重境界:参禅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其后禅有所悟,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最后禅中彻悟,看山仍然是山,看水仍然是水。笔者将其中第三部分改为:禅中彻悟时,看山既是山,又不是山,看水既是水,又不是水。这才符合“阴阳”思维。正如《老子》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可以看出,禅宗与道家渊源颇深,是将道家引入佛家的结果。(陈鼓应,2010;方东美,2012)

最后,笔者阐述与“阴阳”思维三大规律性维度对应的“阴阳”思维三大操作性维度(Li,2014a)。第一,“阴阳”思维第一操作性维度称为“不对称平衡原则”。“不对称平衡原则”认为,任何一个理论模型中的自变量与因变量都必须各自包含相生相克双方,以同时同地共存的形式构成阴阳组合体,自变量与因变量都不能只有相生相克双方中的一方。此外,作为自变量阴阳组合体的相生相克双方与其所对应的作为因变量阴阳组合体的相生相克双方的关系呈现出不对称的关系,即对于因变量的相生相克双方中的一方,自变量中某一方必须作为主导方而发挥主导作用,而其对立的一方则必然作为附属方而发挥附属作用。例如,作为自变量的探索式学习与应用式学习所构成的阴阳组合体(或恩威并济中的恩与威,或竞合中的竞争与合作)与作为因变量的激进式创新与渐进式创新所构成的另一阴阳组合体之关系呈现出不对称性。对于激进式创新而言,探索式学习作为主导方必须发挥主导作用,而其对立的应用式学习则必然作为附属方而发挥附属作用。反之,对于渐进式创新而言,应用式学习作为主导方必须发挥主导作用,而其对立的探索式学习则必然作为附属方而发挥附属作用。值得指出的是,“不对称平衡原则”与《易经》(含《易传》)中的太极、两仪、四象和八卦有关,特别是与四象直接相关,即少阴、少阳、太阴和太阳。具体而言,少阴是阴少阳多形态的不对称平衡;少阳是阳少阴多形态的不对称平衡;太阳是阴多阳少形态的不对称平衡;太阴是阳多阴少形态的不对称平衡。换言之,四象可由阴阳多寡两个维度构成的一个2×2矩阵所表达。

第二,“阴阳”思维第二操作性维度称为“相互转化平衡原则”。“相互转化平衡原则”认为,任何一个理论模型中的自变量与因变量内部的相生相克双方都会在一定条件下向各自的对方转化,但这类转化只是一定程度的,而不是彻底的。由于相生相克双方相生相克的关系,相生相克双方中的主导方在附属方极弱之际会帮助附属方成长,但附属方在成长之后会自我膨胀,与主导方发生冲突,以便夺取主导地位。因此,附属方会在一定条件下向主导地位转化,而主导方也会在一定条件下向附属地位转化。“相互转化平衡原则”反映在阴阳消长动态过程之中。例如,作为自变量的探索式学习与应用式学习所构成的阴阳组合体(或恩威并济中的恩与威,或竞合中的竞争与合作)与作为因变量的激进式创新与渐进式创新所构成的另一阴阳组合体之关系呈现出相互转化性。在因变量发生转化的条件下,作为主导方的自变量必然向附属方转化,反之亦然。

第三,“阴阳”思维第三操作性维度称为“非线性平衡原则”。“非线性平衡原则”认为,自变量中的主导方A(例如吃菜)与其相关的因变量A*(例如减肥目标)应该呈现正相关关系,而自变量中的附属方—A(即A的反面或对立面,例如吃肉)与其不相关的因变量A*(例如减肥目标)所呈现的不是普遍假设的负相关关系,而是非线性的倒U型关系,即过低或过高效果都不好(例如吃菜与吃肉的相对比例对减肥目标的效果),适度效果最好。但是,这种适度的具体范围要依照不同条件(例如不同目标)而相应发生变化(例如减肥或增肥所要求的吃菜与吃肉的相对比例各异)。这就是中庸之道的真谛。中庸之道不是像绝大多数学者以为的那样是关于相生相克双方中单一方面本身单方独立之“度”的拿捏,而是相生相克双方同时同地共存的平衡搭配之“度”的拿捏。更重要的是,由于相生相克双方在势均力敌的条件下冲突最大化,对称的平衡即一半对一半是最坏的情况,所以,中庸之道绝不是固定不变地永远选择中间点。例如,作为自变量的探索式学习与应用式学习所构成的阴阳组合体(或恩威并济中的恩与威,或竞合中的竞争与合作)与作为因变量的激进式创新与渐进式创新所构成的另一阴阳组合体之关系呈现出非线性,即倒U型关系。对于激进式创新而言,作为附属方自变量的应用式学习与激进式创新之间并非负相关的线性关系,而是倒U型的非线性关系。换言之,对于激进式创新而言,应用式学习与探索式学习的相对比例太低不利,太高也不利,而适度则最为有利。因此,阴阳平衡的关键在于阴阳组合体内相生相克双方搭配比例之“度”。

从上可见,“阴阳”思维的三大操作性维度相互包含,相互影响,但也相对独立,各司其职。与“阴阳”思维三大规律性维度一样,“阴阳”思维的三大操作性维度也共享同一主题:相生相克即为阴阳平衡。这就是老子“知其白,守其黑”理念的本意。“阴阳”思维的所有特征都在“阴阳双鱼图”(见图1)中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阴阳图中的两个小眼尤为关键,是全图的画龙点睛之笔。这两个小眼代表了阴阳双方的整体性,动态性以及相生相克性,并形象地点明阴阳平衡为何产生以及如何变化。韩国国旗以阴阳八卦为图案,却偏偏缺少那两个眼,因此并不是真正的阴阳图。这可见韩国学者缺乏对阴阳原意的深层理解。

图1 阴阳双鱼图

以上有关阴阳的论述是在一个阴阳组合体内相生相克双方之间的两角单一关系层面之上,而阴阳五行学说则是建立在多个阴阳组合体之间相生相克的多角关系网络层面上。在网络系统层面上,五行中各要素之间的多对关系呈现相生相克的多角制约平衡结构,通过具体功能机制发生作用。笔者将此类功能机制概括为三大机制,即“次序作用”机制、“正反作用”机制,以及“间接作用”机制。“次序作用”机制是指五行中各要素对其他要素的作用次序有别,即对顺位临近要素的作用为相生(例如A生B),而对间隔一级要素的作用为相克(例如A克C)。“正反作用”机制是指五行中各要素既有影响其他要素的正向相生及正向相克(例如A生B,及A克C),又有被其他要素影响的反向相生及反向相克(例如A被E所生,及A被D所克)。“间接作用”机制是指五行中各要素对其他要素的多角非直接制约影响(例如三角制约平衡关系中A克C,但D克A,而C生D;四角制约平衡关系中A生B是通过A克C,C又克E以及E又克B而完成)。以上三种作用机制的目的就是保障网络系统层面上整体性和动态性的多角制约平衡结构。笔者认为,由于任何一个要素全部的作用功能一共有四个(即正向相生、正向相克、反向相生及反向相克),必须最少与四个其他要素发生关系。因此,五行不是指世界万物都由五个要素构成(“木火土金水”仅仅只是比喻),而是指解释网络系统层面上整体性和动态性平衡结构至少需要五个要素。总之,五行是采用数和图呈现网络系统层面上多角相生相克的平衡结构最为简洁的方式(详见第四章)。这与《易经》采用数和图阐述阴阳八卦的方式如出一辙。值得指出的是,阴阳五行学说在中医理论及应用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以《黄帝内经》为代表)。

此外,“阴阳”思维与现今最为时髦的“二元”(ambidexterity)观点具有根本区别。“二元”英文原意是双撇子,即左右双手同样灵活有效。其实“二元”这种情形在日常生活中极为罕见,仅有万分之七的人是双撇子,而大多数人是右撇子,其他少数人是左撇子。“阴阳”思维并不要求也不提倡“双撇子式二元”。“阴阳”思维只是提倡建立在相生相克基础上的整体性与动态性平衡,经由“阴阳”三大操作性维度得以实现。此外,管理研究中有关“二元”的学者内部分歧严重,其主要意见大致可分为两大派,而该两大派再分成六小派。(Li,Li& Liu,2012)这两大派是“相克派”和“相生派”。“相克派”认同马奇将探索式学习与应用式学习看作相克的对立双方的观点,因此他们的重点在于如何将该相克的对立双方分离,以此避免矛盾。“相克派”中的三小派是“空间分离派”“时间分离派”和“职能分离派”。与此相反,“相生派”否认马奇将探索式学习与应用式学习看作相克的对立双方的观点,而将两者看作可以相生的双方,因此他们的重点在于如何将相生的双方整合,以此达到协同效应。“相生派”中的三小派是“资源协同派”“文化协同派”和“管理协同派”。“阴阳”思维与“二元”观点的根本区别在于“阴阳”思维是相生相克派,而不是“相克派”,也不是“相生派”。换句话说,“阴阳”思维认为矛盾对立双方在同一空间和时间下既有正面效应,也有反面效应。以图形方式表达,矛盾对立双方相生相克的关系表现为非线性的倒U型关系。马奇亲口告诉笔者,他不赞同“二元”观点,认为该研究阉割他的原意。马奇认同“阴阳”思维,并亲口告诉笔者“阴阳”思维有关探索式学习与应用式学习平衡的解读与他本人的原意最为接近。 9+1eocDBsJUR03sVw9HWCUpdyDFmvNxfKALaTX7Ar3zQW2+17i5R/isFZnAFOe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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