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6年开始的“乌拉圭回合”谈判首次将服务贸易列为新议题,目标是为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制定各缔约方普遍遵守的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即《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然而,很多年过去了,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的服务贸易谈判尽管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结果并不理想。为了加快服务领域开放的步伐,欧盟27国以及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或地区开始着力推动新的诸边《服务贸易协定》(TISA),以替代目前的GATS。TISA将一改GATS“混合清单”的开放模式,采用“负面清单”的开放模式。随着贸易谈判的深入和服务业开放规则的“升级”,极大地推动了有关经济体服务业的市场化、自由化和国际化,全球服务业开放势在必行。
当前,现代服务业不仅已经成为各国发展的重点,还是彼此间合作的焦点。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将现代服务业作为本国保持国际竞争力的关键。由世界银行发布的《世界发展指标2014》最新数据显示,全球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球GDP的比重已经达到70.2%,近10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左右。其中,美国、欧洲、日本、巴西、南非和俄罗斯的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79%、72%、72%、67%、66%和59%。世界产业结构进一步由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迈进,价值链由低端向高端攀升,现代服务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成为跨国贸易和投资的主体。
现代服务业加速向现代制造业生产前期研发、设计,中期管理、融资和后期物流、销售、售后服务、信息反馈等全过程渗透,现代制造业内部逐渐由以制造为中心转向以服务为中心,优秀的制造企业由“以生产为中心”向“以服务为中心”转型,呈现出“制造业服务化,服务产品化”的发展趋势。
在知识和新技术的带动下,传统服务业不断加快转型升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旅游、商贸等传统服务业领域中,涌现出许多新的商业模式;二是信息技术、信息资源和信息设备等在传统部门中的运用不断深入,促进了传统服务业走向专业化和知识化,并提高了管理化程度。同时,科技的快速发展使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科技研发、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产业成为服务业新的支柱,博客、移动游戏、版权交易、远程在线教育和新型网络金融系统等现代服务业的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层出不穷,引领了消费潮流,并指明了服务业的升级方向。
现代服务业呈现了集聚化、集约化的发展趋势,城市集聚区经济正在成为现代服务业的主要集中地。产业集聚的外部性效应对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显得更加重要。以科学技术为依托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化的发展,可以发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规模效应、外部效应和创新效应,能够引起城市经济结构的变化、城市空间要素的优化及城市功能的提升,进而推动城市的转型发展。此外,科技、信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的充分流动,也可以有效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自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有关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频频出台,这意味着加快服务业发展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继2012年12月国家发布《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之后,又陆续就物联网、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旅游业以及现代保险服务业等细分行业颁布了相关政策。其中,《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是国务院首次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做出的全面部署,该意见明确了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电子商务、商务咨询、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才服务和品牌培育等重点领域。
“中美投资协定”谈判确立了有关服务业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而各地自贸区的先行先试,也使我国扩大了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例如,在金融、航运、教育、医疗和文化等领域逐步实施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领域,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鼓励有实力的服务业企业“走出去”。与对外开放相比,我国服务业的对内开放存在明显不足,主要原因在于“所有制垄断”和“地区垄断”。许多高利润服务业企业对民营资本的歧视政策是造成“所有制垄断”的主要原因;而保护主义是造成“地区垄断”的主要原因,这种“垄断”主要是通过各种行政手段来限制非本地服务要素或资源的进入。未来,我国将稳步推进服务业的对内开放,打破“垄断”,取消对非国有资本或非本地要素的不平等做法。
新常态是对当前我国所处的经济增长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处于消化期三期叠加的经济发展新阶段所做的重大战略判断。“经济新常态”不仅是增长速度意义上的新常态,更是经济结构意义上的新常态。2013年,我国第三产业的增加值首次超过第二产业,这意味着我国经济总体已逼近后工业时期,正在迈向服务经济时代。“未来经济增长的动力源”将会促进传统的制造业向现代服务业调整。“十三五”时期,步入新常态后,我国产业结构不断深度调整,服务业将成为引领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引擎。随着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的转变,生产性服务业的内需潜力进一步释放。而居民消费层次的不断提升,也将促进交通通信、文教娱乐、健康医疗、旅游休闲、批发零售、商贸流通等服务行业迎来更加广泛的市场需求。
生活性服务业在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市场化深入推进形成的内生动力下,以及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逐步提升形成的消费结构升级下,在未来将具有比生产性服务业更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首先,国民收入的持续提高将打开我国服务消费的发展空间。其次,劳动力供给的紧缺将使国民收入在分配上发生较大转变,劳动报酬占比将呈上升趋势,有利于拉动消费增长。最后,政府大力推动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特别强调大力发展养老、健康、旅游及文化等行业,并促进信息消费,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发展第四代移动通信,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此外,政府逐步放松针对服务业的管制,将改善服务业的供给情况。
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的实施,加速了长江沿线相关区域产业分工合作和资源整合,将有力推动沿江产业由要素和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有助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服务业层级,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和有序转移。作为长江经济带上向东、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特别是在苏皖浙赣交汇区域,南京有着无可替代的辐射能力和中心地位,南京将获得与周边地区经济合作的新空间,可有效整合沿江资源,实现产业有序转移,发展高端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整体经济发展。
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有利于南京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开辟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作为长三角区域的中心城市和长三角城市群的特大城市,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南京要充分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沿海港口群,利用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变化的契机,加强与上海的区域分工和紧密合作,带动辐射苏中苏北发展,并推动先进生产要素由南向北梯度扩散,从而实现实现跨江融合,打造改革新高地、争当开放新尖兵、带头发展新经济、构筑生态环境新支撑、创造联动发展新模式。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南京在更广阔空间实行对外开放和向内开放,强化与沿线经济伙伴的合作和人文交流,加快推动互联互通。作为“一带一路”的门户城市,南京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发展优势、功能优势、门户优势,“西挺进”和“东出海”双向拓展,重点整合印度、孟加拉国、沙特、尼日利亚等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资源和市场,着力在交通、电力、电信、水泥工业等领域,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争取国家对外的援助项目,积极对接央企海外大工程,带动更多企业融入到“一带一路”建设中。
上海自贸区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为南京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外向型经济发展、城市功能提升等带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但上海自贸区也会对南京产生一定的虹吸效应,上海自贸区的政策优势将进一步吸引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向上海转移,企业和集团总部向上海集聚,吸引和转移众多中小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吸引民间资本向自贸区政策高地集聚,这一切都将对南京招商引资形成挤压,造成南京的资本、技术、人才等高端要素外流,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南京的竞争优势。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以及改革发展攻坚“三期叠加”的特点日瑧显著,将使得经济运行中不稳定性、脆弱性等问题将增多,长期积累的潜在风险会逐步释放。在这一背景下,南京经济增长不确定性的风险增加。但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新常态”也为南京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一是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迎来战略机遇。2015年南京人均GDP达到118171元,超过18000美元,按照国际经验,处于后工业化阶段跨越阶段。在此阶段,城镇化率快速提升,服务业将成为引领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随着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间物资产品中间投入不断增加,促使服务业中间投入增加,实现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的转变,生产性服务业的内需潜力进一步释放,为“十三五”时期南京生产性服务业加速扩张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此外,伴随着人民收入水平加快提升,社会保障体制不断完善,产城融合程度将不断增强,促使居民消费结构由舒适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逐步实现从“物资消费为主”向“服务消费为主”转变。
二是为南京实现服务型经济结构优化、层次提升、贡献增强,提供机遇。借助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区域间互联互通程度不断加深,区域内产业一体化趋势明显,要素流动更加频繁,市场更加开放,要素重组效应更加明显,将进一步凸显南京作为“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和长三角经济带门户城市的地位,伴随着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服务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和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将会有效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强化培育,现代服务业产业载体和服务平台全方位打造,从而提高服务业对当前经济发展的支撑和贡献。
三是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互动融合的机遇。制造业服务化、服务产品化趋势,要求南京“十三五”时期加大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利用“大、云、平、移”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提升优势产品和产业的附加值,创新销售模式、增强品牌效应,以此提升优势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产业竞争力。